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扩写:02-吴英看守所写数万字控告信 以死抗议不公待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5:05:22

看守所里的吴英

1月19日,二审宣判后的第二天,吴永正和他的二女儿及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张雁峰到金华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吴英,想去安慰安慰她,但看守所未同意。

根据张雁峰的转述,“看守所里说,省里有文件规定必须要请示省法院,省法院说,案子已经判了,他们没有权利决定让会见或不会见,得请示最高法院。”

事实上,在二审宣判之前已经不允许会见了。张雁峰与吴英的最后一次会见是在2011年11月29日。“这次会见还很顺利,2012年1月11日又去会见,因为吴英写出明信片要求会见,但看守所不允许了,称必须要经过省高院批准,我们给省高院的主审法官打电话,他说,得请示领导,他决定不了,终以领导不在等种种原因没有批准。”

吴永正他们很担心吴英的状况,“她能否承受得住?”

吴永正认为,女儿有跟他一样的倔性子。那位参与该案的警察感叹:“吴英这个人,坐牢都不知道悔改的,她坐牢也不肯配合这个事情的处理。老说自己是无罪的,她不能总这样去想啊。”

在看守所里,吴英写了厚厚三叠数万字的《上诉材料》、《检举材料》和《控告信》。

她在《控告信》中写道:“东阳公安局……多次用花言巧语蒙骗我,恐吓我同意签字拍卖财产,并让管教来做思想工作,最终我没有同意拍卖财产。”

不仅为自己,吴英还为她的狱友控告看守所里遭遇的不公平与不人道。她曾喝下工业胶水以自杀来抗议管教私自翻看她的检举材料。

为立功保命,她在《检举材料》中检举揭发了多名官员以求自保。在二审中,一直坚持自己无罪的吴英也认可了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

“我宁愿她和我一样站着死,也决不希望她跪着而求生,没有骨气。”吴永正倔强得近乎极端。他甚至表态:“吴英的生死已经不是最重要,我只要一个理。”

在看守所里,吴英回顾了自己短暂而富有戏剧性的创业史。

她人生的突然转变发生在2006年。在此之前,她是一个还算本分的小生意人。

2006年4月到10月,吴英一口气注册成立了12家企业,其中的8家以子公司名义组成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大部分坐落在东阳同一条冷清的街道上。吴英的野心是,在这条街上,成立一个以酒店连锁结合商贸的企业,以酒店旅游业带动服务业。她亲自设计的本色概念酒店里,100个房间有100种设计风格,酒店里所需的建材、配饰、家具、家纺都能在她的建材城里买到。在酒店的周围,是规模宏大的网吧、停车场、快餐店、婚庆公司……业务范围互为补充,例如,网吧周围的酒店和快餐店主要是为上网的网民服务的。

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吴英将东阳的一条“冷街”装扮成了繁华的商业街。她预期着这条街道的繁华能带动她在这条街上的物业的升值。

与此同时,关于26岁女富豪的神话在东阳乃至全国迅速传开了。她甚至在当年以高达38亿元的总资产位居胡润“女富豪榜”第6位。有说她好像是走私、卖军火的,还有人说她是南洋军阀的遗孀,继承了一大笔遗产。

然而,事实的真相是,背后支撑这个迅速崛起的商业体的是暗涌在浙江民间的高额利贷。

在后来法院的判决中,还以此认为吴英是为了给社会公众造成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

那时候,吴英希望以高利贷盘活这些看得见的实体,再向银行抵押,借得贷款后偿还高利贷。但她始终没有得到来自银行的贷款。

很快地,吴英吃不消了,资金链接近崩溃的边缘。吴英锒铛入狱,关于女富豪的神话也因此幻灭。

2012年刚过完年,走在吴英当年一手打造的“本色一条街”上,她初创的那些酒店已经易主,但沿袭原来的经营模式,生意依然红火。一个房间一种风格,即使是在过年期间,每晚平均房价都超过400元,而附近地区相同规格的酒店房价已打折至300元左右。

在“本色一条街”最火的时候,东阳的建筑业老板杜伟曾住过吴英的本色概念酒店,“确实火爆,提前预订都不一定能预订上。”

在杜伟看来,吴英的经营思路确实超前,“原来的一条‘冷街’,门店一两千元月租都租不出去,现在的月租已经翻了好几番。”

然而,一位要求匿名的债权人却认为,在后期,商人吴英的心理其实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试图想树立自己在当地的势力,例如,她高薪聘请的人中,不乏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据他的描述,某一天晚上,吴英在酒吧与人发生激烈冲突。他劝她息事宁人算了,但吴英不干,立即给她的下属打电话,召人来将整个酒吧包围了。那一刻,他觉得,他借给她的钱很悬了。

黑势力害了吴英?

但吴永正认为,吴英恰恰是被当地的黑势力所陷害的。

尽管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吴永正却始终断言吴英案幕后的始作俑者是楼忠福家族。“楼氏家族中有人是东阳最大的黑势力,一直在收保护费,吴英不同意,仇恨就此结下了。”吴永正说,“现在走到这一步,他们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因为他们当初的目的并没有想搞到这个地步,仅是想霸占吴英的资产,让她乖乖听话。但吴英太年轻太硬了,不知道这个社会的复杂性。”

“那也扯得太远了,跟楼家那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上述那位警察觉得吴永正的说法很荒唐。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厦集团”)曾于2011年7月14日发表过声明指责吴永正炮制谣言:楼忠福家族与吴英案无任何牵扯。

记者就此事多次联系广厦集团采访,均被拒绝。

吴永正为吴英的失败作了这样的总结:“第一,她错在太高调,行事和处事都太高调;第二,年纪太轻,不懂这个社会的规律;第三,用人不当,谁都相信,那些当年吴英的下属纷纷当上老板了,都在用她的经营模式;第四,她最大的错是不应该在东阳创业,东阳的政商环境太复杂了。”

杜伟认同这一总结,“这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在东阳创业确实是一个错误。她虽是东阳人,但她没根基,东阳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人才多了去了,企业比她做得大的人大有人在。她一下子那么高调把企业搞那么大,也没有什么社会阅历,不服的人多了,难免要得罪一些人。”

吴英真的会死吗?

一定程度上,这为吴英赢得了舆论的同情。

当二审维持死刑的判决出来,舆论的反对亦前所未有。全国引发了持续的、大规模的讨论,“罪不至死”、“刀下留人”声音不绝于耳。社会精英们主导了这场宽容,包括著名的学者、律师、企业家以及许多的社会名流,以各种方式为吴英求情。

1月25日,大年初三,中国律师界的泰斗张思之致函最高人民法院一级大法官张军,呼吁“吴案留人刀下”。

元宵节前后,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斥责,吴英的死刑是中国改革的倒退。

在浙江的采访中,企业家们几乎无一例外地为她鸣不平。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凭她自己的实力创办企业,钱不够怎么办?先是向银行贷款,但你知道,那是不可能贷到的。只能四处借钱,钱赚了,或者支付利息,或者买个东西送给人家表示感谢。”在他们看来,这样的事情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相当普遍。企业要发展,银行的钱又借不到,资金紧张的时候就要向别人高息借来周转一下。“接近90%做企业的人都曾这么干过。”

目前在中国,大批的民营企业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融资。因此,循环于体制外的民间借贷成为一种普遍存在,并且成就了浙江一大批企业家以及充满活力的民营经济。它不被法律所明确认可,大多数时候被默许存在,然而一旦出现意外,法律便会突然出现。

这是社会宽容的基础。某种程度上,保护吴英便是保护他们自己。

但司法机关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明显不同。根据被媒体广泛引用的来自浙江大学的《浙江省民间融资研究报告》显示,在吴英案的案发地浙江省金华市,2008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数为7件、集资诈骗罪的案件数为1件,此后在2009年达到巅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数为34件、集资诈骗罪的案件数为5件。

一位金华市公安系统的警察告诉记者:在目前的金融体制现状下,非法集资肯定是重点打击的对象。

在吴英之前,被判处死刑的不乏其人。例如,2009年浙江丽水的杜益敏案。

浙江省一位高级别官员这样评价了吴英案以及社会对吴英案的讨论:“我从网上看到了大家对吴英案是非生死的讨论。但这么早就给吴英的生死下定论显得多余了,这个案子没有一年半载还结不了。”从目前的情形看来,他认为,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很大可能会改变浙江省高院的终审判决。我们国家要判一个人死刑已经没那么容易了。”

事实上,自2007年始,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中国的死刑判决开始大幅度减少。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但不包括集资诈骗罪。在这次修正案讨论的过程中,集资诈骗罪要不要取消死刑也是焦点问题之一,但最终立法部门没有下决心取消。

“不出意外,下一次要取消死刑的罪名首先就是这个罪。”著名法学家陈光中断言。

限制和减少死刑,这是中国死刑政策的大方向。在此宏观环境下,法学界大多认为,判吴英死刑并不十分妥当。

那位参与办理该案的警察也心有不忍:判死刑有点可怜了。

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最高院将会非常慎重,或将会为吴英免死——这是流传于司法界的一种看法。“但别忘了,根据近年统计,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改判的比例仅有3%左右。”司法系统的一位官员提醒说。

从这个角度看,吴英的生死依然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