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瘫支具: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5:09:37

一、 消防设施器材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等。
二、 由消防监管员每月按照《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中的巡回路线项目检查一遍,并把检查情况登记在表格中。
三、 检查内容:
1、 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 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 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 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
四、 相关表格
《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        GD/E-QE-001-027-01

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程序

一、 无论发生何种设备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二、 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三、 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四、 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管理处主任召集有关单位参加的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由主任审批后送主管单位。对于改进措施,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