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雪飞云by冰痕加番外:深解退房潮:“弱者的武器”PK“契约的精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14:40:40
华商报评论    发表于 2011年11月03日 15:36 阅读(908) 评论(3)分类: 个人日记
举报
相关搜索词:降价 抢购 上海市政府 中国房地产 房地产行业
随着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持续发力,楼市调控进入深水区,波谲云诡的当口,据报道,国内多地开发商售楼处频频出现退房者聚集的身影,新一轮“退房潮”来袭。一如既往,舆论对此褒贬不一,众多退房者漂移于情、法、理的错综纠结之中,而中国房地产市场再一次成为盛装口水和批评的巨大容器,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理性看待这一现象?又如何破解迷局?本期评论周刊特别约请了几位意见领袖,通过撰文、电话访谈、笔谈等形式,借他们的一双慧眼深度剖析并一起争鸣,或许,我们可以看得清这眼前的迷雾。
政府态度应坚决 开发商需“人性化”
近两周来,在上海及邻近地区因为降价出现所谓“维权”纠纷。在27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表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由房企和购房人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约定,如果在履约中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应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这大概是政府首次就类似事件所作的正面表态,应当说,作为一种原则性的意见,它确立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就我所看到的,因大幅降价而引发的“类群体性事件”大多遵循这样一个模式,一般都是一步到位,将价格直接下调20%以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遮遮掩掩地“挤牙膏”。
如许多人所分析的,这种现象可能的确说明房产市场的拐点这次是真的来了。按理说,这是件大好的事情,正说明政府多年来的调控起到了作用,也顺应了百姓的强烈愿望。因此,国内的市场分析人士和评论家大多对那些“蛮不讲理”的维权业主嗤之以鼻,有评论者甚至直斥他们是“对维权二字的亵渎”。上海有电视媒体不久前特地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几乎所有发表看法的观众都认为,房价涨跌是市场自然行为,既然双方都是按合同行事,买房人就无权因为跌价而向开发商寻求补偿。这就好比前几年房价一直在猛涨,怎么没听说有哪位购房者要把升值部分的钱退还给开发商?
这些大道理都没有说错,不过我相信那些维权业主一定也有各自一肚皮的委屈和道理,而且我还可以断言,他们与开发商的交易中一定也有不少“具体情况”,他们据此要求退款,也不会是一点合理性都没有的。退一步说,其实大家大致是能够理解那些业主的心情的。对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来说,辛辛苦苦积攒了点钱买了套房子,岂料到前10年来房价一直在涨,轮到自己却掉头下跌,怎么不觉得倒霉和生气?因此,我们也很希望开发商能够比较人性化地与业主好好协商、友好解决。毕竟,法庭虽不会支持业主的诉求,但他们若锲而不舍地闹,对开发商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这里有个现成的正面例子:因为iPhone4S的面市,苹果中国公司决定对iPhone4降价,但它允诺,在降价前一月内购买iPhone4的客户,公司予以退还中间的差价部分。
当然,个人的情绪不能代替社会的契约和法律。因此,在鼓励房企根据具体情况人性化操作的同时,面对接下来有可能出现的大规模楼市降价及由此可能触发的所谓“维权”纠纷,政府及社会各界应有足够的准备,如果以息事宁人的传统“维稳”态度向市场发出错误的信号,只能诱发更多的“不稳定”。对于社会中不同行为主体间的纠纷,政府不应该介入其中,它需要做的是维护法律和契约。我认为,还应当做的另一件极为迫切和重要的事情,是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在认真的调研基础上对有可能出现的价格下降(甚至是大跌)作一个细致的预案。
除了充斥舆论的“楼市调控见效论”的一派乐观情绪,我本人还对另一个现象颇感兴趣。本周,为了“预防”“维权”闹剧降临到自己身上,上海某楼盘特地选在半夜降价销售,岂料不仅引来了排队“抢购”,也仍未躲掉一些前期业主的“围攻”。
半夜抢购说明了什么?事实上,值得关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这次这个楼盘降价幅度不算小,不过如果替它算一下,其实也不过20%多一点点。可惜目前真实的案例不多,不足以说明问题。但假设这将是一种普遍和平均的情况的话,那就说明,只要楼价平均下降20%,市场就会重现抢购潮。
这么说的话,若仅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而论,目前的房价并不算高得离谱。要记住,这还是在从紧的货币政策以及一大堆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之下——— 比如那个一刀切的“限购令”。可以预期,倘使这些政策有所松动,那么就这区区20%的降价幅度都不需要。
一种比较有说服力的解释认为,这种现象说明老百姓对于房价真的会下跌其实是没有多少信心的。从2005年开始,每一轮的楼市调控的开头都会有一段时间的胶着,但每次一旦出现一丝下跌的趋势,随后总是伴随着更大幅度的上涨。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那次,一开始,甚至有些地方也已经出现类似于目前上海发生的前期业主“维权”风波。但谁能料到,之后出现了翻倍的上涨……因此,眼下的这些抢购者,是害怕再重蹈覆辙,干脆见好就先买定。这就是那20%的吸引力。
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目前这种一边是“维权闹事”、一边是“半夜抢购”的乱象能够帮助大家确认一个判断:楼市调控成效虽然已经显现,但极其脆弱和不稳固。这一次,我们决不能让那些抢购者的怀疑和担心再度变成现实,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作者系知名经济评论员)
对话
对话形式:笔谈
■华商报:“退房潮”不是新词,此前楼市调控中也曾有过,各位怎么看待这一现象?有人说,应该愿赌服输的。
狄马:“愿赌服输”当然是交易的一个基本规则,但前提是这个“交易”只能是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市场很复杂,房地产市场更复杂。本来,物以稀为贵,以多为贱,价格随供求变化,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规律。但房地产市场是这样吗?房子、土地的价格是完全由市场控制的吗?显然不是。“退房潮”是由“限购令”引起的,而“限购令”是由政府出台的。不管政府出台此项政策的动机如何,而结果是不考虑善恶的。“房价高,老百姓哭着喊着降价,真降价了,又哭着喊着要退房”,这种反应不该遭到嘲笑。因为虽然都是老百姓,但前期的老百姓与后期的老百姓利益需求不一致。即使同一个老百姓,买前与买后的利益关系也是变化的。一个阶级的人有时也说两家话。
郭宇宽:中国房地产行业本质上是一个政府垄断的市场,所以这个行业难免有些官商习气,而房地产行业的最大受益者不是商人而是政府,或者说是官商。同时中国老百姓也很可怜,缺乏投资创业的途径,造成了地产市场畸形繁荣。目前的百姓围堵售楼处让我想起斯科特的著作《弱者的武器》。
王琳: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单纯讲退房的法律关系,那就是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要求退房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开发商有欺诈、质次等违约行为,而仅仅因为房价下降要求退房,这就违背了契约精神,也难以得到合同法的支持。当然,退房潮里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业主是对合同不满,按合同法来处理;如果是对房价下跌不满,那实际上是对政府调控措施不满,这不应该找开发商而应该去找政府或去找人大代表反映诉求。
■华商报:你怎么看待退房潮中被频频提及的“契约精神”?
狄马: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社会里,当然要遵守“契约精神”,不管是老百姓还是官员。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本来就不是契约的结果,硬要说有契约,契约化程度也是很低的。行政命令大于一切。开发商也没办法,老百姓更没办法。真的讲契约的话,“退房”就不可能形成“潮”。冬天菜贵,夏天菜贱,冬天买菜的人怎么不在夏天掀起“退菜潮”?原因很简单:菜价是由市场控制的嘛!你闹没有道理。那么,为什么在衣服、饮食等行业能遵守“契约精神”,到房地产市场就不行了?有人说是因为利益太大;而汽车、电子产品也在降价,为什么不掀起“退车潮”、“退电潮”?房地产市场不正常,房子的价格是由政府和开发商合谋的结果。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郭宇宽:相对来说,开发商还是比较有契约精神的,至少它们白纸黑字的合同改不了,中国最需要加强契约精神的是一些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常常不考虑一致性,一会鼓励,一会儿调控,想到什么是什么,使得百姓不能有稳定的长远预期。
王琳:对已达成的交易,双方要认真履约,不轻易反悔,这是“契约精神”。对房产交易来说,卖方按时按质交房,买方按时按量付款,这是合同最核心的要求。你不签这纸契约,自然不需要负责。你签了购房合同,就应对这张合同负责。房价高并不是可以恣意违约的理由。
■华商报:以前出现过的退房潮就有过炒作之嫌,真摔还是假摔的争论,你认为近期退房潮应视作社会现象,还是商业营销手段?你觉得退房潮中,最重要的思考或者启示是什么?
狄马:从报道看,应该视为一种社会现象。政府干预市场的结果,就是个人在自己的行动中经常摆脱责任;而本来没有责任的房地产商又承担起了含混不清的责任。我们不能说限购令的初衷是坏的,但政府不应当也没有能力在市场中区分谁应当是受益者,谁应当是受害者。以这次“退房潮”而言,后期的老百姓觉得公平了,前期的就感觉吃亏了。政府真正的责任是制定并完善法律,健全法治秩序,努力培植“自发秩序”,激发市场自身的调节能力,而不是充当圣人。一会儿鼓励老百姓买房,一会儿又限制老百姓买房,最终就是潮起潮落,都感觉吃了亏。
郭宇宽:这回是真摔!中国很多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尤其过热,我上次来西安,看到有些地方房子盖的密度像香港一样,尤其觉得不靠谱。所有的市场中,无论是股市还是楼市,都有一个庞大的底层社会群体,他们是最易被忽悠,最后也是最受伤的。
王琳:不排除打砸售楼处的行为是开发商的刻意安排。如果真是这样,这招的确很“毒”,这是把房价的下跌与政府的维稳相捆绑。政府部门对此应有充分的预案,包括细致的调查都应纳入日程。
■华商报:假如你是本次退房潮中的一名业主,你会随大流成为退房现场的一分子吗?
狄马:不知道。没成为此次退房潮中的一名业主,我只能说我比其他退房潮中的业主更幸运,而不是更道德。因为选择太困难。从道理上说,《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了退房要符合的几个条件,如果不符合的话,“退房”基本不可能。但明知不可能,为什么还要闹呢?这就是我说的,政府干预或控制市场的结果,就是导致个人责任感的丧失。你不是能够控制市场吗?那么你也能够控制开发商。既然市场这只手是能够看得见的,那么我就要试图控制这只手。
郭宇宽:我不会参与退房潮的,我在北京有自己的居所,如果它涨到10万一平方米,我就把它卖了,办个投资移民,如果它跌到1万,我就再买两套,把父母老人都接来。
王琳:假如我是炒房客,那就愿赌服输。这没什么好说的。假设我是一名自住者,即便在高价位买了房,那也是我自己选择的居所,我会很愿意住在那儿。作为自住房的业主,大可看淡价涨价跌。涨了我也不卖(到哪住去?),跌了我也不退(退不掉)。
对话形式:电话
华商报:舆论对近期退房潮评价不一,有人指责要“愿赌服输”,你怎么看?
秋风:退房潮是意料中的。批评人家“愿赌服输”,这太草率了,因为房地产市场自身高度不完善,也很不确定,买房者普遍有恐慌心理,那些批评的人,要设身处地想想这个问题。
华商报:你微博里说“那么多人用契约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哭了。那是个市场?”似乎既否定市场,又否定契约,那么,现在的“退房潮”该怎么解决,有什么好的途径?
秋风:房地产市场当然不是真正的市场,虽然我们用市场这个词。契约精神本身需要交易的制度环境是公平的,当然完全公平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谈判!没有别的办法,当然,买房者中也有一部分投机者,他们都是被迫卷入房地产游戏中,突然蒙受巨大的损失,让他们单方面地承受损失,肯定不公平。
华商报:你所说的“谈判”与别人口中的“契约精神”有什么关系?谈判中不需要契约精神吗?
秋风:谈判是一个恢复正义的要求,正义是高于契约的。环境的变化会让正义的均衡点发生变化,这时自认为遭受损害的自然人就可以提出质疑或者修改的要求,进行重新谈判,利益重新分配。
华商报:你和持“契约精神”的评论者观点相反,那你看待问题和思考的角度是什么?
秋风:中国市场制度处于构建过程中,所以,不要用健全的市场规范去看待这个问题,那是时空错位,概念错用。简单地说,你不能用美国人面对经济衰退的反应来要求中国人,中国畸形房地产市场中,利益集团获得了非正常的利润,所以,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由制度不合理造成的,各方面必须要认真对待业主的要求,否则,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华商报:假如你是本次退房潮中的一名业主,你会随大流成为退房现场的一分子吗?
秋风:肯定会退房,起码也得要求降价,这样才合理。当然,这里得分立场,作为业主,我有提出要求主张利益的权利,房产商是不是答应那是另一回事,而作为学者、专家,我不完全同意业主的要求,但我要说的是,一定要认真对待这种诉求,简单以什么抽象的原则拒绝,这是不严肃的态度。否则,我完全可以怀疑,持契约论的人没有考虑市场和利益分配的巨大变化,他们口口声声热爱的只是“契约”两个字,却没有真正面对现实里的契约,恰恰契约是存在于现实环境中的,当环境发生变化,契约应该及时调整,当然,这里面是需要仔细地辨析的,我觉得中国学者有太多的教条主义者。
华商报:可有人还说房价降要主张退房的权利,那涨起来的时候,是不是该赔给开发商?
秋风:所有人都受益,自然不会有纠纷,关键是部分人遭受了巨大损失,就可以主张权利。就像农民赚了钱,政府不能加税,赔了钱,政府要补贴。这是个常识。一个社会中总有弱者和强者,弱者得利甚至“独吞”,应该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一种公平感,但反过来,当弱者遭受损害,就是不公正的,这应该是常识吧。                                         本报记者 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