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尾巴泡酒有什么功效?:[转帖]如果我是那个在港铁里吃泡面的大陆女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7:52:42

《南方都市报》2月1日报道,内地游客港铁上吃泡面事件在香港和内地引发了大讨论,进而引发了孔庆东骂狗事件,香港和大陆民众对立情绪似乎也越演越烈,更将这种情绪带到了“入港抢奶粉”“孕妇蝗虫入侵”等其他事件中。对于港铁泡面事件,大陆民众也看法不一,各有说辞,或说港人地区歧视,民族歧视,(因为香港曾经是应英属殖民地)或说大陆人素质低下,没有教养等等。看了很多媒体的报道和论坛的讨论后,我忽然也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那个带着孩子的大陆妇女我会怎么办。


    如果我是那个港铁里面的大陆妇女,我会不会吃面?这个问题,首先得看发生的时间。如果是两年前,我估计我也会吃泡面,但是现在,我不会吃,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所在的城市——杭州,从2010年年底开始,已经发出了“城市公交车禁食令”,并率先在16路等公交上推行。很羞愧,在刚开始实施“禁食令”的时候,我也因为后知后觉,因为不知道已经推行禁食而在公交车上吃过早餐。但是吃着吃着,就感觉到氛围不对,因为会有一些奇怪的眼光盯着你看,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气场,在这种气场中我觉得浑身的不自在,好像是出门裙子拉链没有拉,或者头上被人恶作剧了插了鸡毛,我意识到我肯定是有哪里不对了,或者做错了什么。我紧张的打量自己,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又忐忑的到处张望,有人用手指了指车内张贴的禁食标语,我顿时明白,面色赧红,羞愧地把吃了还剩一半的早点放进了包里。用手指标语的那个人,态度其实也不是很友好,带着点鄙夷的不耐烦,不过当我收起早点后,他也并没有过多的指责我,不过是恢复了一贯的漠然,倒是我自己的羞耻之心作怪了很久,恨不能早点到站,逃了去。


    以后再坐公交车,我绝没有再吃过早点。有几次,碰到邻座正好在吃的,我也会尽量善意的提醒他“你好,咱们杭州的公交车已经开始提倡禁食了,你大概没有听说吧,能注意还是尽量注意吧。”对方一般的回答都是“是吗,真的没有听说,不好意思了。”随即就收起了食物。有的时候坐车也听到有乘客会为了禁食的问题争吵起来的。一位有点年纪的老大爷就这样指责过一个小青年“你不知道公交车禁食的啊,太不像话了,满车都是怪味,这是空调车,不要光顾自己,要讲点公德心......”老先生大概惯于严厉地教育别人,认为他有这个义务教导好这个不守规矩的青年,青年人却偏偏不吃这一套,白了老先生一眼,哼了一句“管你什么事”。就走到别处去了,大概是懒得再听后面絮叨的教训了吧。老先生的话句句都是对的,都是真理,可是即便是在我这个旁人听来也觉得有点刺耳,就像那个香港人对大陆妇女说的那句“他们大陆人是这样的”。即便确实是别人不对,即便您想做的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在公交车或者地铁这样的公众场合,能不能用一种更恰当的更容易让人接受的方式方法来做这件好事?这其实也同样体现了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文明程度和他的处事智慧。做的好那是热心公益,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好事,做的不好,难免引发争吵,甚至让接受者更反感,更反叛,更无益于解决事情的争端。


    在这里我并不是想标榜我的个人素质和修养要比那位老大爷高多少,其实我不如他,老大爷说话铿锵有力,思维清晰,应该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不仅严于律已更热心广谱他人,有着一份城市公民的使命感和荣耀感。这个境界,我自问我达不到,大部分时候,我的心态都停留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过,因为我自己被指责过,被异视过,所以我有了那份“被”的体验,所以我再回头去要指责别人的时候,我会加入这种体验,我会想怎么说才能让别人在相对轻松友善的情景下接受你的建议,而不是严厉的生硬的指责或者还带了一点揶揄带了一点蔑视带了一点羞辱。“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没有人不懂,但是做起来却往往忽略,后者说是缺乏了行动的艺术性。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选修过“心理学”,懂得了一点点心理学知识。另外涉世三十多年,也略微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那种脆弱,那种带点自虐自嘲自卑的防御和敌视,因为我们真的越来越缺乏安全感信任感了。就算心里我已经承认了自己的不是,但是多么希望别人的批评是带着鼓励和信任的。相信你不是故意的,相信你是可以做好的,相信你依然是可以被接纳的。那么我更乐意去改变,更有勇气去改变。


    话再说回头,如果我是两年前来到香港的,那么会不会在地铁里面吃泡面呢?这个问题取决于我当时有没有看到车厢里“禁食”的标志,如果看到了,我定然是不会吃的,通俗一点说这是一种入乡随俗,高尚点说这是对当地文明习惯的一种尊崇,谁的地盘谁做主,既然是你来到了别人的地盘,客随主便的基本道理还是懂的。如果我没有看到“禁食”的标志,如果是我自己饿了,我也不会吃那碗面的,因为泡面不同于一块糖果,泡面汤汤水水,气味又重,又是在地铁上吃,别说自己抹不开脸面,就是不管脸面,那也担心安全的呀,不是经常有火车上泡面或者喝茶造成烫伤的纠纷见诸于报端吗。但是,如果我又没有看到禁食的标志,孩子又饿了,最主要的是身边没有巧克力糖果一类的可以暂时饱腹的其他方便食品,那我一定也会泡那碗泡面的。因为我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我没有办法眼睁睁的看着孩子挨饿,那碗面对于任何一位母亲来说都是难以抗拒的,因为母爱无价。道德,羞耻,甚至于生命在母爱勃发的时候都是可以暂时让路的。也曾经有人质疑在公交车上人工哺乳婴儿的母亲,难道哺乳的妈妈们真的不知道羞耻难看吗?不是的,不过是那个时候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已然不重要了,在妈妈们的心里,孩子的饥饿才最重要。在这里我不是要一味地用母爱做挡箭牌进行母爱无罪论的辩护。母爱是伟大的,母亲可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但是不可以拿公众的利益来成全自己对孩子的爱,你是孩子的母亲,但是别人不是,“孟母三迁”的故事传颂至今,这个伟大的母亲为了成全孩子千里跋涉,辗转迁移,她牺牲的是她自己,没有侵犯到别人的权益。但是有的母亲,过于溺爱孩子,甚至纵容孩子犯罪,有的直接做了孩子的帮凶,这样的母爱因“爱”成“害”,所以作为母亲,那一碗面,在我爱的范围里面。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你看到了禁食的标志,孩子又很饿了,又只有一碗面可以充饥,你会怎么办呢?这的确是一个让母亲们头疼的问题。一方面是道德的约束,一方面又是作为母亲的爱的本能。成全了母爱,那就有违公德;遵守了公德,那就有愧于母爱。但是平衡也不是没有,我自己就这样做过,请在下一站尽快下车,找一个可以进食的地方,让孩子吃饱,然后再继续你们的行程。解决问题的方式往往就是在走直线的时候,停下来拐个小弯,一切迎刃而解。


    如果我因为没有看到禁食标志而给孩子吃了泡面遭到了香港市民的指责,我想我还是会很羞愧,就像我在杭州公交车上那样的羞愧,“没有看到"从来都不能成为犯错的借口,没有看到是你自己的事情,别人能做的已经做了,他们已经张贴了告示了,我会真诚的向周围的民众道歉,有的人会觉得道歉有一种认输的屈辱感,但是如果真的是自己有错了,道歉又会怎样呢,那也是一种教养和风度的表现,人们往往不会轻视敢于坦诚自己错误的人,轻视的是那些明知错了却打死不肯低头的人,心里服软了,嘴巴却死硬。道歉后,我会打扫干净地面,在下一站下车,让孩子们吃完东西再上路。如果那个香港人跟我说“他们大陆人是这样的”,我会义正言辞的告诉他,“我仅代表我个人,不代表大陆所有的人,我愿意为我的行为道歉,也请你为你对大陆人民的中伤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