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归仁度假村:十佳仲裁之五:(新乡仲裁委)牧野大地写春秋 和谐维权保民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4:39:15
 牧野大地写春秋  和谐维权保民生
        ——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近年来,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紧紧围绕打造“阳光仲裁”、“便民仲裁”品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案件多,要求高的情况下,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契机,狠抓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仲裁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通过劳动仲裁渠道,处理化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各类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三年来,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75件,结案3592件,结案率达97.7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为新乡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从2005年以来,连续荣获省、市劳动关系稳定先进工作单位。
   
一、强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夯实劳动人事争议基础工作
    2008年以来,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调研,主动协调,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将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连续多次向市编委请示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向市编委申请的同时,不等、不靠,多方考察,完成仲裁院的选址工作,同时,向市财政积极申请,争取经费23.9万元,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装修,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新的办公场所已经于2010年启用,建成有标准仲裁庭2个,安装有空调、投影仪、摄像头等设备,购置了8套办公桌椅和10把观众椅,建有仲裁员办公室5间,资料室1间,打印室1间,办公面积达240平方米,办公环境焕然一新。由于基础工作完善,加之多方努力、积极争取,2011年11月,新乡市编委已正式下文批复同意成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行政编制8人,和信访调解仲裁管理科合署办公,仲裁院设院长一名,高配为副县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成立,标志着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狠抓办案效率和质量,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实现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把制度建设作为打造职业化仲裁队伍的重要手段,从完善工作制度入手,先后制订完善了《仲裁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仲裁员守则》、《仲裁员廉洁办案若干规定》等,从而使劳动争议仲裁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在受理案件时实施繁简分流,简单案件由仲裁员独任处理,疑难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在办案过程中,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规范立案、审理、调解、裁决等程序,严把仲裁文书制作关、送达关;缩短办案期限,提高调解成功机率,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的上报、疑难案件会办、质量监督制度,严格工作标准,为及时、公正、公平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创建案件回访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案件回访制度克服那种“一裁了之”的思想和做法,进一步指导当事人如何做,真正把“为人民解难”的理念落到实处。公正地处理案件是劳动仲裁创造优质服务的核心,也是树立劳动仲裁威信,扩大社会影响的关键所在。在工作中,落实仲裁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错案问责力度。严格按照劳动仲裁程序和结案时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加强对仲裁办案人员的管理,对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重大错案的仲裁员停止办案资格,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争取做到不偏不倚,处理结果经得起社会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和司法监督。在处理案件中还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处理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大部分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很好地解决。2011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96件,结案1368件,结案率达97.9%,有力促进了新乡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的综合素质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是一项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要求仲裁员不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较丰富的社会阅历,敏锐的判断力,较高的文字水准,而且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不断加强现有仲裁员队伍的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实现“充电”提高。建立健全了仲裁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和中长期培训计划,采取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现场观摩、远程教学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培训活动,积极鼓励仲裁员参加法学专业的学习,不断增强和拓展自身法律知识面。目前,市本级仲裁员中,具有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的2人,法律本科学历的4人,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合格证书,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分析制度,加强疑难案件的研讨,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仲裁案件研讨座谈会,邀请高校教授、知名专业律师、法院法官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交流,通过畅开思路、各抒己见、交流探讨,不断提高仲裁员的办案技巧和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三是严格落实周五学习制度,强化仲裁员学习的意识和学习能力。为达到学习的经常化和制度化,我们制定了周五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进行全体人员的业务学习。通过指定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时间,保证学习的效果。在学习结束时,通过相互检验来保证学习效果,同时对以前学习的内容结合办案实践进行反馈沟通,以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大大提高了仲裁员的业务素质。
    雄关漫道真如铁 而今迈步从头越。新的起点,新的跨越,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以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仲裁员队伍,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和办案水平,为建设和谐新乡、幸福新乡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