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坦洛新缓释副作用:党员干部要做到“五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05:01:20

党员干部要做到“五慎”

编者按:五慎:谨防小恶积大恶;谨防“第一次”;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谨防自我放纵;谨防被朋友拉下水。论述很全面,条理很清晰,引经据典,说服力强,不仅适用于党员干部,普通民众也可以从中启迪。  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最迫切最现实的要求。党员干部是否清正廉洁,不仅仅是个人行为,也是政治行为,既关系到自己有没有从政资格,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党员干部要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日常生活中就要做到“五慎”。
  一是要慎微——谨防小恶积大恶。也就是说,要慎小事、拘小节。小事小节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群众正是通过那些发生在我们党员干部身上的小事小节,例如是否公款吃喝、公物私用、收受礼物等等,来评价我们党员干部的。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收一点、拿一点、捞一点、占一点、吃一点、喝一点、玩一点、乐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误、有点小毛病,组织上也会宽容、原谅;还有的认为别人恣意腐败尚能逍遥法外,自己捞点蝇头小利,不足挂齿。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使他们渐渐放松自我约束,滋长了放任心理。于是,今天占一点,明天捞一点,后天又贪一点,最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牢房,有的还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小节不保终累大德。广东省汕尾市原副市长马红妹,平时毫不检点,把自家买水果、面包、鸡蛋、油、米等用的几十元、几百元开成发票报销,致使后来胃口越来越大,发展到几万元、几十万元地将公款贪为已有,这就是最好的例证。可见,小节并非无害,而是一切大害的开始。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在“慎微”上下功夫,注意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有这样一个寓言:一个偷针者和一个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赠送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人不可能把钱带进棺材,但钱一不小心就把人带进了棺材。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些都是至理名言,一点也不错,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
  二是要慎始——谨防“第一次”。也就是说,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第一次受贿,就是廉与贪的分水岭,是质的飞跃,其第二次、第三次,第乃至第N次,都是量的积累。因为:第一次犯罪是练胆的尝试,有了第一次,胆子就会越来越大;第一次犯罪是打开贪欲之门的钥匙,贪欲之门一旦打开,便如洪水般奔腾而下,一发不可收拾。人的一生,可以说都是由这样或那样的“第一次”构成,有的第一次永远印记在人生的轨迹上。党员干部也是人,在面临贪腐“第一次”选择时,该如去何从?往往决定着一个党员干部的人生终结。在二O一O年的最后一天,贪官曾锦春被正法,据说高墙内的这位郴州市纪委书记痛悔不已,后悔当初诸多的“第一次”:“不该第一次受了老板的宴请;不该第一次收了别人的钱财;不该第一次进了娱乐场所;不该第一次与那个美女相见;不该第一次上了那个女人的床不该第一次放了送钱的犯人;不该第一次造了诈钱的假案;不该第一次办了捞人的案子;不该第一次有了“贪不只我一个”的想法;不该第一次向组织讲假话;……”俗话说:“酒是穿场毒药,色是刮骨钢刀”,面对金钱、面对美色,面对诱惑,党员干部一定要控制住人生的第一次,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等到东窗事发,那就悔之已晚了。
  三是要慎亲——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腐败,历来为老百姓所不齿。腐败,也是领导干部家庭悲剧的主要祸根。腐败,既有“前厅冒烟”的教训,更有“后院起火”的悲剧。最近,中纪委有一个统计,近几年处理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有30%以上与这些人的家庭有关,是败在家庭,毁在亲情。有些党员干部对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人正是看到这一弱点,乘虚而入,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栽了跟头,就连胡长清、成克杰这样的高级党员干部也未能幸免。曾是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浙江衢州市政协原主席郑樟林,就是被亲情拉下马的,在位时处处照顾朋友,处处考虑子女,最终因受贿179万元,2000元澳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905万余元,被判刑16年。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亲属子女来说,“严是爱,纵是害”,给子女留太多的财产,金钱铺路,未必是好事。唐代诗人罗隐有句名言:“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清末有个叫奕儇(读“宣”)的人,是末代皇帝宣统的祖父,他写过一段治家格言:“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子孙祸也大。借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财也少,产也少,后来子孙祸也少。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少胆也小,些微产业知自保,俭使俭用也过了。”左宗棠年老后,在长沙大兴土木,想给子孙留些房产;一天,左宗棠去现场,一个木匠对他说,我起的房屋不可能倒塌,但房屋易主的事却是常有的事。左宗棠听后,便停止了起屋。林则徐说道:“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古人尚且有这样的认识,很值得我们仔细品味和深思。亲情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健康的亲情是我们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加油站”。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对自己的亲属严格要求,防止后院起火。
  四是要慎独——谨防自我放纵。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造成的某些空隙,以及新的体制、新的观念、新的价值体系、新的规则还不够完备等,都可能为作奸犯科者提供可乘之机。对于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大大小小权力的各级干部本人来说,倡导“慎独”,不断“修身”,无疑是非常必要的。党纪政纪是建立在高度自觉基础之上的,光靠强制很难保证一个人不犯错误。高处不胜寒,有的同志往往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中,在有人监督的时候,能够按章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而在远离组织、无人监督的时候就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放任自己,结果犯了错误。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慎独”?重要的是认真地、自觉地坚持“四自”。一要自重。对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言行、自己的名誉非常珍重,不失于轻浮流俗,不狂妄自大,不自轻自贱,待人处事与自己的身份相符。二要自省。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养成每日“三省吾身”的习惯,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检点自己的作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三要自警。应该时时处处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举动,真正做到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四要自励。党员干部无论身处顺境,还是身处逆境,都要像毛泽东同志所倡导的那样,永远“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革命精神,把革命工作进行到底。”
  五是要慎友——谨防被朋友拉下水。古人讲:人生得一知己已足也!陈毅元帅说:“难得是铮友,当面敢批评。”可见朋友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朋友有多种,有忠友、难友、信友、诤友,还有挚友、善友、密友、畏友;另外,互相以学问切磋的,称为学友;在道上相互提携勉励的,称为道友;经常受其指教助益的,称为益友;也有的是共同参加集会的,可以称为会友;共同集派成党的,叫作党友。朋友的种类,形形色色,不胜枚举。因此,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在结交朋友方面千万要慎之又慎,切不可乱交朋友,滥交朋友。有人说:“试金子用火,试女人用金子,试男人用女人,试官员用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它能使人高尚,也能使人堕落;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有些“朋友”就是瞄着你手中的权力而来的,他们千方百计和你交朋友的目的,就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他们千方百计、百计千方地为你设置陷阱。他们一边给你送钱,一边记着黑账;当面给你送钱,背后在骂你娘;一旦东窗事发,他们就会对你落井下石,把陈年旧账全部翻出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专好结交大款,为了大款们的利益,他可以目无法纪,披挂上阵。可事到临头,那些人为了保全自己,纷纷弃他而去。得意的时候朋友认识你,失意的时候你认识朋友。无数事实证明,靠金钱、权力建立起来的友谊是短命的,而用这种友谊结成的朋友就是狗肉朋友。因此,对党员干部来说,一定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选良交友,择廉交友。多交一些有思想、有知识、有品德、有见解的知心朋友;不交那些沾满铜臭气、酒肉气的朋友。防止失去原则,误入歧途。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甜如蜜”。我们共产党人是最将感情的,但是决不能感情用事。中纪委原副书记刘丽英曾经告诫我们党员干部,有四类朋友不能,也不宜交:一是名声不好,但特别能往你身上贴的;二是地位不高,但活动能力特别强的;三是能力不大,但特别想当官的;四是收入不多,但特别能花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