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务局方芳简历:诗歌朗诵中的声音之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6:22:34

    《尚书·舜典》中有这样一句话:“诵其言谓之诗,咏其言谓之歌。”明朝谢榛在他的《四溟诗话》中说:“凡作近体,诵要好,听要好,观要好。诵之行云流水,听之金声玉振,观之明霞散,讲之独茧抽丝。此诗家四关。使一关未过,则非佳句矣。”

    朗诵吟咏的话叫做诗歌,琅琅上口、如行云流水、金声玉振的诗歌方为佳句,那些读来佶屈聱牙、令人不忍卒听的东西,历来不受人们的喜欢。《南村辍耕录》中记载:“樊宗师《绛守居园池记》,艰深奇涩,人莫能诵。宋王晟刘忱为之注释,赵仁举为之句读,诚可怪也。韩退之作宗师墓志铭曰:‘文从字顺各识职。’盖讥之也。”由此观之,诗歌和朗诵自古以来就不可分割,经典的诗歌和朗诵艺术一旦结合,将形成一种极具美感的听觉享受。

    朗诵是一种把文字语言变为有声语言的活动,所以朗诵要依托的最基本的几部分包括:声音、文本、以及把文本转化为声音这一过程中的理解力、表现力和创造力等等。在这其中,声音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没有了声音之美,朗诵就谈不上任何艺术性和欣赏性。

    用声之美

    每个人的声音条件和用声方法各不相同,音域的宽窄、音色的虚实、共鸣的使用、吐字的技巧等各具特色,在朗诵诗歌时,自然不可能千篇一律。这就好比书法中所用毛笔之不同:羊毫鸡毫较柔软,而紫毫狼毫锐利坚挺,它们各因其材,各成其笔,而书写者各有所好,各得其宜。同理,不同的声音只要使用得当就会产生出各有千秋的效果。

    诗歌朗诵在声音使用方面不同于其他的有声语言表达,较之日常交谈、播音主持而言,其音高变化大,音色虚实交替转换,胸腔、口腔、头腔等各部位的共鸣需搭配协调使用,吐字上也有其特殊的技巧。以李白的《将进酒》为例,这首诗写得波澜壮阔、豪放跌宕,对朗诵者声音的要求比较高,朗诵者的音域必须宽广,音色变化要丰富,第一句起首“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这种从天而降、一泻千里的气势非高强音不能表现,而紧接着的“奔流到海不复回”,大河之去的悠远,又需要一个音高低于前句、音色较虚的声音来作为对比,以此来表现这种一涨一消舒卷往复的咏叹意味。第二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感叹人生易老,慷慨生悲,音高继续有所变化,有沉郁之气。以上这两句说的是天地人生,境界宏大,“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因此要求气息力度强,声音处于强控制状态。而下面从“人生得意须尽欢”到“请君为我侧耳听”这中间有一个感情的运动过程,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朗诵时应该在节奏上把握变化。“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这几句,蕴结着一种抑郁不平之气,胸腔共鸣的增强、吐字力度的加大,有助于表现诗人此时的愤激之情。末一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将全诗的感情推向了高潮,前面的悲之重、欢之浓、激愤之深统统在此叠加释放。正如周啸天所说:“《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这样的诗歌,对于朗诵者的声音要求当然是很高了。    诗歌朗诵是一种二度创作,它要求朗诵者不仅要充分了解诗歌的作者所描摹的客体,而且还要对诗歌本身这个二度创作的客体进行深入的体味。朗诵者对于文本的表达过程是一个“形之于心”到“形之于声”的过程,在这一创作过程中,不同的理解力产生不同的表现力,而不同的表现力会制造出不同的审美客体。再以刚才提到的《将进酒》为例,很多朗诵者认为这首诗极尽豪迈之情,因此在朗诵到高潮部分时,音高很高,音域将近自己的最大音区,音强也很强,甚至会出现声音“劈”了或者“破”了的现象。他们认为非如此不足以表现豪迈抑或激愤之情,只有这般才能淋漓尽致。但是这样使用声音,很可能会破坏美感。

    莱辛在评论希腊晚期的著名雕像群拉奥孔时认为,拉奥孔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人们所期待的那种强烈的苦痛的疯狂表情,没有维琪尔的诗中所歌咏的那种大张着嘴喊出的可怕的悲吼,是因为要照顾到雕像的美感,是受到雕塑这一艺术形态的材料的限制而造成的。莱辛认为:“有一些激情和某种程度的激情,它们经由极丑的变形表现出来,以致于将整个身体陷入那样勉强的姿态里,使它在静息状态里具有的一切美丽线条都丧失掉了。因此古代艺术家完全避免这个,或是把它的程度降低下来,使它能够保持某种程度的美。”

    宗白华对这段话进一步阐述为:“并不是道德上的考虑使拉奥孔雕像不像在史诗里那样痛极大吼,而是雕刻的物质的表现条件在直接关照里显得不美(在史诗里无此情况),因而雕刻家(画家也一样)须将表现的内容改动一下,以配合造型艺术由于物质表现方式所规定的条件。这是各种艺术的特殊的内在规律,艺术家若不注意它、遵守它,就不能实现美,而美是艺术的特殊目的。”

    由此可以看出,在诗歌朗诵中表现强烈的情感时,用声的状态也应尽可能在声音这一客观物理条件下做出适合的选择,尊重美的创造规律。

    语音之美

    在朗诵诗歌时,除了上面提到的创作主体在用声方法上对美的捕捉之外,还有一点是汉语本身的语音特点所决定的声音上的美感,再配合以诗歌的合辙押韵,使得诗歌朗诵具有了令人回味无穷的意味。

    汉语古诗词的朗诵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就是按照现在的普通话的语音语调朗读,这种方法具有很高的普及性,基本上人人都能上口,但是由于几百年来汉语语音的发展与流变,很多古诗词用普通话表现时往往会损失一些韵味。于是有人提倡另外一种比较“复古”的朗诵方式——吟诵。所谓吟诵是指用一种调子把诗词吟唱出来,是介于朗诵和歌曲之间的艺术形式。吟诵通常采用的是各地的方言,在这些方言中,较多地保留了唐宋时期的语音特征,因此很多人认为吟诵较之朗诵更能表现古诗词的韵味。而到了现在,真正会诗词吟诵的人并不多了,考虑到艺术的可欣赏性和传承性,吟诵开始向普通话方向靠拢,老艺术家们基本上都采用了普通话来吟诵。尽管如此,它还是比朗诵多了很多曲调的因素在其中。对于现代诗,创作时本身就是按照普通话的发音来完成的,所以朗诵时自然要采用汉语普通话。我们这里就比较普遍的汉语普通话诗歌朗诵来进行研究,暂不考虑吟诵中语音的一些特殊之处。

    汉语普通话是一种优美动听的语言,它的音节构成包括声母、韵母和声调。普通话的语音之美,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元音多。在汉语普通话中,基本没有不包含元音的音节,而且有不少音节只由元音充当,这就使得发音响亮、通畅、乐音成分多而杂音少。其次是清辅音多而浊辅音少。在全部21个声母中,只有m、n、l、r四个浊音,这使得发音时字头清晰明亮。

第三是声调抑扬婉转。普通话的声调类型有四种——高平调,高升调、降升调和全降调,用五度标记法分别是:55,35,214,51。音节中这种丰富的变化再加上诗歌语句中语调上的高低起伏,使得诗歌朗诵具有很强的音乐性。

    此外,传统诗词在运用平仄和韵辙方面有完整的理论。通常情况下,用高平、高扬的平声和洪亮刚劲的韵辙(如发花辙、言前辙、江阳辙、中东辙)收句,利于表现阳刚之美;用曲折、下降的仄声和细微柔和的韵辙(如一七辙、乜斜辙、灰堆辙、由求辙)收句,利于表现阴柔之美。而现代诗人、作家在创作时也自觉运用这个理论,运用语音美来塑造艺术形象,创设美的意境。在修辞学中,像平仄、对偶(对仗)、排比、双声、叠韵、顶针、回环等这类锤炼字音和讲究语音美的修辞格都是积极修辞手段,由此也可看出语音美的重要意义。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韩娥之“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说的是音乐和歌声之美。同样,良好的用声方法再加上汉语语音的美感特征,使得诗歌朗诵这种二度创作在诗歌本身的意境美、形式美、韵律美之上,更增添了有声语言的灵动之美,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中国传媒大学任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