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湾城 湿地:浙江省诸暨市积极探索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01:52
特别报道:村监委:实现与群众监督“无缝对接”——浙江省诸暨市积极探索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最近在浙江考察时充分肯定的一项工作。在4月初召开的浙江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纽带,使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村,渗透到每一网格、每一农户,实现与群众监督的‘无缝对接’,形成立体化的监督网络。”
  监督的触角在这里延伸,农村民主监督的创新实验在这里进行。和武义、天台等地一样,诸暨也是较早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县(市)之一。近年来,诸暨市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进一步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在群众呼声中
实现“无缝对接”

  与其他地方类似,诸暨农村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各种深层次的矛盾特别是干群矛盾、利益矛盾日益突出。如个别村“逢选必闹”,矛盾往往集中指向村里的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等。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干部缺乏监督、办事不够公开、村务缺乏透明度,导致农村有矛盾难解,干群间有误解难消。群众迫切希望建立一个机构,能确保他们全面及时地行使对村务的监督权。同时,有关部门也希望通过设立一个类似于村监委的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村务管理的监督,采取措施遏止或避免村干部走上违法乱纪之路。正是在以上两种推动力的作用下,村监委应运而生。
  2005年5月,村级换届选举结束后,诸暨市纪委、山下湖镇党委在充分酝酿调研的基础上,率先在山下湖镇解放村成立全市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委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村监委具体产生方式为:首先在村民代表中推荐4名候选人,随后以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3名村监委成员(不得另选他人),其中得票最多者为村监委主任。村监委成员将按村务管理制度逐步享受岗位定额补贴,并在党支部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为确保村监委能代表村民充分、合理地行使监督权,在村监委人员选任上着力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素质高,村监委组成人员要求在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的人中产生;二是独立性,村监委成员组成上突破村“两委”家族势力,明确规定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不得担任村监委成员;三是代表性强,村监委成员由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充分体现代表广泛、参与广泛的要求,具有代表性强、操作方便、人为干扰小的特点。
  当年6-7月,诸暨市纪委在总结解放村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山下湖和五洩两镇进一步开展推选村监委、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试点。2006年,结合村撤并,在全市面上推广。
  在试点和推广期间,市纪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明确村监委的职权,专门出台村务监督制度,规定村监委参与行使六项监督、建议权利,充分发挥其对村务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进行监督的作用。同时,还规范村监委的权力运作。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规定村监委履行四项义务: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在“两委”决策作出后,做好向村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上的误解;根据情况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履行监督职责。在村务监督工作制度方面,除村务监督制度外,按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还制订出台了村民委员会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示制度、村务决策制度、考核制度等10余项配套制度。山下湖镇解放村还将制度汇编成册,分发到全村450户村民家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记者实地走访了五洩镇和五洩村,了解当地的村监委工作情况。据五洩镇党委书记宣章海和五洩村村主任杨建林、村监委主任周立勇介绍,村监委在监督村委会的同时,自身也有一定的教育制约机制。市、镇两级重视加强对村监委成员特别是村监委主任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合理行使监督权;确立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明确村监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对村监委成员的撤换、罢免程序,规定村监委成员不按村务监督制度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严重失职或违法乱纪的,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进行撤换。另外,村党支部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村监委成员,也有权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对其进行罢免,以实现权力制衡。

打造“四定”机制
确保“无缝对接”

  在全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后,诸暨市充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努力打造村务监督委员会“四定”机制,有效地确保了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在实处。
  “四定”之一是“定位明晰”。2005年,诸暨市就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2008年,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市50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中86.6%的村监委主任由村纪检委员兼任。同时,明确村监委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村监委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乡镇(街道)纪(工)委的业务指导,并及时汇报工作。通过明确职能定位,避免了履行监督的越位缺位。
  “四定”之二是“定向培训”。在市级层面,由市纪委牵头,会同组织部、民政局、农办等多个部门,对全市村监委主任和纪检委员开展每年1-2次的集中培训和轮训。在镇乡层面,由镇乡纪委牵头,整合农经站、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职能办公室,组织分线学习、分片交流和分类指导,提高村监委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把握监督尺度与界限,保证了监督方式的有序得体。
  “四定”之三是“定期报告”。村监委每半年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由村监委主任负责报告,村民代表在听取报告后,可现场提出问题,村监委主任及时予以回答和解释。同时组织开展测评活动,评议结果将作为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测评满意率较低的村监委成员将实行诫勉谈话,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有关程序实行罢免,加强对村监委职责履行过程的监督制约。
  “四定”之四是“定额保障”。建立村干部报酬基本保障制度,明确村监委主任的报酬标准。按村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及村主职干部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的一定比例,年终领取一次性补贴,每年约为3000元至5000元不等。村监委其他成员的报酬,采取实误实记发放误工补贴的方式,每天(工)为40元至60元不等,保障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行“四式”监督
保障“无缝对接”

  在打造“四定”机制的基础上,诸暨市纪委还积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四种监督方式,以保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群众监督的“无缝对接”。
  监督方式之一是“程序式监督”。按照“事项选定、意见征询、方案拟定、监督落实、结果反馈”等步骤,明确村监委履行监督职能的程序。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或村级重大事务,事先确定监督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村主职干部沟通反馈;制定监督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开展监督工作,对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及时提醒或督促纠正;及时公布监督事项进展情况和结果,并向村民做好说明或解释,以此形成监督的“流水线”。
  监督方式之二是“参与式监督”。在重大事项提交村“两委”会议决策前,村监委参与前期调研、商议和草案的听取,可参与预算编列、实地踏勘、方案制订等酝酿环节,如对村级建设项目的增加工程,村监委应提前介入、调查原因;在议事决策中,村监委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整个决策过程,可对村级工程类、承包类、支付类等事项提出建议性意见,但不作具体表决;议事决策后,村监委对有关决议性内容,及时督促“村两”委组织实施,并对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实施全过程监督。
  监督方式之三是“审核式监督”。村监委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在“三资”的清产核资过程中,全程监督调查摸底、登记公示等工作,确保家底清、情况明。当“三资”事项发生时,村监委实行前置式审核,对有关凭证严格核实票据有效性、内容真实性及开支合理性,审核通过后(需签名盖章),村主职干部方可审批入账;审核若有疑问,则退回处理,直至符合要求。对工程支付类、资产转让类、资源发包类项目,审核更为严格,必要时还将组织询问调查。
  监督方式之四是“评议式监督”。每年年底,村监委协助镇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对村主职干部的年度述职述廉与民主评议。对平时收集和评议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如村主职干部落实创业承诺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可提出询问或质询,由村主职干部对所提意见建议给予当场答复或会后书面答复。同时,村监委还对整个评议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评议的公开公平公正。
  诸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倪成良对记者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征地租地、招商引资、集体资产承包转包、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村务活动日益增多。与此同时,村民的权利意识也逐渐增强,村民们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官”权力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村监委的建立,有效弥补了监督上的缺失,使之成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桥头堡”。
  倪成良说,诸暨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抓得比较早,“四定四式”的工作方式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积极抓好省里即将出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村务管理活动和村干部作风、廉洁情况的监督,为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文 / 本刊记者 汪宛夫  周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