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思诚律师事务所:省级卫生县城量化考评标准(试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7:42:49

省级卫生县城量化考评标准(试行)

 一、组织管理(8分)

    1、贯彻卫生政策(2分)。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的决定》,得1分。爱国卫生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得1分。

    2、爱卫会组织(2分)。政府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爱卫会主任,得0.2分。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得0.6分;有检查记录和总结,得0.4分。有相应数量的委员部门,得0.4分;委员部门分工明确,各尽其职,责任落实,得0.4分。

    3、爱卫会办事机构(4分)。爱卫会办公室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独立科室,有专职主任,得1分。县爱卫办人员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得0.5分;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室条件,得0.4分;每年活动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得0.5分。每年开展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得1.6分。

    4、创建工作(2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得0.6分;措施得力,定期检查落实,得0.4分。创建工作以县带镇(乡),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卫生镇活动,得1分。

    二、健康教育(12分)

    1、健康机构(2分)。县有健康教育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得0.4分。健教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得0.6分。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得1分。

    2、医院健康教育(2分)。抽查1所医院,门诊各候诊区和病房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和资料,得0.5分;医务人员采用不同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得0.5分。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得1分。

    3、学校健康教育(3分   )。全县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得0.5分;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得0.5分。抽查中小学各一所,健康教育有教师、课本、教案、课时、评价,得1分, 每校每缺一项扣0.1分;现场考查中、小学生各10名,健康教育知识及格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分别得0.5分,每降底5%扣0.1分。

    4、重点行业和人群健康教育(3分)。积极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有实施方案,有示范村,得1分。城区主要街道、中心区和各居委会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内容每季度一更改,得1分。抽查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各2个,现场考查职工和居民20人,健康知识及格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分别得0.5分,每降低5%扣0.1分。

    5、大众传媒健康教育(1分)。县广播电台有卫生与健康节目,每周至少一次,得0.5分。电视台有卫生与健康节目,每周至少一次,得0.5分。电视台(站)有健康教育栏目,每周至少一次,得0.5分。

    6、控烟健康教育(1分)。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得0.5分;县辖区内无烟草广告,得0.5分。

    三、环境卫生(19分)

    1、环卫机构(2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得1分。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得0.5分;环卫人员、经费、设备与本县经济发展相适应,得0.5分。

    2、容貌环境(4分)。城区街道平整,路面硬化率达90%以上,得1分;抽查主次干道各1条、小巷2条,路面无坑凹,得0.5分;排水沟通畅,无污水溢流,得0.5分;无暴露垃圾,得1分;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得0.2分。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得0.2分。河道、水塘无污染和悬浮物,得0.2分。施工场地设隔离护栏,文明施工,得0.2分。标语、广告牌设在指定地点,得0.2分。

    3、街道保洁(0.5分)。街巷道路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实行定人定岗保洁,各0.3分。主干街道及商业区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得0.2分。

    4、垃圾清运(4分)。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得2分,未达到的按比例计分。垃圾袋装收集占70%以上,得1分,每降低5%扣0.1分。垃圾箱、果皮箱封闭式,箱体整洁,周围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蝇蛆,得1分,每处有一项不合格扣0.1分。

    5、公共厕所卫生(2分)。抽查公厕5座,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设施齐全、地面和便池洁净、无尿碱、无蝇蛆,得1.5分,每座一项不合格扣0.1分。蓄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得0.5分。

    6、绿化美化(3分)。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得1分;人均绿地面积达4平方米以上,得0.5分。抽查主次干道各1条,两侧行道树树形整齐,得0.5分;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小品得0.5分。建成一批市、县级“花园式单位”或“绿化先进单位”,得0.5分。

    7、农贸市场(2分)。抽查农贸市场1个,划行就市、分摊经营、秩序良好、清洁卫生、基本无蝇,得1分。有佩戴标志的市场管理人员,得0.2分。上、下水设施齐全,得0.4分。有公共厕所并保持清洁,得0.2分。有垃圾池(箱),及时清运,得0.2分。

    8、交通秩序(0.5分)。城区交通秩序良好,得0.3分;车辆停放整齐,得0.2分。

    9、禽畜管理(0.5分)。有家禽、家畜管理办法,得0.3分。抽查居民区1个,无违章饲养禽畜,得0.2分。

    10、城郊结合卫生(0.5分)。主要道路平整,绿化、美化好,得0.2分;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露天粪坑污水坑,得0.3分。

    四、卫生基础设施(11分)

    1、县城建设(1分)。有上级批准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得0.5分。卫生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得0.5分。

    2、垃圾与粪便处理场(4分)。实地检查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粪便处理场,选址、设计科学合理,运用正常,相关资料齐全,得2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得1分;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得1分。

    3、垃圾容器设置(2分)。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1个果皮箱,得0.5分。居民区每60-80米按服务半径50米设置1个垃圾箱,得0.5分。城区内垃圾中转站按服务半径1.5平方公里范围设置,得1分,数量不足按比例计分。

    4、公厕建设(3分)。建成区每平方公里3座公厕,居民区每百户设1座,得1分。水冲式公厕普及率达30%以上,得1分;县城区住户均享有卫生厕所,得0.5分;辖区内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30%以上,得0.5分。

    5、街道建设(1分)。建成街乡及人行道铺装率达90%以上,得0.5分.下水系统完善,得0.5分。

    五、环境保护(7分   环保局检查)

    1、环境质量(2.5分)。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均平均值小于0.30毫克/标准立方米,得0.5分;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小于0.06毫克/标准平方米,得0.5分;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50%以上,得0.5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5%,得0.5分;地面水水质达标率100%,得0.5分。

    2、环境污染控制(2.5分)。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得0.5分.抽查4个工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得0.5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得0.5分.抽查综合性医院1个,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得0.5分;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得0.5分。

    3、环境管理(1.5分)。环境保护有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得0.5分;有健全的环保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得0.5分。开展常规环境监测,监测资料齐全,得0.5分。

    4、近两年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5、劳动卫生(0.5分)。县辖区所有企业(含三资企业)劳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得0.5分。

    六、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12分)

    (一)公共场所(8分  卫生监督所检查)

    1、基本情况(0.6分)。各类公共场所持有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得0.3分。有行业卫生管理制度,得0.2分。室内外环境整洁,得0.1分。

    2、从业人员(0.6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达98%以上,得0.2分,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8%以上,得0.2分;查10人每1人无有效健康证扣0.1分。传染病患者(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皮肤病患者)调离率达100%,得0.2分。

    3、旅店(1.2分)。抽查中、低档旅店2个,有茶具、拖鞋消毒设施,消毒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得0.6分,有店一项不合格扣0.1分。床上用品一客一换或长住客一周一换,得0.2分。客房及卫生间配备专用清洁工具,得0.2分。低档旅店每个床位配脸盆、脚盆,并标志明显,得0.2分。

    4、理发店(0.8分)。抽查理发美容店2个,理发工具、毛巾、美容用盆有消毒设施,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得0.6分,每店一项不合格扣0.1分。有通风装置,得0.2分。

    5、歌舞厅(1.2分)。抽查歌舞厅2个,茶具、面巾有消毒设施,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得0.6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0.1分。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得0.4分。有禁烟标志和劝阻吸烟措施,得0.2分。

    6、公共浴室(1.2分)。抽查公共浴室2个,有禁止传染性皮肤患者就浴标志和措施,得0.2分。女浴室无大浴池,得0.2分。男用大浴池的浴室有淋浴设施,得0.2分。茶具、毛巾、拖鞋有消毒设施,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得0.6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0.1分。

    7、窗口单位(2.4分)。抽查车站或港口、影剧院、商场各1个,室内整洁,有明显禁烟标志和劝阻吸烟措施,得0.6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0.1分。垃圾收集设施充足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得0.3分。厕所水冲式,符合卫生要求,得0.6分。食品、饮水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得0.6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得0.3分。

    (二)饮用水卫生(4分)

    1、自来水普及率(1分)。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得0.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计分。

    2、基本情况(1分)。辖区所有水厂实行统一管理,得0.2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得0.2分。供管水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得0.4分。查5人每1人无有效健康证扣0.1分;“五病”调率率100%,得0.2分。

    3、水厂(1.4分)。抽查自来水厂1个,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运用程序,正常运转,得0.5分。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记录和资料,得0.2分。连续三年未发生因自来水污染导致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得0.2分。

    4、二次供水(0.6分)。抽查二个二次供水单位,供水水箱有专人管理,加盖加锁,每年清洗、消毒一次,得0.6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0.1分。

    七、食品卫生(8分)

    1、食品卫生管理(2.5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均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得0.4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率、培训率达98%以上,得0.4分。查10人每1人无有效健康证扣0.1分。“五病”调离率100%,得0.2分。行业卫生状况(包括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生熟分开、工具售货、防尘防蝇防鼠、用具容器清洁、食品新鲜等)达标率达85%以上,得0.5分。城区连续三年无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得1分。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6分   质监局检查)。抽查食品加工厂1个,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得0.5分。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得0.5分,定型包装产品的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或保质期完整,0.6分,每种食品每缺一项扣0.1分。

    3、饮食业(2.4分   卫生监督所检查)。抽查饮店、饮食店、副食店(熟食店)、食品商店、医院配餐室各1个,单位食堂2个,有专用餐具消毒、保法设施,操作规范,得1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0.1分。上、下水设施齐全,得0.7分。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完善,得0.7分。

    4、食品摊点(1.5分  卫生监督所检查)。抽查个体饮食摊点5个,食品摊点做到亮证经营(必须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得0.5分。有与食品加工、销售相适应的室、亭、台、橱及防雨、防晒、防尘设施,采用工具售货,并符合卫生要求,得1分,每个摊点一项不合格扣0.1分。

    八、除害防病(15分  由爱卫办组织专业人员检查)

    (一)除四害(10分)

    1、除四害组织管理(2.2分)。除四害组织网络健全,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得0.6分。有除四害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得0.4分。有完整的四害密度监测资料,所有鼠药和杀虫药剂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不使用禁用药,得0.4分。除四害活动经费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得0.4分。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至少每灭鼠和其他一项通过省级考核,另两项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三倍。

    2、四害孳生地治理(2.8分)。城区内单位、居民厕所水冲式普及率达30%以上,得1分,每降低5%,扣0.2分。城区居民垃圾袋装化率达10%以上,得1分,每降低1%,扣0.1分。对城区内河、沟、池、溏、湖进行综合治理,无垃圾、杂草、水流畅通,得0.8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3、四害密度控制(5分)。抽查农贸市场、饭店、餐馆、副食店、食品加工厂、粮库等重点单位折合房间100间(每15平方米折算1间),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间,得0.5分,每超过1间扣0.1分;有防蝇设施,得0.5分,每有一房间防蝇设施不全扣0.1分。

    抽查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一般单位10个及居民住宅100户,折合房间150间,有鼠迹不超过3间,得0.5分,每超1间扣0.1分;院内的存水容器、积水,有蚊幼虫阳性率不超过3%,得0.5分,每超1%扣0.1分。查一般单位房间50间,有蝇房间不超过2间,得0.5分,每超过1间扣0.1分。

    抽查城区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等累计2000米的外环境,鼠迹不超过5处,得0.5分,每超1处扣0.1分。查城区内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5处,用500毫升的收集勺采集水样50勺,有蚊幼虫5只以下,得0.5分,每超过1只扣0.1分。

    抽查城区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得0.5分,每超过1%扣0.1分。查垃圾存放容器20处、公厕10处、农贸市场2处,苍蝇幼虫和蛹检出率5%下,得0.5分,每超过1%扣0.1分。抽查重点单位房间100间,一般单位房间50间,居民房间50间,有蟑螂(成虫、若虫、卵鞘、蟑迹)阳性房间不超过5%,得0.5分,每超过1%扣0.1分。

    (二)传染病防治(5分   由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检查)

    1、传染病管理(1.5分)。有年度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和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得0.5分,无计划、无总结各扣0.25分,城区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漏报,得0.5分。医院无交叉感染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得0.5分。

    2、传染病防治措施(3.5分)。城区内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发生,。医疗单位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低于3%,得0.5分。抽查综合医院1所,在5-10月设立肠道门诊并较好地开展工作,得1分;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做到消毒毁形,得0.5分;四苗接种率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95%和80%以上,得1分。

    九、单位和居民区卫生(6分)

    1、卫生组织(1分)。抽查2个居民区和4个企事业单位,爱卫会组织与管理制度健全,得0.5分;坚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得0.5分。

    2、环境状况(3分)。室内外环境整洁,得2分,道路硬化、平整,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绿化、美化好,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60%以上,得1分。

    3、食品卫生(1分)。食堂卫生符合有关要求,得0.5分。饭店、食品商店、食品摊点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4、环卫设施(1分)。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符合卫生要求,并日产日清,得0.5分;公厕符合卫生标准,得0.5分。

    十、民意测验(2分)

随机询访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40人,征询对本县城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公厕卫生、饮食卫生、旅店卫生、窗口单位卫生的意见,满意度达90%以上,得2分,每降低1%扣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