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语专业四级优秀:有哪些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3:34:07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它们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但是,企业的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已经消失了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A材料的账面金额为100000元,由于市场价格下跌,预计可变现净值为80000元,那么,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000元了吧,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假设2008年6月30日,A材料的账面金额为100000元,由于市场价格有所上升,使得A材料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5000元,这样,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5000(95000-(100000-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15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5000

可见,并不是“资产减值损失”这个科目不能转回,它是一级科目,它下面的二级科目如“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可以转回的,而其他的与减值准备有关的二级科目才是不可以转回的。 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属于永久性的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抵偿债务时,才可以予以转出。
(1)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
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

(2)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