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全切除费用是多少:分类指导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研究 马树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4:46:30

分类指导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研究

作者: 马树超    摘要:经过十年快速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区域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但总体上仍处于一种低水平均衡的状态。建议加强分类指导,支持部分高等职业教育供需水平都比较高的地区率先改革、先行先试,因势利导地实现高职教育的高水平均衡发展。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区域;均衡发展    1999 年,国家提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经过十年的快速发展,2009 年全国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达到1215 所, 在布局和资源等方面表现出区域之间相对均衡的发展特征,在促进教育公平、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缩小区域间人力资源存量差异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高等职业教育的区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不仅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精神,而且为区域协调发展奠定了重要的高技能人才储备基础。

    《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而从供给与需求相适应的角度看,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布局均衡和资源均衡尚停留在供给层面;同时,由于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受经济社会需求影响,不少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供给水平仍然不高。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区域均衡发展,总体上还是一种“低水平均衡”。

    应该看到,高等职业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如果安于现状,将陷入“低水平均衡发展陷阱”①。可喜的是,经过十年改革发展,出现了一些高等职业教育供给水平和需求水平较高的省份,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因此,需要加强分类指导,因势利导地支持部分地区率先改革、先行先试,带动整个高等职业教育走出低水平均衡发展陷阱,在更高水平上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成绩:国家政策导向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区域均衡发展1998 年颁布实施的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提出:“设立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其中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经国务院授权,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伴随着“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审批权下放”,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取得持续快速发展,并呈现出区域均衡发展的重要特征。

    1. 布局均衡:在高等教育大发展过程中,高职院校布局呈现东、中、西部区域均衡发展态势,地级市的覆盖率明显上升。近十年来,我国普通高校数量成倍增长,其中高职院校数量的增长尤其明显。1999 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071 所, 其中本科院校597所,高职院校(含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 下同)474 所②;2009 年, 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305 所,其中本科院校1090 所,高职院校1215 所③。

    与十年前相比,本科院校数量增加了82.5%,而高职院校数量则增加了156.3%。

    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有效改善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高等院校分布不均的现象。从近十年每百万人口拥有的普通高校数量变化看, 高职院校增长明显,并呈现东、中、西部布局趋向均衡的良好态势,中部与东部发展基本接近,西部与东部发展保持同步;本科院校的数量增长相对较小,而且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    区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区域差异。

    通过对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历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分析,可以印证上述结论:1999 年,东、中、西部每千万人口拥有高职院校3.5 所、3.6 所和2.7 所;拥有普通本科院校6.2 所、4.1 所和4.1 所。到2008 年,东、中、西部每千万人口拥有高职院校数量增长了1.71 倍、1.56 倍和1.94 倍,达到9.4 所、9.2 所和8.0 所; 拥有普通本科院校数量增长了0.11 倍、0.23倍和0.21 倍, 达到6.9 所、5.1 所和4.9 所。布局均衡成为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特征,为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奠定了基础(见图1)。

    高职院校的布局均衡,与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宏观政策导向有着直接联系。1999 年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授权,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大部分高等专科教育的权力以及责任交给省级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高等专科学校) 的招生计划改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其招生考试事宜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极大激发了地方政府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热情。其成果是高职院校对地级市的覆盖率明显高于本科院校,这从另一角度反映出高职院校布局的区域均衡特征。我们分别从东、中、西部任选两个省份,通过分析1999 年和2010 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数量变化和布局变化情况可以看到,十年前,在6 个省份中只有两个省份的高职院校对当地地级市的覆盖率超过本科院校;现在,6 个省份的高职院校在数量上和对地级市的覆盖率上都已经全面超过了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布局均衡和服务地方面向基层办学,成为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特征(见表1)。

    2. 资源均衡: 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在布局均衡的同时,区域之间的资源差异也在缩小。教育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区域间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均校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师比等指标均呈现较好的均衡状态,区域间资源相对均衡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又一重要特征。

    以2009 年生均校舍面积为例,东、中、西部高职院校分别为生均27.5、27.9 和25.5 平方米,区域间比值为1.08∶1.09∶1.0。与高职教育相比较,中职学校生均校舍面积区域差距较大,3 个地区的比值为1.25∶1.01∶1.0;而普通高中的生均校舍面积区域差距更大,区域间比值为1.32∶1.0∶1.0。

    高职院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的区域间差异也相对较小。2009 年,东、中、西部分别为6453 元、5049元和4900 元,区域比值为1.32∶1.03∶1.0;与高职相比,中职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东、中、西部区域比值为1.77∶0.93∶1.0;基础教育的区域间差异更大, 普通高中的3 个区域比值为1.94∶0.96∶1.0;初中为2.26∶1.06∶1.0。

    从东、中、西部地区学校的生师比看,也是高职院校区域间较为均衡。2009 年,东部地区高职的生师比为16.99、中部为17.54、西部为17.85,也就是从平均每名教师承担的学生数看,西部地区高职院校比东部地区多不到1 人。相比而言,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区域间生师比差异较大:中职学校东、中、西部地区生师比为23.18、27.75 和28.91,平均每名西部地区的中职教师要比东部地区中职教师多带近6 名学生;    3 个地区普通高中生师比为14.71、17.49 和17.42,平均每1 名中西部地区的高中教师要比东部地区高中教师多带近3 名学生; 初中生师比分别为14.66、15.27、16.76,平均每名西部地区的初中教师要比东部地区初中教师多带2 名学生。从双师型教师所占教师比例看, 2009 年中部与东部地区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都在32%左右,西部地区约29%,差3 个百分点;而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的区域间差异达到5 个百分点。

    3. 入学机会均衡: 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大幅度提高了中西部地区适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1999 年我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数为154.9 万人,2009 年达到639.5 万人, 招生规模扩大了约3 倍,适龄人口获得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比例也扩大了3 倍。数据显示①,从招生规模上看,与普通本科教育相比,高职院校在提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方面的贡献更加突出。1999 年,本科招生数超过高职教育约1 倍;2009 年,高职教育招生略高于普通本科。十年间,东、中、西部普通本科招生数提高了1-2倍,而高职教育招生数则提高了5-6 倍(见表2)。

    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不仅为高等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入学机会,而且促进了各地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均等,促进了教育公平。1999 年,东部地区百名适龄青年中有机会进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的不到6 人,进入高职院校为3 人;10 年后,东部地区百名适龄青年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入学机会增加了1.8 倍,达16.4 人, 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学机会增加了5.9倍,达到17.7 人。同样,中部地区每百名适龄青年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入学机会增加了1.45 倍, 人数从4.9 人增加到12 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学机会则增加更多,达4.2 倍,人数从2.7 人增加到14.0 人。西部地区每百名适龄青年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入学机会增加了1.97 倍,人数从3.2 人增加到9.6 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学机会增加的更多, 达5.2 倍,人数从1.6 人增加到10.0 人。

    高等职业教育从十年前的资源严重短缺,到目前与普通本科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一些人口大省,受益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适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重大幅度提高。例如,2008 年河南省每百名适龄青年中约有14.3 人进入高职院校,比1999 年的2.7 人增加了4.3 倍;约有8.7 人进入本科院校,比1999 年的2.3 人增加了2.8 倍。山东省每百名适龄青年中约有21.4 人进入高职院校,比十年前1.4 人增加了14.6 倍;大约有14.1 人进入本科院校,比十年前5人增加了2.5 倍。湖南省约有12.7 人进入高职院校,比十年前2.4 人增加了4.2 倍;大约10.4 人进入本科院校,比十年前4 人增加了1.6 倍。经过高等职业教育十年大发展,各地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与适龄人口规模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促进了高等教育区域均衡发展②(见图2)。

    4. 人力资源储备和存量均衡: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为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各地人力资源储备均衡做出了贡献。1999-2008 年,伴随着高等教育大发展, 我国普通高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2500 万本专科毕业生,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1315 万③,高等职业教育为提高我国人力资源储备存量做出了重大贡献。而随着人力资源存量储备的提高,各地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也得到均衡提升。

    对比1999 年和2008 年各地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④,十年间,受过高等教育的从业人员比例普遍明显    提高,高职教育毕业生占了更大比重。在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人员中,有18 个省份高职教育毕业生比重超过了十年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业人员的比重。以浙江省为例,1999 年每百名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从业人员只有3 人;而2008 年仅高职教育毕业的从业人员就达到了5.6 人, 超过了10 年前大专以上从业人员总量;如果再加上本科毕业的从业人员3.1 人,浙江省每百名从业人员中本专科毕业生人数达到8.7 人,其中高职教育毕业生占了多数。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对促进区域间人力资源均衡具有重要的贡献。1999 年,在全国大专以上从业人员比重最大的3 个省份中,平均每百名从业人员中有16.4 人接受过高等教育, 比大专以上从业人员比重最低的3 个省份(平均0.8 人)高出20 多倍。十年后,在全国本专科从业人员比重最大的3 个省份,平均每百名从业人员中约有24.5 人是本专科毕业生,其中13 人是高职教育毕业生,比最低的3个省份高出7 倍多;而本科毕业生11.5 人,比最低的3 个省份高出18 倍。由此可见,高等职业教育在提高各地区人力资源存量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区域之间人力资源的均衡分布。

    二、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区域均衡尚处于低水平状态满足人们的需要并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需求,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逻辑起点;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供给和经济社会需求之间的“供需均衡”,则是评价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看,前面对高等职业教育区域之间布局均衡、资源均衡和入学机会均衡的相关分析还仅停留在“供给均衡”层面;而且受经费投入不足和师资队伍能力建设等因素影响,高等职业教育的供给水平和供给质量也有待提高。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高等职业教育的区域均衡发展还是低水平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费投入水平普遍较低;二是教师的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还不能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三是不少省份高等职业教育处于低水平供需均衡状态, 或者说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影响,高等职业教育的供给水平和需求水平相对较低。

    1. 经费投入的低水平均衡:数据显示①,高职院校的经费投入一方面与本科相比较为均衡,另一方面其投入水平又明显低于本科。为便于比较分析,在剔除生均经费支出水平畸高的北京(2008 年本科近2.8万元)和西藏(2008 年高职近2.6 万元)后,可以发现各地高职院校的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支出水平相对比较均衡。如,在高等教育投入水平相对较高的省份,2008 年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大约在1.8万元,较低的省份大约在4000 元,高低相差3.5 倍;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较高的省份大约在8500 元左右,较低的省份在2700 元左右,高低相差2.2 倍。但是, 从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总体水平看,2008 年全国本科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平均为8115.64 元,高职则为4827.81 元,本科是高职的1.68倍,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明显不足(见图3)。

    2. 师资力量的低水平均衡: 按照普通学校教师的传统评价方式,单从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生师比等指标来看,各地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是相对比较均衡的。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可以看到,目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十分年轻,难以适应学生培养、经济社会发展和高职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并正在成为高职教育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制约因素。调研数据显示②:一方面,在当前比较严峻的就业形势下,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反映出高职教育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果;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毕业生对学校包括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课堂师生互动、图书与教学设施、校风学风在内的总体满意度仍然偏低(见图4),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高职教育教学与经济社会需求之间尚有差距,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而师资队伍建设将成为高职教育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

    3. 供需匹配的低水平均衡:如果说,前面讨论的院校布局、资源、经费、师资、质量(学生评价)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高等职业教育供给;那么各地的供给水    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之间是否相适应,值得思考。

    通过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供需均衡评价模型”(以下简称“供需模型”),可以从供需均衡角度对各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做出更加全面的评价和判断。这个“供需模型”可以简单概括为一个价值标准、两套指标体系、三个评价层面、四种基本状态。

    (1)一个价值标准:能否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供需均衡,是评价区域高职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所谓较高水平,是指相比全国平均水平而言,当地高等职业教育的供给水平和需求水平都相对比较高。

    (2)两套指标体系:建立“供给强度”和“需求强度”两套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地高职教育供给水平和需求水平进行描述。

    所谓“供给强度”,是一个相对指数,是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基准, 对各地高职教育供给状况的赋值,可以反映某省高职教育供给水平在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所处的位置。建立供给强度评价指标体系,从规模、经费、师资、设备、质量等5 个方面,选择高职教育毛入学率、高职教育招生比例、高职教育生均经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比重、生师比、双师型教师比例、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学生就业率、学生满意度评价等10 个具体指标,描述和评价各地高职教育的供给水平。以S 代表供给强度指数,通过供给强度指数模型,测算出各地高等职业教育供给强度指数。模型如下:

    公式:Sj=(Σ Xij/Xi)其中:

    i=1、2、3……10,指10 个评价高等职业教育供给水平的核心指标;j=1、2、3……31,指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Xij:指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职业教育供给水平评价指标的相关数据;Xi: 指10 个高等职业教育供给水平评价指标的全国平均数据;Sj:指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职业教育供给强度评价指数。

    所谓“需求强度”,也是一个相对指数,是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基准, 对各地高职教育需求状况的赋值,可以反映某省高职教育需求水平在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所处的位置。建立需求强度评价指标体系,从人口、产业、就业等3 个方面,选择人口规模、年龄结构、城镇人口比重、人口学历结构、综合经济实力、第一产业发展水平、第二产业发展水平、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就业难易度、从业人员学历结构、商业业态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等12 个具体指标,描述和评价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教育的需求水平。以D 代表需求强度指数,通过需求强度指数模型,测算出各地高等职业教育需求强度指数。模型如下:

    公式:Dj=(Σ Yij/Yi)×10/12其中:

    i=1、2、3……12,指12 个评价高等职业教育需求水平核心指标;j=1、2、3……31,指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Yij=指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职业教育需求水平评价指标的相关数据;Yi=指12 个高等职业教育需求水平评价指标的全国平均数据;Dj=指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职业教育需求强度评价指数。

    (3)3 个评价层面:在供需分析框架下,从供给、需求、供需均衡3 个层面,对各地高职教育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从各地高职教育的供给水平看,供给强度较高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3 个, 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山东、黑龙江、湖南、福建、陕西、江西、辽宁;从各地高职教育的需求水平看, 需求强度较高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5 个,分别是上海、山东、广东、江苏、北京、浙江、河南、内蒙古、黑龙江、天津、辽宁、河北、吉林、湖南、湖北;从各地高职教育的供需匹配水平看,可以直观地划分为四种基本状态, 即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参照,把    31 个省区市高职教育的发展水平划分为4 种基本类型(见图5),并以此为基础做进一步分析。一是供需双维较高型,指高职教育的供给强度和需求强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 个省份,即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其高职教育的供给和需求都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二是供给单维较高型,指高职教育的供给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需求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 个省份,即辽宁、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南、陕西,其供给水平相对较高,而需求水平相对较低,高职教育发展相对较快;三是需求单维较高型,指高职教育的需求强度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供给强度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模型测算结果只有1 个省份,可能反映出该省经济社会对高职的需求相对更加旺盛,相比之下该省还需要加大高职教育发展力度;四是供需双维较低型,指高职教育的供给强度指数和需求强度指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7 个省份,即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4. 基本结论: 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总体上还处在低水平均衡状态,但已有部分省份具备了向高水平均衡发展阶段突破的条件。在4 种基本状态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各地供需水平可以发现,全国大部分省份高职教育的发展处于供需相对比较均衡的状态,但供给水平和需求水平均较低; 部分省份的供需水平相对较高,具备了向高水平供需均衡阶段率先发展的初步条件。

    首先,从“供需模型”给出的4 种基本状态看,有17 个省份的高职教育供需水平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供给水平和需求水平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只有7 个,这反映出我国高职教育总体上还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

    其次,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的省份相对比较集中,呈现低水平供需均衡状态。如果以供需强度指数差值“2”为供需均衡临界点, 有22 个省份处于供需均衡状态, 占全国31 个省份的71%;在22 个高职教育供需水平相对均衡的省份中,大部分(17 个)又处在低水平均衡发展状态第三,供需相对比较均衡而且处在较高供需发展水平的5 个省份中,浙江的供需均衡状态相对较好,供给强度略大于需求强度;天津和北京的供给强度相对较高,天津更高一些;山东和江苏的需求强度相对较高,江苏更高一些。

    第四,供需失衡比较显著的省份有2 个,即上海和广东,都集中在供需高水平区域,而且都是需求强度明显大于供给强度。反映出上海和广东高职教育供给强度虽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是与这两个省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教育的需求相比,仍显不足。以上海为例,其高职教育需求水平位于全国第一,而供给强度位于全国第三,供需间的差距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加大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力度。

    三、对策:分类指导,实现高水平均衡发展经过十年改革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在一些重要方面表现出区域均衡发展的良好态势,而总体上仍然处于低水平均衡发展阶段。“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央要求必须把区域协调发展摆在突出的位置;但是,就高等职业教育而言,如果安于目前的低水平均衡发展现状,并且固化和维持这种低水平均衡发展的格局,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将限于低水平均衡发展“陷阱”。必须看到,一方面,全国大部分省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还处在低水平供需均衡发展阶段;另一方面, 也有部分省份处在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状态,其中一些省份供给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迫切需要进行分类指导,打破低水平均衡局面,以改革促发展,因势利导地实现高水平均衡发展。

    1. 结合区域发展特点,加强分类指导。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 东部地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率先发展;中西部地区要有效利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利时机,壮大优势产业、发挥    资源优势。各地应针对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坚持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发展之路。例如,广东实施“腾笼换鸟”(以高技术产业代替劳动密集产业)、“双转移”(产业与劳动力转移)等一系列政策,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浙江提出“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的战略思想,推动形成“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双向互动格局,并采取“淘汰落后促进腾笼换鸟战略行动”,优化全省工业结构。为了适应地区发展需要,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从均衡发展的初级阶段转向高水平供需均衡发展,分类指导,按照各区域的地方特点和发展的阶段性任务,鼓励和扶持这些地区改革探索、率先发展,以此带动全国高职教育掀起新一轮改革发展浪潮。

    从前述“供需模型”测算结果看,我国各地高职教育发展已经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和瓶颈制约,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各有侧重地加以分类指导。例如,对于高职教育属于供需双维较高型的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山东和广东等省区,要鼓励积极改革,先行先试;而对于属于供需双维较低型的河北、山西等省区,则要以加大投入、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发展,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见表3)。

    2. 引导具备高水平均衡发展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累经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明确提出,到2020 年,要形成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其前提是要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既要大胆探索,更要稳步推进,谨防出现盲目跟风、盲目攀高、盲目升格,坚持推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此,必须分类指导,分区域、分专业领域进行探索,逐步推进。建议按照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教育的需求指标和教育供给指标,鼓励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较好的地区率先改革,率先进行校企合作的制度探索,以此作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突破口,推动高水平均衡发展。

    3. 探索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可行性指数,分地区、分阶段,选择专业推进试点突破。按照区域高职教育的供需特点,即在“供需模型”基础上,针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可行性指数评价模型”(简称“可行性指数”),通过15 个具体指标,从基础条件和需求环境两个角度测算出各地探索现代职教体系的“可行性指数”,建立现代职教体系试点工作的“准入门槛”,并遴选出适合先行先试的省份。

    在“可行性指数”评价模型中,首先要求适合探索现代职教体系的试点省份必须要有一个较好的发展基础,包括3 个方面:一是义务教育完成情况较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二是中职教育发展较好,普职比和生均经费指标要好;三是高职教育发展较好,高职招生占适龄人口比重和高职生均经费要高。其次,还要求有一个较好的需求环境,包括5 个方面:一是人口情况,包括人口数量和城镇化水平,这关系到现代职教体系的发展规模和发展空间;二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包括消费水平和人均GDP 水平; 三是产业发展水平,主要看工业发展水平和商业业态的发展水平;四是就业状况,要看工资水平和就业人口比重;五是社会文化环境,用“每十万人口高等学校平均在校生数”和“每万人互联网上网人数”

    反映当地人均的受教育程度、信息化程度和年轻人群数量, 可以从一个侧面评价现代职教体系的发展空间。

    从“可行性指数”本身的操作性和可行性看,相关评价指标都可以从公开信息中获得,具有较好的公平性。通过对各地指数的测算和排序,并参照全国平均水平,即可合理划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候选省份。

    以F 代表“可行性指数”,其评价模型为:

    公式:Fj=(ΣXij/Xi)×100/15    其中:

    i=1、2、3……15,指15 个评价各地探索现代职教体系可行性的核心指标;j=1、2、3……31,指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Xij=指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探索现代职教体系可行性评价指标的相关数据;Xi=指15 个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可行性指标的全国平均值数据;Fj=指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探索现代职教体系可行性指数。

    经测算,全国各省区“可行性指数”的平均值为150 分,考虑到现阶段试点工作必须稳步推进,以防出现盲目攀高和升格现象,因此,遴选省份的相关条件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议将“可行性指数”170 分作为遴选试点项目省份的“准入门槛”,由此选出建立现代职教体系基础条件和需求环境较好的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等6 个省份作为第一批试点。

    按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职教育供需状况,确定探索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改革试点的省份名单后,选择合适的试点专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由试点省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试点专业及其试点院校推荐名单,指导试点院校研究拟定“中高职贯通”和“4 年制高职”等项目建设方案,经主管部门确定后试点。试点地区选择专业试点的标准,一般应该具有地区和产业发展强烈需求,适应“走出去”发展战略,具有高技术、高技能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如,在长三角地区探索4 年制的高职教育可选择与高速铁路相关的专业, 因为这里是中国高速铁路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具有沪宁高铁、沪杭高铁及正在施工的京沪高铁等,这里开行的动车组占全国50%左右, 还有动车组检修基地、专线基础设施维修基地等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强烈要求。随着我国高铁技术的走出国门,需要培养一批具有更高学历的高铁营运和维修专业的高技能人才, 迫切需要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和层次。

    因此,选择专业推进试点也是分阶段推进的一个重要步骤。

    4. 优化中央财政重点支持职业教育项目的布局结构,推动高职教育在服务区域和服务产业中均衡发展。未来几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实施时,要优化布局、扶持特色,向尚未获得国家重点立项支持的地区、院校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重点支持优势专业、特色专业、紧缺专业、农林水地矿油等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的专业建设,尤其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的相关专业,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在服务区域和服务产业上的均衡发展,更好地带动高职教育的高水平均衡发展。

    5. 重点突破,带动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提升。不同地区高职教育发展由低水平均衡走向高水平均衡,是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为此,推动各类高职院校特色发展也是今后一个阶段高职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

    关于“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的要求,建议各地打造若干所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学院。为了带动高职教育的整体提升,这些学院可能是正在建设的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也可能是非示范的优秀高职院校。但是,这些学院必须要有明显的特点和特色。如,这些学院能够以强势发展的产业为依托, 能够以特色专业建设为切入点,办学和育人能够以知名企业为战略伙伴,能够以编制或者掌握高水平的职业资格等标准为抓手,能够以高水平技术服务为关键, 能够以强化国际化水平为重点,能够以名师、高水平双师为灵魂,等等。总之,要以高质量教学和高水平就业作为高职院校特色发展的根本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发挥示范(骨干)院校、地市级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等在高职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率先突破,带动全国高职院校整体水平的提升和服务能力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