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马蓉离婚最新:最大发卡招嫖案嫌犯究竟招认了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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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发卡招嫖案嫌犯究竟招认了啥?[原创]
发表于:2012-2-11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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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畔小子 
头  衔:高级写手 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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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发卡招嫖团伙案今天宣判。在结婚时大摆排场,使手下诸多卖淫从业人员被警方现场“录像”的崔正杰、杜艳梅夫妇分别被判处13年和14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不等。
法官介绍,该团伙达71人,成员许多都是亲戚关系。团伙由四类人组成:主犯崔正杰夫妇在幕后指挥,并控制卖淫女;有专人制作招嫖卡片;有黑车司机接送卖淫女;其余的为发放卡片者。
在34名被告人中,杨德峰从事发放招嫖卡片的时间最长,达5年。他不仅将姐姐、姐夫和妈妈拉进团伙,还雇佣了两名同乡,而他的姐姐又将二叔和二婶拉了进来,因此杨德峰一家共有6口人被判刑。(2012,2,10“北京晚报”《北京最大发卡招嫖案判处34人 夫妻垄断亚运村卖淫市场》)
看这样的报道,可能在有些人的眼里,不过只是仅当故事听,然后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如果人们能从这一最大发卡招嫖案嫌犯的“招认”中,细细品味和分析他们的不同心理,就该认识到其中的触目惊心和对社会的祸害。那么这些嫌犯究竟“招认”了啥?请看事实:
第一、“法官介绍,该团伙达71人,成员许多都是亲戚关系”。为啥竟会这样?鸡头杜艳梅有“招认”:“我们这案子,除了人多,真没那么严重。社会现象就这样,从古到今都有卖淫嫖娼的,判了我照样还有别人干这行。”
在这里,“判了我照样还有别人干这行”这句话很严重,但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根源在哪里?笑贫不笑娼!所以不仅这个家族集团认为无所谓,认为他们不干还有别人干,而且那些女孩子也是如此。杜艳梅还说:“有女孩想挣钱,就给我打电话,我给她们介绍活。”正因为如此,“她不认为自己是组织者,都是别人找上门来的”。
有这样的团伙和这样的女孩子,于是就有了一个“供货渠道”。“在34名被告人中,杨德峰从事发放招嫖卡片的时间最长,达5年”、“据杜艳梅介绍,她手下的小姐,最多的一天能接4个活。”以这么一个时间跨度和手下“小姐”的“接活”数据放着,那该有多少嫖客?我想这该是一道连小学生都会做的“算术题”。
第二、“杨德峰被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刑7年,但是,在同案的71人中,还有他的母亲、叔婶、姐姐和姐夫同被判刑。这一大家子,都是杨德峰给带入行的。杨德峰说,从事这行后,他觉得挣钱较轻松,就想多干几年,攒点钱就回老家去。他平时在亚运村酒店门口发放招嫖卡片,揽到活后最多能提两三百元钱。在发卡过程中,他被拘留过两次,都是关几天就放出来了。”
在这里,杨德峰“招认”的“重点句”是啥?就是那句“在发卡过程中,他被拘留过两次,都是关几天就放出来了。”而正是这个“重点句”,不但说明了警方的打击不力,也给了犯罪嫌疑人一个“误读”,认为那不过是小事?而接下来他的“招认”更说明问题:“早知道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说什么我也不会干这行的。”正因为“关几天就放出来了”,而且“他觉得挣钱较轻松”,所以才会乐此不疲。不是吗?
第三、“马允龙今年27岁,吉林人,先后介绍两名女友卖淫。马允龙说,来到北京后,他先是在一家KTV打工,每月能赚两千元左右。在他的朋友圈里,有不少人都靠女朋友卖淫来养活,而这种吃软饭的行为,并不被这个圈里的人鄙视。于是,他也先后介绍两个女友卖淫。”
在这里,马允龙“招认”了啥?“招认”了“这种吃软饭的行为,并不被这个圈里的人鄙视”。这不说明“吃软饭”式的组织卖淫嫖娼,在这样的人群中是被“共同认同”的?不说明这是一种“约定俗成”式的行为?
而马允龙所说他的两个“女友“在“认识前,她们就是干这行的,不是我逼着她们干的。”在这里,他“招认”了啥?“招认”的是他的两位“女友”,本来就是有“前科”的买淫女,只不过是转移了一个新的“阵地”,然后继续在那里干这样的丑事。
一个更严重的不争事实是,发卡招嫖之类的犯罪行为,并不仅仅存在于北京亚运村,因为在我们身边也天天发生着。于是一个更严重的事实来了,为什么“遍地开花”?因为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存在着,那就是除了本案中因为“笑贫不笑娼”,认为那只是小事的犯罪之外,还存在着有目的组织卖淫嫖娼的犯罪团伙存在。而这样的犯罪团伙存在,危害更大。
除了法制教育不力,就是打击不力!为什么打击不力?除了警方的认识不足,发生着“关几天就放出来了”之类的情况,就是警力严重不足!在警方承担着大量社会治安维护任务的情况下,对这种现代化(指的是有组织和现代交通工具)“散兵游勇”式的犯罪行为,或应接不暇,或就如“拳头打跳蚤”,这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警方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行为,现在无非是三种手段:技防、群防和有目标打击。但在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中,技防的作用很小。道理很简单,因为这样的犯罪行为,不会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群防又薄弱得不能薄弱,以前那样的让犯罪行为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的局面,早已不知去了哪里?为什么更多的是麻木?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在卖淫嫖娼的从沉渣泛起,到愈演愈烈,以致于成为了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不断滋生新的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我们的政府、警方、全社会该怎么办?在犯罪行为“与时俱进”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与时俱进?“法不责众”的被动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