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大乱斗怎么玩: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四组:扎实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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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四组:扎实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

2011-06-13 15:22:47访问次数: 122编辑:陈娟-县纪委摘要(自动生成):对各驻在部门单位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需要通过民主决策及重点监督等特定程序进行管理的事项,先行提出制发原则性和指导性意见,由各驻在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和权力运行特点,确定各驻在部门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并以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印发执行,同时报派驻组备案管理。

  为加强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水平,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四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驻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了驻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了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是从实际出发,确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针对驻在部门单位权力运行的特点,对各驻在部门单位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需要通过民主决策及重点监督等特定程序进行管理的事项,先行提出制发原则性和指导性意见,由各驻在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和权力运行特点,确定各驻在部门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并以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印发执行,同时报派驻组备案管理。

  二是正确处理好“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关系。要求各驻在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三重一大” 事项的具体内容、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预防和杜绝了“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等现象的发生。派驻组行使监督检查和建议权,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

  三是创新“三重一大” 事项管理方式和方法。牢牢把握“事前报告、事中参与、事后备案”三个关健环节,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召开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的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须提前三天报告派驻组,并提交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政策依据及相关资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事中监督,派驻组全程参与驻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过程,在研究阶段,派人参加或列席“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调研、勘测和督导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后监督,采取备案管理方式,各驻在部门单位对已经通过完成的“三重一大”事项的总结报告、文字及电子版资料于一周内报派驻组备案,派驻纪检组汇总整理后,向县纪委备案。

  四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在建立完善严格的计划审批制度、会议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公示制度、专家评审制度、群众参与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擅自改变领导集体决定或不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办事的,擅自泄露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弄虚作假、骗取领导集体做出决定的行为,属于个人责任的,按情节,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上报上级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建议调离岗位;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按情节要求领导集体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限期纠正、向上级做出书面检讨直至请求上级做出调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