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之现代文师生恋:经典案例——同仁堂a股分拆上市 - 原创文章 - yuanchuang1 - 和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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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同仁堂a股分拆上市 [原创 2009-04-25 11:39:36]    字号:大 中 小 经典案例——同仁堂a股分拆上市
1、案例的简要介绍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是由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将其所属的同仁堂制药二厂、同仁堂中药提练厂、进出口分公司和研发中心四部分进行投资,联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和六位自然人(即赵丙贤、殷顺海、田大方、王兆奇、梅群、田瑞华)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2月14 日,同仁堂科技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京)企名核内字[2000]第10157614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00年2月22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设立同仁堂科技的议案.2000年3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京政函[2000]17号文批准设立同仁堂科技.2000年3月9日,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00年3月22日,同仁堂科技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100001124466(2-2)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年3 月9 日,同仁堂科技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会议通过了设立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在香港创业板公开发行上市股份的决议,并授权同仁堂科技董事会积极争取申请到香港发行股票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各项报批、招股、推介、融资、上市等事宜.同仁堂科技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了批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决议。

同仁堂科技发行及上市的申请于 2000年6月19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文号为证监发行字[2000]78号。

2000年10月31日,同仁堂科技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发行价3.28港元,首日开盘价4.00港元,下午以4.30港元报收,全日最高价5.20港元,最低价4.00港元,当天成交量2771.5万股,成交金额12455.2万港元 .同仁堂科技此次在港发行h股7280万股(不含超额认购部分,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3.28港元,集资二亿三千八百七十八万元港币(不含超额认购部分),获二十多倍超额认购.交易首日以4.30港元报收,比其招股价高出近三成,升幅高达31%.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上市。

同仁堂科技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同仁堂科技的全部股份为11000万股,公开发行(h股)前同仁堂a股持有同仁堂科技90.9%的股份,公开发行后同仁堂a股持有同仁堂科技54.7%的股份。

本案例为国内上市公司将其资产分拆并在境外上市的首案(再融资案),形成了被日后业内人士所津津乐道的"同仁堂模式"。

2、背景分析
同仁堂分拆上市是中国资本市场寻找新的融资渠道的探索,不管是从国际国内市场还是从同仁堂本身的发展来看,都是有很深的原因的。

近年来,海外上市是许多企业的梦想和追逐的目标.而对于有331年历史的中药第一品牌同仁堂来说,更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意义。

在海外许多地区,同仁堂就是中药,中药就是同仁堂.只以这三个字,同仁堂在海外就拥有了多家大型药店的股份.然而,传统的中药急需走现代化、国际化道路.目前,我国中药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不足5%,被日本、韩国的"汉方药"挤得难以立足.要改变这种被动处境,利用海外的资本和科技优势,以现代化中药进军国际医药主流市场是一条被广泛认同的道路,而从历史上来看香港就是中药海外流通的集散地。

从同仁堂自身来讲,同仁堂有世界级的品牌和成为世界级企业的实力,但却不具备世界级企业的规模和现实资质,即使按照中国的标准来看,迄今仍然不过是一家中型企业而已.如果不换一种思路,同仁堂无疑仍将继续维持目前这种缓慢但是稳健的增长势头,不过即使是在国内市场恐怕也难有突破,而市场是不会等人的.国内市场已经开始成为国内外医药公司寸土必争的主要角斗场,而在中国制药企业本来应占绝对优势的海外中药市场上,经过日本和韩国商人稍加改头换面的所谓"汉方药"却反客为主,在市场上规模也越来越大,但由于中医药独特的机理和西方的科学理论完全是两套不同的解释系统,难以用符合"国际规范"的"科学标准"来进行定量的阐述,也就一直得不到将信将疑的西方主流社会的认同和接纳.据统计,全球植物药年贸易额约150亿美元,而中国的中成药只占其中的3%—5%.中医药若能成功实现现代化、国际化和市场化,将带来相当可观的商业机会,同仁堂则抓住了它.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同仁堂必须的选择就是将优秀的传统中药打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

1999年,同仁堂举起海外上市的大旗,并将之视为海外战略中最关键的一步.国际中药市场每年有200亿美元的需求量,如果一个企业能在这个市场中占10%的份额,那就是相当于160多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额.而国际中药市场的现状是,日本和韩国改良后的"汉方药"占了85%以上的市场份额,而发源地的中国在这个市场上只占了很小的份额,而且多为低附加值的原料药.根据同仁堂股份2000年3月20日公布的2000年年报,其全年主营收入是10.24亿元人民币,如果真能达到160多亿的收入,同仁堂的业绩将会增长16倍.不论是从企业自身发展还是迫于出口创汇的压力,同仁堂进军海外市场是企业的重要目标。

同时,同仁堂方面和各方中介机构都对同仁堂在海外上市后的情况报有极大期望,同仁堂在国内上市三年,经济效益稳步提升.据2000年中报披露,其上半年公司销售收入完成5亿元,同时增长25.25%;主营业务利润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27.57%.其中重点产品销售增长迅速,如同仁乌鸡白凤丸系列产品销售同比增长82.41%;国公酒销售同比增长1.29%;牛黄清心丸销售更是增长116.59%.公司预计同仁乌鸡白凤丸和国公酒的全年销售收入可超亿元.同仁堂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已完成三分之二.其中投资于同仁堂制药二厂的三个项目已经完成,包括新产品新剂型车间改造、提取生产线技术改造和颗粒车间改造项目.这些项目的完工,为同仁堂科技上市之后的业绩增长提供了最基本的技术保障。

由此也不难看出,三年来借助于来自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得益于企业机制、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的更新,同仁堂不仅具备了组建同仁堂科技的实力,而且可望由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的上市,赢得新的辉煌。

当时,在国内,许多a股上市公司都有分拆部分资产和业务,到国内外证券市场再上市的计划,其间不乏大量艰苦的筹备工作.之所以有这么高的积极性,当然是因为分拆上市能够给公司带来许多特别的好处.首先,分拆上市一旦成功,公司就能够获得一笔巨大的投资收益;其次是开辟了一个新的融资窗口;再者公司还可以通过发起人股、认股权等方式,为a股公司有关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一家著名的上市公司就曾公开提出,要通过分拆上市在几年内造就一批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同仁堂分拆上市将为国内公司运营带来新的思路。

基于这种国内外的大环境的影响,同仁堂科技应运而生。

3、当事公司介绍
北京同仁堂是中药行业闻名遐迩的老字号,创建于清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 创始人乐显扬.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同仁堂开始供奉御药房用药,享受皇封特权,历经八代皇帝,长达一百八十八年。

300多年来, 同仁堂把"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作为永久的训规,始终坚持传统的制药特色,其产品以质量优良、疗效显著而闻名海内外.同仁堂目前生产中成药24个剂型, 800多个品种经营中药材、饮片3000余种;47种产品荣获国家级、部级和市级优质产品称号。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是以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独家发起人,以集团公司中的北京同仁堂制药厂、北京同仁堂制药二厂、北京同仁堂药酒厂、北京同仁堂中药提炼厂、进出口分公司和外埠经营部共六个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投入,以募集设立方式并经北京市政府京政函(1997)25号文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6月18日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为20000万元.1997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270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271号文件批准,股份公司于1997年5月29日采取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每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其中公司职工股5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上述社会公众股分别于1997年6月25日、199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份公司现时为一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其股票已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03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总股本为33179.9933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3218.3325万股,社会公众股9961.6608万股。

股份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生化药品等业务。

2)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之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于1992年8月17日,由原来的国有大型企业同仁堂制药厂改制设立,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8,900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加工、制造、销售中药材、中成药、饮片、营养保健品、药膳餐饮、化妆品、医药机械并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购销西药、医疗器械、卫生保健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货物储运;出租汽车业务;经营所属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贸易业务;经营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同仁堂集团总资产为337,389.53万元,净资产为93,844.39万元.如今同仁堂集团已成为国有大型一类企业, 在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20家企业集团试点单位中,同仁堂是全国唯一的中药企业.在即将跨入21世纪大门之际,同仁堂人正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好地把传统精髓和现代科技有机结合, 为进一步弘扬中药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3)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属的同仁堂制药二厂、同仁堂中药提练厂、进出口分公司和研发中心四部分进行投资,联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和六位自然人(即赵丙贤、殷顺海、田大方、王兆奇、梅群、田瑞华)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3月22日,同仁堂科技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100001124466(2-2)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仁堂科技公司生产20个剂型,200多个品种的中成药,并有丰富的已开发新产品和在开发新产品的储备.主要销售产品的剂型为冲剂、水蜜丸剂、口服液剂、片剂及软胶囊剂,主要销售产品有感冒清热颗粒、板兰根颗粒、六味地黄丸、牛黄解毒片、感冒软胶囊、人参生脉饮等。

根据市场需求和变化,同仁堂科技公司提高了产品科技含量,注重二次科研,采用无糖制作、全提取浓缩丸技术和片剂薄膜包衣、大孔树脂吸收、喷雾干燥、流化床造粒、全提取浓缩、超微粉碎等新工艺、新技术,推出无糖感冒清热颗粒、六味地黄浓缩丸、抗感泡腾片、多种薄膜包衣片、片剂、软胶囊剂型等新产品,拥有先进的片剂、软胶囊、浓缩丸、蜜丸、颗粒、冲剂生产线,以满足患者的不同需求,2001年同仁堂科技公司有五条生产线通过了国家gmp认证. 同时科技公司在亦庄经济开发区投资的片剂生产线,将参照国际先进在制药工艺和工装水平进行建设。

同仁堂科技公司在致力于传统中药现代化的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脂质体技术,改进现有传统中药产品,并投资创建了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合资公司,逐步实现中药现代化、国际化. 配合环境保护,同仁堂科技公司以绿色植物药为概念,在全国各药材主产地建立了自己的药材种植基地.一方面保护了野生植物环境,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药材的品质,同时降低了采购成本。

4、中介机构作用
同仁堂股份公司资产分拆并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在这整个资本运作的过程中,中介机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本所张圣怀律师为同仁堂科技公司的改组设立及h股发行上市的中方主办律师,公司外方律师为香港郭叶律师行,国际协调人(包销商)为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包销商律师为顾恺仁律师行,核数师为安达信公司,物业估值师为利骏行测量师有限公司。

一、在确定分拆方案的问题上,各方中介机构以其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同仁堂充当智囊团,对同仁堂最终选定方案和分拆上市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面对当时提出的三种海外上市方案:1、法国里昂证券提出的同仁堂在a股基础上增发h股方案;2、中银国际提出的在同仁堂a股公司之上构筑一家控股公司去香港上市方案;3、中证万融公司提出的同仁堂a股公司分拆部分高科技资产和业务设立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香港创业板。

第一个被否决的是里昂证券提出的"由a股公司在香港直接增发h股"的方案,但是讨论的结果是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管理结构和协调成本都不变,可是由于操作起来简单,集团的管理层几乎接纳了他们的建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很多问题.因为根据当时香港的市场情况,h股发行价预计为每股2~3港元,而同一种股票在沪市已经涨到了20多块.政府管理部门就不一定能够同意,同样一种股票到香港卖这么低的价格,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a股股东也会反对,为什么股权会稀释得如此厉害?
随后是主承销商中银国际提出的"控股公司方案",即同仁堂集团公司成立一个全资的同仁堂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代表集团公司持有a股公司75%的股份,然后安排控股公司到香港上市.支持者称,由于上市的不是实际的资产而是权益,这相当于将原来不能流通的部分国有资产成功套现.而这一方案的融资额也大于其他方案,当时预计可融资3亿至4.5亿港元.更重要的是,用于融资的是集团公司自己所持有的a股公司权益,港沪两地股东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但是该方案的弊端在于可能会使管理结构更复杂,会使管理层次更多;而且当控股权被稀释到小于50%时,就有可能被国外公司收购,最后"同仁堂"这块价值连城的招牌会流落海外,更何况还有双重纳税的问题.此方案也最终被否决。

最后经过各方中介机构的深入讨论,在进行了利弊权衡之后,确定了第三种方案为最终海外上市方案:即同仁堂a股公司分拆部分高科技资产和业务设立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二、在随后而来的公司的重组问题上,面临的问题仍是很复杂的.同仁堂名下有十几家工厂和机构,如何对这些工厂和机构进行分拆和重组,以便既有利于a股股东,也能让国际投资者信服.最后在各方中介机构的讨论和研究下,确定了最终的方案,即现行的分拆方案:a股公司以生产颗粒、胶囊、片剂为主体的北京同仁制药二厂、中药提炼厂、进出口分公司和科研中心等实物资产几部分现金(同仁堂集团公司)投入同仁堂科技公司,其账面价值为10000.07万元、评估确认值10035.4万元,折股10000万股,占1.1亿元总股本的90.909%。

在具体的操作中,为了保证分拆出去的资产与同仁堂a股公司剥离,同时不影响a股公司在国内股市的业绩,使其符合国内的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同时保证新成立的同仁堂科技符合香港联交所的有关上市的规定,本所协同其他各方中介机构,特别是外方律师,认真研究了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法律,使同仁堂各方面都符合国内关于a股公司的有关规定,并协同外方律师做好同仁堂科技的有关法律问题,尤其是对涉及有关同仁堂和同仁堂科技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按现行的两地法律做了规范,为同仁堂科技在香港上市做了充分的准备.由于在国内这是第一次a股公司分拆在海外上市,是一种新的模式,有很多的法律问题都是第一次遇到,很多解决方法都具有独创性,为今后国内同类的资本操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提供了成功的范本。

天银律师事务所(原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为同仁堂分拆海外上市所作的主要工作有:
1.为同仁堂科技公司的设立出具各类法律文件(含协议、章程、方案、创立大会的各类决议、改制设立的法律意见书等);
2.为同仁堂科技公司申请h股发行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法律意见;
3.制作境外上市公司章程;
4.为同仁堂科技公司在香港发行上市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及律师确认函二十余份。

可以说,同仁堂最终能够分拆上市成功,成为国内首家a股公司分拆在海外(h股)上市的范例,同时对国内资本市场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中介机构在其中的作用的无可替代的,正是有了各方中介机构的通力合作,才成就了这个在中国资本运营史上值得浓书重抹一笔的历史性事件。

5、前期工作
确定融资方案
同仁堂要进行海外融资的首要问题是确定融资方案.对同仁堂集团公司来说,其a股上市以来,每年保持20%以上的稳定增长,同仁堂品牌在全球中药界首屈一指.1999年年初,同仁堂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四个项目小组,分别负责海外上市、中药现代化、生物制药和中药电子商务,接触了多家国内外享有相当声誉的投资银行,对在a股之上建立控股公司方案、增发h股方案及建立控股公司方案,在和包括天银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多家中外中介机构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反复比较和论证,最终选择了目前的分拆上市方案.因为对a股股东而言,分拆上市方案最为有利.上香港创业板的方案确定了,随之而来的就是这个上市公司的定位和重组问题。

二、确定同仁堂科技股权结构
同仁堂科技的股权结构,同样是在包括天银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多家中介机构的共同论证下确定的,最终的方案为:a股公司中的制药二厂、提炼厂、科研中心和进出口分公司并入在香港上市的同仁堂科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以现金出资2910266元,折股290万股,占总股本的2.636%。

在同仁堂科技公司设立的具体操作中,本所为同仁堂科技的设立出具了各类法律文件(含协议、章程及境外上市公司章程、方案、创立大会的各类决议、改制设立的法律意见书等)。

三、引进高管持股方案
根据国际惯例,同仁堂科技在股权设置上安排了高层管理人员持股,董事长殷顺海,副董事长田大方、王兆奇,总经理梅群分别出资50余万元持股50万股.本所为高管人员持股的操作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意见。

四、确定海外合作者
2000年10月7日,在经过了两年多的艰苦谈判后,即将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同仁堂科技,与李嘉诚旗下的和记黄埔全资附属的和记中药投资有限公司及京泰实业(集团)在香港成立同仁堂和记(香港)药业发展有限公司.这是中药行业目前在海外的最大合作项目。

2000年10月11日,香港最大的上市公司和记黄埔斥资约5000万元,认购即将上市的同仁堂科技总发行股本的近10%的股份,成为最大的战略投资者.此举对股票发行后上市表现产生了重大影响。

经过了以上重大举措,同仁堂为其分拆的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以及其后企业发展并进军国际市场做了充分的准备。

6、总体方案设计
境外上市方案
同仁堂主要考虑了三家公司的意见,即法国里昂证券提出的同仁堂a股基础上增发h股方案,例如科龙电器模式是先在香港发h股,而后在国内发a股,而该方案是先在国内发a股,再到香港发h股;中银国际提出的在同仁堂a股公司之上构筑一家控股公司去香港上市方案,类似于在香港上市的长城科技控股深科技、长城电脑模式;中证万融公司提出的同仁堂a股公司分拆部分高科技资产和业务设立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香港创业板.最终在各方中介机构的论证下,选第三种方案为最后的方案.原因请见以上原文。

二、重组方案
本着既有利于a股股东,又能让国际投资者信服的原则,确定了最终的方案:a股公司以生产颗粒、胶囊、片剂为主体的北京同仁制药二厂、中药提炼厂、进出口分公司和科研中心等实物资产几部分现金(同仁堂集团公司)投入同仁堂科技公司,其账面价值为10000.07万元、评估确认值10035.4万元,折股10000万股,占1.1亿元总股本的90.909%.之所以选定这个重组方案,是因为这部分集中了同仁堂的高科技(中药现代化)与国际业务,不涉及其目前盈利最好的基础业务,对a股股东利益的影响有限;若能引进国际市场的资源把同仁堂科技做成功,由于上市后a股公司仍对h股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a股股东将是最大受益者,反之,即使万一不成功,a股股东的损失是很有限的.同时,由于h股公司预期的成长性较高,产销完全独立而非受控于a股公司,也令国际投资者放了心。

三、吸引投资者的举措
为了给国际投资者以信心,需要在发起人中有个人投资者.赵炳贤以现金出资5017700元,持有股份500万股,占总股本的4.545%;殷顺海、田大方、王兆奇、梅群等高管人员分别以现金出资501770元,持有50万股,各占总股本的0.455%.在h股公司中,这也是首家出现外部自然人和公司高管人员持股的企业.同仁堂引入的是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人士和企业高管人员,充分表现出这些个人对企业未来的信心,有利于社会投资者对企业的认可,有利于股票的发行。

要真正树立起一般投资者的信心,战略投资者是不可或缺的,此外,这也有某种定价指标的作用.和黄的入股,起了关键作用.在和黄的10月7日投资协议和11日的参股协议签订后,投资者的热情空前高涨。

7、操作程序及过程
同仁堂在原有a股上市公司同仁堂股份中分拆出部分资产,同时注入新的资金,组建成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登陆创业板,这个整体方案确定下来以后,在上市的方案选择上,却颇费周折。

一、分拆的产生
同仁堂主要考虑了三家公司的意见,即法国里昂证券提出的同仁堂a股基础上增发h股方案,例如科龙电器模式是先在香港发h股,而后在国内发a股,而该方案是先在国内发a股,再到香港发h股;中银国际提出的在同仁堂a股公司之上构筑一家控股公司去香港上市方案,类似于在香港上市的长城科技控股深科技、长城电脑模式;中证万融公司提出的同仁堂a股公司分拆部分高科技资产和业务设立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香港创业板.最后经过多方的反复论证和比较,最后一种方案被定为最终的上市方案,至此,可以说同仁堂海外上市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

二、定位和重组
上香港创业板的方案确定了,随之而来的就是这个上市公司的定位和重组问题。

同仁堂经过与财务顾问公司——中证万融和主承销商——中银国际的反复讨论,确立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定位原则:以科技为先导,实现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目标,在保持天然药物特色、保持中药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不断开发出科技含量高、疗效作用强、预期效益好、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准入国际标准的新产品,并积极介入生物工程药品等健康产业新领域;利用高新技术改进传统产品,提高质量水平、生产水平及经济效益;进行现代化的市场运作拓展营销网络,并将持续致力于发展相关的电子商业,使同仁堂的产品及销售更具国际竞争能力.而分拆重组的原则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要求;保障a股股东根本利益;对境外投资者有吸引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量及再融资能力;有利于同仁堂科技的有效管理。

三、操作思路及标准
原则定下来,操作就有了思路和标准。

重组后,同仁堂科技的预计税后利润,不应高于原a股公司同期净利润的1/3,不应低于原a股公司同期净利润的1/5;以科技含量(科技贡献率)为标准,对a股公司及集团的所有产品或业务进行划分,将科技含量高的业务或产品收入同仁堂科技.同仁堂科技从科研、生产到销售尽可能自成体系。

上述三项标准缺一不可,利润标准是第一位的.为满足利润标准,可以将产品或业务的科技含量标准人为地调高或调低,确定产品或业务后,再尽可能地使科研、生产及销售自成体系。

基于既要保证a股股东根本利益,又要对境外投资者有吸引力的原则,分拆重组还要使a股收益大幅提升,要确保同仁堂科技的成长性和企业管理的规范化。

四、分拆上市的过程和时间请见下表:
时间事项信息来源
2000年1月14日 董事会同意组建同仁堂科技并争取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中国证券报2000年1月15日2000年2月22日 同仁堂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组建同仁堂科技并争取在
香港创业板上市 中国证券报2000年2月23日2000年3月22日 同仁堂科技在北京宣布成立 中国证券报2000年10月30日2000年5月10日 同仁堂科技与wm·dianorm合资组建的同
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宣告成立 中国证券报2000年10月30日2000年10月7日 同仁堂科技与和记黄浦及京泰实业
共同组建同仁堂(香港)和记药业
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2000年10月9日2000年10月16日 公司与和记黄埔正式签订入股协议,和记
黄埔成为同仁堂科技最大的战略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2000年10月30日2000年10月25日 同仁堂科技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告 中国证券报2000年10月25日8、分拆上市中涉及到的实质性法律问题
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办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2000年3月9日,同仁堂科技召开创立大会即首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如下事项:
(1)通过科技发展公司章程(草案);
(2)通过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并在香港创业板发行上市股份的决议;
(3)选举产生了董事和监事,组成了科技发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
2000年3月22日,同仁堂科技发展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1100001124460(2-2)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科技发展公司的重组设立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同仁堂科技发展公司主发起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及其他使其财产或行为受约束的文件没有导致科技发展公司设立不成或使设立存在潜在纠纷的法律障碍。

3.主发起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入科技发展公司的资产均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将该等资产投入科技发展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同仁堂制药二厂、同仁堂中药提练厂、进出口分公司和科研中心四部分投入科技发展公司,上述四家单位的所有债务均由科技发展公司承担.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科技发展公司时对上述四家单位原有债务的处置方式合法有效。

5.由于科技发展公司的设立而引起的原企业债务的处理已征得大额债权人的同意,亦不存在金额较大的潜在债务纠纷。

6.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入科技发展公司的有关财产所有权、使用权转移给科技发展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7.同仁堂科技发展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在几年来认真遵守工商管理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税务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没有发现漏税、偷税的情形,不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以前所欠税款的可能性,亦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8.同仁堂科技发展公司的六位自然人股东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作为公司发起人和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二、科技发展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和批准
2000年3月9日,科技发展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会议通过了设立科技发展公司和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在香港发行上市股份的决议,并授权科技发展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该项工作.科技发展公司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了批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决议。

三、科技发展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科技发展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科技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中成药、生物制剂、中药饮片(限零售);电子商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科技发展公司发行的股份仅限于普通股一种,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3、科技发展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科技发展公司的全部股份为11000万股,科技发展公司本次申请增资发行7280万股社会公众股(h股).本次发行后科技发展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占科技发展公司股本总额的54.7%;
4、科技发展公司主发起人在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科技发展公司二年内连续盈利,且最近二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科技发展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改草案)
科技发展公司现行章程已经科技发展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通过,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该章程符合我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科技发展公司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科技发展公司及科技发展公司股东权益的内容.科技发展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控股股东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利用其控股地位在双方存在的关联交易方面损害科技发展公司及小股东的权益。

六、科技发展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技术标准
同仁堂科技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中成药、生物制剂、中药饮片(限零售);电子商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产生重大污染环境的因素,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近二年来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况。

科技发展公司的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近二年来未出现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七、科技发展公司的涉讼状况
同仁堂科技发展公司现在没有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案件。

八、科技发展公司的税务问题
科技发展公司拟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税务登记.目前,科技发展公司执行的所得税为33%.科技发展公司办理完毕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完税务登记后,将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赋的优惠政策。

9、各方点评
分拆上市:得到的不仅是钱
摘自《财经》
作者:赵炳贤
中证万融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同仁堂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参与了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全过程.
分拆上市一旦完成,不仅给已上市公司带来一块巨大的可以变现的投资收益, 而且会对已上市公司向现代化、国际化大企业转型产生重大影响.
2000年10月31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仁堂")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仁堂科技")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发行价3.28港元,上市第一天开盘价4.00港元,最高5.20港元,收盘4.30港元,升幅高达31%.我们知道,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第一天涨幅超过发行价10%-20%,就是一次成功的上市.
同仁堂是中国资本市场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第一家、目前也是唯一一个成功实现分拆上市的a股公司.这次分拆是同仁堂a股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分拆上市是指已上市公司剥离出一部分资产和业务,组建或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再到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一种资本运营行为,和兼并、收购、重组、股改及上市等其它资本运营一样,是企业获得超常规发展的重要途径.
这种资本运营行为有两个显著特征:
1. 分拆主体是一家已经在资本市场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2. 剥离出来的资产和业务是分拆出来的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的非现金资产和业务,其它股东都是以现金出资,分拆主体是分拆出来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为什么说同仁堂是分拆上市呢?第一,同仁堂科技的非现金资产与业务都是从同仁堂a股分拆出来的; 第二,公开发行前同仁堂a股持有同仁堂科技90.9%的股份,公开发行后同仁堂a股持有同仁堂科技54.7%的股份。

分拆上市的好处很明显.以"同仁堂模式"为例:
分拆上市一旦完成,将给a股公司带来一块巨大的可以变现的投资收益.同仁堂a股当初仅仅投入同仁堂科技1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和业务,每股面值1元,折合1亿股.经过半年多的资本运营,按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同仁堂a股所持有的1亿股同仁堂科技股票已身价倍增至4.73亿元的市值,这是香港资本市场给出的公允价格.同仁堂a股总股本2.4亿,流通股6000万,99年每股收益0.58元.也就是说,此举为同仁堂a股带来每股高达1.55元的投资收益即(4.73-1)÷2.4=1.55。

同仁堂a股所得到的并不仅仅是3.73亿元的财富,更重要的是相伴而来的同仁堂从中国走向世界所需要的经验、资源和渠道.
目前,李嘉诚的和记黄埔已成为同仁堂科技的第二大股东、最为重要的战略投资者,将对同仁堂科技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假如a股公司继续单独运作这部分资产和业务,虽然可以享有100%的权益,但其成长性在现有格局下不可能有很大变化,也就是目前每年25%左右的增长率.有了和记黄埔等国际战略投资者的加盟,强强联合,优势互补,54.7%股权所获得的收益将要远远超过100%控制所获收益,因为在新的格局下,同仁堂科技的增长率将数倍于25%。

事实上,同仁堂科技的高速增长必将对同仁堂a股向现代化、国际化大企业转型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同仁堂a股持续高速增长最需要的,其价值是金钱所无法衡量的.
同仁堂:分拆赚出一个同仁堂
摘自《证券日报》2002年06月12日
作者:《证券日报》记者易冰 乾弘
制度创新激活业绩一直平稳的百年老店
同仁堂a股和同仁堂科技已先后公布年报,同仁堂科技实现利润1亿多,合并报表后,同仁堂a股实现盈利2亿多.而在同仁堂科技分拆上市时,其利润只有3000万.一年间,同仁堂的收入涨幅超过50%,利润的增长速度超过30%。

作为百年老店,同仁堂近年来的业绩一直平稳发展,2001年的优异业绩可以说是同仁堂发展史上的一个飞跃,其中的原因与同仁堂科技从同仁堂a股中分拆出来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密不可分。

分拆带来制度创新
2000年10月,同仁堂科技以20倍的超额认购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成功,同仁堂a股以54.7%控股,李嘉诚旗下的和记黄埔以每股3.28港币的价格持有600万股成为第二大股东,同仁堂科技四位高层管理人员借钱用现金购买各50万股。

分拆上市是同仁堂科技取得优良业绩的根本原因,因为实行分拆之后,公司进行制度创新的动力更大,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作用也更大.它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活力的问题,平衡了集团、a股公司、同仁堂科技以及公司内部的利益关系。

同仁堂科技上市后,同仁堂集团、同仁堂a股和同仁堂科技之间的股权关系依然是控股关系,但a股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0%下降到54.7%.最重要的变化是在管理关系上,同仁堂集团、a股公司和科技公司之间不再是垂直管理和上下级关系,而是平行管理,三家公司的总经理分别对各自的董事会负责,而不再对集团负责。

香港创业板与国内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毕竟不同,分拆上市后,在监管所带来的压力下,管理与高管的激励都非常不同.同仁堂科技的变化传递给同仁堂a股。

改变管理关系后直接带来了管理理念上的变化,管理理念的变化又导致营销体系的创新,而营销体系的创新又激励了高层管理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对于同仁堂这样一个既有品牌、技术,又有产品的公司,可以说是个"什么也不缺"的公司,依靠现有的核心竞争力就能够保持每年10%左右的稳步增长.专家指出,同仁堂唯一需要改变的就是营销创新。

制度创新带来效益
同仁堂科技与同仁堂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品牌加秘方,而秘方是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集中体现在三个"第一",在消费者当中形成的对品牌的信赖;330多年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丰富的品种储备.同仁堂a股的品种储备达1000多种,目前生产的产品只占其储备品种的1%.分拆上市时,有275个品种拆出到同仁堂科技.全世界的制药企业最后拼的就是品种,医药公司的销售收入就是靠一、两个品种在支撑,而同仁堂的利润贡献依靠的就是十几个品种.有专家认为,加上先进的管理理念,同仁堂的利润空间还很大。

1999年底,同仁堂a股的税后利润为1亿3千万,每年的增长速度保持在10%左右.1999年底到2000年初,分拆出3000多万利润到同仁堂科技.2001年,同仁堂科技的利润达到1个亿,接近1999年底同仁堂a股的利润.合并报表后,同仁堂a股的利润是2个亿.用同仁堂管理层的话说,就是"花了一年时间分拆,又赚出一个同仁堂"。

合并不适合中国国情
西方现代经济学和实践表明,合并是主流.由合并产生规模效益,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从而提高效率。

然而,同仁堂科技却是在主业与a股上市公司相同的情况下分拆出来的.按照西方的理论,通常的做法是将相同主业的医药类企业合并进来.此前,市场上太太药业大幅增持丽珠集团股份的做法就属此类。

2000年10月,同仁堂科技上市时,对香港和国外媒体解释分拆的目的时,有专家认为这是国际化的需要,为了将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实际上,像同仁堂这样的公司比起其他国有企业来,属于高度防守型、紧密型的企业,因为它依靠现有的品牌、技术和品种储备就可以保持每年10%的增长率.要想有大的发展,同仁堂需要的是制度创新,通过制度创新激活高层管理人员的创造性,而不是通过合并解决企业的活力问题.企业规模的扩大是以管理能力为前提的,以中国企业家目前的管理水平,更适合于管理中型企业,而不是巨型企业.同仁堂的分拆,使得同仁堂a股与同仁堂科技之间形成对比,业绩的比较压力会使两个上市公司产生更大的动力,这一点是外国基金经理和投资银行家所难以理解的.
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同仁堂始创于1669年,"同仁堂"金字招牌享誉中外.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广泛应用于制药行业,消费者越来越要求中成药能够实现高效、安全、小剂量,这对传统中药构成了巨大的挑战.由于剂型、疗效、药剂学基础理论等得不到国际承认,中药一直被排斥在国际医药主流市场之外.但近年来,日本、韩国等国家,以传统中医药理论为基础,运用现代科学手段开发的汉方药,领先于中国逐渐得到国际认可.据统计,全球植物药年贸易额约150亿美元,而中国的中成药仅占其中的3-5%.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同仁堂必须的选择就是将优秀的传统中药产品打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基于此,同仁堂科技应运而生.
根据资产与业务构成不难了解,同仁堂科技目前275种主导产品,是同仁堂800多种产品中最代表现代中药发展方向的部分,集中了同仁堂冲剂、滴丸、片剂、胶囊等先进剂型产品,具有配方比较单一、服用方便、疗效稳定等特点.其中,同仁堂制药二厂生产的感冒清热冲剂、六味地黄丸等,是同仁堂成药的支柱品种.同时,在同仁堂制药二厂基础上建立的研发中心,正在研制抗病毒感冒新药、麻仁润肠新药、舒肝和胃新药、六味地黄新剂型产品、心血管疾病新药及更年期综合症新药等.
另外,今年10月7日,同仁堂科技与和记黄埔及京泰实业签约,在香港成立了同仁堂和记(香港)药业发展有限公司,这是中药行业目前在海外的最大合作项目,总投资达2亿港元.据了解,同仁堂和记将利用同仁堂品牌、技术实力以及和记黄埔谙熟国际中药市场的优势,在香港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药研究开发和销售中心.按国际gmp标准开发天然药物、中药及保健新产品,并对有市场前景的传统中药进行二次开发,同时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将产品推广至国际医药主流市场.
注入高新技术内涵
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后,除进一步发展现有的中药现代化业务外,主要的投资立向是开拓生物制药领域.今年5月,同仁堂科技与德国麦尔海生物技术公司投资500万美元,共同组建了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以脂质体技术为基础,建立相应的生物技术生产基地,生产经营生物技术产品,并推进新产品的产业化.
目前上市公司发展高科技业务已成为一种潮流.同仁堂认为,a股市场是一个主板市场,而主板市场的投资行为是以风险低、收益稳定为特征的,所以不适宜将a股股东的资本直接投资于高风险项目,尤其是投资于与现有主业并无密切关系的项目.而创业板市场是一个风险投资的市场,将生物制药项目放在同仁堂科技,用风险投资者的资本开发高科技业务,既可相对降低同仁堂a股股东的投资风险,又有望分享到高科技带来的高回报.
老字号开启新纪元
同仁堂上市三年,经济效益稳步提升.据中报披露,上半年公司销售收入完成5亿元,同比增长25.25%;主营业务利润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27.57%.其中重点产品销售增长迅速,如同仁乌鸡白凤丸系列产品销售同比增长82.41%;国公酒销售同比增长1.29%;牛黄清心丸销售更是增长116.59%.公司预计同仁乌鸡白凤丸和国公酒的全年销售收入可上亿元.
同样从中报可以了解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已完成三分之二.其中投资于同仁堂制药二厂的三个项目已经完成,包括新产品新剂型车间改造、提取生产线技术改造和颗粒车间改造项目.这些项目的完工,为同仁堂科技上市之后的业绩增长提供了最基本的技术保障.
由此也不难看出,三年来借助于来自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得益于企业机制、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的更新,同仁堂不仅具备了组建同仁堂科技的实力,而且可望由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的上市,赢得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