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都中心4206:余姚市小学音体美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7:54:14
余姚市小学音体美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小学段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根据《关于开展余姚市小学音体美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余教〔2009〕136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评估目的通过开展评估活动,促进我市小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努力执行《省教学建议》和《余姚市中小学教学规范》,开齐、开足、开好音体美课程,促进小学音体美课程实施的规范性,提高相关课程的教学质量,从而有力地推动我市小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二、评估原则(一)过程性原则。以课程实施的过程作为主要的评估内容,重点评估课程实施过程的规范性。(二)相对性原则。根据学校规模、级别、办学条件的不同,评估方案体现层次性和差别性;对同类学校,适当关注其实施课程的努力程度。(三)全体性原则。以面向全体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把促进全体学生发展作为评估重点。三、评估内容每门课程都从组织管理制度、学校设施资源、师资条件、教学常规、教科研、课外活动、课程效果等七个方面进行课程评估,具体标准及要求见附件二、三、四。四、评估办法(一)评估采用百分制,85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二)评估由教育局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三)评估分城区小学和中心级小学、其它小学共两个层次。城区小学和中心级小学由教研室组织力量直接评估;其它小学委托各乡镇(街道)教辅室组织力量进行评估,结果报教研室,教研室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其中有课程定为优秀级的为必查对象。(四)评估时,各学校先进行自评,并根据上述七个方面写好自评报告。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自评报告、查看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听课、师生访谈、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全部结束以后,评估情况书面反馈学校。(五)该评估每两年一次,评估时间一般为当年十一月份。首次评估以后,需提升评估等级的学校,先由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由教研室组织评估认定;其它学校的复评以抽查结合日常检查的方式进行。(六)未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包括随意增减课时的,相关课程直接定为“不合格”。(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应课程评估等级不得评为“优秀”1.没有做到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的,体育课程不得评为“优秀”;2.在近两年的市抽测和调研中,成绩处于全市同类学校中等以下的;3.两年内,相应学科中有全市通报的教学事故或违纪违法事件的。五、评估结果(一)每次评估结果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评为优秀级的课程授予铜牌。不合格的课程,由市教育局责令相关学校限期改正。(二)评估结果作为相关学科教研组评选市先进教研组的主要条件之一。(三)根据余教〔2009〕101号文件精神,评估结果作为相关学校评选市先进学校的依据之一。申报市先进学校,城区小学和中心级小学三门课程必须均为“优秀”,其它小学三门课程中至少应有一门被评为“优秀”。(四)今后,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指标之一,与小学星级评定挂钩。四星级以上学校三门课程应均为“优秀”,三星级学校至少应有二门课程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