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e apocrypha元帅: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2:51:43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更好地为“两个率先”服务,根据国家、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徐州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决定以来,全市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推进;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公平得到较好维护,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市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教育事业在全市“两个率先”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加快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键阶段,也是徐州从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从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的重要时期。依靠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依靠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教育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紧迫、更为重要。各级党委、政府务必牢固确立“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发展教育也是发展经济,而且可以更好地发展经济”的理念,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教育强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发展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服务“两个率先”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优质化、均衡化、现代化、终身化和国际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四)奋斗目标:适应“两个率先”和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到2015年,教育发展规模、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在江北和淮海经济区领先,建成教育强市;到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市。

——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2015年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和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分别达到90%、99%、92%、45%和13.5年;2020年分别达到98%、99%、95%、60%以上和15年以上,人人都有机会终身接受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

——建成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2015年,基本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全市中小学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明显增强,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

——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开放多元、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公平得到保障,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2020年,省定优秀标准学校达80%以上。

——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办学体制逐步优化,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公共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

——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形成一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水平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大力实施教育强市建设工程

(五)实施基础教育提优工程。坚持总体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全面普及,基础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差距明显缩小,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良好教育。

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落实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镇(街道)共管”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新增幼儿园以公办为主,支持省优质园利用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发展。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12年,每个县(市)至少办好2-3所直属公办示范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全部建成合格园。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6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70%以上。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城乡居民和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对完成省、市级优质园创建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达到均衡,城区达到优质均衡。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服务制度。实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学校校舍、设施装备等建设。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50%以上建成现代化标准学校,2020年达90%以上。推进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逐步减少择校现象。保障贫困学生、外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消除辍学现象,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进一步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十二五”末,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控制在75所以内。控制超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班级,每班班额45人以下,并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学科、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建设和投入,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实施特色建设工程,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立足历史传统、地域文化和学生发展需要,推进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培育一批具有独特文化和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到2015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到2020年,全市建成10所左右全国一流高中,普通高中综合实力领先苏北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到2015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达到现代化办学标准。

(六)实施职业教育优化工程。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富民为主题、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优化发展职业教育,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徐州打造成为淮海经济区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和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心。

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全市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调整到25所,在校生稳定在10万人以上。大力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五年制高职发展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县区职业学校依托高校创办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引导职业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置职业技能人才紧缺专业或方向。重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拓展中等职业学校服务功能和对象,面向“两后”(初、高中毕业后)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围绕徐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数控技术、光伏光电、现代农业、食品医药、商贸旅游、现代物流等专业,形成与产业结构相适应、学校分工合理、行业特征明显、各具特色优势的专业布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一批高水平、开放式、示范性实训基地,支持社会力量和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共建教学、生产、经营合一的实训基地。到2012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十二五”期间,全市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15所,国家、省级示范专业50个、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5个。2020年,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示范性职业学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改革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技能训练。完善职业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2012年所有职业院校均建有学生创业基地和项目。创新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培养一批技能标兵。加强对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指标。

培育职教品牌。培育“中国淮海职业教育节”和“学在徐州”两大职教品牌,通过政策扶持、规范管理等措施,吸引、支持国内外更多知名教育培训品牌落户徐州。到2015年,引进国际一线教育培训品牌机构5家,国内一线教育培训品牌机构10家,培育壮大地方教育培训品牌20家,基本形成名牌汇聚、特色鲜明、种类齐全、覆盖城乡的教育培训体系。

(七)实施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工程。鼓励在徐高校发挥学科特色和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支持中国矿业大学建成在能源和资源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多科性研究型国际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向综合性、开放式、高水平新型大学发展,徐州医学院向医学专业齐全的医科大学发展,徐州工程学院建成以工程类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成以建筑类专业为主、特色鲜明的国家示范性职业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成高分子材料、生物化工为拳头专业的应用型国家示范性职业学院,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建成以农牧类专业为优势、生物技术类专业为特色的职业技术学院,支持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向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发展。完善“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自学考试制度,鼓励成人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加快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

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向发展资源的转化,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围绕徐州重大科技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自主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相配套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在徐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培育建设一批代表学科发展方向、适应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发展潜力强的优势学科。加强高水平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科研创新基地建设,重视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校企联盟,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引领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集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国内外有影响的一流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充分发挥“中德能源与矿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发平台,推进徐州生态示范区建设。支持徐州师范大学科技园建成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题,融物联网建设、低碳产业为一体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支持在徐高校教学联合体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资源深度优化与共享,并逐步把苏北和淮海经济区高校纳入联合体辐射范围。

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加大对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激发大学生自主创业热情,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化基地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的优秀大学生来徐创业,把徐州打造成全国大学生创业的首选之地。

(八)实施终身教育普惠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构建与国民教育体系融合贯通、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继续教育与学校教育并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蓬勃发展的格局。到2020年,基本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逐步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村(居)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到2015年,建成徐州市社区大学,县(市)区依托职教中心建成社区培训学院,乡镇(街道)建有社区教育中心,行政村(居委会)设立办学点。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教育基地全面建成,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达60%以上,农村居民达40%以上,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拓展中等职业学校服务功能和对象,面向“两后”(初、高中毕业后)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到2020年,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以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形成以各级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到2015年,全市形成全覆盖的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建有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学习环境。

(九)实施教育改革创新工程。以改革为动力,加快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激发教育发展活力,为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增添强劲动力。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办学形式,允许非政府机构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现有公办学校。探索让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促进薄弱校(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保教)质量。鼓励公办学校之间,以及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鼓励高中阶段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改革政府管理教育方式,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教育干部考核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选准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深化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规范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招校引教”,吸引海外知名教育机构来徐投资办学;鼓励、支持品牌学校与国际知名学校开展合作办学。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加快引进世界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管理经验。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

四、全面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地位,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时代精神教育和基础文明养成教育。以课程建设、活动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贯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校内德育阵地,加强大中小学德育的有效衔接,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课程体系。深入推进“学生成长导师制、伙伴制”,打造一批以先进典型、精品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德育品牌,形成高品位、高质量、科学规范、个性鲜明的徐州德育工作新格局。

(十一)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健康第一,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和养成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加强美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重视学生实践教育,教育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十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教育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探索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关注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科学性、多样性、发展性评价标准和办法,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科学制订学校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评估体系和督导公告制度。设立教育质量管理专项资金,对教育质量管理、特色办学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奖励。

五、加快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十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宣传先进教师典型,教育广大教师忠诚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高校教师重点开展教学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对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进一步完善市、县、校三级教师培训网络,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注重民办教师培训。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和“青蓝工程”,壮大徐州名特优教师群体。以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为依托,培养一批专家型的教师和校长。设立教育人才培养资金,加大名特优教师的培养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校长、教师进修高一层次学历,提升专业素养。加快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和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省定指标要求。

(十五)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和吸引教师到农村任教。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毕业后到农村学校完成不少于6年服务期;完善优惠政策,吸引外省市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继续做好城乡教师对口交流工作,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有计划选派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各类示范学校跟岗进修,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半年以上的经历。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的倾斜力度,有计划地开展送教下乡、送培到县活动,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2012年前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十六)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每两年核定一次编制,并按省定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学科教师。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对不适应教师岗位的人员要及时分流。对体弱多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办理提前离岗退养手续。对小学超编教师,通过专业培训到幼儿园任教。

(十七)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建立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支持高校进行年薪制改革探索。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到农村从教。实施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安心工程。由地方政府划拨土地、全额投入,在距离乡镇较远的偏远学校附近集中建设小户型教师周转房,以免费或廉租方式提供给家距学校较远的教师和单身教师周转使用,解决教师“走教”问题。

六、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

(十八)依法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建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的比例,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不低于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级政府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教育事业。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和债务风险控制机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建立教育投入增长监督制度,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建立县级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和分配教育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建立教育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指导、监督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绩效考评制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十九)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二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强化教育税费征收管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等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确定的项目全部用于教育。乡镇(街道)增加对学校、幼儿园的投入。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实行规费减免。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测定办法和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家庭分担比例,适时调整学费(保教费)标准。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个人投资、捐赠教育。依法配套城市教育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教育布局规划和国家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配套学校(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与小区建设一同验收合格后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在城乡建设改造中,要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依法保护教育资源不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教育设施用途。布局调整后的闲置资产应通过市场化运作处置变现,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教育。

(二十一)完善扶困助学体系。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免住宿费并不断提高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扩大普通高中学生政府奖学金的资助比例,2015年平均资助面达到15%。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全面推行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增加奖助学经费和贷款贴息,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失学。

七、切实加强对建设教育强市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高度重视建设教育强市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建立教育发展问责制,将教育经费依法增长、教育事业发展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十三)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教育家办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办法,各级党委政府任用、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干部,应充分听取和尊重上级及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真正把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人员选配到教育管理岗位。加大教育系统干部交流力度,有计划选派学校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地方挂职锻炼。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认真做好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二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管理行为。加强地方教育立法,抓好教育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涉教违法案件,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教育投入情况的督导。加大对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力度,完善教育质量督导机制。全面实行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局面。

(二十五)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教育强市建设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宣传、发展改革、编制、财政、人保、公安、科技、国土、规划、建设、税务、物价等部门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加快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为建设教育强市服务的水平。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经常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坚决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不和谐因素。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舆论环境。

 

 

 

 

 

 

 

 

 

 

 

 

 

 

 

 

 

 

 

徐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1

教育发展保障工程

建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三个高于”。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不低于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

幼儿教育普及工程

大力发展公办优质幼儿园,新增幼儿园以公办为主,支持省优质园集团化发展。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12年,每个县(市)至少办好2-3所直属公办示范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优质园标准,村级幼儿园全部建成合格园。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6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70%以上。

3

职业教育优化工程

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职业学校创建工作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对创建成的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给予奖励。支持生物工程高职校、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发展成为专科院校,支持县区职业学校依托高校创办高等职业院校。

4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程

加大对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大学生来徐创业,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创业企业。支持在徐高校特色发展,加强优势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5

终身教育普惠工程

构建与国民教育体系融合贯通、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成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0%以上。

6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加大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建设力度,努力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学生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7

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设立教育质量管理专项资金,对教育质量管理、特色办学以及职业技能大赛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奖励;设立教育人才培养资金,加大名特优教师的培养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8

教育设施配套工程

依法配套建设教育公共设施,依法保护教育资源不受侵占;新建规模住宅小区必须按照教育布局规划和国家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并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使用,满足居民子女就近接受学前和义务教育需求;布局调整后的闲置资产应通过市场化运作处置变现,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教育。

9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按省定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学科教师;完善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提前离岗退养和小学教师到幼儿园任教制度,有效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和年龄老化问题。

10

农村教师住房改善工程

实施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安心工程,完成偏远农村学校周转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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