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龟背上长青苔:完善网络监督的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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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网络监督的对策探讨

来源: 摘自《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9期 时间: 2010-12-20 08:28

  □ 王和平

  

  [摘要]在信息化时代,网络监督作为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完善社会监督的有力推进平台;应在积极放大网络监督积极效应的同时,有效抑制其消极效应;积极推进网络伦理的法律化建设,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善对网络舆情民意,改革创新政府信息传播策略与管理手段。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网络监督;责任政府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舆论监督的功能在中国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它以新的面目迅速崛起并越来越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2010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提升,达到28.9%。约三成的社会舆论因互联网而兴起,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之一。[1]事实说明,伴随着网络的兴起,网络开始成为新的舆论阵地,网络监督(或称网络舆论监督)应运而生。网络上空前繁荣的虚拟社区、论坛等成为重要的网络舆论场所,它们加快各种舆论在网上的形成和流动,从而加速网络民意的传播和传达,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使人民政府真正成为向人民群众负责的政府,有效推进了责任政府建设的进程。

  

  一、网络监督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完善社会监督的有力推进平台

  

  首先,网络监督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网络监督是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便捷而有效手段,它当然要受到宪法的保护。同时,网络监督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政治文明首先表现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积极性,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人们有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意见和倡议都能受到关注和发挥作用。依赖现代数字技术而实现的互联网传输和交流手段,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充分实现民主又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然。网络监督正是这种现代科技同现代民主的恰到好处的结合,它为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人民权益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平台,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

  此外,网络的开放、匿名等特点使人们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并感受不到来自现实的压力,这使人们表达的勇气大增,开始不再沉默,转而在网上积极、大胆表达。网络的出现,使中国人实现了现代社会“公民意识”的转变。在公民意识的指引下,网络舆论监督的范围日益拓展,目的性和指向性明显增强。从政治事件到社会公共事件,从道德到法律,从网络到现实,公民通过网络舆论监督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正急剧扩大,且大部分事件都以公民意识中的“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以天下为己任”等大爱精神为原则,通过有序的参与,形成合力,就可以形成公开的监督力量。

  其次,网络监督更是完善社会监督尤其是行政监督的有力推进平台。2008年6月,胡锦涛在《在人民日报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一方面,网络监督有利于实现政府责任问责主体的多元化。从长远发展看,行政问责制要想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实现对行政官员责任追究机制从同体问责到异体问责的方向发展。异体问责,是一次大规模的政治社会化进程,对于激发社会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培育公民独立的政治人格,提升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归属感,进而增强对现有政治体系的认同具有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网络监督有利于打造“阳光政府”,改善责任政府建设的环境条件。[2]如今,报纸记者、编辑和电视主持人习惯于到网上寻找新闻线索;网络“意见领袖”也乐于为报刊撰写专栏,到电视台做嘉宾访谈。网上的爆料,由传统媒体接手深入采访和评论,提升了可信度,更能引起政府重视;而传统媒体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报道,经互联网的放大,迅速凝聚民意,对政府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监督效力。新老媒体相互借力,共同推动了政府对当今中国社会问题的认知与解决。

  

  二、在积极放大网络监督积极效应的同时有效抑制其消极效应

  

  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效应,也存在消极效应。要放大网络监督的积极效应,抑制网络舆论的消极效应。

  首先,在放大网络监督的积极效应方面,要发挥网络监督连接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0年6月8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指出:互联网为人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和直接渠道,为政府了解人民意愿,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网络监督有利于促进政府作风的改善。政府部门的管理者可以通过网络舆论了解当前社会的舆论热点、倾向等,从而制定相关措施来解决问题。而网络舆论主体的匿名性使得人们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心声,更有利于政府制定真正符合人们利益诉求的政策,网络舆论监督可以成为下情上达的一个重要渠道。[3]

  其次,要认识到网络的缺陷,抑制其发展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消极效应。网络最明显的缺陷是信息的准确性无法核实。网络的开放性也就带来了它的一个负面结果,即虚假信息的泛滥。同时,网络舆论中的情绪性言论较为突出,存在不少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甚至还有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的帖子。如果在“监督”的过程中,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化观点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就会受到影响,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造成人多势众的局面,原本的舆论监督就会变成非正常的舆论暴力。很显然,网络有它推动文明进步的一面,也存在传播不良信息的一面,时常夹杂着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认为,网络上的圈内传播确实容易造成群体意见的极端化倾向。他认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4]我国也有学者认为,尽管网络媒体的兴起使得网民有了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可这类网络言论是由网友自由随意发言、目的性不强、主题分散、导向不明而且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色情问题、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的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5]

  第三,要加快网络监督立法。要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将网络监督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认真保护;进一步健全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使法制建设与网络发展相协调。科学、明确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界限,合理界定非法信息的范围,真正做到网络监督有法可依。通过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规范公民网络监督的行为,使公民为自己的不良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同时,网络监督管理需要创新,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将体制内的专门反腐机构与体制外的民间网络监督有效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大力推行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建设。这样的平台既有利于公民自由表达或者揭发腐败行为,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证据。

  

  三、推进网络伦理的法律化建设,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

  

  在信息时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和网络伦理素质,使其在网络世界遨游、追逐网络利益的同时,把信息时代的外在行为准则要求变为其内在的道德律令,由外在的社会立法,变成其内在的心灵立法,由他律变为自律,在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情与法、竞争与协作、自主与监督、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中形成良好的网络社会风尚。

  首先,要创建完备的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网络伦理建设。网络法律体系应对网络资源管理、信息服务、网络主体的权利义务和网络的功能利用等作出详尽的规定,在规范网络参政秩序的同时,为公民网络参政行为提供了一个法制化的渠道,确保公民在网络中言论自由权不受压制,自我利益能通过正常途径得到满足。

  其次,要不断推进网络伦理的法律化进程。网络伦理的法律化就是立法者将网络社会自发形成的或约定俗成的网络道德理念、网络伦理规范或网络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建立完善的网络道德监控机制。积极倡导文明的政治行为,宣传政治文明活动,对公民的不文明政治行为进行批评和阻止;建立网络“环保工程”,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及时地筛选和过滤,清除信息垃圾、恶意言论和虚假信息的污染。网络“绿色生态环境”的形成,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活动的有序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有利于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四、善对网络舆情民意,改革创新政府信息传播策略与管理手段

  

  如何应对网络民意,能不能迅速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成为检验政府官员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遗憾地是,目前在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有一部分人面对网络民意表现为无所作为、不会作为和胡乱作为。这些人处置网络舆情不当的表现主要是:一是失语。信奉“沉默是金”的信条,对网络民意不屑一顾,采取“鸵鸟政策”,不否认不承认,不否定不肯定;更为恶劣的是想方设法封锁消息,隐瞒真情;二是乱语。在网络舆论危机到来后,有些政府部门出于种种原因,不顾事实一味进行辟谣和否认,有的说法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加剧了政府部门的信任危机;三是妄语。有些领导干部,习惯说大话,放狠话,面对负面消息和批评,不主动检讨自己的问题与不足,而是暴跳如雷,意气用事,说一些狂妄的话,采取过激的措施,以对抗方式压制网络民意和舆论监督。

  面对新媒体带来的种种挑战,政府在信息传播与管理方面有必要作出改革与创新。

  首先,要努力提高政府公务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与技巧。一要主动。网上一旦出现负面消息可能引起舆论风波,必须积极主动应对,绝不可沉默不应,导致政府和权威的声音在关键时候缺失或滞后,从而给谣言的产生和传播以巨大空间,让谣言肆意惑众。二要及时。当负面信息来临后,政府一般要在24小时内乃至数小时内及时把事情真相发布出去,抢占舆论先机;即使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有困难和风险,也要分阶段连续滚动发布,不怕信息少,就怕信息不及时。三要透明。越公开透明,网民获得信息越多,社会上的谣言就越少,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就越高,处理问题就越顺畅,群众情绪也就越稳定。相反,则会增加处理难度,使危机深化。四要坦诚。政府不能够保证不犯错误,但一定要保证真实坦诚。在网络舆情危机面前,政府官员要有诚意,能够及时说明情况,必要时致以歉意,以赢得同情和理解;态度要诚恳,不回避问题和错误,敢于负责任,特别是能正确面对和回应负面报道和谣言;要诚实,不能用谎言掩盖谎言,用谎言去辟谣言。

  其次,正确把握网络媒体的传播规律。鉴于新媒体正在拥有越来越多的人群,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对它的特征及规律性的了解与把握是十分必要的。对新媒体的了解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其技术手段的了解,包括对博客、播客、微客等使用愈益广泛的网络传播形态的了解,以及网络与移动通信技术结合所产生的延伸功能的了解,掌握其发展趋势;二是对网络传播内容的了解,包括网民关心的话题,关注的焦点,感兴趣的信息以及互动的内容等,或可对一些点击率高的个人博客进行影响力的测评,观察、了解舆论生成、聚合的过程,对可能出现的舆论走势作出分析、预测(包括舆论对网民个人的影响及其对社会现实的影响等),把握其规律性。

  再次,主动加强舆论引导。对政府而言,仅仅依靠法律法规或行政手段约束、规范人们的网络传播行为还不够,还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借助各种传播形式进行网上舆论引导,使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主流价值体系和健康有益的信息内容在网上得到充分的呈现与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