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gf2笔记本怎么样:会议发言 陈波 徐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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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的理论与实践

http://book.QQ.com2007年11月06日11:16   腾讯读书 陈波 徐雯  

学者们结合我国实际,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涵及其要素的研究无疑宣扬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社会认同,拓展了其发展空间,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中国的实践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原则及实施主体的研究

2007年6月, 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会议指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2007年5月,李长春在湖南考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时强调指出,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基本性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财政投入为保障、以城乡区域均衡发展为基本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标,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要坚持向基层、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国家领导人对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示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点。围绕这一原则,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定位作了卓有成效的研究。陈威(2006)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原则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必须遵循公民权利至上原则、公益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尊重文化产品规律原则、便利性原则、多样性原则、基准性原则、绩效导向原则。韩永进(2005)认为当前文化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传播条件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文化建设的环境、任务、内容、形式、对象等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特性决定了在改革中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王列生(2007)结合我国的实际,分析认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围绕公平正义原则、普适价值原则、基本权益原则分步实施。郑安新(2006)认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的是在于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产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遵循系统性、服务型、公共性、创新性、政策性、以及科学性和统筹性等原则。曾岩(2006)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征与政府责任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必须确立健康有益、丰富多彩、普遍提供、就近方便、公益服务以及量力而行和与时俱进的原则。深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课题组(2005)通过对比我国不同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状况,总结出深圳市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原则,包括公益性原则、公平性原则、便利性原则、多样性原则以及基本性原则等。陈建一(2006)结合了杭州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认为改革是文化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原则。可以看出,学者们普遍认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公益原则,认为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构建中应该扮演重要角色。

另一方面,学者们对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普遍认同。高树勋(2006)认为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负有主要的职责:一要为全社会的公共价值观提供保障;二要为公共文化发展、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法规保障;三要为完善公共文化发展运行的体制、机制提供环境保障;四要为公共文化发展提供财政保障;五要为公共文化发展提供基础设施的保障;六要为公共文化发展提供人才的保障。胡惠林则在强调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也阐明应该重视政府和社会的互动,他认为目前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能够满足人民的要求,我们可以有其它的私人空间,那就是和公共空间相对应、相互补的,一种积极的、一种创造性的空间。他指出,政府无疑承担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责任,但同时,还应该形成一个政府和社会的互动机制。政府不是全能政府,在构建文化体系中,在公共财政、公共财务无法提供全面保证的时候,可以通过其它的渠道来补充。章建刚(2006)也持相近观点,他从公共物品的角度分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主体的问题,他认为公共文化是靠政府和财政来支持的,并不是在市场里面提供的,但公共文化一定要紧紧扣住市场,只有处理好和市场的关系,才能够更好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苏峰(2007)认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标志着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标志着其科学技术的先进程度、更标志着其社会的进步程度。只有保持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程度的高水平,才能够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一个富足、安康、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首先满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提供保障。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保证全体民众享受到基本的精神文化产品(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保证人民基本的文化权益是对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的基本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就是要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除生存权外的基本文化权利,实现其最基本的文化需求。张晓明(2006)强调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他认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以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和消费者的三重结构来考察,并思考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提高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上的效率。而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提供者,更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管理者。魏鹏举、齐勇锋(2007)也强调了政府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他们认为政府是公共服务的规划者、经营者和营销者,公共财政应当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同时,他们也承认公共文化服务一定范围的社会化、市场化是必要的,但是,要防止和纠正现在我国不少公益性文化机构“过渡市场化”、改变了文化 “公共”性质的情况。毛寿龙也强调了政府在建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发挥着主要的决策者、提供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作用。但同时他也强调了要通过听证、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等行政参与的方式,提高公民参与程度,公共文化服务的终端要人文化。马仲良(2005)认为公共文化体制建设应该是三元机制:一是政府必须发挥政府公共职能,二是继续发展文化产业,三是运用社会力量。政府一方面拨款,同时应该加强对社团的领导、评估和监管,保证真正达到社会效应。徐轶尊(2006)从均衡博弈的角度研究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体问题,他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终服务的对象是普通民众,因此,他们理应成为主体之一,政府应与被服务对象充分沟通,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建立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邱霈恩分析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主体之一的政府在公共行政时,应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文化管理与文化服务的关系;二是抓政策与抓具体事务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公共文化体制建设和政府整体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的关系;四是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务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关系;五是处理好固定居民与流动人口的文化服务关系。

可以看出,在公共文化体系供给的主体选择问题上,政府被普遍寄予厚望,当然,这也为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的政策设计与实践推进提供了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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