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ix to_date:系统神学 章力生 卷八 末世论 (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1:31:11
卷八 末世论 第肆章 中间境界说
  关于「中间境界」(The   Intermediate   State)这个问题,可分六大要点来检讨:一、圣经的中间境界说;二、中间境界说的历史;三、近代的中间境界说;四、天主教的中间境界说;五、人死后灵魂的境界;六、中间境界说非试炼境界,兹分论之:
  

壹   圣经里的中间境界说


一、圣经里关于信徒死后与复活之间的境界


       改正宗教会通常的见解,认为信徒死后,他们的灵魂就立刻到天上的荣耀里去。「海德堡教义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问:「信徒身体复活以后,得到什么安慰?」答曰:「我的灵魂在死以后不但要立刻提升到主耶稣基督面前,并且我的身体也要由主耶稣基督的大能复活,就要和我的灵魂联合起来,而改变形状,和主耶稣基督荣耀的身体一样」。「西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也和「海德堡教义问答」有相似的意见说,在死的时候,「义人的灵魂,就要变成完全圣洁,被提到至高的天上,在荣光里面亲眼看见上帝的面,等候他们的身体完全得赎」。「第二海尔弗德信条」(The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宣称:「我们相信,凡是信徒在身体死亡以后,就直接到主耶稣基督那里去。」此说乃完全合乎圣经;但是由于有些改正宗神学家另倡一种说法,以为信徒死后,乃到一种中间境界,一直留在那里,直到复活的时候。可是圣经教训我们,信徒的灵魂与身体分开以后,乃就要到主耶稣基督的面前。诚如使徒保罗说:「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深想得那从天上来的房屋……。所以,我们时常坦然无惧,并且晓得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林后五1-8)他又在写给腓立比圣徒的书信里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一21一23)主耶稣基督对另一个和他同钉十架信他的犯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3)与主耶稣基督同在,就是同在天上。照哥林多后书十二章三至四两节经文的亮光来看,「乐园」乃是指天上而说。照上文哥林多后书五章一节保罗所说的那永存的房屋,乃是在天上。希伯来书的作者激励读者说:「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并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所洒的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来一二22一24)从上文所引的哥林多后书五章八节与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三节两节经文来看信徒死后的境界,乃实在比现在的境界,更是令人渴慕。这种死后的境界乃是完全有意识的,是真正活着的。照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节所描写的,那位天天奢华宴乐的财主,死后乃是在火焰里;而那位讨饭的拉撒路却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九至十节说:「上帝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他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他同活。」复次,信徒死后的境界,乃是一种安乐有福的境界。启示录十四章十二至十三节说:「圣徒……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
  

二、圣经里关于恶人死后与复活之间的境界


       关于这个问题,「西敏斯特信条」说:「乃被扔在阴间,在完全黑暗里受痛苦,留待末日的审判」;又说:「除了天上和阴间两个地方以外,灵魂离开身体以后,圣经不承认有其他的地方,」「第二海尔弗德信条」说:「不信的人头被倒冲扔在阴间,没有转回的希望」。圣经里面,对于此题,没有充分的亮光,所可加以推究的经文,乃为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关于财主和讨饭的两者的比喻。前者乃在阴间,在火焰里受永远的痛苦,希望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蘸点水,凉凉他的舌头,减少他的痛苦;复求打发拉撒路到他父家去,对他五个弟兄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和他一样受苦。复次,义人既能进到永远福乐的境界,就可推想,恶人也必受永远的痛苦。
  

贰   中间境界说的历史


一、初期教会


       在初期教会很少有人讲中间境界说,那时都盼望主耶稣早日再临,审判世界,自无讲中间境界说之可能。等到有人讲主不会立刻再临,才发生中间境界问题。真正困扰初期教父的问题,乃为人死的时候个人的审判与报应以及复活以后之大审判与报应,两者如何调和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初期教父没有一致的意见,但是大多数教父,则认为在死亡与复活之间,乃有一个明显的中间境界。阿迪生(Addison)说:「很多世纪以来,大家公认的一般结论,认为在冥府(Subterranean   Hades)里面,义人要享受的赏赐乃和将来在天上的不同;恶人所受惩罚,也与将来在阴间所受的不同……」此说乃被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爱任纽(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诺洼天(Novatin)、俄利根(Origen)、尼萨的葛莱哥雷(Gregory   of   Nyssa),安勃罗斯(Ambrose)和奥古斯丁所采纳,只是在程度上稍有不同而已。亚力山大学派(The   Alexandrian   School)把中间境界说变质,认为在此境界灵魂可以渐形洁净,由时间的推移,此说就为天主教的炼狱说铺路;但是也有些人例如那哲安的格列高里(Gregory   of   Nazianze)、游西比斯(Eusebius)和大格列高里(Gregory   the   Great)。认为义人死后的灵魂乃是立刻升到天上。
  

二、中古时期


       在中古时期,中间境界说,仍维护不衰,而罗马天主教就把此说发展成为炼狱说。那时流行的思想都认为恶人死后的灵魂乃立刻降到阴间;不受罪恶玷染的义人,就立刻升到天上,在上帝面前,享受他的福泽。殉道者乃被认为少数特别蒙福的人。照一般的意见,那些在炼狱里的,要照他们罪性的轻重,定其时间的长短,藉洁净的火,洗净他们的罪。还有一种与中间境界有关的思想,就是「地狱边缘说」(Limbus   Patrum,天国与地狱之间的地方),乃为旧约圣徒暂时拘留等候主耶稣基督复活的地方。
  

三、改教时期


       所有改教者每一位都众口一词的反对炼狱说。他们乃都主张在主内的信徒死了以后乃立刻进到天上极乐的境界去,而那些死在罪恶里的人,就立刻下到阴间去。可是改教时期有些神学家,却以为前者的极乐,以及后者的审判,在最后的大审判之前,在程度上乃有分别。苏西尼派与重浸派重振初期教会的旧说,以为人死以后与复活之间,乃为灵魂睡眠时期。加尔文特著Psychopannychia一书,攻击此说。
  

四、改教以后


       安息日会的人,也讲在人死后与复活之间,乃为灵魂睡眠的时期。十九世纪,有些神学家,尤其在英国、瑞士、德国,他们认为那些生前没有接受主耶稣基督的人,要在中间境界受更多的试炼。这种见解,乃受普救派的支持。
  

叁   近代的中间境界说


一、此说之概念


       近代神学里面,关于「阴间——地狱」的概念,乃有几种的说法,甚难把每一种分开来讲。他们认为旧约里面「阴间」(Sheol)的概念,乃须和新约里地狱(Hades)的概念相符,他们以为都是借用外邦的「阴间——地狱」说(the   Underworld)。此说妄称,照新旧约圣经,无论义人恶人,死后都要到这种凄惨黑暗的住所去,在那里一切忘怀,对于在世上的生活仅有约略的梦景。这种境地,既非得赏,也非受罚的地方。在那里没有善恶划分的区域,也无是非善恶道德的观念。在那里意识衰弱,死气沉沉,毫无喜乐,只有愁苦。提倡此说的人,他们之间,意见分歧,有些人说:「阴间」乃为万人归宿的地方,另有些人则说:义人乃有脱离的希望。但是还有些人复有不同的见解,认为「阴间」乃分两大区域,一为乐园,一为地狱(gehenna),前者乃为犹太人或是遵守律法的人所在之地;后者乃是外邦人的地方。犹太人在弥赛亚来临的时候,就要被救出来;外邦人就要永远在黑暗里面。在新约里面,则把「阴间」称为「地狱」(Hades),他们误以为此乃圣经关于中间境界的见解。
  

二、此说之批判


       此派所讲的中间境界既非天堂,亦非地狱,乃为另外分开的死者所在的地方,有些是永远在那里,有些则要在复活时离开,此乃在希伯来人中间流行的意见。但是这种见解,凡是相信圣经是上帝全部默示的人,鲜能接纳,因为此乃显然抵触圣经。圣经明明教训我们,义人死后乃立刻进到荣耀里去;恶人乃要降到永刑里去,兹再分四点,加以申论:
       1.此说以为无论义人恶人死后都要到「阴间——地狱」去,在那里没有善恶划分的区域,也无是非善恶道德的观念,乃显然抵触圣经的教训。民数记第十六章讲到那些藐视耶和华上帝的可拉党人的遭遇说:「倘若耶和华创作一件新事,使地开口,把他们和一切属他们的都吞下去,叫他们活活的坠落阴间,你们就明白这些人是藐视耶和华了』摩西刚说完了这一切话,他们脚下的地就开了口,把他们……并一切属可拉的人丁……,都吞下去。这样,他们……都活活的坠落阴间,地口在他们上头照旧合闭,他们就从会中灭亡。」(民一六30一33)诗篇四十九篇十四至十五节说:「他们如同羊群派定下阴间,死亡必作他们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辖他们;他们的美容,必被阴间所灭,以致无处可存。只是上帝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因他必收纳我。」何西阿书十三章十四节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阿!你的灾害在那里呢?阴间哪!你的毁灭在那里呢?」这乃显然晓论我们,义人与恶人并非都要降到阴间去。
       2.倘使「阴间——地狱」是一个中立的地方,没有道德的分际,没有蒙福的,也无受苦的,不论善恶,乃都要降到阴间,则旧约为什么再三再四以降到阴间来警告那些藐视上帝的恶人呢?例如约伯记二十一章十三节说:「他们度日诸事亨通,转眼下入阴间!」诗篇九篇十六至十七节说:「耶和华已将自己显明了,他已施行审判。恶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缠住了。恶人,就是忘记上帝的外邦人,都必归到阴间。」箴言对此尤作多次的警告,例如五章五节说:「他的脚下入死地,他脚步踏住阴间。」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说:「因为被他伤害仆倒的不少,被他杀戮的而且甚多。他的家是在阴间之路,下列死亡之宫。」九章十八节说:「人却不知有阴魂在他那里,他的客在阴间的深处。」十五章二十四节说:「智慧人从生命的道上升,使他远离在下的阴间。」二十三章十四节说:「你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申命记三十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他们以那不算为神的,触动我的愤恨;以虚无的神;惹了我的怒气……。因为在我怒中有火烧起,直烧到极深的阴间,把地和地的出产尽都焚烧,山的根基也烧着了。」复次,倘使没有道德的分际,不论善恶,都要降到阴间,则上帝何以要以阴间与灭亡(abaddon,destruction)视为同义,且复并称?例如约伯记二十六章六节说:「在上帝面前阴间显露,灭亡也不得遮掩。」箴言十五章十一节说:「阴间和灭亡,尚在耶和华眼前,何况世人的心呢?」二十七章二十节说:「阴间和灭亡,永不满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启示录二十章十二至十五节说:「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有些人狡辩说:「阴间」所以称为中立的地方,乃是因为里面乃分两个部分,此在新约乃称为乐园与地狱(gehenna),前者乃为义人的住所,后者乃为恶人所在之地。但是这种狡辩,不能自圆其说,一则旧约里面,并无分作两部分的形迹,只说阴间是惩罚恶人的地方。复次,在新约里面,并未把乐园与阴间视为一个地方之两个部分,而乃清清楚楚的指乐园就是天堂。哥林多后书十二章二、四节说:「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最后,若说新约里面的地狱(Hades),就是「阴间」(Sheol),不论善恶,乃都要到那里去,则主耶稣基督为什么在马太福音十一章手指哥拉汛、伯赛大和迦百农有祸呢?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阿,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迦百农阿,你已经升到天上(或作『你将要升到天上吗?』),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他还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复次,为什么主耶稣基督又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称阴间为受苦之地呢?那「奢华宴乐」的财主死了以后:「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一六23一24)
       3.此派又说,降入阴间乃为指恶人义人将来苦难的前途而言,但为什么义人面临死亡,非但毫无忧惧,反而欢喜快乐呢?例如民数记二十三章十节说:「我愿如义人之死而死,我愿如义人之终而终。」诗篇十六篇九至十一节说:「因此,我的心欢喜,我的灵快乐,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十七篇十五节说:「至于我,我必在义中见你的面。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四十九篇十五节说:「只是上帝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因他必收纳我。」七十三篇二十四、二十六节说:「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以赛亚书二十五章八节说:「他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各人脸上的眼泪,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为这是耶和华说的。」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四节说:「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圣经一再晓谕我们,真有信心的人,都深知灵魂脱离身体以后,乃要享受更大的欢乐,所以都存着欣喜的心,盼望那种境界。希伯来书著者说:「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称为他们的上帝,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来一一13一16)路加福音十六章所讲的讨饭的拉撒路死后却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大得安慰(参路一六20一25),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节,主耶稣对那位信他的同钉十架的犯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司提反为道殉难,被众人用石头打死的时候,视死如归,「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徒七59)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五章一至二节、六、八节说:「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深想得那从天上来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所以,我们时常坦然无惧,并且晓得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在。」他又在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一、二十三节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他在以弗所书三章十三至十五节说:「所以我求你们,不要因我为你们所受的患难丧胆;这原是你们的荣耀。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从他得名)。」他又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九至十一节说:「因为上帝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他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他同活。所以,你们该彼此劝慰,互相建立,正如你们素常所行的。」启示录六章九至十一节,十四章十三节说:「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上帝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阿,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衣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照哥林多后书十二章二、四节来看,「乐园」和「三层天」乃为同义。
       4.关于降入「阴间」   (Sheol)的主体,到底是那些人,学者间乃有不同的意见。流行的意见,乃以所有的人作主体,人降入阴间以后,乃是到了一种阴暗的世界,虽继续存在,还能回想在世上与人的关系,但乃是在一种模模糊糊的境界。这种说法,似乎符合有些经文,例如创世记三十七章三十四至三十五节说:「雅各便撕裂衣服,腰间围上麻布,为他儿子悲哀了多日。他的儿女都起来安慰他,他却不肯受安慰,说:『我必悲哀着下阴间,到我儿子那里。』约瑟的父亲就为他哀哭。」约伯记七章九节说:「云彩消散而过;照样,人下阴间也不再上来。」十四章十三节说:「惟愿你把我藏在阴间,存在隐密处……。」二十一章十三节说:「他们度日诸事亨通,转眼下入阴间。」诗篇一三九篇七至八节说:「我往那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那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传道书九章十节说:「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还有些经文,似乎指身体也一同下到阴间。例如创世记四十二章三十八节说:「雅各说:『……若在你们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们使我白发苍苍、悲悲惨惨的下阴间去了。』」(并参创四四29、31)撒母耳记上二十八章十三至十四节妇人对扫罗说:「『有一个老人上来,身穿长衣。』扫罗知道是撒母耳,就屈身,脸伏于地下拜。」列王纪上二章六、九节说:「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头安然下阴间……。现在你不要以他为无罪,你是聪明人,必知道怎样待他,使他白头见杀,流血下到阴间。」但是倘使死人的身体灵魂都要下到阴间,则坟墓里岂非一无所有?照有些学者的解答,认为只有灵魂降入阴间,此固有若干经文的根据,例如诗篇十六篇十节说:「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三十篇三节说:「耶和华阿,你曾把我的灵魂从阴间救上来,使我存活,不至于下坑。」八十六篇十三节说:「因为你向我发的慈爱是大的;你救了我的灵魂,免入极深的阴间。」八十九篇四十八节说:「谁能常活免死,救他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呢?」箴言二十三章十四节说:「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但是照希伯来文,灵魂(nephesh,soul)一词,乃为一个代名的词尾,尤其在诗体的文字,乃为一种象征的人称代名词。有些保守的神学家乃采取这种旧约的说法,认为此乃人类死后灵魂的中间境界,直等到复活的日子。
  

三、此说之正解


       此说的正确解释,并非易事,即我们试作的,也没有绝对正确的保证。「阴间」(Sheol)与「地狱」(Hades)乃时常用来指同一个意义,乃为一种「地下境界」(underworld),无论是死亡、坟墓或地狱;从各国圣经的译文来看,也可以反映出来。例如荷兰文圣经则以阴间(Sheol)译为「坟墓」,但在有些经文里面,则又译为「地狱」。在钦定本圣经里面,则用三个名词——「坟墓」、「地狱」与「深坑」(无底坑)。修订本在历史书里,则无一致的名称,或为坟墓,或为深坑,再加注解,称为「阴间」。他们仅在以赛亚书第十四章保留「地狱」一词(Hell,但中文圣经则译作「阴间」,可见此词乃可混用)。美国修正圣经的,为求避免困难,所以保留原有的「阴间」   (Sheol)与「地狱」(Hades)二词。虽然「阴间」一词较为通用,乃指世人都要去的「地下境界」,但并非一致采用的名词。有些早年的学者,简直就把「阴间」与「坟墓」视为同义;另有些学者则视为死者居留之所;还有些学者如谢特(Shedd)、伏斯(Vos)、爱珥特(Aalders)与特朋德(DeBondt)诸氏又谓「阴间」   (Sheol)并非一直有同一个意义。这些学者所作不同意义的解释,须知分别检讨:
       1.在圣经里面,「阴间」与「地狱」二词,并非一直指是一个「地区」(Locality),而乃常为一种抽象的说法,用来指死亡,以及身体灵魂分离的境界。此乃属于死亡的领域,有时乃称一个有门的坚固的营垒,唯独那有钥匙的能够开关。如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节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启示录一章十八节说:「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这种地区性的说法,乃是根据坟墓的概念,当人临到死亡的境界,就要降到那里去。既然无论信徒与非信徒,在他生命临终之时,都要进到死亡的境界,则事实上人人必有一死(参来九27)。撒母耳记上二章六节说:「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上升。」约伯记十四章十三至十四节说:「惟愿你把我藏在阴间,存于隐密处,等你的忿怒过去,愿你为我定了日期,记念我。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争战的日子,等我被释放的时候来到。」十七章十三至十六节说:「我若盼望阴间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若对朽坏说,你是我的父,对虫说,你是我的母亲姊妹;这样,我的指望在那里呢?我所指望的,谁能看见呢?等到安息在尘土中,这指望必下列阴间的门闩那里了。」诗篇八十九章四十八节说:「谁能常活免死,救他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呢?」何西阿书十三章十四节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阿!你的灾害在那里呢?阴间哪!你的毁灭在那里呢?在我眼前决无后悔之事。」但是从另一面说,阴间死亡,还有一种非地区性的说法,例如启示录六章八节说:「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有权柄赐给它们,可以用刀剑、饥荒、瘟疫、野兽,杀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照上文所举的特朋德氏(De   Bondt)的意见「阴间」并非常指一个地区,乃有一种抽象的意义,乃是用以指死亡,死亡的权势以及死亡的危险而言。
       2. 当「阴间」(Sheol)与「地狱」(Hades)是指一个地区而言,照字面的意义来说,乃就是我们寻常所说的「地狱」或「黄泉」(Hell)或坟墓。下到阴间,乃是对恶人一种危险与惩罚的警告,例如诗篇九篇十七节说:「恶人,就是忘记上帝的外邦人,都必归到阴间。」四十九篇十四节说:「他们如同羊群派定下阴间,死亡必作他们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辖他们;他们的美容,必被阴间所灭,以致无处可存。」五十五篇十五节说:「愿死亡忽然临到他们,愿他们活活的下入阴间;因为他们的住处,他们的心中,都是邪恶。」箴言十五章十至十一节说:「舍弃正路的,必受严刑;恨恶责备的,必致死亡。阴间和灭亡,尚在耶和华眼前,何况世人的心呢?」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二十三至二十四节说:「有一个财主,天天奢华宴乐。……他在阴间受痛苦……在火焰里极其痛苦」。倘使阴间是一种中立地带,则上述那些告诫与警告,岂非完全落空,毫无意义,无的放矢。复次,从这些经文来看,阴间也不是分为两部分的地方。这种阴间分界的说法,乃是从外邦的「地下境界」(underworld)而来,乃毫无圣经的根据。照旧约经文所示,那些在主里面死的人,乃要完全享受他们得救的福乐,绝不下到「地下境界」去。诗篇十六篇十至十一节说:「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十七篇十五节说:「至于我,我必在义中见你的面。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七十三篇二十四至二十六节说:「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箴言十四章三十二节说:「恶人在所行的恶上,必被推倒;义人临死,有所投靠。」创世记五章二十四节说:「以诺与上帝同行,上帝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他并没有下列「地下境界」。列王纪下二章十一节说:「他们正走着说话,忽有火车火马,将二人隔开,以利亚就乘旋风升天去了」,他也未下列「地下境界」。希伯来书十一章五至十六节说:「以诺因着信,被接去,不至于见死,人也找不着他,因为上帝已经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经得了上帝喜悦他的明证。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因为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挪亚因着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那里去。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与那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一样。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经营所建造的。因着信,连撒拉自己,虽然过了生育的岁数,还能怀孕,因她以为那应许她的是可信的;所以从一个仿佛己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称为他们的上帝,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基此而观,诚有信心的人在主里面的人,他们的居所,绝不会是「阴间」,而乃要到一个更美家乡,就是在天上的,上帝为他们所预备了的城——新耶路撒冷(参启二一章)。
  

肆   天主教的中间境界说


       天主教的中间境界说,概可分为三大部分:一为炼狱说;二为义人地狱边缘说(天国与地狱之间的地方);三为婴孩地狱边缘说。兹分论之。
  

一、炼狱说


       照罗马天主教的说法,那些完全圣洁的义人,死后就立刻进到天上,或直接领受上帝「属天的福乐」(Beatific   Vision)。马太福音二十五章四十六节,主耶稣说:「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使徒保罗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但是那些尚非完全圣洁,仍旧担负「小罪」(Venial   sins此乃天主教的名称)的人,必须经历一种炼净的过程,他们以为此乃大都信徒临死时候的境况,然后始能进入天堂,享受至大的属天的福乐。职是之故,这些人不能立刻到天堂,而必须要到炼狱里去。炼狱并非一个试验的地方,而乃为一个洁净的处所,藉以整备尚未合格之信徒的灵魂,能够进到天上享受「属天的福乐」。这些在炼狱里的灵魂,尚未受到他们的罪应受的惩罚,没有付清他们的罪债,尤其因为不能见到可称颂的上帝的荣形,且复为罪自责,所以深感痛苦。他们在炼狱里面的久暂,不能在事先决定。他们所处的时期,以及所受痛苦的程度,乃须视炼净所需的程度而定。照他们的说法,藉着在世上的信徒之祈祷与善工,尤其藉着弥撒的祭品乃可缩短所需的时间以及痛苦的程度。但是可能一直要拘留在炼狱里面,直等到最后大审判的时候。他们又以为「教皇」对于炼狱乃有管辖权与审判权;「教皇」还有特权可以特许赦免,减轻痛苦,甚至还可宣告结束,脱离炼狱。他们这种说法,乃是根据他们的马卡比伪经(II   Maccabees)后书十二章四十二至四十五节,乃全无圣经的根据,甚至他们天主教自己的人,也不能承认。他们的道理,乃是根据四种谬见:(1)除了救主基督耶稣所完成的恩工以外,还要加上我们的工作;(2)我们的善工乃是有功德的;(3)我们在应尽职务以外的工作,也是有功德的(Super-erogation);(4)教会的权能,在司法意义上,乃是关键性的,乃是绝对的,因此可以缩短时期,减轻痛苦,甚至结束在炼狱受苦,可以脱离炼狱。天主教的谬见,乃根本违反基督圣道「因信称义」基本的真理。以弗所书二章八至九节晓谕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十六、二十至二十一节剀切地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上帝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二、义人地狱边缘说(The   Limbus   Patrum)


       拉丁文Limbus一字,在中古时期乃是用来指两个地方,此乃在地狱的边缘(fringe):一为Limbus   Patrum,此乃指在主耶稣基督诞生之前,义人所去的地方。其二乃为Limbus   lnfantum,此乃为未受浸礼的孩子灵魂所在之地。前者照罗马天主教的说法,乃是旧约时代的圣徒拘留之地,在那里等候主耶稣基督死里复活。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被钉受死以后,他就降到那在地狱边缘的旧约时代的义人那里去,救他们脱离那拘留的地方,带领他们得胜,一同升到天上。这乃是罗马天主教对主耶稣降到地狱(Hades)的解释。地狱乃为离开世界的人灵魂所在之地,乃分两个部分,一乃为义人,一乃为恶人。义人灵魂所在之处,乃就是Limbus Patrum,也就是犹太人所知道的「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参路一六23),也称为乐园(路二三43)。他们又以为天门还未为任何人打开,要等到主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确确实实完成了他救赎工作以后,方始敞开。主耶稣在十字架明明说「成了」,而天主教却说还要等完成,岂非谬妄,亵渎救主!
  

三、婴孩地狱边缘说(The   Limbus   lnfantum)


       此乃一切未受浸礼的孩子们的灵魂所在之处,这乃包括异教徒与基督徒父母的儿女。照罗马天主教的意见,凡是没有受浸的孩子们都不能到天上,不能进上帝的国。可是他们又自相矛盾的要为这些孩子谋解脱之道,以免在地狱的痛苦,因此他们的神学家说,这些孩子可能因他们父母的信仰而得救;另有一些神学家则说,上帝会差遣天使为这些孩子施浸。但是流行的意见乃是说,这些孩子虽抛弃在天国外面,但却乃被安置在一个地狱边缘的地方,地狱可怕的火焰不能烧到他们。只是他们乃永远留在那里,没有得救的希望。天主教会对于他们所倡的婴孩边缘说,从未加以定义,因此他们的神学家意见分歧,那些在地狱边缘的孩子们确实的情况如何,乃言人人殊,莫衷一是。现在最流行的说法乃是认为,那些孩子在那里不会遭受惩罚之苦,也没有痛苦的感觉,乃是仅仅不能得到「属天的福乐」(Beatific   Vision)而已。他们在本性上乃知道上帝,也爱上帝,满有天真的快乐。
  

伍   人死以后灵魂的境界


一、圣经的教训


       关于人死以后灵魂的境界如何,是否仍有清醒生动的意识,是否仍能有理性的与宗教的作为?关于这个问题,照一般人的见解,他们的答案乃是否定的,质言之,他们以为灵魂继续的活动,乃是要依靠脑髓;因此他们就妄断脑髓毁坏以后,灵魂就不能继续发生功能。但是这种见解,乃是一种浮浅的臆断,我们在上章(第二章)已经论及,照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詹姆斯氏(Wm. James)说,传统的公式,以为思想乃是脑髓的功能,这种所谓科学家的结论,乃是根据一种错觉而来。他们仅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仅知脑髓的功能,是产生的(Productive),却不知也是传达的(Transmissive)。脑髓可能仅是传达的,正如颜色眼镜、分光镜、折射镜能够传达光,也能决定颜色与方向那样。又如光可离眼镜和透视镜等而独立,思想也可离脑髓而独立。因此詹氏说:「如果误以思想为脑髓的功能,从而不信灵魂不朽;但是倘使能够知道思想乃离脑髓而独立,便能相信灵魂不朽之说」。复照台珥氏(Dahle)说,这种错误乃「正如以工人与机器混为一物」。此乃妇孺皆知浅显的道理,无待深论,倘使指称工人就是机器,宁不惹其大生反感。从世人今生的意识能够经过脑髓传达它的功能来说,则可见它未始不能发挥其他的功能。我们要辩证灵魂在人死后仍有其有意识的存在,乃绝非依靠现代通灵教(spiritualism)的说法,也不依靠哲学家的见解,此于上章已加论及。我们乃须根据圣经的真理,特别是在新约。例如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节说:「有一个财主……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阿!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人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观此可知人死以后,他仍神智清明,他的灵魂有清醒生动的意识。使徒保罗讲灵魂脱离肉体以后的境界说:「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深想得那从天上来的房屋……,并非愿意脱下这个,乃是愿意穿上那个,好叫这必死的彼生命吞灭了。为此,培植我们的就是上帝,他又赐给我们圣灵作据凭。所以,我们时常坦然无惧,并且晓得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所以,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林后五1-9)他又说:「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按即保罗自己)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林后一二24)保罗又在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从使徒保罗的见证来看,灵魂脱离身体以后的境界,乃是有清楚的意识的。希伯来书十二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说:「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这乃指示我们,义人死后的灵魂,不但有清醒的意识,而且乃是「成全」的,十全十美的(原文为Perfect)。启示录六章九至十一节说:「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上帝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阿,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衣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著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启示录二十章四节说:「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上帝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它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又可见义人死后的灵魂不但有清醒的意识,并能大声呼叫,而殉道者且要与基督一同作王。
       可是这一个圣经里有显著确据的真理,却被各种谬见邪说所否认,例如灵魂睡眠说,以及灵魂消灭说与有条件的不朽说,兹分论之:
  

二、灵魂睡眠说(Psychopannychy,   The   Sleep   of soul)


       1. 此说之概念——他们不信人死了以后灵魂仍有清醒意识的存在。他们认为人死以后,灵魂虽仍然存在,但乃在一种毫无意识的安睡状态。游西比斯(Eusebius)说,在阿拉伯有一个小教派便倡导这种说法。在中古时期,有少数的灵魂睡眠派的人,在改教运动时期,有重浸派的人(Anabaptists)也倡此谬论。因此加尔文特别撰一专书反对这种邪说。在十九世纪,在英国则有欧文派(Irvingites);现在则有罗素派(Russellites),或是千年曙光说(Millennial   Dawnists)也倡此说。照后者的说法,身体与灵魂降到坟墓以后,灵魂就在睡眠状态,实际上乃等于不再存在。所谓复活,并非原有身体的复活,事实上乃为一种「新造」(New   creation)。在千禧年的时候,恶人乃有一个第二机会,但是倘使他们在第一个百年之间,没有显著的改进,他们就要被消灭。倘使在这期间,他们有若干进步的确据,则就继续考验;但倘使他们始终不肯悔悟,结局就是完全消灭。那些对于灵魂脱离身体仍有清楚意识,深感难于置信的人,对于灵魂睡眠说就深感兴趣。
       2.此说之谬妄——有些人断章取义,想假借圣经,支持他们的灵魂睡眠说,其说之妄,我们可用以下的经文,加以答辩:圣经从未讲灵魂睡眠说,而乃仅讲一个死的身体乃像睡的身体一样。这乃为一种象征的委婉的说法,藉以安慰死者,把他比作睡眠的人,乃有苏醒与复活的希望。圣经乃一再讲信徒死了以后乃有清醒的意识,且要立刻享受与上帝及基督有美好的交契,例如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节,二十三章四十三节;使徒行传七章五十九节;哥林多后书五章八节;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三节;启示录六章九节,二十章四节(俱见上引);启示录七章九至十节说:「此后,我观看,见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树枝,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上帝,也归与羔羊。』」
  

三、灵魂消灭说与有条件的灵魂不朽说


       1.此说之概念——此说认为恶人死后,并无清醒意识与存在。这两派关于此点虽有相同的见解,但却有若干不同的要点。他们倡言,人类被造的时候,原是不朽的;但是因为灵魂一直犯罪,所以上帝就断然剥夺其所赋的不朽;最后就完全毁灭;还有些人说,且要永远失丧他的意识,这就等于完全绝迹(Non-existence)。照有条件的不朽说的讲法,则认为不朽并非自然的天赋,而乃为上帝在基督里对于那些信徒的恩赐。质言之,不朽是要以信为条件。不信基督的人之灵魂,最后就停止存在,失去一切的意识。还有些倡导这种道理的人,又讲恶人的来生要经历一个受苦的时期,要得切实的惩罚。
       2.此说之历史——灵魂消灭说,初由亚诺比斯(Arnobius)和早期的苏西尼派(Socinians)以及哲学家洛克(JohnLocke,或作陆克),与霍布斯(Thomas   Hobbes)等倡导,但不甚流行。但到近代,此说又复兴起来,惟加以修改,称为有条件的不朽说,得到很多人赞同。在英国则有华德氏(E. White)、罕德氏(J. B.     Heard)、康斯泰白耳牧师们(The   Prebendaries   Constable)以及罗氏(Row);在德国有罗德(Richard   Rothe);在法国有撒巴帖(A.Sabatier);在瑞士有贝塔费(E. Petave)和赛格雷旦(Ch.Secratan);在美国则有赫德生(C. F. Hudson)、亨丁顿(W. R. Huntington)、培葛(L.C.Baker)和培根(L.W. Bacon,非英国的Francis   Bacon)。他们的学说并没有一致的方式,但有一个共同的论旨,他们都认为人类在其原有的素质上,并非不朽的,但是由于上帝特殊的作为和恩赐,就成为不朽。关于恶人,有些人说,他们死后虽仍然存在,却乃完全没有意识;另有些人则认为人死以后,经过了或长或短受苦的时期,就像兽类那样完全灭亡。
       3.此说之论据——此说的论据,最初乃为初期教父的说法,他们似乎说只有信徒得到灵魂不朽的恩赐。还有一部分的论据则为近代科学家的见解,他们认为灵魂不朽乃是毫无科学的证据。但是此乃显为浮浅的谬论。著者已另著书论之。此说又假借圣经作论据:其一,乃为提摩太前书六章十五至十六节,唯有上帝才是独一不朽的,「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他显明出来。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他。阿们。」其二,灵魂不朽从来非指一般人说,而乃专指那些在主耶稣基督里的人所得到的上帝的恩赐。例如约翰福音十章二十七至二十八节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十七章一至三节主耶稣举目望天向天父祈祷说:「父阿,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祚;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罗马书二章七节说:「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罗马书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说:「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加拉太书六章七至八节说:「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其三,对于罪和不信的人则以死亡、毁灭和灭亡警告他们,例如马太福音七章十三节主耶稣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十章二十八节,主耶稣又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约翰福音三章十六、十八至十九、三十六节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罗马书八章六至七、十三节说:「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六至十节说:「上帝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的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凡此仅为断章取义,假借圣经,其说之妄,请阅下文。
       4.此说之谬妄——灵魂消灭说与有条件的灵魂不朽说,乃是显然不合圣经的教训。(1)无论是罪人和义人,他们都要继续永远存在。传道书十二章七节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节说:「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罗马书二章五至十节说:当「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启示录十四章十一节说:「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受它名之印记的,昼夜不得安宁。」二十章十节说:「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2)恶人必受永远的刑罚,这可见他们必永远感觉到他们作恶应受的处分的痛苦,亦足证他们并非永远消灭(参阅上列各节的经文)。(3)上帝对罪人的刑罚,乃是有不同程度的,主耶稣在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七至四十九节用比喻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罗马书二章十一至十五节说:「因为上帝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审判。(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但若照此派的说法,灵魂既已消灭,则无从分刑罚轻重高低的程度,此又可见此说不合圣经的道理。
  

陆   中间境界非第二次试炼


  

一、此说之概念


       在十九世纪,「第二次试炼」说,在神学界甚表赞同。倡导此说的,实繁有徒,在德国有慕勒(Muller)、杜诺(Dorner)和尼采(Nitzsche);在瑞士则有戈特氏(Godet)与葛莱蒂拉(Gretillat);在英国则有摩理斯(Maurice)、法赖氏(Farrar)和柏仑百德(Plumptre);在美国又有史密斯(Newman   Smythe)、孟乔(Munger)、谷克斯(Cox)、犹克(Jukes)以及安杜佛派若干神学家(Andover   theologians)。此派认为人死了以后,在中间境界,某种阶级的人,甚或所有的人,藉着主耶稣基督,乃仍有得救的可能,他们得救的条件,还是一样,只要信主耶稣基督,就可得救。所以他们激励那在中间境界的人,务须信主耶稣基督。若不经过这个考验,没有人会被定罪下到地狱,只有那些坚拒救恩的人,始被定罪。人类最后永远的境界乃要到最后大审判的日子,才能完全确定,不能再有挽回的馀地。这派学说之基本原则乃基于一个要点——灭亡的人,必先给予一个认识基督与接受基督良好的机会;除非他顽强不信,敌挡真道,拒绝在主耶稣基督里的救恩,始被定罪。但是关于这个问题,他们乃有不同的意见。一般的意见,认为这种机会乃要赐给一切在外邦人从未听到基督的成人,以及早年夭折的婴孩。大多数的人甚且认为这种机会还要广赐那些生在基督教国家,却从未认真考虑基督圣道的人。复次,关于这种救灵的工作,如何实施,他们乃言人人殊,莫衷一是,没有一致的意见,或则不甚乐观,或则大有盼望。
  

二、此说之根据


       第二次试炼说,乃是以上帝的慈爱与公义为藉口,虚张基督的恩功;不严格遵循圣经的教训,徒照私意曲解,浮滥引用,使多人得救。他们主要的经据,乃为彼得前书三章十八至十九节,四章六节说:「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的灵听……。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上帝活着。」这段经文,乃是讲当主耶稣在他被钉受死以后与复活之间,他曾降到阴间对那些灵传道。但是这些经文并非确当的根据,未可作为他们谬见之护符。

三、此说之谬妄


       第二次试炼说,乃完全违反圣经的教训:(1)圣经教训我们不信者死后的境界乃是确定的,并没有第二次试炼的机会。其最重要的经文,乃为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节(详见上文所引)。其他经文如约翰福音八章二十一至二十四节说:「耶稣又对他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彼得后书二章一至九节说:「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将有许多人随从他们邪淫的行为,便叫真道因他们的缘故被毁谤……。他们的刑罚,自古以来并不迟延;他们的灭亡也必速速来到。就是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又判定所多玛、蛾摩拉,将二城倾覆,焚烧成灰,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探,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并参犹7一13)(2)圣经始终不易的讲,将来的审判,乃是根据世人在肉体里所行的而决定,绝不会因在中间境界所作的事而更改。例如马太福音七章十九至二十三节说:「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四至四十六节说:「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夹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注永生里去」哥林多后书五章八至十节说:「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所以,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加拉太书六章七至八节说:「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七至九节说:「……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七节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3)此说认为世人灭亡,乃因为他故意拒绝基督和他的福音,但是他们不知人类乃有原罪,他在本性上就应灭亡。拒绝基督固为大罪,但人类灭亡,并非仅仅因此。(4)此说以为人死了以后,还有将来试陈的机会,则势将消灭宣道的热忱。照他们的说法,外邦人可以等到将来考虑接受基督,此实为一种误尽苍生的道理,其结果将令更多人趋于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