雨夜钢琴简谱:200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48:4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做好我市200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各项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和“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0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果,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把安全发展意识融入湛江发展建设之中。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罗锡平(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曹 智(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容 志、邓龙海、陈苑华、袁志刚、李振拓、王 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湛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络员:袁志刚(市安监站副站长,电话:0759—3198752),王 涛(建筑管理科科员,电话:0759—3198392)。
二、围绕主题,广泛宣传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有以下形式和内容: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等,广泛进行安全宣传;二要结合实际举办以建筑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咨询、座谈、演讲、平安卡培训班等活动,发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三要组织参观文明工地现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要结合《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以及《广东
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130号)的工作部署,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和按要求整改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平安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7、塔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等建筑起重安装拆卸管理情况,起重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9、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检查具体要求
1、各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普查所有在建施工工程,不留死角。
2、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的各项措施检查:
(1)建筑起重机械的初始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及验收等情况;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查。
(4)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市建设局组织活动安排(活动时间为6月份)
为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建设局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6月10日至20日,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全市的在建工程进行督查;
(二)组织征订“安全生产月”各类宣传教育资料及标语;
(三)6月23日至28日组织人员参加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四)组织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进行督查和总结.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27日前送报送市建设局建管科(联系电话:0759—3198392,传真:0759—3198399)。 

湛建管〔2008〕229号

 

关于对我市在建工地进行

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上半年的安全生产总结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和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一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依据:

  按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0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粤建安[2008]163号)、湛江市安委会《印发湛江市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湛安[2008]10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湛江市建设局2008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湛建管[2008]221号) 的要求进行。

  二、检查时间安排:

  6月11日至6月15日为全市在建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改时间。

  6月16日至6月20日为检查组检查时间。

  三、检查范围、内容:

  检查范围是全市(赤坎、霞山、坡头、麻章、东海岛、廉江、遂溪、吴川、雷州、徐闻)所有的在建工地。检查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量化扣分工作指南》的标准内容。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设施和分部分项工程。

  四、检查组的组成和检查方法:

  检查组由我局曹智副局长全面负责,从全市建管、安监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组成人员分两组进行检查:

  第一组成员:容志(组长)、陈苑华、李振托、朱剑青、苏兴忠。检查的顺序:吴川、廉江、遂溪、坡头、赤坎。

  第二组成员:邓龙海(组长)、吴建平、吴时映、王涛。检查的顺序:徐闻、雷州、东海岛、麻章、霞山。

  检查方法从四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听取汇报。二是检查人员到位情况、资料档案健全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对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四类人员(即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专职监理工程师)进行量化考评。三是总结讲评。四是将考评的打分情况上报省厅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量化考评网络平台数字库,在全省公布。对好的企业、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差的企业、个人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我局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作好自检自改、预检和迎检工作。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编写好在建工程一览表,准备好书面汇报资料,在检查组检查时一并提交。检查组收集汇总后上报省建设厅。

     联系人:李振拓、王 涛,联系电话:3198392。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