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的成语: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1:32:34
县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和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化解当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及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县综治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以下简称“两项大排查”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范和减少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重点,由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各部门广泛参与,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进一步推进我县的平安建设,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加快喀左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开展“两项大排查”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事要解决”的原则。集中开展“两项大排查”活动,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要通过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和事故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真正做到排查一处、解决一处、稳定一处。
  2、坚持“属地、属人、属事”的原则。在排查工作中以属地为主,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地、本部门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解决问题上以属人、属事为主,要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每一起矛盾纠纷、每一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头上,逐一明确办理主体,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3、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切实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对早已排查出的公共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在第一时间就地解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上交矛盾,拖延隐患的排除。
  4、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到位,因矛盾纠纷引发有严重影响 的群体性事件,因公共安全隐患没有解决而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介入,依纪、依法对相关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排查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的重点;
  1、已经发生并没有得到化解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2、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具体为:因企业改制破产、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县拆迁、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突出问题;因环境污染、违规办学、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矛盾;与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事业转企业人员、各类退休人员等利益群体相关的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纠纷、产权纠纷、族群纠纷、村务管理纠纷;敌对势力渗透插手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动向及苗头等。
  3、当前涉及群体利益的矛盾隐患。
  4、需要通过制定、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加以解决的群体性利益需求问题。
  5、需要县信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群体性信访问题。
  (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
  1、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主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2、火灾事故隐患。主要包括: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市场、车站、公共娱乐场所等人群聚集部位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
  3、交通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危险路段、各种运输工具安全状况、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情况、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违反交通安全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电力、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交通、冶金、铁路道口、农机、水利、旅游、教育、铁路等重点领域或行业存在的问题。
  5、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企业(夏季应季餐饮和其它餐饮娱乐场所)、蔬菜、水产品种植养殖及销售、畜产品生产加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1、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对各类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底数清、情况明,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2、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到位,相关政策完善、预案完备,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化解,重大安全隐患被及时消除。
  3、各级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4、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交通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
  5、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得到依纪、依法查处。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综治委主任谷永舫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孙国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综治委副主任李世均,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综治委副主任刘瑞,县检察院检察长穆德权任副组长,县法院副院长张志杰,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指导组: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小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小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指导小组(由县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小组(由卫生局牵头)、责任追究指导小组(由县监察局牵头)。各指导小组组长由各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县综治办设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刘明清担任。各指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从有关部门抽调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两项大排查”活动是县和、县政府确定的近期工作重点,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这项活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市委书记宋勇的指示,对“两项大排查”工作必须给予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务必把责任全面落实到负责排查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头上,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务必把责任落实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消除隐患上,确保解决问题不留尾巴;务必把责任落实到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的具体处置上,确保把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务必把责任落实到实施最为严格的追究制度上,确保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提供纪律保证。认真汲取今年以来少数地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将“两项大排查”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任务化解、落实责任和督促检查等项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效,县委、县政府将由县领导带队,对全县开展“两项大排查”活动情况进行分片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各指导组牵头单位务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将“两项大排查”进展情况书面报县综治办,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报送情况。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加强本地、本部门的督查落实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跟踪掌握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类问题有效解决。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在各级综治委的协调下,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到位,建立以块为主,乡(镇)为重点,部门、系统督查的“两项大排查”工作格局。综治部门要把“两项大排查”活动与中央综治办统一部署的“五个专项行动”(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行动;整治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打击“六合彩”专项行动;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集中排查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治安问题;信访部门要把排查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春风行动”、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工作相结合,重点围绕防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妥善化解矛盾;公安机关要通过“三基”工程建设推动排查工作开展,把“两项大排查”活动与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枝弹药和管制刀具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坚持“打防并重、预防为主”,加大排查、化解、整治和打击的力度;安全监督管部门要与今年以来开展的事故排查治理行动相结合,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其他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严格落实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三)保证投入,解决有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攻难点、重投入”的工作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两项大排查”工作的经费投入和人力投入。要有效防止以各种借口淡化对矛盾和隐患的处理,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于排查发现的矛盾和隐患要积极主动、千方百计地加以解决;对确有特殊情况、一时不能解决的,在及时上报情况的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全力防止发生重大事件和事故,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予以解决。特别是对一些公共安全隐患,在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层层明确责任主体的基础上,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全程介入,预先警示,发现问题,及时查究,严肃处理,县综治委已将“两项大排查”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一些乡镇或部门长期不能有效治理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而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在严格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取消其平安创建参评资格或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