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复合岩棉板容重:“全裸”高官应当慎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3:45:01

★ 秋语呢喃/编辑 ★

“全裸”高官应当慎用

作者:孙金栋
前一阵子,人们热议有些省部级贪官,一旦“东窗事发”,才被公众发现他们的配偶子女早已移居国外,拥有外国籍或绿卡,自己当了多年“裸官”了。1月19日,中国网转载《瞭望》新闻周刊文章:官员“跨国家庭”暗箱撼动公众对官员信赖基础。
高级官员一旦形成了“跨国家庭”,对国家政治、经济、军事、金融等危害极大。在国际间涉及其“跨国家庭”的重大决策时,难免他们不偏向相关国家的利益;他们一般都掌握了某个方面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机密,在国外探亲或与家人亲密接触时,难免有意或无意泄露国家秘密;当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败露,预感不妙时,就会利用“跨国家庭”和国际服务机构逃之夭夭;利用“跨国家庭”非法转移国家资产,已有的外逃贪官资料显示,人均上亿级,这都是人民的血汗。
不久前,某些吵吵“消费就是爱国”者,如果是政府官员,不妨查查他们是否“跨国家庭”。假如是“跨国家庭”,就没有丝毫资格在公众面前讲“爱国”了。本人完全赞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龚维斌的观点:“不能由官员的配偶子女拥有外国籍或绿卡,就简单判定此人是贪官或对国家不忠诚,但起码很难让普通老百姓相信他们对祖国怀有深厚的感情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高级官员成为“跨国家庭”,法律工作者认为,是因为他们钻了我国相关法律的空子。本人认为,关键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监管不力。他们或者视而不见,或者充耳不闻,老好人当家。对高官“跨国家庭”,普通老百姓无法知情,他们身边的人难道也不知情吗?而且,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总是处于摸底登记、个人申报阶段,或者议而不决,拿不出象样的、让老百姓信得过的措施,又如何能取信于民?
笔者建议,凡是已经查清的省部级以上高级干部有配偶或子女的“跨国家庭”,应适时在网络实名公示;凡是只有本人独身在国内的“跨国家庭”全裸高官,必须对其职务作防范性适当调整;今后,凡是提拔、任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是“全裸”的,一律不予以提拔、重用。
如果,我们把衡量干部“德才兼备”的标准强调“德为先”。那么,深深地热爱自己的祖国,坚持不当“跨国家庭”成员,应该是省部级以上高级干部一条最为鲜明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