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旅游兼职:63萬自建房被千元廉售 澳洲華裔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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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萬自建房被千元廉售 澳洲華裔苦不堪言
美中文摘    2012-02-11 02:25:52
  澳洲華裔男子周志平房屋千元拍賣案2月10日在維州高等法院繼續開審,他因自己一棟價值63萬元的房屋被當局以1000元廉價拍賣一案,將買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銷這宗“不可理喻”的交

易。

  違反庭令家宅被千元拍賣
  一家五口死守誓言不妥協
  法庭聆悉,周志平因拖欠另一名中國僑民9.6萬元,未執行法庭的償還令,其自己親手建造的位于Braybrook的住宅被法庭沒收,隨後于2011年12月在治安官辦公室舉行的拍賣中,被

Ronald Geoffrey Kousal以1000元競價拍得。

  記者獲悉,當日拍賣未設低價,有人出價200元後,Kousal開價1000元勝出。這棟房屋背有46萬元按揭貸款,資產淨值約為17萬元,總值約為63萬元。
  周的代表律師Paul Hayes在庭上稱,“這是一起不同尋常的案件。”他認為這項交易應該被撤銷,因治安官未能履行義務,確保得到真實的銷售價格。根據普通法,這項拍賣交易是“不

真實的”和“不現實的”。

  他說︰“這確實太荒謬,房價被嚴重低估。他(治安官)無論出售什麼物品,都應該獲得合理的價格。”
  不過,治安官的代表律師Anthony Strahan辯護稱,根據《治安官法》,治安官辦公室沒有責任保證拍賣的結果,但必須保護買家的權益。
  周正平指出,他的英語不好,難以理解治安官發出有關出售房屋通知的法律後果。在受到買家Kousal的律師Daniel Harrison質問後,周承認還擁有4處物業,其中包括一個價值150萬元的

發展項目。

  周在庭外接受《先鋒太陽報》采訪時表示,他與妻子及3名子女不會離開自己的家,會就被掃地出門或住宅被售之事抗衡到底。他說︰“我告訴過治安官辦公室‘不要出售我的住宅’,我

們已經告訴他們有些問題了。”

  Kousal表示,他是以公平方式通過拍賣途徑購得周的物業。他已經為此支付了11.9萬元訴訟費用、印花稅和其它相關費用。
  買家被指“不正當得利”

  律師質疑違反“公序良俗”
  記者獲悉,今起案件由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駐墨爾本分址負責受理。該律師樓負責人沈寒冰告訴記者,這一交易是“荒謬的,不可思議的”,並指責買家的所作所為是“典型的惡意及不

正當得利”。

  沈寒冰稱,其律師樓正代表當事人起訴買家,要求撤銷房屋買賣交易,當事人會支付買家相關的買房費用支出。此外,他認為維州政府在處理時這處房產拍賣時存在不當行為,給當事人

造成了難以想象的損失。

  沈寒冰還質疑維州財政收入辦公室存在不作為。“這個部門是專管印花稅和政府財稅收入的單位,其職責之一便是調查隱瞞真實價格的買賣。在得知有房屋被以千元價格拍賣後,應該第

一時間介入調查。”沈寒冰說,“在這宗拍賣中,且不管周志平損失如何,對國家稅收而言也是損失。”

  沈寒冰指出,這場拍賣違背了最基本的法律準則,即“普通法”中的“公序良俗”的原則。“任何房屋在拍賣前,均應該有最基本的估價”。他稱,“有一批人專門以倒騰政府拍賣對象

而盈利,常常看到價值數10萬元的查沒奔馳車被以數萬元價格拍出。政府必須針對這種現象有所作為,以避免財稅損失。”

  周志平是可憐的,自己親手蓋起的房屋在這宗拍賣中幾乎被“拱手送出”;不過,周志平又不是完全無辜的,面對庭令而不執行,一定程度上他自己也“促成”了這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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