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音乐会2015:中国人的本事就是把绿洲变成沙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42:30
不是耸人听闻——内蒙古草原正在消失
溯源沙尘暴


  内蒙古草原正在消失。现有的草地产权制度是这一趋势近年加速的主因。保护内蒙古草原,就是保护中国的生态安全


□ 本刊记者 胡一帆 朱晓超/文
  3月30日早晨8点50分,记者刚踏上中国四大沙地之一内蒙古科尔沁沙地的土地,扑面而来的是沙尘呛人的气息,嘴里也立刻感觉到沙粒的侵入。
这里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白音他拉镇(意为“富饶的原野”)的荒野。大风卷起漫天黄土,天地混沌一片。阳光艰难地从尘幕中拨开一丝缝隙穿漏进来,昏黄微弱的色调显得孤独而无助。
  这次起于26日的沙尘天气,席卷了中国北方11个省区市的304个县市。其中甘肃河西地区、内蒙古中西部出现大范围区域性沙尘暴,东北西部出现浮尘、扬沙天气。27日晚,沙尘侵入北京,形成今春以来最大强度的大风扬沙天气。至28日午后,华北平原北部仍笼罩在昏黄的浮尘中。
  此时,沙尘暴已掠过北京。广播里传来的消息说,首都北京已现蓝天。然而,在内蒙古大多数地方,仍然是狂风呼啸,风沙肆虐。北京能感受到的毕竟只是沙尘暴的末尾和余威。
  记者停车驻足,站到车外,立刻被风吹得摇晃。然而当地人却若无其事。一位戴着头盔的当地牧民在风沙中吆喝着羊群从记者身边走过。“我们这儿要七八级以上的风,才能叫做风。”牧民马温都苏告诉记者。
  由于饱受风沙的吹袭,今年30岁的马温都苏看上去比城市里的同龄人经历多些沧桑。“今天已算是个能出来放羊的好天气了。”他告诉记者,沙尘暴真正严重的时候,他们只能关门闭户,在家呆着。如果早晨开始刮风,尽管门窗紧闭,到中午屋里仍会铺上一层厚厚的沙尘。院子里的鸡会找一个背风的旮旯,缩成一团,马和骡子会自觉地站在屋东南,顺着风伫立……
  受当地自然环境和沙尘的影响,和白音他拉镇满都拉呼嘎查(村)的390多户牧民一样,马温都苏一家只能通过养羊和种苞米获得一些收入,一年也就2000块钱左右。在他的印象中,也就是这五六年,沙尘暴开始厉害起来,雨水也一年比一年稀少。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这个祖祖辈辈生活的家园对他们已是陌生之地。 尘起内蒙古
受沙尘暴侵害的当然不独内蒙。每年的2月至5月,西起新疆、青海、甘肃、宁夏,东穿内蒙古全境至东三省,南至陕西、山西、河北北部、北京及天津,季节性的沙尘暴已成为北方中国一大显著气候特征,且近年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根据中国气象部门的记录,20世纪50年代全国仅发生过5次强沙尘暴,进入90年代,则发生了23次。受沙尘暴影响所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逐年增长。
更重要的是,中国沙尘暴频起与荒漠化扩展的步伐保持了一致。20世纪50至60年代,沙化土地每年扩展1560平方公里;70至80年代,每年扩展2100平方公里;到了90年代,每年扩展2460平方公里。
  迅速沙化的土地,为沙尘暴的形成提供了充足的沙尘资源。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实施的沙尘暴课题研究表明,每年冬春影响中国的沙尘暴源区有境外源区和境内源区两大类。境外源区主要有蒙古国东南部戈壁荒漠区和哈萨克斯坦东部沙漠区,境内源区则主要在内蒙古东部的苏尼特盆地、浑善达克沙地中西部、阿拉善盟中蒙边境地区(巴丹吉林沙漠),新疆南疆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和北疆的库尔班通古特沙漠。
  据记载,2001年有14次沙尘暴起源于内蒙古境内,占当年沙尘暴总次数的44%。而据卫星影像和地面监测信息综合评估,最近的这次沙尘天气,亦起源于内蒙古阿拉善高原西部。故此,在民间一向有“尘起额济纳”之说(额济纳位于内蒙古最西部的阿拉善盟的最西部)。
  近年来,北京以北的锡林郭勒草原的草场也在严重沙化、退化、碱化,频频成为沙尘暴之源,直接威胁到华北广大地区的生态安全。内蒙古草原本是防止沙漠南侵的绿色屏障,如今却变成了沙尘之源,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悲剧。 生态屏障近乎失守
  的确,对于中国北部的生态环境,内蒙古的地位至关重要。
  内蒙古毗邻北京,横跨东北、西北、华北,东西长2400多公里,南北宽1700多公里。东部的大兴安岭、中部的阴山山脉和西部的贺兰山,呈弧带状构成了内蒙古的外缘山地。山地的北部为古老的内蒙高原区,南部为河套平原,隔黄河与鄂尔多斯高原、黄土高原相连接,山地的东部是松辽平原的一部分。海拔高度整体都在1000米左右。
  从地理区域看,内蒙古由西向东跨越了极端干旱区、干旱区、半干旱区、半湿润区和温带湿润区等五个气候区。在这五个气候区,由西向东分布着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四大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科尔沁和呼伦贝尔四处沙地及面积辽阔的戈壁,总面积约占中国领土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它们在中国大陆的北缘构成了一道东起黑龙江、西至新疆的万里风沙线。受蒙古高压的影响,这道线上春冬两季每年刮大风20至100天,风蚀沙化严重。
  再从地势上看,内蒙古与华北平原的海拔差距达到近千米。在内蒙古高原这道屏障之下,便是一马平川的华北平原。故此内蒙古草原作为华北最大的生态屏障,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内蒙古的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华北、东北乃至沿海。
  例如,位于内蒙古中部的浑善达克和科尔沁沙地,距北京直线距离仅250公里。一旦内蒙古高原黄风飙起,沙尘东去南下,几乎势无可挡。
  内蒙古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文斌说:“如果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得不到改善,中国北方地区,尤其是首都北京的春天就少有‘宁日’。” 在荒漠化阴影下
  内蒙古的生态威胁,来自于其不断加速的草原荒漠化。
  提起内蒙古,至今很多人心目中还会涌起一种“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诗意想像。然而,严酷的现实告诉人们,在内蒙古的大多数地方,这种美景几乎已成为历史。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张小曳研究员主持的有关研究发现,近40年来,中国沙漠化土地明显扩张的区域几乎都在内蒙古境内。包括浑善达克沙地周边、科尔沁沙地西南和西北缘、毛乌素沙地中北部以及巴丹吉林沙漠的东部。其中,沙化土地增幅最大的部分在浑善达克沙地。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块沙地的流动沙丘增加了17倍之多,沙地面积以每年6000公顷的面积持续扩张。仅在1980年后,内蒙古的沙漠和沙化土地面积大约增加了30%~50%。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的统计表明,目前科尔沁沙地正在以每年150米的速度向以沈阳为中心的东北城市群和以北京为中心的华北城市群进逼;浑善达克沙地则更以每年1.8公里的速度向外扩张。内蒙古境内的乌兰布和、巴丹吉林和腾格里三大沙漠正在迅速靠拢,即将会合成中国最大的一片沙漠。
  时至今日,内蒙古的土地仍然处于快速沙漠化的进程中,保持着每年1000万亩的土地沙化扩展速度,内蒙古地区沙漠土地已达42.0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5.66%。
  沙漠的扩张就是草原的消失。目前内蒙古全区可利用草场面积约为5170万公顷,与1990年时的6800万公顷相比,又减少了1630万公顷。
  在内蒙古与四大沙漠和四大沙地同样知名的,还有内蒙古的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科尔沁、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乌拉特六大草原。如今,六大草原多数已退化成为沙地。
  鄂尔多斯大草原因其面积广阔,曾被誉为“中国第一大草原”。但是现在,站在苍茫的鄂尔多斯,满眼都是半沙化的旱地。
  内蒙古通辽市林业局副局长倪海清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原来的科尔沁草原中已经出现了面积达5.06万平方公里的沙地,1999年以来连续五年的大旱更为沙地植被的恢复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作为世界著名的四大优良草原之一的锡林郭勒大草原也未能幸免。2000年,由于持续的干旱造成蝗虫成灾,锡林郭勒1.8亿亩草场遭受蝗虫灾害,大片草场根本没有返青,返青的草场也再次干枯。2001年,这里又遭受雪灾,进入夏季后干旱也仍在持续,蝗虫再度侵袭。连续的旱灾与蝗灾让锡林郭勒大草原严重沙化。据调查,锡林郭勒草原全境退化草场已占可利用草场的64%,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65.7%,风蚀沙化面积1100万公顷,占全盟土地55%以上。正因为如此,锡林郭勒盟成为2000年春季几场沙暴的强中心。
  从呼伦贝尔到锡林郭勒,从科尔沁到呼和浩特,这些历史上的水草丰美之地,如今即使在雨水好的年份,在草木最为繁茂的8月,能没过脚面的草原已经不多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面积的退化草场,断断续续的沙荒地,在干旱的年份和干旱的季节,几乎寸草不生,赤地千里! 祸起农垦
草原的消失和加速度扩大的荒漠化,给沙尘暴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沙源。这一切,究竟是怎样发生的?
  内蒙古社科院特约研究员达林太,在对阴山北麓四个旗(乌拉特中旗、达尔汗茂明安旗、四子王旗、苏尼特右旗)进行了为期三年多的调查研究后认为,近30年来,气候对荒漠化形成的影响并不显著,荒漠化主要由人为因素所导致。其中农耕的影响占70%以上,超载过牧的影响占12%。
  这一定量分析的结果足以为我们解释,为什么正是在内蒙古的农牧交错区,沙漠化的发展也最强烈。
  目前,内蒙古全境耕地已达2亿亩,农业景观已占全区总面积的14.1%,游牧人口与农耕人口的比例达到1∶19。
  从气候条件来说,内蒙古干旱少雨,大部分属于干旱区和半干旱区,冬春季节多大风。每年秋季耕地上的作物收割以后,表土裸露出来,经过漫长的冬春季大风的吹蚀,大量的土壤和有机质被刮走,农户来年只能再找一块草地重新开垦。据内蒙古自治区城调队的保守估计,在内蒙仅因为被人工开垦种粮、种草、种树而出现沙化地的面积至少在1.1亿亩以上。
  作为典型牧区的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阿拉善,从1949年到1998年期间,耕地面积分别由226.35万亩增加到1883.99万亩、由212.1万亩增加到441.4万亩、由0.5万亩增加到25.02万亩。
  呼伦贝尔草原曾经是中国最好的天然草场之一。在1958年以前,还只有零星耕种,面积很小。1958年,呼伦贝尔建立了25个自营农场,成为国家垦荒的重点地区,到1962年末共垦荒19.8万公顷。由于是机械化开荒,由拖拉机牵引的双轮双铧犁能够翻地30厘米~40厘米,在风力作用下,田间很快出现了风蚀现象,出现了流动沙丘。就这样,在不到50年间,过去的呼伦贝尔草原就变成了呼伦贝尔沙地。这一带曾是呼伦贝尔最好的草场,但恰恰因为水草最丰美,也被垦植得最深重,如今变成沙漠化最严重的地方。
  当地百姓有形象的描述:“一年开草场,二年打点粮,三年五年变沙梁。”大面积的生态因此而发生恶化。 草场不堪超载之负
  未遭到农耕开垦的草场也未能幸免。严重的超载过牧,使这些草场也在加剧退化。
  从1947年至今,内蒙古全区人口由561.7万增长到3200余万。人口的增长必然增加对养畜的需求。近年来,国内外畜产品市场走俏,价格较高,牧民可以得到较好经济回报,更是大大刺激了畜牧业的发展。
  但是草原并非可以无限度地养育人畜。1947年,内蒙古牧区每只羊单位占有草场尚达3.3公顷,可以进行大范围游牧。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口、牲畜、耕地迅速增加,侵占了草原,每只羊单位占有草场0.87公顷。今天,这一数字已经进一步缩减到了0.42公顷。学界通常认为,以内蒙古草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在基本维持生态环境水准的情况下,仅靠草原畜牧业,内蒙古只能养活70万人,牲畜3000万头。现实中,内蒙古的牲畜存栏数已由1983年的3917.8万头增长到2000年的6209.5万头,数量增长了约70%。
  按常理,要增加承载牲畜头数,一是要扩大草原面积,二是要增加草原建设投资,否则牲畜的增加只能以草原的沙化、退化为代价。农牧业的发展,一方面是经济增长的黑字,另一方面都是生态环境的赤字。短期内牧民生活得到较快提高,但这也成为草原大规模退化的根本原因。
  倪海清告诉记者,由于通辽地区的草地与沙地破坏严重,从2002年起,通辽全市开始了“禁牧舍饲”。即对农区全面禁牧;半农半牧区春、冬两季禁牧;纯牧区是划区放牧,以草定区、畜牧不得超载。 残缺的草地“集体产权”
如果更深层分析,内蒙古草原的消失和沙化,农耕和超载放牧还只是表因。本质原因则在于残缺的草地产权制度。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内蒙古牧区推行了“草、畜双承包”制度。但现实中,“双承包”往往只落实一半,就是牧畜已经被作价归到户,而草场承包却并未落到实处或流于形式。绝大多数草牧场是乡村集体所有,并未承包到户。农牧民分到手的基本农田也只占当地土地总面积的5%~25%。也就是说,75%~95%的土地还是由村委会直接掌管着。
  如此不清晰的集体产权和承包形式,激励着草场被多方面挤占使用。在很多情况下,集体土地资源成了历任乡村两级政府手中的灰色收入,无论是对外承包,还是低价交给自己的亲友种植或经营,都可以从中渔利。又由于乡村两级政府都是五年一换届,对土地的利用上多是短期行为,只用地,不养地,缺乏长远打算。有的甚至一次收取30年的承包费后便让承包者为所欲为。百姓称之为“自己吃肉,连骨头和汤都不给后任者留下”。
  记者获悉,在锡林郭勒草原上的东乌珠穆沁旗东部,有一块水草丰美的乌拉盖河流域,历史上是蒙古马的原产地,前些年却出现了一个以开荒垦种为重点的“经济开发区”,无论是谁,只要交上一笔租金,便可以租到一片草场去开荒种地。于是,乌拉盖草场一天比一天减少,而耕地却一天比一天增多。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国内外市场对畜产品特别是羊绒制品需求量猛增,高位价格推动了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牧民纷纷抢占草场资源,牧业大户更是靠吃草资源的大锅饭,无偿占用牧业小户的草场,无节制地膨胀,导致牲畜数量膨胀、草场超载过牧。
  内蒙古社科院的一次实地调查发现,对于农牧民而言,随意占用草场极为普遍。达茂旗查干淖尔苏木(乡),乌兰敖包嘎查(村)在开令河下游建了130亩饲料地,1983年承包给牧民,1986年又承包给原江苏籍的农民李家和胡家两大户。两家人开垦了200亩人工草场,居然在这里形成了江苏村。1999年二轮承包草场30年,两家人又从山东雇来30多户农民后,进一步扩大耕地到700亩~800亩,还养2000多只羊、200多头牛。
  达茂旗政府1997年的两个政府文件中也谈到,该旗草场已经出现严重退化、沙化60多平方公里,沙尘暴也开始从这里刮起。 承包期限促成短期行为
  没有彻底地贯彻“草、畜双承包”,带来了草地被挤占使用。那么草地被承包到户以后,是否就能够解决这一难题?
  中国的草地与耕地一样,其承包期限也是30年不变。这个未加考虑草原特点的承包期限,也广被诟病。道理很简单,考虑到植被恢复时间、投资收益周期、永续利用的需要等等因素,30年期限明显偏短。特别是荒漠化严重地带,更需要长期的承包使用制度。承包期太短,只会导致使用者的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经营。
  面对着这样一个期限的制约,任何一位进入草原甚至荒地的工业或是农业的开拓者,都只能参照这样一个时间表制定规划。出于逐利的本能,他们一般只会考虑如何在这30年的承包期内甚至更短的时间里,从土地上攫取最大的利润。至于这片土地是否能够支撑长期的可持续开发,或者当承包期结束时这片土地是否退化到不可再利用,都并非他们关心的因素。
  究其根本,不论是农牧民,还是开发商,他们都没有充分享有对草地的产权,缺乏对土地作为长期生产资料的稳定的信心。
  或许对于以一年为周期,周而复始的耕作的农田而言,30年只不过是意味着30个几乎雷同的轮回。但对于那些正在甚至已经被伤害的草地或者荒地而言,30年也许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始,毕竟那些草原是历经成百上千年才逐渐形成的。 模糊含混的“法律规定”
  之所以称内蒙古草原“集体产权”是残缺的,还因为1982年修订后的《宪法》和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把草原、荒地都收归国有的同时,只是泛泛确认草原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属于集体所有。但是1985年制定的《草原法》,却没有对何为“集体所有”作出具体的规定。草原的集体所有权如何划定,可以参照哪一级别的哪一部法律,都是未知的。
  这样的结果是模糊了“集体所有”的草原与国有草原的界限,所有权以及所有权行使主体的确定,都还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目前牧区仍然不存在草原的“集体所有权”。
  根据经济学原理,一块土地完整的产权,包括对这块土地的所有、使用、收益和转让四大权利。土地的承包户通过从土地的所有者手中得到承包合同,从而实现后三种权利。但对于承载着巨大生态功能的草地而言,任何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都应当在满足这一需求的基础之上来实现。从这一点上来说,草地是与耕地截然不同的,草地是需要对其用途进行保护性管制的。
  在美国的1936年制定并通过的《草原利用法》(即著名的《泰勒放牧法》)中,就以法律形式限制掠夺草原,规定草原的利用率不能超过50%。法律对草地农场的使用做出确切的管制,在此基础上农场主享有充分的产业开发自由。
  但中国的法律却“赋予”了草地的承包者更为宽松的自由。不论是在《农业法》、《草原法》还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没有对草地的使用方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只是简单的表述了使用草地须承担保护草地的义务等等。而承包方应当具备怎样的植草经验,承包者的草地利用限制,都缺乏实质性的规定。
  日本环境省综合环境政策局咨询委员奥田进一博士还曾进一步指出,在中国,涉及草原保护问题的部门法规之间还存在诸多相互抵触的现象。例如,《草原法》把荒漠地或半荒漠地作为恢复植被后的“未来的草原”;但是在《农业法》中却将之视作“四荒”,即被当做农耕开垦的对象。这一点,在政策层面上,就表现为环境保护恢复植被与通过扩大耕地面积来增产增收的政策之间的矛盾。
  由于《宪法》与《草原法》都只是一般性地规定了草地的所有权,都未以法律语言细分和限定草地的使用权分配,这就包容了环保与种粮两种目标之间的矛盾,当然也可以包容其他更多与生态发生冲突的草地使用目标。因为,使用者可以是各级政府,可以是牧民、农民,当然也可以是小造纸厂主、小矿主、外地投资人。在草原迅速荒漠化的背景下,不同使用人的选择,显然对于未来草原的变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草原需要“法律规定”的这里,恰恰没有了规定。残缺的草原产权制度,没有清楚地分辨出国有、集体与个人的产权界限,也没有规定使用权的分配与管制。经济学界经常提到的“公地悲剧”,其道理就在这里。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陈昌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草地和林地产权的不清晰,是中国草地与林地建设难以实现长久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在中国目前这样不完整的土地产权制度安排下,当生态环境与经济利益发生碰撞的时候,生态环境作出退让就在所难免。
  土地政策的安排,成为了生态恶化的制度性催化剂。越是在靠近人类的地方,生态就会被毁灭得越彻底,带来的教训就越惨痛!如果听任这一局面发展下去,也许用不了多久,在中国每一个角落,都会感受到来自内蒙古的沙粒。■   许文丽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