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新楼盘房价: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如何开展工作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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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如何开展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1-11-03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阅读次数:85  【字体:大 中 小】 

  实行机构改革后,我局不再专设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纪检工作“地位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全体人员严格自律,切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作了详细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细化,责任量化。

  (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地位不降。虽然我局不再专设纪检监察机构,但是我们一直把监察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好市纪检部门的工作要求。今年初,局党组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本年度工作要点,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落实,事事有小结,定期有总结,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经常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党员大会、领导干部会议等,严明纪律要求,学习廉政准则,做到全员时刻反腐倡廉记心中。

  (二)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要求不变。今年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惩防并举、预防在先的原则,保持“防微杜渐,细致排查,严肃追究”的防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全体成员勤学习、精业务、励志向,在各自岗位上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将工作抓准、抓实、抓好。征订了《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等党风廉政建设刊物,发放并组织学习,巩固宣传阵地。

  (三)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减。我局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源头防治腐败各项措施,提升制度执行力水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和“机关学习年”活动,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树良好形象,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为基本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推进科室依法行政建设。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我局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教育和防范;三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细致。

  为适应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更好的接受纪工委的监督指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我们建议:

  参与重大活动。在部门举行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期间,纪工委应当派员全程参与和监督,以便对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各时期的工作侧重点有更直接的了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便于实施纪检监督措施。

  监督敏感环节。针对各部门的工作性质,确定敏感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入调查,随时进行明查暗访。对敏感环节中产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惩。

  警示关键时期。在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点时期可以利用廉政短信、廉政贺卡、廉政台历等载体,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提前敲响警钟;通过举办廉政教育培训会、案件查办通报会等形式,对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进行警示教育。

  调查服务对象。工作干的好坏,部门的服务对象最了解。纪工委可以去相关企业去走访座谈,调查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状况和服务质量,听取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衡量部门的履职尽责情况。

  协调工作环节。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光靠部门自身的力量,还不能全面、深入的开展工作,需要纪工委帮助做好相关工作,进行必要的协调,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打击歪风邪气。要关注各部门的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情况,发现倾向性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及时调查处理,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