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罗共和国:iPad商標戰升級 大陸銷售渠道或遭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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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戰升級 大陸銷售渠道或遭封殺
經濟觀察報    2012-02-10 19:29:12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唯冠”)與美國隻果公司的iPad商標權之爭正全面升級。
  在隻果iPad商標陷入糾紛之後,中國部分地區已經對隻果iPad的直營店和經銷商介入調查或已開始查封。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才元律師透露,目前還有

山東渮澤、棗莊等地工商部門也在密切關注此事,準備近期對iPad的直營店和經銷商采取行動。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唯冠國際”)的子公司。

  工商部門封殺隻果iPad產品的同時,深圳唯冠開始對隻果公司進行全面反擊。本報獲悉,唯冠狀告深圳順電連鎖服務有限公司惠州分店銷售iPad產品侵權一案將于近日在惠州中院開庭;深

圳唯冠起訴深圳國美的案子也正在等待判決結果。同時,深圳唯冠在上海等地對法院申請禁售有隻果iPad商標產品也正在展開。

  如果本月29日上午8點50分在廣東高院第一法庭開庭的終審(即“二審”)沒有改變一審的原判,隻果iPad在大陸銷售渠道或遭全面封殺,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條款,隻果公司最高可能還會

面臨超過300億人民幣的工商罰款。

 
 二審爭議
  2009年,唯冠國際在台灣的子公司——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唯冠),以3.5萬英鎊向英國IP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轉讓旗下的所有商標,包括“i-Pad”兩

個商標。2010年2月,英國IP公司向隻果公司轉讓了有關商標。

  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隻果公司和IP公司起訴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糾紛案。隻果公司和IP公司的訴訟請求主要為判令“iPad”商標專用權歸他們所有。
  該案經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已經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隻果公司不服深圳中院判決,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

訴狀,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本報獲取的隻果公司的二審民事上訴狀顯示,隻果公司在其長達24頁的上訴狀中,主要做了7點陳述。核心內容為,隻果方面認定,2009年IP公司相關人員與台灣唯冠相關人員在用電子郵

件溝通時,已經成立合同並實際履行,故一審判決有誤,並且隻果認定,被告、台灣唯冠之間存在委托關系。

  深圳唯冠在二審答辯書中認為︰“隻果一方提交的‘核心’證據——所謂的電子郵件均發生在隻果一方與本案案外人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並無我方任何授權人員的參與。從隻果

一方一審提供的、其真實性無法確認的郵件‘內容’來看,也可以看到出讓方均系指台灣唯冠,而不是我方——深圳唯冠。”
  在二審的民事上訴狀中,隻果方面認為,一審程序錯誤,台灣唯冠是本案的重要利害關系人,應依法追加為案件當事人。

  隻果在二審民事上訴中再次提及,雙方早前的合同成立應適用實際履行的法律規定、合同效力應適用間接代理(隱名代理)的法律規定、唯冠董事長楊榮山的行為對深圳唯冠有法律效力。

唯冠在答辯狀中認為,訴訟一年半一審敗訴後,隻果一方又突然冒出所謂的“間接代理(隱名代理)”的觀點,實屬詭辯。

  肖才元認為隻果的上訴觀點根本不成立︰“隻果早前對此案子可能出現誤判,才鬧到現在騎虎難下的局面,目前他們就想要拖延時間,好體面低成本地下台階。”
  在法律界人士看來,這個案件的關鍵在于,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之間雖有關聯,卻並不能代表彼此。

  記者采訪的多位行業資深法律界人士都認為,此次二審隻果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小。其中,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向本報表示,“從統計學來看,二審對于一審的改判率是

非常小的。但是一些知識產權案件,鐵定敗訴的一方往往還是上訴,主要是為了爭取時間,為自己騰出和原告爭取和解的機會,或者在和解的成本方面進行談判。”

  記者多次聯系隻果訴訟代理人楊浩,他均表示不便評論。本報獲悉,iPad商標權糾紛案終審將于本月29日上午在廣東高院第一法庭開庭。
  肖才元表示,隻果公司總是聲稱要保護知識產權,但是在包裝優良的外表下,卻公然做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事情,必須依法付出侵權的代價,而絕不可因自己的超強經濟實力在中國大

陸謀求超國民待遇。

  封殺行動
  不過讓隻果始料未及的是,在2011年底隻果深圳案件一審敗訴之後,全國多地工商部門開始與唯冠方面聯系,希望唯冠提供iPad商標被侵權的證明,以對隻果的侵權行為進行工商查處。
  公開信息顯示,山東和江甦等地的工商局開始對銷售iPad的直營店和經銷商介入調查。肖才元透露,更多地區的工商局正在密切關注此事,並向其了解相關侵權細節。

  威海下屬的乳山市工商局一名邵姓工作人員向本報確認,在去年年底獲知隻果敗訴案之後,已于2011年12月28日,開始對下屬的乳山市包括甦寧在內的iPad經銷店以“銷售侵犯他人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平板電腦”為由,進行了相關產品的查封。“但是,在2月5號,得知隻果公司將要進行第二次上訴之後,我們開始撤封了所有的iPad。目前還在等待終審的判決。”乳山市工商

局表示會分兩步進行查處,若隻果公司終審敗訴,還將繼續對所轄區域內的iPad產品進行全面查封,若隻果勝訴,當然也將會銷案。據悉,在威海市區,工商部門也對iPad經銷店進行了調查

  同時,公開信息顯示,近日,深圳唯冠向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申請禁售令,要求在上海地區禁售有隻果iPad商標的產品。
  在iPad銷售渠道遭全面封殺的同時,如果終審維持了原判,隻果公司除了要對唯冠進行巨額的商標侵權賠償之外,可能還會面臨巨額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


  根據易觀國際的數據,從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隻果iPad系列平板電腦累計在中國銷售了362萬台。按照均價每台3000元計算,隻果公司在中國iPad系列產品營銷至2011年第三

季度,已經達到了108億元人民幣。若二審敗訴後,工商局對iPad的最高罰款可以超過300億元。

  據記者了解,早在隻果一審敗訴之前,北京西城區工商分局曾因iPad商標侵權問題欲向隻果公司開2.4億元的罰單,主要是因為中國的5個直銷點之一的西單大悅城隻果店就位于西城區,

但因為隻果提出異議,罰單被暫時壓了下來。記者致電西城工商局欲求證,其工作人員均以不知情拒評。

  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向本報表示,“北京屬于政治中心,對于美國這個超級大的企業進行查處容易被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而在深圳或者鄭州這些地方,由于隻果與富士康存在千絲

萬縷的聯系,要進行查處,會牽扯到太多的利益關系,很難運作,所以在小地方開始查封比較容易。”

  曾經的世界三大顯示器制造商之一的唯冠集團,由于2003年與當時早已負載累累的摩托羅拉合作,試圖進軍家電領域,受到摩托羅拉的制約,坐失包括平板電視在內的市場先機,業績也

一路下滑。對正處于債務重組期的深圳唯冠來說,iPad商標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

  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認為,“對于案件的最終結果,我比較相信雙方能夠在尋求利益的平衡點去和解。”而此前,市場人士評估這次和解的金額會達到百億量級,不過

也不排除隻果敗訴後,考慮更換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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