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探险类电视剧:我的“政治情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07:27:39
牟丕志
我是一个常常把政治一词挂在嘴边的人。有人说我是善于讲政治的局长,这话我并不反对。其实我并不清楚政治的真正含义。我想,政治这个词是一个筐,只要善于联想和变通,一切都可以装进去。所以,政治一词用途太大了,大得难以想象。平时,我总是开动脑筋,在政治一词上大作文章。我知道,我这里的政治和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是两码事,但并不影响我的"政治热情"。
我常把某项工作任务确定为政治任务。什么是政治任务呢,这个标准由我来定。我认为某项工作很重要,必须加劲,必须做好,必须完成,我就把它定为政治任务。既然是政治任务,那就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任务,是非常严肃的任务,必须高度重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我认为,人有两条生命,一条是生物意义上的生命,那是爹妈给的;另一条是政治生命,那是组织上给的。如果政治任务完不成,说明你这个在政治方面有过错,那么,你的政治生命就会有危险。如果你想保全你的政治生命,你就得重视政治任务。应该说,大家对政治生命很重视。不能说一谈政治就灵,但提高到政治高度,大家或多或少地给予相应重视的。秘书对我的工作套路很了解,每当我准备召开会议,布署某项工作任务时,秘书就问我是否定为政治任务,以便在讲话稿中加以充分地阐述和论证。于是,我就一拍脑门说,对这项工作是不是政治任务做一个界定。一次,我接到通知,说上级要来我们这里搞调研。我觉得我们单位的卫生太差了,让我很没面子。我曾多次部署过打扫卫生这项工作,但效果不好。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我组织召开了整顿机关工作环境工作会议。我把打扫卫生工作定为政治任务,深入地论述其重大意义,并制订了严厉的奖罚措施。会议结束后,果然立竿见影。局里上上下下面貌一新。上级来了人,直夸我们贯彻上级的指示行动快,效果好。并给予我们以通报表扬。
政治任务还有另外的解释。比如,上级来人时,我总是选几位喝酒的高手把上级陪好。可是这些喝酒的高手不愿意上酒桌,怕见上级,怕惹麻烦。我就说,陪上级喝酒那是政治任务,你必须去,不准推辞。这样,他们感到这样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于是他们就乖乖地去陪酒,并做最大的努力。有的喝得胃出血了,还要坚持。这使我十分感动。我想,说现在人们政治观念淡化,其实不然。当你真正认真起来的时候,他们的政治观念立马就有了。有时,往往真的表现出一种奉献精神。其关键在于调动。所以,我对自己的"政治技巧"十分满意。一次我喝酒喝得晕头转向,讲话就语无伦次了。大家端起酒杯,说要共同敬我一杯。我一口干了杯。我想,我得回敬一杯酒。于是,我端起杯说,大家都要一口干杯,这是政治任务。不喝就是没有完成政治任务。大家见我说到这个份上,都面面相觑,看样子很紧张。紧接着,大家无论杯中有多少酒,都一下子喝干了,有两个人当场就栽倒在地。我这才想到,大家喝的是烈酒,有的刚刚斟满一大杯,这不是有意想把人给干倒吗。看来,政治一词是不能滥用的。
我常说选择干部的第一标准是政治水准。其实,政治这东西概念太大,很难具体把握。越是这样说,越具有灵活性,越能把政治标准变成自己的标准。在我们局,凡是听我话的,顺从我的,支持我的,那就政治上已经成熟了,不听我话的,不顺从我的,不支持我的,那就是政治上不成熟。事实上就这么简单。政治上不成熟的人,我坚决不予重用。而政治上成熟的人,很容易成为我的左膀右臂。所以,你有本事,你可能政治上不成熟。有的人没本事,可能在政治上很成熟。所以,在机关大家都很重视政治达标,对"政治"十分敏感。由于我的标准就是政治标准。所以,我在单位说一不二,没有人敢与我唱对台戏,否则,他就变成了政治上不成熟的人,他就别指望提拔了。我们单位有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生,理论根基深厚,工作能力很强,干得也很十分出色。但是,我发现他有一些傲气,不买我的帐,一直不肯向我靠近。好像是说,我有能力,我干得好,你就得提拔我。按说,他早应被提拔了。可是,他一直被压住了。因为他不明白,在局里,每一个人的提拔,其实就是我一句话。这一句话我说了,你被很容易被提拔了,我不说,你等到猴年马月也没有用。连这点常识都搞不清,你就别怪我把你打入政治不成熟那一类了。
我爱算政治账。我常说,政治是大账,经济是小账。要算大帐,不要计较小帐。我们局主管的一个企业连年增亏损。我在大会上对全体员工说,从经济上看,我们主管的企业每年损失几百万,但在政治上看,我们还是大有收获的。想想看,我们安排几百人就业,这对社会是不是一个很大的贡献,是不是对社会稳定有好处。有道是稳定就是最大的政治,我们为最大的政治做出的努力,是不是很值呀。所以,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算经济帐,觉得几百万元钱打了水漂。其实,我们办企业还是有很大贡献的。所以,这个企业虽然亏损,我们也要大力宣传,宣传它的社会效益。我这么一说,很多人都茅塞顿开了。再比如,打官司。我们局与一家企业发生了经济纠纷,按说责任在我方,我方应给人们赔偿款。但我偏要打赢这声官司。我花了超过应赔偿款几位的钱找律师,托关系,最后竞然反腐为胜。有人说,这不值得,小钱可以了结的事,却花了大钱。我说,这件事必须要算政治账。一个单位的名誉是政治账,那是无价的。所以,看似不值,实际上太值了。钱付出去,上级可以给拔来。可是,名誉丢了,上级给拔吗。我这么一说,大家都认为很有道理。
治政名言
要让反对你的人理解你;
让理解你的人支持你;
让支持你的人忠于你。
允许有人不喜欢你,
但不能让他恨你;
万一他要恨你,
也要让他怕你。
做好官的要领要牢记
资格老了要防止看不起别人,任职长了要防止办事无所顾忌,
能力强了要防止听不进意见,感情深了要防止放弃原则,
人缘熟了要防止把握不住分寸,关系顺了要防止不按程序办事,
工作忙了要防止互不通气,威信高了要防止主观武断。
放权与限权
中国经济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周期性波动,形成这种经济周期因素很多,比如集权-分权因素。观察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经验可以发现,在经济增长与放权让利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正相关关系:在权力比较集中的时期,经济增长通常相对平缓;而在放权让利、地方自主权较广泛的时期,经济增长速度通常较快。但是,这种较快的增长通常又会带来一些问题。
地方成为经济增长的推力
权力相对集中会导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对于这一点,经济学能够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相对于地方政府,全国性政府获得经济活动信息的能力受到更大制约,在一些领域,其所制定的政策难以对企业和个人形成足够激励。而且其执行也需要借助于漫长的行政链条,而根据实证研究,在一些执行层级,会发生一些指令被扭曲的现象。因而,制定政策、管制经济活动的权力过分集中,常会抑制经济活力,财政收入与就业岗位增长乏力。
面对这种情形,不得不寻找某种方法“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其办法无非是赋予地方政府以支配资源的较大权力,给予其以制定政策的更大自由空间,鼓励地方政府的“政策创新”。以本轮经济繁荣为例,部分地方政府至少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创新:第一,通过制度外的税收安排,吸引投资。分税制将最稳定的税源留给中央,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确保本地区的引资竞争力,倾向于突破现行税制安排,采取不合法或变通的方法进行财政竞争,包括自行减免税、变相的税收先征后返以及有意放松税收征管力度等。第二,土地收入当初不在分税制考虑的范围内,因而,地方政府更多地利用土地优惠政策进行引资,同时,也创造出了规模庞大的土地财政。可以说,在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中,尽管地方政府不控制货币,但地方政府却控制着土地,而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土地经常可以左右货币。第三,放松法律及各种全国性的社会政策———包括环保、社会保障———的执行力度,借以吸引投资。比如,对企业随意污染重视不够。
经济学家所谈论的“地方政府”竞争,差不多就是在这三个方面进行竞争,地方政府成为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推力。但是,一部分地方政府进行的上述创新,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给了企业以特权。企业,尤其是政府所青睐的企业,普遍地获得了显性或隐性补贴。推动企业积极投资的利润预期,大部分就来自特权贴现及政府补贴。
也正因为如此,这种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如果以上情况继续的话,这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会形成一个利益联盟。为了吸引投资,地方政府对当地民众利益重视不够,比如,对当地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浪费土地。为了经营城市,一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联手哄抬商品房价格,而一些农民却未获得应得的合理的土地出让金补偿。这种增长以一部分人享有特权为前提,自然导致收入差距扩大。某些地方这种官与商的结盟,自然免不了出现腐败现象,而其客观上的效果便是,令普通民众对公共品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有学者研究后得出结论,在我国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主导辖区经济增长的最优选择是,以破坏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为代价,追求自己辖区经济的高速增长。
重在限权
上面所描述的周期,其实过去一直重复,即所谓“一统就死、一放就乱、一乱就收”。在放权时期,地方政府成了一个个权力十分广泛、基本上不受任何约束的实体。正是因为此,地方政府可以经营城市。经营城市就是地方政府权力空前巨大的象征。一些地方政府也可以大做土地买卖,并以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招商引资工具和产业结构设计工具。同样因为对地方政府权力的限制不完善,所以在其字典里,当地民众的偏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比如在环境和生态方面。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所创造出来的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环境,是不正常的,损害着公平与正义的原则。
毫无疑问,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来自市场中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创造性活动。相对来说,地方政府更有可能为企业创造出一个较好发展空间。
在经典联邦制下,地方政府会被约束致力于制度创新。而在地方政府权力不受限制的制度框架中,地方政府则倾向于运用权力,直接授予企业以特权,或者向其提供补贴,假如地方的相关官员认识到,企业发展有利于其政绩最大化的话。因此在中国,在向地方放权让利之后所形成的繁荣,既是非理性的———因为它是政府主导的,也是不公道的———因为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并不平等。哪怕是从非经济角度考虑,也必须合理地抑制这种繁荣。
可以说,在放权而权力又不限制的时期,私人企业所享有的,乃是一个比法治之下的自由更为自由的灰色领域。由此不难理解一个乍看起来有点奇怪的现象:在每一轮经济繁荣之后的经济调整时期,都会有大量企业家被控违法违规而落马。张维迎曾说,地方政府竞争可以促进地方政府改进企业活动环境,有利于私人企业发展。或许确实有这种效果,但一些企业所获得的自由并不是法治之下的自由,相反,总是伴随着超越法律和人们正义感的放纵,而一旦进入经济调整时期,他们的自由就没有保障了。
因此,在讨论正确的集权与分权之前,首先需要讨论如何限权。当然,分权本身就是限权的一种方式,但中国的现实提醒人们,若缺乏必要前提,地方分权可能无助于限制政府的权力。经济学通常承认分权有利于激发经济、社会活力,但中国的现实同样提醒人们注意经济增长的合法性与道德性问题。分权之后所形成的无数个权力不受限制的地方政府所推动的增长,其正当性当下已遭质疑。
总之,中国的现实表明,放权也能带来净收益,但需以另外一些制度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