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屑液:孕妇用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3:51:36
感冒篇:

感冒,症状较轻,如流清涕,打喷嚏等,对胎儿影响不大,也不必服药。但妊娠早期(5-14周)是胎儿胚胎发育器官形成的时期,若患
流行性感冒,且症状较重,则对胎儿影响较大,此间服药对胎儿也有较大风险。

感冒药主要是对症药物,治标不治本,建议孕妇最好不用抗感冒药,尤其是孕4周前。

抗病毒药:均对胎儿有不良影响,孕妇不宜使用。

退热药:消炎痛是孕妇禁忌退热药,阿斯匹林在孕32周后也不宜使用。

抗菌素:孕妇感冒如无明确的细菌感染证据,可不用抗菌素。抗菌
素可通过胎盘作用于胎儿体内。

祛痰、止咳药:一般比较安全,但含碘制剂的止咳药,孕妇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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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物可能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一般将药物分为5类(1979年美国FDA制定):

A类:对胎儿没有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一类。

B类:动物实验已证明此类药物对子代无危害,但未在人类进行充分的研究。多种药物属于此类,如青霉素和磺胺等。

C类:动物实验证明对胎畜有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未在人类研究中得到证实;或动物和人类均未有充分的研究。妊娠期很多常用药物均属于这类药物。

D类:对胎儿的危害性有明确证据,只在抢救危重病人时考虑使用。

X类:在动物和人的研究均证实,它可使胎儿异常,对人和动物有危害而无益。这类药物孕妇禁用。

举例:乙醇(D/X)、磺胺类(B/D)、阿司匹林(C/D)、布洛芬(B/D)吲哚美辛(B/D)、可待因(B/D)、安侬痛(B/D)、哌替啶(B/D)、芬太尼(B/D)等。
说明:如乙醇,短期少量使用为D,长期大量使用则为X。

(1)抗感染药物的选用
①抗生素:已明确对胎儿危害较大的抗生素如卡那霉素、链霉素、四环素和氯霉素。

②抗真菌药:妊娠期易患白色念珠菌性阴道炎症,治疗常用药为:克霉唑、咪康唑及制霉菌素,妊娠早期使用这3种药治疗阴道炎未发现对胎儿有致畸现象。

③抗寄生虫药: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的特效药-甲硝唑(灭滴灵),几十年来的临床应用无明确致畸报道,被认为是安全的药物(B类)。


④抗病毒药物:阿昔洛韦是抗疱疹病毒的药物,妊娠中期及晚期用药无不良影响。

(2)心血管药物的选用
治疗妊娠期有症状的风湿性心脏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药物有很多种,例如地高辛、肝素、利多卡因等。这些药物大多数是安全的。

妊娠期禁服口服降糖药。

胰岛素:应该用注射胰岛素控制孕妇血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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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药品对孕育有不好的影响,请牢记。

青霉素:可破坏红细胞,引起严重黄疸,使胎儿死亡。

链霉素:引起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四环素:致牙釉质形成不全,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
体短小或缺损(如缺四指),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
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土霉素、强力霉素:使短肢畸形。

氯霉素: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死亡。

卡拉霉素:致耳聋。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庆大霉素:造成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致高胆红素血症、
脑核性黄疸、畸形。

度冷丁:致新生儿窒息。

吗啡:抑制新生儿呼吸。

阿司匹林:致小、畸形,致肝脏的解毒功能障碍。

扑热息痛: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消炎痛:引起黄疸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巴比妥类:致心脏先天性畸形、面及手发育迟缓、兔唇、腭裂。

安定:可致畸形和女胎男性化。

苯丙酸诺龙:引起腭裂。

胰岛素:引起流产、早产、死产和其它先天性畸形。

黄体酮:使女胎男性化。

可的松和强的松:致唇裂、腭裂。可的松还可致无脑、早产、早死。

孕酮、睾丸酮:引起外生殖器畸形。

维生素D:大量服用,可致高钙血症和智能发育迟缓。

维生素K:大量服用,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

维生素B6:大量服用,可使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症、抽搐。维生素B6的衍生物脑复新,在动物实验中引起裂唇,亦应慎用。

多种维生素:如果在妊娠头三个月内服用,患难与共神经系统缺陷症的危险性高达60%。

丙脒嗪:致四肢畸形。

抗疟药奎宁、氯化奎啉、乙胺嘧啶:能致脑积水、脑膜膨出、腭裂、肾停止发育或畸形、视网膜损伤。

扑尔敏、苯海拉明、乘晕宁等抗过敏药:除有潜在的致腭裂、唇裂、缺肢作用外,还可使肝中毒及脑损伤,抑制新生儿呼吸。

氟脲嘧啶、环磷酰胺:可使四肢、上腭、外鼻、泌尿道畸形,以及死亡。

氨基喋呤:致无脑、脑积水、脑膜膨出、唇裂、腭裂或四肢畸形。

羟基脲:致多发性畸形。

噻替哌、5-氟硫脲嘧啶、丝裂霉素C、秋水仙碱;致死亡。如果是在妊娠第16周后使用这些抗肿瘤药物是比较安全的。

华法令:致鼻骨发育异常、畸形。

甲苯磺丁脲(甲糖宁、甲磺丁脲、D860):引起流产、早产,具有催畸作用。

丙硫氧嘧啶、甲硫氧嘧啶、他巴唑、甲亢平、碘化钾:致甲状腺机
能低下症、呆小病、骨化延迟、尿道下裂。

双氢克尿噻或环戊氯噻嗪: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

利血平:引起新生儿中毒,出现鼻塞、呼吸道阻塞、甚至因缺氧而死亡。

咖啡因:引起唇腭裂。

乙醚:大量持续使用,可致死亡。

一切含砷药物:均致死亡。

多粘菌素E、B及万古霉素:服用时间过长,使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使孩子在出生后的3年里易患神经??肌肉阻滞、运动失调、眩晕、惊厥及口周感觉异常。万古霉素还可致暂时或永久性耳聋。

利福平:致畸形。

抗真菌类药物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唑:对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肝肾功能有严重不良反应。灰黄霉素还导致流产和畸胎。

氨苯蝶啶(三氨蝶呤):对孕产妇有肝损害、改变血象。

利尿酸:可引起暂时性听力减退,有时可发展为永久性耳聋。

酒精:酒精中毒娩出的新生儿可呈戒断样抑制状态;酒精可致多发性畸形。使用者应在彻底停药半年以后再孕,方可避免因用药不当而引起的畸形或痴呆儿出生。

吗丁啉,对垂体性腺分泌有明显作用,孕妇不当服用可能出现孕期泌乳现象;吗丁啉可通过胎盘,对胎儿垂体分泌及生长发育构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