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首席难自控免费:【新提醒】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实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登记注册】 - 中国工商论坛 - P...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16:30

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实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这次业务培训,不讲法律法规条文,只讲涉及到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有些问题本身没有现成答案,我一是参照相关规定;二是从网上、论坛上借鉴权威或多数人的意见;三是根据工作实践按自己的理解,所以有不正确之处,可以探讨。培训的目的,就是通过提出问题,促使大家学习、思考,以便更好、更规范地开展工作。)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现行主要法律法规依据问题

1、到目前为止,最基本的法规:还是198785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09年我在网上看到了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目前还是征求意见稿)

2、其他:国家局的规章有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0481日施行)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08101日起实施)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办法》(0941日起实施)

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应注意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过去一直是参照企业名称登记,没有专门规定,也没有统一规范,09年《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办法》出台后,县局专门进行过培训,并将原在县局核名的权限全部委托给基层分局。从现有内网上看,还有不少过去登记的不符合规定的名称,如:汪江小店(缺行政区划、行业表述)、振兴印刷(缺行政区划、组织形式)、e线情缘网络大世界(含字母)等,可利用验照换照、变更补照逐步规范。

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名应注意几个基本要素组成: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过去很多核名没有冠行政区划,如“董子杰修理部”,现在应按规范格式核。

字号:注意避免与驰名著名商标、知名企业字号商号相冲突 (不能确定就到网上搜相关信息,不能造成公众误解)。

行业: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资料网上有,经营范围也以此为标准)的中类、小类或具体经营项目。(如XX县XX商店中的“商”业,应属行业大类,最好是注明是百货商店、副食商店、还是杂品店或是综合商店)

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另外还可选用“吧”“场”“所”等),但不得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此外、名称中除了不得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及党政机关等禁用规定外,还不得含有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等及其他禁止使用的语言文字。(对数字没有象企业名称那样有禁用)

三、目前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个体户经营的行业问题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

网吧、

快递、

旅行社、

典当(公司)、拍卖(公司)、

水路运输服务;

建筑业、

生猪屠宰、

电力、煤气、水的生产和供应,

食盐批发、

军工产品制造、医药制造;

金融、保险、电信(不含**委托经营业务)、邮政(连锁经营除外);

会计、审计、税务、商标、专利代理、资产评估、法律服务等。

汽车销售(要求是品牌销售,要有法人资格)等等

四、个体登记发照需注意的前置许可问题

(一)娱乐场所: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等,休闲会所含以上项目也属娱乐场所)。

2006年3月1日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1、网吧、酒吧是否属娱乐场所

网吧属《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11月15日施行)调整。

酒吧的文艺演出活动配套服务应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去管理。

2、台球、健身等场所

按《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调整,也有将台球厅定性为娱乐场所,但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适用范围中说:营业性保龄球馆、台球室、溜(旱)冰场等场所和大众健身娱乐场所的管理由各地人民ZF参照条例确定(即意味着凡有地方性法律法规规定就要执行,有文化部门发证更稳妥些)

3、按摩、足浴等

没有列入娱乐场所、但属公共场所,需要卫生证(04年卫生部门曾答复暂不列入卫生许可,但现在我们认为还是要稳妥,否则出事没人扛)

(二)公共场所经营:

卫生局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包括如宾馆、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舞厅、游艺厅、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音乐厅、游泳馆等等。

(公共场所概念较广泛,是否一律要办卫生证没有具体可供操作的东西,是按行业还是按其面积、规模很难说,如乡村小理发店,办卫生证较难,以前也有自行放开过,现在也只能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把握。)

(三)食品许可

1、食品生产许可

原先是卫生局、现在是技监局,但还没衔接上、尤其是小作坊,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地方作出规定,但地方还没作出。(这次市局对全市高危行业**通报介绍了XX市的做法,针对目前食品作坊**难的实际,当地质监部门制定了《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经质监部门审核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办理营业执照。该《规定》已报经XX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2、食品流通许可

(公平交易局培训已专门讲了,在此不再赘述)

3、 餐饮卫生许可

仍由卫生局发餐饮卫生许可证

(四)农资商品

1、农药经营

(1)发照要化危品经营许可证

(2)要符合经营主体资格。今年4月份省局明传重申:仍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由供销社、植保站、土肥站、农技站、森防站、农药生产企业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单位等7种机构经营,原来发的私营企业和个体户要清理、收回。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购买供成员自用。

2、化肥经营

按国务院化肥体制改革决定及国家工商总局09年11月1日实施的《农资市场监管办法》规定,放开化肥经营,企业、个体都可以直接登记,但有相应的住所、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3、种子经营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的书面委托为其代销种子的,或者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其他的刚需要按种子法规定办种子经营许可证。% B; O: }% Q$ Q: S: m, \
(五)危险化学品

1、生产、储存: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批准书或许可证、要经环保审批;

2、经营:由安监部门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运输:由交通部门颁发许可证

(六)棋牌室、培训班、中介所等

1、棋牌室:(新的行业,国家没出台专门规定)

09年10月12日市文化局、综治办、pol.ice局、工商局等9家联合发布《市营业性棋牌室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设立营业性棋牌室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到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交纳必要保证金、经审核合格后出具审核意见书

(2)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执照后方可开业。

2、教育培训

(1)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由教育部门发证,工商不登记。如幼儿园,就属于学前教育,省局原就有答复免工商登记。

(2)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能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劳动部门审批、教育部门备案,工商不登记。

(3)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一直没有专门规定,只能依据个体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比如电脑培训、英语培训等。如要登记,有相关部门发了许可证当然更好,没有的最好要求其到相关部门签意见更稳妥些(网上也有观点认为如果业户没有要求登记的工商暂不登记,尤其是一些短期培训)

3、劳务中介服务

1)人才中介服务

ZF人事部门发许可证。

2)劳务中介

①劳务输出:分为职业介绍和境外就业中介。

设立职业介绍机构 : 地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

境外就业中介 : 国务院劳动和**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

②外派劳务:由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③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总之,实际工作中,前置许可还有很多很多,尤其是“危化品”,按化学危险品目录不是一下子说得清,只有平时多学多看,我也不例外,没有生而知之者。)

五、个体登记中的经营场所证明问题

1、个体登记没有专门的规定,各地都是参照企业登记规范是这样要求的:

(1)自有的:房产证复印件;

(2)租赁的:租赁协议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没有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提交房管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的,提交当地ZF规定的相关证明。(乡镇招商企业目前我们是由乡镇ZF出,个体工商户也可由村级组织出);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2、住宅改成商用的

根据《物权法》,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ZF规定的相关证明。

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环境影响,要让申请人填专用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样式原已下发,网上也有下载)签字,(是否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要把握好,签字要对真实性负责)。

六、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问题

1、验照:(个体户叫验照、企业叫年检。)

依据和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以前已专门培训过)

2、换照:

(1)换照时间

过去都是四年一换,有个统一截止时间,现在各分局也不知怎样写。今年年初省局还发了一份文件,要求做好2010—2013年度换发个体执照工作,说2006年初组织了换照,至2009年底已满四年(事实上我局这两年换注册号,基本上都换了照)。省局文件规定2006年下半年以前换发的登记开业的个体户自2010年1月1日—5月30日一律由原登记机关重新换发,逾期不换自行作废,同时也说个体户未满四年不得强行换照。

(2)换照手续:

(我看现在有的分局用换照表,有的用变更表,有的用开业表,还有用验照表代替),到底用什么表?网上同行也有争议,各地也和我局一样四种做法都有。在此我作几点说明:

个体户四年一换照只有国家工商局文件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是为了便于个体监管而设定的,各地工商都保留这一做法。

用的表格:

A、以前有专门换照表,现在各地都没用。

B、现在用的个体登记所有表格都是2004年7月国家局统一制定的,没有单独专门的换照表式。

C、市局红盾网公示的表格是个体户开业(换照)登记申请书,其他地方也有将个体换照与验照表共用,但去年有规范的验照报告书后就按新的报告书来。

D、如果是用变更表,但又没有相应的营业期限变更栏目,没地方填写(但不少人还是认为填变更表合适)

(我个人观点:换照既然没有明确的制式表格,填开业、变更、验照表都不合适,要不还是将过去的换照表拿出来重新设置用,要不就是换照和验照同时操作,在验照表上注明换照。不知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可以说说)。

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吊销问题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讲四点:

1、个体工商户每年开、歇、转很多,许多空户头如何处理?

2、注销为申请人的主动申请行为,现实中很少有主动注销的。

3、如果有把握认为没什么争议或隐患,强制注销(不仅在电脑上,书式也要)未尝不可,但也要有一定程序。

4、稳妥的做法还是采取未验照成批吊销(这样做国家局有文件依据),但现在案管系统要求一户一案一卷,做起来工作量很大,而且吊销作为最严厉的处罚,案件要有现场检查情况,分批公告等程序。

(另:现在新软件系统有“死户管理”,“长久未经营”等栏,大家在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操作运用。)

八、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建档问题

个体工商户委托分局登记后,建档问题一直没理顺。有一次年终行政案卷评查,抽到我局2户个体档案,有1户就找不到。今年局里给各分局统一购置了档案柜、档案盒等,下面讲下如何建档的几个要求:

1、盒面目录(共10个,也可少),内装案卷目录(主、副卷),有条件的要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存档。

2、各分局要安排专人和专门时间对过去的老档案进行清理,按人名、地址等进行对比、合并,最好有原始档案,也不用承担造假责任,万一找不到就只有补了,主要是现在在经营户,恐怕还要当事人配合。) \" C2 }- S: f# H
3
、书式档案要与机读档案及信用监管等内容相吻合。

4、档案号的编排按照如何查找方便就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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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登记自从下放各工商分局后我平时实际接触和操作不是很多,个体登记现在同样是“一审一核”制,“谁登记,谁负责”。我这也是第一次将登记中的具体问题进行综合讲解,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正。)

谢谢大家!

201010讲稿

201012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