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是专有名词吗:建国历程·6-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7:30:14

三十七 一种口头文学

 

这个新国家的文学成了口语的装饰品。新的美国文学最具特色、影响最大和最成功的形式就是把美国人的口头语言变成文字表达出来。在美国口头语言形成其特性之前,始终未曾出现过可与欧洲纯文学分庭抗礼的美国文学(如果真有这样一种美国纯文学的话)。而这种美国文学也刻有美国特殊环境的印记;它证明了美国本上语言的重生,也证明了美国人对社区、对实质的、有关的、此时此地发生的事物的专心贯注。这种文学最精彩和最具特色的,就是把口头语言变成文字。这是一种自觉的、声觉的文学。所谓自觉,是指这种文学十分清楚自己的声音和对象,以及作为鼓动者在说者(不同于作者)和听众(不同于读者)之间激起共同情感的效果。这是一种口头文学。

 

对于这种美国文学,丹尼尔·德雷克医生在其《论西方的历史、特征和前景》一文中阐述得最为完善,该文于一八三四年发表于俄亥俄州奥克斯福特的迈阿密大学,德雷克医生生于新泽西,长于肯塔基,是一个早期移民,也是辛辛那提市有力的开创者。他熟悉那些新兴城镇人民的生活,也具有他们的创业热忱。

 

一个年轻而自由的民族,其文学必然是口头的;这种文学尽管尚未充分发展,但它却是我国文学的特征。进一步学习研究无疑会减少它的冗赘;但是,我国的自然景色以及我们自由主义的政治和社会体制必须长期继续保持其丰富多彩的特色。在这方面,又有什么足以引起我们自己的憾意或招致别人的嘲笑呢?难道一个自由民族的文学不应该是口头文学吗?难道这种文学不该是劝人为善并且富有生气的吗?如果它是冷漠、刻板和无情的,这种文学又怎能为进步和创新服务呢?在专制政府下,所有的政治、社会和文化体制都依靠君主的支持,而在这里,所有这些都出自公众的情感,并且需要得到公众的支持才能存在下去。在专制国家里,唤醒人民的感情或者激起人民的想象力都是毫无用处的,而在这里,人民的感情和人民的想象力处于高昂状态是群众运动所不可或缺的,而社会又正是依靠这种群众运动才能不断前进。如果你希望唤起人们为着伟大的政治目标而去自愿行动,你就必须依靠宣传鼓动使他们的幻想和感受发扬开来;你不但要发扬他们的理智,还要推动他们的希望和要求,每项目标的效益和可爱之处都必须表达得足以引起人们的钦慕。必须使感情激昂起来,并使冷漠的自私自利全部消失,犹如覆盖田野的积雪在四月的阳光下顿然全消那样。然后,正如春天破上而出的幼芽,爱国主义的伟大而善良的行动就会萌发,如果一个新兴国家的文学丧失了其隐喻的和口语的特性,那么以公众情绪为基础的体制必将衰退和没落。正如在密西西比河惊涛骇浪中挣扎的一叶小舟,一旦推动力减弱,就会不进则退。在这波涛汹涌的水域内使用低压引擎是不能奏效的,高马力的汽轮机会有效得多,虽然一个演说家可以不时来一次爆炸性演说,然后无声无息走掉,但那总比不冷不热的演说更有助于大多数人前进。

 

甚至在殖民时期,口语在美国就具有特别优越的地位。清教徒将祭坛用作传教的讲坛。他们的长时间发言就是喋喋不休的说教。当这个国家为了达到自觉的境界而努力时,演讲者,也就是向他的社会、为他的社会和同他的社会一起说话的人,就会发挥神话般的作用。

 

在大英帝国,议会政府和习惯法,使得辩论发言占有极为显著的地位,突出的例子是埃德蒙·伯克关于协商和解以及反对沃伦·黑斯廷斯的一系列讲话,还有罗伯特·埃米特的抗辩。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环境中,到处可以听到格莱斯顿的滔滔雄辩和狄士累利的尖刻妙语。许多英国文学界的泰斗,例如马修·阿诺德和约翰·罗斯金,都以他们的讲话闻名于世。英国历史原来也可能让口头语言发挥巨大作用的。但是,在英国几百年充满行动的历史长河中,个人的言辞似乎并没有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短促得多的美国历史中,美国人却乐意用言语来取代行动。

 

建国初期,“伟大的演说”普遍被认为是美国历史发展的杠杆和对美国人奋斗目标的系统阐述。当国家未来的景象已经历历在望的时候,指示未来的路标就是这种或者那种公开的演说——从布道的讲坛、判案的法庭、立法机关或演讲台上传出来的慷慨激昂的讲话。但是实际上,许多影响最大、历久难忘和流行最广的演讲都根本没有在预定的场合发表过,仅仅这个事实就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个时代特别流行这种文学流派。许多最为著名和引用最广的演讲,我们所掌握的文本实际上可以说都是假的。有些是全盘经过权订和改写的版本。另外一些则是作者去世后别人编造的,或是由别人代笔的,或是纯属杜撰捏造。人们普遍需要听论争性的讲话,并且希望它具有纲领性和预言性。于是,那些从事公共活动的人士就更趋于追求措辞的玄妙、华丽和夸张,并且往往把具体的事件一下子就提升到国家命运和永恒真理的高度。这也促使美国人对怪铬有力的讲演如饥似渴,因为他们要从编造的演说辞中重温过去的历史。

 

从独立战争的年代开始,这些掷地有声的言辞一直是人们所响往的。例如,詹姆斯·奥蒂斯一七六一年二月向马萨诸塞最高法院全体法官发表的对《缉私搜查令》提出异议的那篇演说辞,在这个新创立的国家的头几十年里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神圣的檄文。约翰·亚当斯当年也在场,他在一八一七年回忆往事时说:“奥蒂斯是一团火焰。……他对他碰到的一切事情都是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法处理。美国的独立就在此时此地萌发了。爱国者和英雄们的种子也就在此时此地播下了。”但是,谁也不确切知道奥蒂斯说了些什么。威廉·图德撰写的奥蒂斯传记(一八二三年)为渴望知道详情的公众提供了详细的描述,但是这本书中的奥蒂斯的言论都是以亚当斯的笔记(当时最主要的记录)为根据的,亚当斯的笔记残缺不全,而且决非逐字逐句记录的。奥蒂斯最有名的话是“征税而不实行代议制,那就是专制。”但是,在亚当斯的笔记中竟找不到这句话。直到一八二O年前后,亚当斯才把他五十年前所作的笔记进行修改和补充,而在此之前,这句话从未出现过。

 

奥蒂斯这一经典性演说的文稿,并非独立革命年代的作品,而是作于这一年代之后。另一个原作者死后由别人代为社撰的重要例证,是所谓新英格兰给弗吉尼亚的迟来的答复,关于这件事我们在后面的章节里还将详细介绍。就在十九世纪初期,人们编造这份答复的时候,弗吉尼亚人开始提出他们的主张,认为美国的独立渊源于帕特里克·亨利一七六五和一七七五年在公民代表院发表的两篇演说。其中较早的一篇是他为反对《印花税法》而作的慷慨陈词,这篇演说辞的结束语就是:“凯撒最后为布鲁特斯所刺死,查理一世终于被克伦威尔所击败,乔治第三也许能从中得到教训而免重蹈覆辙。”第二篇演说辞号召殖民地人民作好战斗准备,据称是“不自由毋宁死”这句名言的出处。但事实上,帕特里克·亨利最著名的演说辞既可以说是他本人的作品,也可以说是出自十九世纪写他传记的作家威廉·沃特的手笔;在这个问题上,两人所占比重恐怕不相上下。帕特里克·享利的名言隽语究竟有多少真正是他本人所写(如果有的话),关于这个问题,历史学家至今仍争论不休。

 

那个时代的“历史性演说辞”中最广为引用和背诵的正是一篇最明显的编造作品。丹尼尔·韦怕斯特于一八二六年八月二日,也就是他的演说才能处于最高峰的时候,在他的关于亚当斯和杰斐逊的演说辞中,凭着幻想,描述出一幅一七七六年大陆会议的情景。约翰?汉考克正在主持会议,代表们正在就立即宣布独立是否明智的问题进行辩论。有一位发言者认为务必小心行事。接下去,约翰·亚当斯(正如韦伯斯特想象的那样)站了起来,并且发表了韦伯斯特为他写好的那篇演讲:沉沦或是浮游,活着或是死亡,存在或是毁灭,我全心全力投下这一票。诚然,最初我们的目标并非独立,但是:“有一种神圣的力量在制定我们的目标。”英国的背信弃义驱使我们拿起武器,它受自身利益的蒙蔽,一直执迷不悟,以致发展至今独立已经完全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我们只须努力向前,独立必属我们。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迟迟不宣布独立呢?难道还有什么人竟然如此懦弱以致今天还希望同英国重修旧好?难道这种妥协还会给他们的国家和自由以及他们的生命和荣誉带来安全?正是你,先生,坐在那把椅子里的那一位,也正是他(萨穆埃尔·亚当斯〕,我们尊敬的同事,靠近你身旁的那一位,你们都已经被公布和预定为惩罚和报复的对象!不要妄想皇家会对你慈悲为怀,如果英国势力仍在,你们除了落得个“歹徒”的罪名外,又会得到什么,又能得到什么了?……至于我自己,早在十二个月以前,也是在这个地方,我就已经向你们提议,为了保卫美国的自由,乔治·华盛顿应被任命为已经成立的或即将成立的部队的总司令。如果我在支持他的时候还表现出犹豫不决的话,那就让我的右手失灵,我的舌头烂掉吧。我们将把今人变为一个光荣而不朽的日子。在我们人士为安之后,我们的子孙后代会以这一天为荣。他们会带着感恩的心情。用节日形式来庆祝这个日子,他们会用篝火和彩灯来庆祝这个节日。在一年一度的这个日子里,他们将流出眼泪,象泉涌般的眼泪,但是这决非屈从和受奴役的眼泪,也不是痛苦和沮丧的眼泪、这是一种欢腾、感激和喜悦的眼泪。

 

先生,在上帝面前,我深信这个时刻已来临。我决定赞成这项措施,而且全心全意拥护它。我这一生所拥有的,我所能的和我的全部希望都可以为它而孤注一掷:我就讲到这里为止,但正如我开头说的,不论活着或者死亡、存在或者毁灭,我为的就是宣布独立。我活着时候是这份情操,但愿上帝保祐,我死时也是这份情操。现在独立,永远独立。

 

这篇演说辞被认为是书伯斯特的最佳作品之一,已选入麦克古菲编的《精选读物》一书中,题目为“约翰·亚当斯演辞拟作”。一代代的学童都在高声朗读并背诵这篇作品。

 

美国历史似乎就是一系列同署名演讲联系着的事件。在一八一六年,约翰·亚当斯本人曾表示愿意蒐集这些伟大演说,“然后撰写出近四十五年的历史,以作纪念。”那些学识浅薄的美国人基本上从麦克古菲汇编的演说范例中吸取美国历史知识,他们更加倾向于把这些伟大的演讲看成是建立这个国家的压倒一切的创造性“事件”。

 

每当我们想起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时期的国家历史,我们总会联想到这段历史基本上是体现在那些伟大的演说中的,这种想法十分牢固。那个时代的传统留给我们一幕幕慷慨陈词并通过激辩解决重大问题的情景。当然,那就是约翰·卡尔洪、亨利·克莱和丹尼尔·韦伯斯特的时代,参议院“三巨头”的时代,他们在叱咤风云的时期誉满全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大国能容许雄辩之才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吗?流畅悦耳的声音创造出一桩又一桩的伟业。参议员托马斯·哈特·本顿的两大卷巨著:《三十年的观感,或,从一八二O年到一八五O年的美国政府施政史》(一八五四至五六年作),以一场场雄辩和演讲为主线来编撰历史,它也是一部颇具特色的政治传记。演说似乎取代立法而成为政治活动的主要形式。那个时代“伟大的演说辞”深入人心,磅礴有力,在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具有我们难以理解的一种象征意义。

 

例如,美国人从韦伯斯特与海恩的一场辩论,可以看到南北战争的预兆。引起这场大辩论的是康涅狄格州参议员塞缪尔·富特一八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提出的一项决议案,建议就公地买卖应以投入市场的公地为限是否合宜一事进行调查,停止对公地的测量,并撤销土地测量局这一机构。在密苏里州参议员本顿看来,这个决议案的目的就是“限制向西部新建各州移民——限制西部这些州和准州的发展和拓殖,并听任其中的大部分地区成为野兽之乡。”来自马萨诸塞的丹尼尔·韦伯斯特同来自南卡罗来纳的罗伯特·海恩在参议院进行的这场辩论(一八三O年一月十九至二十七日)不谈富特的决议案,反而在阐述宪法的渊源、美利坚合众国的性质和联邦政府的权限诸问题。韦怕斯特和海恩两人成为会场的注意中心,但其他参议员也发挥了他们的口才。最为广泛引用的段落(善于辩论的学生所喜爱的那一段)就是一八三O一月二十六日韦伯斯特首次回答海恩的长篇演讲:如果我的眼睛最后一次仰望天上的太阳,愿我所看到的太阳不是照射庄一度光荣、而今却分崩离析和陷于耻辱境地的联邦土地上;不是照射在处于割据、纷争和交战状态中的各州;不是照射在一块因人民之间的仇恨而分裂或者浸淫着同胞之血的土地上。让人们临终微弱而又留恋不舍的目光所注视的是合众国光辉灿烂的国旗!全世界远近闻名并受到尊敬的共和国仍然在全力前进,它的武器和战利品仍然放射着原有的光芒。旗上没有任何一条蓝条蒙尘失色,也没有任何一颗星星变得暗淡无光。这个共和国谨守它的箴言,那就是:决不会有人提出这样可悲的问题——“所有这一切究竟有多大价值?”,也同样不会有其它荒谬和愚蠢的话语出现,说什么自由第一,联邦其次。而是到处都有“自由”和“联邦”生气盎然的光辉,在辽阔的土地上闪烁着,飘过大海,越过平原,甚至存在于普天之下的每阵和风之中。这就是每个美国人内心真正感受到的亲切感情——自由和联邦,现在直到永远,永结一体,决不分离!

 

韦伯斯特的从政传记就是通过他一系列伟大的演说编撰而成的,其中包括:他在“达特默思学院案”(一八一六年至一八一九年)中为其母校所作的声泪俱下的抗辩;他为纪念杰斐逊和亚当斯所作的戏剧性论述(一八二六年);他答海恩的两篇词藻华丽的演说(一八三O年);他在邦克山纪念碑前的演讲(一八二五年,一八四三年);他的一八五O年“三月七日讲话”(这是对卡尔洪抨击一八五O年克莱妥协事件的“三月四日讲话”的还击)。但在依靠浩如烟海的言论来开创自己政治生涯的许多人中,他只是其中的一个佼佼者。

 

对于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生涯也可以作同样的探索——他早期在法庭上的抗辩;他巡游各地时即席发表的“树桩演说”;一八五八年共和党大会上的“会被分裂”讲话以及后来在竞选运动中发生的林肯与道格拉斯辩论;一八六O年他的“古柏学院讲话”;一八六三年的葛底斯堡演说;一八六五年他的第二次就职演说。要了解林肯演说辞风格所表现出来的慑人力量,我们必须记住,他的讲话都是发表在一个自负和流于浮夸的年代。

 

美国的生活方式——其联邦制度、其新型的基层社会、其数目众多的立法机构、其好几种体制的法院以及其定期和经常举行的选举一一使得在公众面前发表演说的必要性和机会都成倍地增加。美国没有悠久的传统,美国神圣不可侵犯的政治文件非常之少,这都使那几次大辩论,韦伯斯特与海恩辩论、林肯与道格拉斯辩论等等)对促进这个国家政治上的自我发现起了特殊的作用。塞缪尔·洛伦佐·纳普在他的《美国文学讲座》(一八二九年)一书中这样写道:“在这个国家,学习和显示辩才的机会确实不少。”这是第一本企图描述美国的文学的书。正如纳普所指出的,美国的二十四个州部设有各自的立法机构,平均每个州都拥有一百五十名以上的议员,他们每年至少要开会两个月以上。纳普夸耀说,从公元前十三世纪到公元前三世纪,“雅典培养出来的辩论家和修辞学家不超过五十四人。我们在半个世纪内就大大地超过了这个数字。”

 

不管我们是否赞同奥蒂斯、亨利、韦伯斯特和卡尔洪的口才远胜于古代的培里克里斯和德摩斯梯尼这种说法,我们无法否认演讲已成为美国政治制度中一个主要形式。有些独立后迅速建立起来的辩论制度已成为美国生活方式中如此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以致我们很难想象这些制度还需要有人来创造。例如,总统的就职讲话。联邦宪法从未提到这点,也没有因此而规定什么就职仪式。宪法只规定总统在就任前必须举行一项宣誓或代誓的仪式。宪法只要求总统“不时向国会提交国情报告”并提出他认为适合的措施供国会审议。自杰斐逊之后直到威尔逊之前,没有一个总统亲身发表他的年度国情咨文。关于美国总统的就职仪式,世界上尚没有一个确切的先例可循(最近似的可能就是英君主在新选出的议会开幕式上的国王敕谕),但是,从乔治·华盛顿开始,历届美国总统都抓住就职的时机发表讲话。

 

与英国的情况不一样,美国总统的就职演说不是对国会的有限听众发表而是对公众发表的。在礼节繁重的英君主加冕仪式中,并没有君主本人宣读讲话这一项。在美国这样一个缺乏传统仪式的新兴国家里,一篇就职演说填补了这个空白。总统的就职演说,就象新英格兰清教徒在礼拜仪式上宣讲教义那样,成了群众注意力之鹄的。到了一八三二年以后,形容词“就职的”(inaugural)已经被当作名词来使用,用以表示总统的就职演说。同样的仪式也成为州长、大学校长以及其他人士就职时的例行公事。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政党开始举行全国总统提名大会以来,各个政党和各个政党所发起的群众运动为公开发表政治演说提供了成千上万次的新机会,从总统候选人接受政党提名时所作的正式演讲到竟选期间短暂逗留时的临时发言,不一而足。

 

这一年代的美国还有另一种演讲制度,就是选拔毕业班成绩最佳的两名学生,在毕业仪式上发表告别演讲和致敬演讲,用这种办法来表示认可他们两人是毕业班的最优秀的学生。“致告别辞的毕业生代表”(valedictorian)和“致致敬辞的毕业生代表”(saluta-torian)这两个字早在独立革命年代就已经出现。由于大学成倍增加,而许多大学又热衷于把他们自己同当地的社会联系起来,这两个字得到更为普遍的应用。现在这种习惯做法已经向下扩展到了中学,后来甚至扩展到了小学。

 

演讲在美国也是一种娱乐形式。在新兴的城镇里,剧院常常不为人们所知,或者甚至是正经人不去的地方,于是那些四出游荡并具有吸引力的“树桩演说家”便成为十九世纪美国式的吟游诗人和民谣歌手。缺乏一种共同的宗教仪式,或者缺乏一个古代充满感情的教堂作为他们礼仪程序的终点和他们宗教仪式的中心,美国人就把演讲者的讲坛作为替代。在每个历史性场合,例如彼士顿惨案周年纪念日,共同分享演讲人的言论本身就成了一种社会活动。市政当局和其它公众团体每次也都指定其正式的“演说家”,他们还设立“城镇演说家”(或者叫“市演说家”)办公室。约翰·亚当斯在一八一六年指出,“在我们当中举足轻重的人士,很少不是通过三月五日(波士顿惨案纪念日)的演讲作为自己政治生涯的起点的”。詹姆斯·斯皮尔·洛林长达七百页的名人传记著作——《一七七O至一八五二年市政当局和公众团体指定的百名波士顿演讲家》就是这个城市政治生活中的名人录。七月四日国庆日,典型的庆祝重心总是放在“国庆节日演说家”身上。

 

由于传教士控制着新的教派学院,教育也变得越来越口语化了。许多“教授”除了传教的经验以外没有任何“教学”经验。通常都是由高等学府的校长占据“精神和道德哲学”这把交椅,课堂则成了劝人为善的场所。丹马克学院是艾奥瓦准州的第一所高等学府(一八四三年),在其大学学年行事一览表里宣称:“教育所包括的内容应该是培养不断成长发展的人,既包括其德育也包括其智育的发展。教育决不是把无数事实和数据填塞人的头脑。”美国的高等院校也是在人口迅速流动的基础上扎根的。需要创立另外一种学校:一种毋需宿舍和课堂的教育模式,既无图书馆,也不设固定的系,更没有严格的课程表。“美国讲学社”可以确切提供这种教育模式。这是一种训练演讲术的教育体制。首先在新英格兰盛行的讲学社运动表现出一种改革精神。这种讲学社在美国各地突然取得成功,全是由于它特别适于为新兴城镇服务。它的作用相当于报纸和基础知识手册,只不过主要是通过口述的方式。

 

这种美国讲学社运动是由来自康涅狄格州达贝的乔赛亚·霍尔布鲁克创始的。他在一八一O年毕业于耶鲁学院,早年就主张把商业利益同对教育改革的关注结合在一起。他在他父亲的农场里开办了一所实验学校,试图把手工学科同书本学习结合起来。他在耶鲁学院学习期间(一八一三年至一八一七年)听过本杰明·西利曼的科学讲座,他本人也成了一位科学专题的巡迴讲师。一八二六年,他在他的一篇题为《成年人为相互教育而交往》的论文中提出自己的新观念,并在马萨诸塞州组织了“米尔伯利讲学社——美国讲学社第一分支”。讲学社的目的就是通过下列方式扩大受教育的机会:增进相互交谈;指导娱乐活动;建立博物馆和图书馆;鼓动对公立学校的兴趣;协助对教师进行教育和培训以及其它种种方式。

 

讲学社”的希腊名字原是雅典一座公园的名称,是亚里斯多德讲学的地方,现在突然变成一种美国特有的东西了。霍尔布鲁克很难想象他倡导的这项运动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八年之内,全国建立了三千个由当地市民创办和领导的“讲学社”。例如,丹尼尔·韦伯斯特就是波士顿讲学社主席和创始人。“讲学社——或者称之为全国城乡冬季讲学班——已经成为美国特有的一种固定的学校,”《哈泼斯》月刊在一八五八年曾经作过这样的评论。“讲学社”协助建立并发展正规的公立学校。“讲学社”很快就成为群众教育的最巨大的推动力量,因为其本身同公立学校体系具有同样的力量和特点。直到一八九O年以后,强调娱乐教育胜过课堂教学的成人教育夏令会运动才取代了它的位置。

 

虽然“讲学社”组织了许多活动(历史学家卡尔·博德曾一一具体地列出),其计划的核心还是公共课程。这是一种教育的福音主义,其中一部分巡泅传教士现在改由巡迴讲师来担任。下面是塞勒姆的一八三八至一八三九学年讲学社课目表:

课目  

 

北美印第安人的特征、风俗习惯和服装等

独立革命的起因

太阳

国家财富的来源

普通学校教育

人类思想对于文化和革新的承受能力

蜜蜂

群众教育

地质学

妇女的合法权益

本能

穆罕默德的生平

奥利弗·克伦威尔的生平和时代背景

朗福德伯爵的回忆录

实事求是的人

自然史之诗人

民主的发展进程

北方人对美洲的发现

文学邪恶派及其改革

儿童教育

 

讲师

乔治·卡特林

贾雷德·斯帕克斯

哈巴德·温斯洛

C. H.布鲁斯特

C. T.托里

伊弗雷姆·皮博迪

H. K.奥利弗

R. C.温思罗普

C. B.亚当斯教授

西蒙·格林利夫

小亨利·韦尔

J. H.沃德

H. W.金斯曼

A. C.皮尔逊

康弗斯·弗朗西斯

J. L.拉塞尔

约翰·韦兰

A. H.埃弗雷特

塞缪尔·奥斯古德

霍勒斯·

 

十九世纪的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出现了一股讲学的热潮,满足这种需要的是另一些组织。例如在波士顿,一八三七年至一八三八年的冬天共设立了二十六个不同的讲学班,参加听课的约一万三千人。这个数字仅包括至少开设八门课程的讲学班。全国各地的听众都积极寻求那些有口才、表演风度和名望的讲者,他们能够吸引听众的注意。在南北战争之前的南方,这种现象要少一些,但在西南部和西部数目却是空前增加。我们必须记住,这些人的讲话在印刷出版之前是先讲出来的,而且讲了又讲。这种课程讲坛提供的报酬和机会促进了口头文学的创立。在美国出现了一位文学家,他基本上是靠把他在讲坛上的发言整理出版而闻名于世。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森就是依靠这种传统成为美国建国之后第一个世纪里美国文学的主要发言人,他是最受群众欢迎的“文学”讲师,也是在讲学盛行的年代里最受群众欢迎的所有课程的讲师之一。为什么爱默森的文章有些时候似乎显得重复、难懂、相互矛盾和含糊呢,那就是因为我们读到的作品首先不是为了让人去阅读,而是为了让人去倾听而写的。爱默森所追求的主要是耳朵的效应而不在于眼睛,正是在这个方面他取得了令人难忘的成就。对于“讲学社”的听众来说,重要的不是逐字逐句推敲文学作品的意义,而是追求一种口头才能的总效应。总之,可以这样说,艾国文学的特征是以口头表达为主,而当时文学上这一至理名言就是最能说明这一特征的范例。

 

爱默森在讲坛上的吸引力是无法否认的,因为他讲的一些东西是各种程度的知识界人士和深于世故的人都爱听的。即使他招诛的听众并非总是最多,也没有赚取最高的费用,他仍然跑遍全国各他讲学,而且被同一个讲坛一而再、再而三地请回去,根据威廉·查瓦特的研究,一八三三年到一八八一年,爱默森共讲学约一千五百次,足迹遍及二十多个州和加拿大以及大约三百个不同的城镇。在肮脏火车和崎岖道路上长途跋涉——“投入旅行者的长流,卷进寒冷的旅馆和膳宿店的漩涡”——即使一个身强体壮的人也吃不消的。讲学季节是从十一月到次年的三月,这段时间外出旅行是最不好受的,而爱默森又无法忍受寒冷的天气。他向旅馆老板最常说的一句问候话就是:“你们能帮我暖暖身子吗?”

 

在爱默森活跃生涯的大部分岁月里(至少在一八六O年以前),他写书的收入是微不足道的。他的主要生活来源就是讲学。直到一八七八年以后,他的出版商才每年付给他一笔年金,使他每年至少可以收入一千五百美元,当然,当时这笔钱的购买力比目前要高出好几倍。他每次讲学的规定收费通常为十美元到七十五美元之间,但是在一次大规模的系列讲课中(如一八五四年一月在费城的七次讲课),如果运气好的话他的收入可以超出一千美元。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爱默森曾筹办“私人”系列讲课,他租用会场和出售门票,然后收益全归自己所得,因此他在经济上要冒一点风险,另一方面他也参加“公共”系列讲课,那些主办单位则保证他有一定的收入。直到一八六O年以后,才出现安排讲学并收取佣金的商业经纪人。

 

巡迴讲学者同巡迴传教士一样,并不是每次讲学都需要新的内容。当爱默符年老之后,他的每份讲稿使用的次数就更加频繁。例如,在一八六四年,他创作了一个关于“美国生活方式”的新系列讲座,需要讲六堂课。在此后的一年内,他为了讲授这些课程,来回波士顿和密尔沃基之间,至少重复讲这些内容达六次之多。其中“社会目标”这门最受欢迎的课程,五年之内他至少讲了七十次,每次都在不同的十五个州内的不同城镇,净收入超过四千美元。

 

反复讲授同一项课程是爱默森在出版前对其作品进行考验并加以润饰的一种方式,当他开始讲学生涯时,在一八三四年的日记中,他叙述了毕生将要遵循的方针:“某一乡村讲学社的委员会请我去讲学时,我告诉他们我将宣读一份我刚刚写好的讲稿,他们会感到高兴的,可怜的人们,他们很难知道这篇讲稿同在纽约宣讲的或同已经出版的讲稿到底有多大差别,我要在他们身上'再试探一下'理发师在孤儿的下巴上练就了他的手艺。”写出他的讲稿并小心地保存好他的手稿,这就是爱默森的实践。当报纸发表他的讲稿全文时,他就要发火,这是可以理解的。当拥有大量小镇读者的《纽约论坛报》发表了他的一次讲课记录稿时,他非常不满,因为他们这样做会影响这份讲稿的今后使用。

 

作为一个作家,爱默森的成名最初是由于一八四一年和一八四四年他的两组论文得到出版,这些论文主要选自他的四次系列讲稿。他曾经从各次讲稿中挑选一些章节,编集成册,然后再进行修订。到了晚年,他宣读的讲稿同其最后定稿的出版物越来越接近了。根据经验,他发现一份讲槁一旦能够在讲学社范围内经受得住考验,就差不多可以付印而几乎毋需修改。例如,《代表人物》(一八五O年)发表时加了一个副题:《生活之道七讲》,在一八六O年付印成册,而这是他一八五一年就已经宣讲过的讲稿。

 

从美国特有的这种由群众来考验的方式中,爱默森创造了一种美国式的听觉文学——它是口头的、探索性和大众化的文学。这种文学具有含糊、重复和自相矛盾的缺点,同其具有的神谕般的模棱两可、响亮和简洁这类优点一样,都是由于善于运用口头语言有以致之。至于讲学的情况,正如博德所叙述的,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在听众与作者之间建立了连续不断的交流,这种交流对于双方都是有启发的。当作者向听众宣读他的初稿时,他可以看到哪些讲话产生效果,哪些没有。群众的爱好同文字艺术家在此相遇而取得一致意见。……在这个过程中,一种美国文学发展了起来。这种文学之所以称为美国的,不仅是从由美国人创造这个简单的意义上来说的,而且是由于这种文学反映了美国人的思想和态度。这种文学一清二楚就是本地文学,本地听众在其中发挥了作用。

 

尽管爱默森成了美国口头文学最伟大的创造者,但他不是独一无二的。在讲学社盛行的时代,出现了许多学术上的吟唱者,他们在自己的言论未印刷出版和提供给读者阅读之前先向听众诵读。许多在讲坛上曾经使听众入迷的演说家现在都已被人们遗忘了,象贝那德·泰勒、L. P.惠普尔、帕克·本杰明和J. G.萨克斯,他们把自己的旅行变为巡迴表演,到处朗读自己的诗章。甚至象不善交际的亨利·戴维·梭罗,也是首先把自己的作品尽量设想成讲稿的形式。他单凭写作是赚不了什么钱的,但是却从讲课中得到收益。赫尔曼·梅尔维尔在巡沤讲学中的成就相对而言没有那么大。虽然如此,但是他的作品却是通过口语而得到传颂。在《白鲸》这本名作里,许多人物和语调特色,正如艾伦·海莫特所考证的,都是直接取之于政治演说词和当代口头文学。当代的改革问题也为温得尔·菲利普斯、威廉·劳埃德·加里森、霍勒斯·格里利、露西·斯通和伊丽莎白·斯坦顿的慷慨激昂的演说提供了主题。

 

那个时代美国的宗教领袖,象当时政界和教育界的领导人一样,他们的引人注意之处是讲话而不是作品。他们中间的伟大人物——莱曼·比彻尔、威廉·埃勒里·钱宁、西奥多·帕克等人,都是深有造诣的讲坛表演者。大城市的宗教一直是在浮夸的高调控制之下,作为第一个带有本国成分的美国宗教运动福音派新教就是把自然而优美的讲话作为传播宗教的关键。南北战争前的半个世纪,盛行一时的宗教信仰复兴运动的伟大领袖们,都依靠他们说话的声调来唤醒并振奋他们的信徒。为了获得他们特有的启示,我们必须静听而不是阅读。

 

一些领导宗教信仰复兴运动的人士定下原则,规定所用语言 必须简明易懂,演说要即席而作。他们当中许多人还规定传教士巡迴传道的原则。对这些人来说,在任何特定时间,只要听到传教士的声音,那里的集合就算是宗教集会。他们才是塞缪尔·洛伦佐·纳普所说的“真正的演说家”,对于他们来说“石头或者树桩都可以代替古希腊的青铜三脚祭坛,即使普通的空气也似乎充满了古希腊特尔斐城的芬芳气息。”宗教信仰复兴运动并非美国发明的,但是,它在美国之所以能够广泛推动并具有强大的力量,就是因为它

所依赖的是向公众演说这一事实。

 

美国曾为一种宗教经验提供了活动场所。在美国传教必须立足于社会并面向大众,也要依靠雄辩之才和生动的语言。从先前十九世纪的莱曼·比彻尔(17751863)到二十世纪的比利·森戴和比利·格雷厄姆,美国宗教信仰复兴运动取得的成就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位先驱者,他的贡献不亚于任何人,就是他创立了美国福音主义风格。这位先驱者名叫彼得·卡特赖特,他是弗吉尼亚州一位参加过独立战争的士兵的儿子,他的父亲是“一个穷苦人但还不到一无是处的程度。”卡特赖特在肯塔基成长,一八O二年他从卫理公会教堂取得了布道者证书,当时他年仅十七岁。他几乎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作为巡迴传教士,他在半个世纪内走遍了肯塔基州、田纳西州、印第安纳州和俄亥俄州的边远落后地区,用他那高昂的声音、流利的语言、机敏的智慧和健壮的手臂去征服各种怀疑者,为耶稣基督捕捉灵魂。他成为宗教信仰复兴运动营地集会的第一个美国主持人。他的宣讲使成百人俯伏在地上,直到他把他们扶了起来,引到公开忏悔者的席位上,然后唱歌、呼喊以拯救灵魂。在他的晚年,卡特赖特两度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在他的一生经历中,唯一的一次重大失败就是一八四六年他同亚伯拉罕·林肯竞选国会议员。他企图用“不信仰基督教”这个理由来毁谤林肯。

 

卡特赖特对于他自己讲过的话从未失去信念。但是对于那些学校培养出来的和温室里长大的书呆子他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这些人试图用学习所得来代替宗教。他记载了一八三七年在伊利诺伊州温切斯特举行的一次布道会的情况:“到会的人甚多,房子里挤得水泄不通,我们的座位是临时搭起来的,没有祭坛,也没有讲坛,但是大会仍是兴致盎然地进行着。教会的成员都极为振奋;许多落后的人都已经悔改,几十名哭泣着和祈祷着的宗教罪民围挤在我们临时搭起来的祭坛周围。”一个“来自下东部的蛮有生气的美国佬,看起来象个很嫩的新手”,还拿着一卷新发的证书,站起来发表了一篇事先精心准备的发言。他是东部教会组织“家庭传教社”派到西部野蛮人这里来的使者。“我们做礼拜的这幢建筑物还没有粉刷好,窗外大风呼呼地吹,房内蜡烛不停地摇曳着,光线暗淡。我们那位传教英雄在宣读他的训诫时显出一副尴尬相。教徒们经受着沉重的忏悔仪式,而且变得越来越不安;他也显得很畏缩,嘴里结结巴巴,而且令人厌恶地咳个不停。约三十分钟后,终于举行伟大的感恩祷告,他结束了讲话,所有群众都深深地透了一口气。我站起来并作了一次训诫,凳子早已准备好,我把那些公开忏悔者引到席位上坐下。他们成群结队而来,一股神圣的力量笼罩在全体教徒的身上。”一个体重二百三十磅的人突然激动起来,他跳起来并大声乞求宽恕。温室里培养出来的那个书呆子不停地对他说“镇定些;镇定些。”卡特赖特却高声训诫着:“祈祷吧,兄弟;继续祈祷吧,兄弟;在地狱里和诅咒中是无法镇定的。”大个子紧紧抓住那个小小的美国佬,把他抱在怀里,从这个凳子跑到那个凳子,直到每个人都感受到那活生生的语言的巨大威力为止。

 

十九世纪上半期的这次伟大的宗教信仰复兴运动,有时也称为第二次“伟大的觉醒”,是一次反对加尔文派宿命论的革命。现在人人都有力量拯救自己:传教士的声调确实可以唤起他们来拯救自己的灵魂。查尔斯·格兰迪逊·芬尼的《宗教信仰复兴讲座》(一八三五年)就是根据这些经验写出来的。对于福音教派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实用手册了。此书在美国初版发行三个月就售出一万二千册。目前这本书已成为近代宗教信仰复兴主义的基本教材,并在国外翻译和广泛出售。一八三五年,芬尼受聘在俄亥俄州新建的奥伯林大学设立一个神学系。作为奥伯林大学的校长(一八五一年至一八六六年),他把自己的影响从宗教界扩展到教育界。另外一位伟大的当代福音主义者莱曼·比彻尔,曾在莱恩神学院对他的学生说:“青年人,把你们自己灌得满满的,直到连一滴也灌不进为止,然后去掉瓶塞,听其自然发展。”宣讲式的宗教几十年来一直统治着美国西部。

 

口头文学如广阔的密西西比河水一样,也是由几条支流汇集而成的。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夸张文体的广泛流行:詹姆斯·奥蒂斯、帕特里克·亨利、丹尼尔·韦伯斯特、约翰·卡尔洪和拉尔夫·沃尔多·爱默森那些令人难忘的言辞都属此类,他们使用的都是调门很高的语言,他们自我意识很强,十分严肃,甚至近乎庄严。他们的影响遍及整个美洲大陆。通过他们,美国口头文学得以永盛不衰。但是还有另一条支流——不那么矜贵,也不那么动人,但却是典型美国式的——一种民主的、使用当地方言土语的地方文学形式。这种文学不仅能为自我意识强的文学界人士所欣赏,而且也为那些缺乏文化修养的人所接受。这种文学的特色不是调门很高的隐喻和转弯抹角的复合句,也不是奥妙的提喻法,而是充满乡土气味的轶事趣闻,还有荒谬的夸张和言过其实的对话。新近发展的美国文学中,这支“低级”分支同“高级”分支一样,都是利用口头语言,既有真实的也有想象的。

 

描写轶事趣闻和仅属基本常识的事时,所用的语汇也源自夸张文体,只不过是把它诙谐化了。简明和精练取代了华丽和冗长。响亮而有力的词句使得这两派文学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和感染力。这种形式的第一个典型例证就是西巴·史密斯的作品。他用笔名创造出一个人物叫做“杰克·唐宁市长”,这是来自缅因州小小的村镇唐宁维尔的一位朴实的哲学家兼冒险家。“唐宁市长”的书信于一八三O年首先发表在史密斯自己办的报纸《波特兰信使报》上。尽管看起来文化水平低,文笔粗糙,拼写古怪,但也可能正由于这些原因,“唐宁市长”总能抓住事物的要害。起初他是一个出售干酪和桶箍的小贩。有一天他逛进缅因州州议会,而且就这样进入政治圈子。然后,为了寻求一官半职,他来到首都华盛顿,在那儿他成了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的密友。“唐宁市长”的政治生涯(包括参议员候选人和总统提名候选人)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同当时其他政治人物相比较,他是受人们欢迎的。唐宁仿效本顿,把他选辑的书信集取名为《我在参议院外的三十年》(一八五九年)。

 

有些州拒绝执行国会的法令,当这种纷争达到高潮时,正值南卡罗来纳州威胁要退出联邦。“唐宁市长”报道了他同杰克逊总统的一次谈话(一八三三年一月十七日):我说:“现在,将军,让我告诉你我对当代事务的想法。当我还是一个青年的时候,我们唐宁维尔的一些孩子每年春天都要到西巴戈湖去,替人帮工一或两个月,把大圆木捆扎在一起划过湖去。有一次,我同伊弗雷姆表兄、乔尔和比尔·约翰逊以及另外两、三个伙伴一起去干活,每人弄上一根巨大的圆木,运过湖去。这天正好刮起大风,风浪把圆木冲击得忽上忽下,颠簸得很厉害,于是我们商量好把圆木一根接一根地捆绑在一起,并在最外侧的圆木上钉了固定船桨的钉子,联在一起划过去。我们就这样划了两三英里,一直很顺利。慢慢地,比尔·约翰逊开始抱怨起来。他本来就是一个不安份的冒冒失失的小伙子。他总认为别人比他的日子过得顺利,当他还小的时候就经常抱怨别人面包上涂的黄油比他的要多。现在,比尔正在背风的一侧划浆,他急燥起来,并且说他干的活最重,如果我们当中没有人同他换位置,他就要弄得我们无法安宁。

 

但是,比尔换到顺风的一侧后划了不一会儿又发火了,说在这一侧干比那一侧更累,他不愿再划了。我们同他说,这是你自己挑选的,你不应该再换了。他更火了,并且大吵大闹。最后,他宣称如果五分钟之内不同他换位置,他将砍断绳子取出自己的圆木,然后单独划过去。在我们还没来得及考虑的时候,他就宣称五分钟已过,举起短斧砍断绑绳,骑在自己的圆本上离开了,上下浮动,就象猴子跳舞一样。他竭力保持自己跨坐在圆木上侧。我们又将圆木重新捆扎好,照样继续挣扎着前进。风刮得很大,我们还是对付过来。但是,比尔划不多远,他的圆木开始翻滚得更加利害,他几乎是无法前进了。慢慢地他头上和耳朵上都溅了水。他开始上气不接下气,抓住圆木,竭力想爬到上侧,但是他越想往上爬本头越翻滚得利害,而他发觉如果再这样下去,他就要成为一只落汤鸡了。他象傻瓜似的向我们大声呼喊,要我们去拉他。我们再次问他,如果我们把他的圆木同我们的捆在一起,那么他愿意在哪一侧划桨呢?”“啊”,他说:“如果你要我的话,我在哪一侧划都行,只要求你帮我一把,不要让我沉入水底就行了”……

 

现在,将军,这就是我所想的。如果你们让南卡罗来纳州砍断绳子,那末,你就会在这个国家看到圆木翻滚,这是你从未看到过的。”

 

唐宁市长”的信札立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先是在波士顿转载,随后是新英格兰等别的地方,不久就传遍全国。书信所用风格别人广为仿效。竟有那么多人使用“唐宁”这个名字写东西,以致原来的“杰克市长”说他只好靠左臂的伤疤来辨别自己了。

 

唐宁市长”这样的作品在美国通俗文学中出现很多,他不过是这类作品中的第一部而已。它表现出后来通俗文学中出现的许多作品所共有的特征:分成一个个小故事的形式(适宜于先在报纸和杂志上分篇零星发表);依靠对轶事趣闻的描述;为文化水准很低或根本没有文化的读者所喜爱(西巴·史密斯实际上是在一八一八年以优秀成绩毕业于鲍登学院);符合于人们基本常识的水平,最后特别重要的是充分发挥日常口语的形式和腔调。“唐宁市长”同后来的通俗文学中出现的最出色作品都有一个共性,他们都是不偏不倚的,他们对一切事物都既看到好的,也看到坏的。他们全都属于基本常识文学这一派,他们认为开善意的玩笑可以比高唱原则发掘出更多的真理。

 

富兰克林笔下的“穷理查”是唐宁的先辈,但是《格言历书》中的“穷理查”仍染有殖民色彩。他不敢充当一个诙谐的大老粗这样的角色。唐宁之后出现在文坛上的最精采的人物包括戴维·克罗克特(他生活的年代比唐宁要早,但是有关他的有影响的轶事作品第一次出现在一八三四至一八三六年间)。十九世纪中期的年份,是雄辩的夸张文风的全盛时代,也是常识水平的轶事收集者和吹牛哲学家的全盛时代。随后,从新英格兰又传来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假托的何塞亚·比格罗的声音。他的言论经过修饰而出版成册以后,反而不如最初在波士顿《信使报》或者《北大西洋月刊》上出现时那样吸引群众。《比格罗诗槁》中的许多睿智之言至今听来仍是贴切的:

先是飞来一群山乌鸟,

在高大的树上叽呱乱叫,

要进刮风的国会,

插手解决许多事情。

呀,这群古怪的政客,

如果他们不是迎风而上,

我的皮就会被剥掉。

 

接下去,南方又出现了一个边远地区的骗子西蒙·萨格斯。这是亚拉巴马的报纸(大约一八四六年)塑造的约翰逊·胡珀的化身。很少有人比声名狼藉的阿蒂默斯·沃德(查尔斯·布朗笔下的人物)更出名。他的名言隽语最初于一八五七年出现在克利夫兰的《实话报》上,他遇事骑墙使他成为人们的笑柄。“我的政治感情确实是和你一致的,我知道他们也必然如此,因为我从未见到过一个不是这样的人。”乔希·比林斯,也可算是众所周知的,这是亨利·惠勒·肖的笔名。他是办小报出身的。《约翰·比林斯,他的言论》(一八六五年)一书提供了一些当时最广泛引用的警句。随着他的年报《阿尔米纳克斯》的出版。一八六九年至一八八O年),比林斯这个人物的声誉也就更高了。到十九世纪末,继承这种传统的领导人物是不屈不挠的杜利先生(芝加哥报业人员芬利·彼得·邓恩所用的笔名;一八九八年至一九一九年编辑成书)。到了二十世纪,就是艾比·马丁和威尔·罗杰斯。这种传统也一直流传到出现艾尔·卡普等人的连环漫画。

 

吹牛哲学家是大批的。使他们成名的不是他们的“著作”,而是他们的“讲话”。他们的气质表露在他们的谈吐中。他们从事的是一种流行的口头文学。

 

从那种全盛时期和那种传统之中,出现了两个享誉历久不衰和最具有特色的美国文学巨人.马克·吐温最独特的天才就在于他能把常用的口头语言运用自如,并能使轶事趣闻和起码常识带上文学形式。所有这些,在其他人笔下都仍然是零星散乱的。在整个美国史中,他理所当然地是最成功的讲学者,更为重要的是,直到南北战争以后马克·吐温的主要作品才相继出现(《艰苦岁月》一八七二年,《汤姆·索那历险记》,一八七六年;《密西西比河上》,一八八三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八八五年)。当时天翻地覆的西部大动乱大部分都已过去。所有这些作品都是怀旧的——是对美国语言早期创造阶段所具有的高调、喧哗和俚语腔的一种微弱回声。美国语言的不断扩充和变化不定的活力决非扩展了的文学形式所能完全控制得了的。当美国语言不再崇尚高调,而且也不再爆炸性地扩张时,马克·吐温才能取得其最大成就。在那个时代,作为口头语言威力的最伟大和最持久的里程碑就是亚伯拉罕·林肯。虽然他是“美国”文学界巨人之一,实际上他全部文学声誉都来自他的演说词。他把美国口头文学中的两种截然不同却又互相补充的流派结合在一起。他把公共演说中的浮夸、累赘和矫揉造作全部加以清除,与此同时,他也把轶事趣闻和常识水平言谈中的庸俗、粗鄙和报纸文章般的短暂性一扫而空。

 

没有一个人能象林肯那样成功地把各方面的优点都汇集起来并创造出许多口头文学的经典名作,在一个深得人心的联邦国家里长久传诵。

 

  美国语言的单一性提供了前景宏伟的新机会,但只有当这种语言仍然在人民自己的掌握中时,这种机会才有可能变为现实。当时公认为最有辩才的演说家爱德华·埃弗雷特在林肯葛底斯堡演说之前也在那里演讲了两小时,但他的演讲几乎已被人们彻底遗忘。可是,他一八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哈佛全美大学优秀生荣誉学会发表的演讲《有利于推动美国文学的因素》却为他的演讲生涯开辟了道路,吸引了广泛的注意力。在那次演讲中,他声称:在欧洲,以语言多样化而开始的国际异化进程,由于各种各样的种族、制度和民族成见的存在而终于实现了。另一方面,在我们合众国领域内的整个广大地区里,人们不仅操着同样的语言,而且有着同一个全国性的政府、同样的法律和生活方式、共同的与祖先心息相通的纽带关系。这儿的人们将在一种血缘相近的群体中生存和活动,自人类集聚在地球表面以来,这样的情况是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