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铁水管漏水怎么办:戴隆斌:从比较的视角看中俄两国腐败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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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隆斌:从比较的视角看中俄两国腐败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1-10-25 13:51 作者:戴隆斌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227次


  中国和俄罗斯都是大国,两国在各自漫长的历史中,既有各自不同的道路,也有相同的历程。俄罗斯曾经有着70多年的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也有60余年了。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经历了政治经济的大转变,中国也有30余年的政治经济改革。这些相似性,使得两国在腐败问题上也具有可比性。


  一、中俄两国的腐败现状


  总体来说,中俄两国目前的腐败已经非常严重,是世界上腐败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对此我们以总部设在柏林的透明国际(一家专门研究全球腐败行为的组织)对世界上国家清廉指数的排名情况就可以看出来。透明国际自1996年起开始对世界各国的腐败问题进行排名,我们取年以来的数据为例,绘表如下:  


  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标准是10,指数越高越清廉,比如2010年最清廉的国家是丹麦、新西兰、新加坡,指数均为9.3。从上表可以看出中俄两国的清廉指数排名总体上很靠后,尤其是俄罗斯,清廉指数呈现越来越低的趋势。最近年来,中国虽然总体上也属于较腐败的国家之列但比俄罗斯要好一些,清廉指数呈现总体上比较平稳的态势。


  据联合国国际调查组织在2004年6-9月对60多个国家所作的调查,世界各国的平均贪污水平为10%,而俄国的贪污水平却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为21%。[1]2006年4月24日《消息报》载文说,在过去5年中,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被迫行贿,平均金额2000-7500卢布不等。俄国人的平均行贿数为5048卢布。[2]与2008年相比,俄罗斯2009年平均受贿额翻两番,高达2.7万卢布。俄罗斯民主信息学地区基金会(Фонд


  ИНДЕМ)对俄国腐败状况的研究表明,在2005年,俄国的商业腐败规模涉及金额达亿美元,向官员的平均行贿金额为135800美元。[3]腐败的严重性,在2008年9月22日俄罗斯社会舆论基金会发布的调查数据中也得到了印证。调查显示,56%的企业家经常被迫行贿,29%的俄罗斯人被迫行贿,在那些从未行贿过的人中,几乎也有一半的人(44%)准备向公职人员行贿。[4]


  中国的腐败情况也较严重,从官方公布的统计结果就可见一斑。根据历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统计,全国各级检察机关1979-1982年查处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总数为98225件,1983-1987年间增至15.5万件年间增至214318件,1993-1997年间,尽管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案件的立案标准均已提高(贪污贿赂立案标准在1990年代中期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标准则提高到10万元以上),但是案件总数仍然增至387352件,18年间查处的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平均每年以22%的速度增长。1997年10月到2002年5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9万余件,结案78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万多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1亿元。[5]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0000余人其中司局级干部700多人,省部级干部21人。[6]2003年至2009年,各级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4万多件,2009年,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①有经济学家指出,腐败给中国带来的损失达到10000亿人民币以上,占GDP的13%-16.8%。[7]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在实际生活中腐败问题要比这严重得多。


  二、中俄两国腐败的特点


  仔细分析中俄两国的腐败,我们可以发现两国在腐败问题上既有相同的特点,也有各自不同方面。这些共同的特点表现在:


  第一,腐败涉及的范围广。在当前俄罗斯的教育、医疗卫生、退休金发放、工作安排、解决住房问题、房屋维修、与警察、法官和交警打交道等等方面,腐败行为随处可见。其覆盖范围之广,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可以说,不行贿,几乎什么事情也办不成。至于哪些部门最腐败,一项调查标明:40.9%的俄罗斯居民认为国家最腐败的部门集中在地方政府部门;其次是司法机关(33.8%)。除此以外,俄罗斯居民认为腐败问题严重的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占被调查者的、大型商业部门(18.5%)、联邦政府(17.2%)、医疗教育机关(17.7%)、军队(14.8%)。其中腐败问题程度最轻的部门,俄罗斯居民认为是政党(3.4%)、联邦国会(3.2%)和大众传媒机构(2.3%)。[8]这一点,中国和俄罗斯的情况非常类似。在中国国家职能部门(包括政府的和党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公共服务部门(医疗、教育等)、军队都大量存在腐败问题。2004年,中央纪委研究室委托地方纪委和有关统计部门,在北京、黑龙江、河北、江苏、江西、湖北、广西、广东、四川、新疆10个省、区、市开展党风廉政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建设工程,公安、检察院、法院,医疗,教育,组织人事,是民众心目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的几大领域。其中38.54%受访者认为建设工程领域这一问题“比较严重”,38.53%的受访者认为公安、检察院、法院问题“比较严重”。认为医疗领域问题“比较严重”的受访者比例达认为教育和组织人事领域问题“比较严重”的也分别达到26.13%和21.20%。[9]


  第二,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据俄罗斯民主信息学地区基金会对俄国腐败状况的研究表明,2005年间,俄国的商业腐败规模达到3160亿美元;俄国商人向官员的平均行贿金额为135800美元。如果把商业腐败市场受贿规模与联邦预算收入进行比较的话,2005年,受贿规模已是国家预算收入的2.66倍。在高等教育方面的腐败规模,2005年则达到了58340万美元,比国家支付给教师的工资要多得多。据《消息报》2010年5月报道,俄罗斯整个教育行业的贿赂规模大概在55亿美元。[10]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规模2005年4.01亿美元,征兵领域是35360万美元。俄罗斯律师协会2010年初公布的报告显示,俄罗斯每年“腐败经济”规模高达6500亿美元,相当于俄罗斯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一半。[11]


  中国的腐败案件所涉及的金额也不少。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已经成为家常便饭。2009年已经基本查明涉案的31位国企领导人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1.0982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领导人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领导人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亿元。[12]


  第三,腐败屡禁不绝,而且有越来越严重之势。中国和俄罗斯不可谓对腐败问题没有治理。在叶利钦时代,政府对腐败问题确实关注比较少,但是到了普京和梅德韦杰夫担任总统后,对于反腐问题还是很重视的,先后通过了若干有关反腐的法律法规,其中还有专门的《俄罗斯联邦与腐败做斗争法》、俄罗斯联邦反腐法草案、《关于反腐政策的法律原则》等,也加入了联合国反腐公约。2010年4月,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关于国家反腐败战略和2010年至2011年国家反腐败计划的法令,规定了在中期内国家反腐败政策的主要方向及其实施阶段。中国相比俄罗斯在反腐问题上要更加重视一些,不仅通过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花大气力办理了很多腐败案件。但是所有这些,目前两国的腐败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第四,腐败官员往往与社会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俄国的政府官员接受黑手党的贿赂,狼狈为奸。转轨以来,俄黑手党不断发展壮大,活动日益猖獗,暗杀、抢劫、走私、贩毒、收取保护费、贩卖人口、偷税漏税、洗钱等等,无恶不作。据权威统计,俄境内的黑手党团伙至少达到了5000-6000个,成员不下10万人。这些黑社会组织活动日益猖獗,为了谋取巨额财富,他们以行贿为重要手段,不断打入各级政府部门。他们往往出资资助一些人参加俄杜马议员的选举,从而使这些人为他们服务。一些黑手党还自己参加竞选。据俄罗斯媒体报道,俄一杜马议员甚至宣称,第二届国家杜马中有10%的议员是黑手党或者与黑手党有关。据俄内务部高层人士透露,几乎每个政府部门都有职员被黑手党收买或遭受黑手党讹诈、控制。而政府官员则向他们提供保护。可以说,没有官方权力的保护,黑手党是无法发展的。据估计,犯罪团伙非法收入的要用于向政府官员行贿。[13]


  中国也存在腐败现象。其表现是:警察与小偷、流氓、吸毒贩毒团伙、卖淫嫖娼者或团伙等黑恶势力相勾结(谓之“警匪一家”);一部分政府官员、公安司法干警充当当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收受钱财;等等。如,陈凯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与之有牵连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91件,其中涉及副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43人。[14]厦门远华案、辽宁慕马案等也都如此。一些黑社会组织头目还拥有各种官方身份浙江温岭市黑社会老大张畏拥有包括湖北省宜都市政协副主席、浙江某报名誉社长在内的4个官衔、8种身份,牵涉进该案的市长、公安局长等党政要员高达67名。此外像吉林的梁旭东、辽宁的刘涌、广西百色的周寿南等黑社会组织的情况与张畏相似。2009年在重庆的打黑行动中,24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审查起诉,其中,市司法局局长文强被判处死刑,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处以无期徒刑重庆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等11人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据统计,54%的“涉黑”组织有“保护伞”,这些“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履行查禁职责,泄露办案信息,安排自首立功掩盖“涉黑”组织犯罪事实,并直接运用手中权力阻挠他人查案等。


  第五,腐败手法具有明显的转轨特质。俄罗斯和中国都是转型国家。尽管转型后所走的道路有些不同,意识形态迥异。但是,两国在转型初期和转型过程中,同样都是对原来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模式进行变革。在经济变革过程中,同样都在对原来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的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在改革过程中,两国出现的腐败手法几乎一样,都是一些掌权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俄罗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大规模的私有化运动中,原苏联的各级党政官员以及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们纷纷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趁机利用各种手段将大量私有化债券掌握在自己手中,廉价购买自己管理的国有企业的股票或私分股票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或者伙同当地官员、中介机构低估国有资产的价值,然后将企业低价收入囊中,俄罗斯的那些寡头几乎都是这么起家的。中国在国有企业改制、改造过程中,也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企业领导人乘机利用职权大肆侵吞挪用公款、索贿受贿,中饱私囊,严重损害了国家和职工利益;或者巧立名目,将巨额国有资产进行私分,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或者借企业改制之名,低估企业资产价值,低价收购作为自己的私有企业。


  当然,中国的腐败还有一些俄罗斯没有的特点,比如:


  第一,党政“一把手”腐败案突出。近年来查处的大案要案中,“一把手”腐败问题军突出。在慕绥新、马向东等违纪违法案件涉案的23名主要领导干部中,有17人是党政“一把手”,占涉案人员的74%。“一把手”的腐败行为又导致其下属各个部门负责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党政“一把手”易发案,其根源在于这些“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监督,谓之“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


  第二,腐败的群体性特征明显。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从目前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近些年来,搞腐败活动的已不仅仅是个体有行为,还有不少是有组织的、集团性的活动。这些腐败活动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腐败活动是在一定组织的权力参与下完成的;二是腐败活动是以团体组织的方式出现的。


  第三,境内外勾结,具有国际化特点。有的腐败公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方牟利后,在境外进行“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北京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以各种方式非法转移至国外的资金1997年总金额为亿美元,1998年为386亿美元,1999年为383亿美元,至2000年中国资金外逃已达480亿美元,超过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15]可见,赃款转移到国外的规模是相当大的。一些涉案的党政干部特别是关键涉案人员一有风吹草动即随时出逃,所以,近年来“裸官”现象越来越多。


  第四,期权化特点很明显。中国的腐败有开始向资本积累型腐败发展的趋势。当前腐败分子已经不满足于追求一般生活上的富有和享乐,违纪违法的目的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渐渐转化。有的腐败分子直接收受投资股份,以获取投资收益;还有一些人利用当官期间积累起来的人脉资源,在升官无望的情况下到那些大型国有企业尤其是利润丰厚的垄断企业任职,获取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有些当官者退休之后,到自己“关照过”的企业去任职,获取与其贡献不相匹配的高额的报酬;还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己不直接收受别人的钱财,但其子女出国、创业接受其“受益方”的资助等等。


  通过对中国和俄罗斯两国腐败特点的考察两国腐败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这是由两国历史文化传统和发展道路具有的相似性和相异性决定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两国的腐败问题现在还很严重,中俄两国现在仍是世界上腐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两国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王正泉.俄罗斯“反腐败”任重道远[N].参见中国金融网,2005-02-02
  [2]В Росcии федний разм ер взятки-5048рублей,see?Изве стия? от24.04 2006.
  [3]Коррупция в России:ра стет и б удет расти?see http://www.svrw.ru/ural/politic_news/list_item/2005/07/21/20050721_7726p.shtml;53,2%pocсиян готовы даватъ взятки,see:http://babrru/index.php?pt=news&event=vl&IDE=23029;Bo ско лько раз уве личи лвсь ро ссий ская коррупция за 4 года,see:http//www.cprfru/news/articles/criminal/35052 html.
  [4]Социа льные ресурсы преодо ле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http://bd.fom.ru/report/map/korrup0908.
  [5][6]中国新闻网,2002-10-14.
  [7]胡鞍钢.中国90年代后半期腐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EB]http://www.zhufu.net.cn,2006-07-16
  [8]Кто объявит взятке дефо л. Россине высгупают за ужесгочение наказаниякоррупционеров,see:http://www.rg. ru.08.11.2005.
  [9]中国新闻网,2004-01-27.
  [10]Университеты коррупции,Известия,Νo94,27?мая 2010,?C.1.
  [11]中国商务部网站,2010-10-31.
  [12]辛向阳.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5).
  [13]赵国玲,汪锋.腐败·罪恶·黑手党——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概览[J]法律与生活,1998.(4)
  [14]参见新华网,2005-4-01.
  [15]中国逃往海外的腐败兵团揭秘[EB]见http//news cn yahoo com,2010-11-17.


  [注释]
  ①见2010年12月29日中国政府发布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
  (作者:戴隆斌,中共中央编译局研究员,《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杂志社,北京,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