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翰林学校:许昌市文化强市建设大型调研活动总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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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文化强市建设大型调研活动总体报告

时间: 10年09月02日 来源:许昌市文化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 编辑:孙争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八次党代会、市五次党代会和许办[2007]9号文件精神,加快向文化强市跨越,许昌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和文化强市建设大型调研活动。6个县(市)区和28家市直单位数百名人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全市文化系统各个相关单位,认真调查摸底,反复归纳整理,进一步澄清了全市文化资源底数及开发利用情况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初步明确了文化强市建设概念内涵、主要指标体系、目标任务、关键环节、突破口和实现途径。同时,针对56项调研任务分别撰写出调研单项报告,禹州市又专门增加了夏禹文化和中医药文化两项课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6篇分报告和许昌市文化强市建设调研总报告。调研报告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文化强市建设很有价值的参考性意见,为我市文化强市建设、实现构建“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许昌”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决策依据,现作以总体报告。

  一、许昌市概况

  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距离省会仅80公里。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纵贯南北;311国道、地方铁路横穿东西;新郑国际机场近在50公里。许昌市辖3县(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2市(禹州市、长葛市)1区(魏都区),总面积4996平方公里,总人口447万人,许昌市区建成区面积45.8平方公里,市区人口48万人。 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使许昌享有“魏都”、“钧都”、“花都”之称。

  许昌是古许国都邑和曹魏发祥之地,享有“魏都”之称。郭沫若曾说:“闻听三国事,每欲到许昌。” 目前三国曹魏故迹随处可见,有规模宏大的汉魏故城,昔日曹操处理军国大事的丞相府,曹操与王公贵族狩猎的射鹿台,与刘备煮酒论英雄的青梅亭,成就关羽忠义美名的春秋楼,曹操惜才、放才的灞陵桥,曹操80里藏兵洞和漕运军需的运粮河,以及曹丕接受汉献帝禅让国鼎的受禅台等。河南省三国名胜古迹景点20余处,许昌独占14个。历代都有不少文人墨客为此到许昌游览观赏。1918年夏,毛泽东、罗章龙等由湘赴北平途中,游览了汉魏许昌故城遗址。许昌还是唐代画家吴道子潜心作画之地,他曾在许昌西湖筑庐而居,习画练笔,被后人尊为“画圣”,相传许昌灞陵桥石刻《关公挑袍图》为吴道子所画。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欧阳修、范仲淹等都曾来许昌观光讲学,遗留下不少诗文墨迹。建国后,毛泽东、刘少奇、李先念、胡锦涛、朱镕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来许昌视察、指导工作。

  许昌禹州钧瓷历史悠久,以其“入窑一色,出窑万彩”的神奇变幻而著称,位居中国五大名瓷之首,享有“黄金有价钧无价”、“家有万贯不如钧瓷一片”之盛誉,是馈赠与收藏的佳品。1997年,禹州市钧瓷研究所为迎接香港回归烧制的特大型钧瓷花瓶“豫象送宝”,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的礼品,赠送香港。2005年,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钧瓷连续三届作为国礼,赠送各国政要。钧瓷艺术吸引了国内外陶瓷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形成了众多以钧瓷为主线的对外交流活动,一大批钧瓷名品、珍品被馈赠、收藏,禹州也被冠以钧都美誉。

  许昌鄢陵花卉在唐朝即开始栽培,到宋朝花卉的栽培已成规模,并且一直流传明清,素有“鄢陵腊梅冠天下”、“江北花卉数鄢陵”美誉。目前许昌已形成绿化苗木、盆景盆花、草皮草毯、鲜花切花四大系列的花木基地。市政府在鄢陵县连续举办了三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累计签订花木购销合同金额32亿元。花卉产业不仅成为许昌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还藉此提高了许昌知名度、美誉度,优化了许昌投资环境。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为此多次到许昌进行调研,兄弟省、市不断组织人员到许昌参观考察。花卉产业使许昌真正成为独具特色的平原“花都”。

  许昌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工业门类齐全,已形成了以电力装备、金刚石制品、发制品、能源、纺织、建材等为支柱的工业体系。现有“许继电器”、“黄河旋风”、“许昌瑞贝卡”三家上市公司和 “中川国际”、“天宇电气”两家控股上市公司。

  许昌烤烟在国内国际市场上久负盛名。烟叶种植历史悠久,所生产的烟叶油分足、香气浓、色金黄,是卷烟的上等原料,中华等许多知名品牌的卷烟,都把许昌烟叶作为重要的配方原料。我国首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世纪卷烟制丝生产线诞生在许昌,被誉为河南省食品工业第一品牌的“帝豪”牌卷烟产自许昌,许昌卷烟工业创造的效益曾占全省卷烟工业的98%以上,许昌卷烟总厂跻身中国企业500强。

  许昌生态资源深厚,城市绿地总面积1227公顷,人均34.2平米,公园绿地面积达322公顷。城市绿化布局已经形成一轴、三廊、三环的优美格局。小西湖、灞陵桥、清潩河游园、春秋广场等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了良好的休憩环境。城东新区的建成使许昌商业区、行政区以清潩河游园为界,形成合理的城市功能布局,城市环境容量大大提升。正在实施的带状城市建设----在许昌至长葛城乡一体化推进区87平方公里范围内,绿化用地面积1.4万亩,生态用地4.1万亩,掩映在万亩林海中的新行政区、工业园区、旅游产业聚集区和观光生态农业将使许昌成为一个“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水在城中,城在水中”的新型城乡一体化生态旅游城市。尤其是许昌鄢陵花卉苗木已发展40万亩。计划发展到50万亩。这样的绿色氧吧,中原罕见,国内少有。特别是该区域内陈化店的地下水各种微量元素均超过天然矿泉水水质的国际标准,深水的水温可与西安华清池温泉媲美。是开发休闲度假、健康旅游的最佳选择。目前已建成的“中原花木博览园”、“花都温泉度假庄园”等景区,倍受游客青睐。

  许昌是“中原城市群”重要城市之一,“十五”时期国家实施的“南水北调”、“西气东输”两大战略工程都使许昌受益,为许昌今后发展增添优势。

  二、文化强市建设调研基本情况

  (一)文化资源现状

  1、厚重深远的历史文化资源

  许昌地处中原,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相传在上古时期,黄帝及葛天氏就在禹州和长葛一带活动,并留有遗迹;随后大禹之子启又在禹州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许昌是周代的许国,许氏宗祖源于许昌;东汉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迎汉献帝刘协迁都于许昌,使之成为当时中国北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东汉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废汉立魏,因“魏基昌于许”,遂改许县为许昌。许昌因此而得名并一直沿用至今。曹氏集团雄踞许都25年,“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以蓄军资”,广揽人才、大兴屯田、逐鹿中原、征伐四方,完成了统一北方的大业,为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受禅让、代汉立魏,许昌为当时五都之一;曹操煮酒论英雄、争霸四方的文才武略,百折不挠、一统天下的政治家风范,形成了许昌文脉的基础。东汉建安时期,许昌是以“三曹”、“七子”为代表开创了“一代风骨”的“建安文学”的发祥地,曹操的诗篇,在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上都有很强的感染力,他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已成千古名句。曹丕的《典论论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文学评论著作。曹植的《七步诗》亦为天下人所吟诵。建安文学把中国文学推向了时代的高峰,为许昌留下了独具特色而又极为灿烂的名胜遗迹和三国曹魏文化遗产,形成了许昌文脉的标志。春秋时期,我国第一位名见经传的爱国女诗人——许穆夫人生于许昌,她的《竹轩》、《载驰》等诗篇,含蓄深沉、思国忧民意蕴隽永。东汉楷书鼻祖钟繇、唐代画圣吴道子都留下了不朽的文学与画图。吴道子的《关公挺风勒马图》、《关公挑袍图》至今尚存。宋代许昌西湖被誉为中州园林之胜,欧阳修、苏轼、苏辙、司马光、范仲淹等接踵而来,他们或游览风光、或著书立说、或赋诗填词、或设院讲学、或筑亭建阁,他们的许多名篇佳句,千古流传。明朝一代名将左良玉手书《汉关帝挑袍处》碑刻至今仍矗立在灞陵桥头。1918年,毛泽东求学途径许昌,游览凭吊汉魏故城写下了《进魏都诗》,抒发自己的雄心壮志。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又数次到许昌视察,为许昌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近年来,世界各地祖籍在许昌的华夏子孙纷纷回到许昌寻根问祖,三国历史研究学者及许多海内外媒体也来到许昌探寻那影响至今的历史文化,这是许昌历史文脉的丰富和发展。

  2、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资源

  悠久的历史,聪慧的民众,创造出了许昌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

  禹州市的夏禹文化”、“中药材文化”、“钧瓷文化”源远流长,独具一格。作为中国钧瓷之都、中国钧瓷原产地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神后千年古镇,如今也重放光彩。其他如剪纸、农民画、民家鼓乐、民间戏剧等民俗文化也异彩纷呈。

  许昌县共有300多个民间艺术表演队和国乐班。该县尚集镇的狮子舞、苏桥镇的大铜器和艾庄乡的铜器舞等民间表演艺术,都在全省有一定影响,这些民间文化艺术已经逐步成为繁荣城乡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力量。尤其是艾庄乡铜器更是源远流长,始于清朝中叶,全乡现有三个“铜器社”,集中在鲁湾、杜寨、谷扬等村,有300多个民间艺人。铜器舞表演人数不限,一般在30人以上,演出时舞姿奔放、铿锵有力、气势磅礴,场面恢宏。艾庄铜器舞连续在河南省首届、第二届民间艺术节上获得鼓舞大赛金奖。

  鄢陵县享有“民舞之乡”、“唢呐之乡”。 就民舞(民间社火)表演团体而言,该县382个行政村中,80%以上的村都有不同规模、不同载体、不同表演内容、不同表演形式的民间社火团队。龙舞、狮舞、肘阁、高跷、唢呐、旱船、赶驴、二鬼摔跤、盘鼓等一村一品,枚不胜举,风格各一。甘罗民间艺人候小燕的唢呐演奏,在中南5省调演中捧回金奖。响誉全国的鄢陵豫剧团——“板车剧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集体,全国“三下乡”先进单位,成为全国文艺战线上的一面旗帜,“板车精神”再次叫响全国。民间舞蹈方面,铙钹舞——“筹”演奏,被誉为道教音乐(舞蹈)的活化石,成为此乐在我国的唯一传承地,其传承人张复生,已被省委宣传部、省文联、河南省民间遗产抢救工程小组命名为“河南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 同时该县张桥乡张中、张南等村,近年来走出了一批影视人才。他们在影视行业经过多年的打拼,有的成了灯光师、摄影师,有的甚至成为导演和制片主任,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公司,并在《汉武大地》、《康熙微服私访记》、《乔家大院》、《英雄》等诸多影视剧中,均有上佳之作。目前,这支队伍已发展到3000人,年收入愈千万元。其他各县(市)区也都有各自独特的民俗文化。

  3、文化遗产资源概况

  许昌是著名的汉魏故都,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底蕴深厚。在数千年的社会发展中,许昌的先民们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目前,全市有经各级政府公布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9处;国有馆藏文物2万余件套(其中珍贵文物4534件套);河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座。

  2007年2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一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许昌市申报的8个项目全部列入省名录。其中,民间文学类2项《大禹神话传说》(禹州市)和《葛天氏传说》(长葛市);民间音乐类1项《筹音乐》(许昌市);民间舞蹈类1项《艾庄铜器舞》(许昌县);民间戏剧类1项《越调》(许昌市);民间手工技艺类2项《钧瓷烧制技艺》和《禹州中药加工炮制技艺》(禹州市);生产商贸习俗类1项《禹州药会》(禹州市)。

  目前,《筹音乐》的开发进展顺利,2005年10月,根据“筹”的传统曲牌重新创作的独奏乐曲《古刹阳春》,在第九届河南省民间音乐舞蹈大赛中荣获金奖;长葛市围绕《葛天氏传说》正在修建葛天氏游园,在市内塑建葛天氏塑像一座,并于每年春节举办长葛古乐艺术与社火展演活动;《禹州药会》的开发已初见成效,禹州市于1987年投资2500万元兴建了占地102亩的禹州药行街中药材市场; 2001年投资2亿元,兴建占地400亩的中华药城。《禹州中药加工炮制技艺》,1994年8月,香港海兴实业有限公司投资50万美元与禹州市制药厂联合开发“益肝回春片”和“梅花肺宝口服液”,经济效益良好。《钧瓷烧制技艺》,1999年国家邮政总局发行《中国陶瓷——钧窑瓷器》邮票一套;香港回归,钧瓷大花瓶“豫象送宝”作为河南省政府礼品赠给香港特区政府,钧瓷“祥瑞瓶”、“乾坤瓶”、“华夏瓶”连续三年作为国礼赠送给出席博鳌亚洲论坛会议的各国政要,并被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

  4、自然遗产资源概况

  我市风景名胜区有白沙水库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有紫云山省级森林公园、禹州森林植物园、鄢陵县中原花木博览园,水体景观有市区7河2湖,没有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

  (1)白沙水库

  白沙水库大坝西接逍遥岭,东抵二龙山,20平方公里的水面。大坝东端是巍峨屹立、气势磅礴的泄洪闸。输水洞全长300多米,由三座闸门控制。水库上游3公里处是“玉溪”湖,为自然湖泊,湖中有一巨石为姜子牙钓鱼台,湖南是飞玉泉”。景区内有森林公园、桂园、牡丹园、腊梅园等植物园。当年关云长横刀立马,过五关斩六将的第一关——东岭关也在此景区内。古城墙、古炮台、防空洞保存完好。白沙村的义勇武安王大殿、白沙书院、刘阁老墓等遗址犹存。其中,义勇武安王大殿、大龙山脚下的刘知远(后汉高祖)墓,是河南省重点保护文物。现已开发的仅有水库大坝、泄洪闸、输水洞、黑龙潭、森林公园、姜子牙钓鱼台、湖心岛等十余处景点。

  (2)禹州森林植物园

  禹州森林植物园位于禹州城区东北部,距市中心2公里,占地面积3200亩。1996年经河南省林业厅审批,于2002年开始在原禹州市林场160亩苗圃地的基础上扩建的生态型森林植物园,总投资1.2亿元。目前已形成了外围苗圃地、中间游览区的格局,共分9个景区和3个景观带,100多个景点。该园隶属禹州市林业局,为事业差供单位,现有职工130人,年拨管理经费103万元,年收入123万元。

  (3)紫云山森林公园

  紫云山森林公园位于襄城县国营林场,总面积140公顷,地处伏牛山东端余脉,境内以马峰最高海拔高度462.7米。公园以森林景观为主,以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为辅,融旅游、观光、考古、避暑、娱乐、科普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城郊森林公园。主要景区为紫云精舍区,位于公园中心的山凹里,是紫云山森林公园的核心部分,有紫云书院、观澜桥、钟鼓楼、文昌祠、紫云残雪等明代建筑;寻古朝敬区,位于书院的南屏和西屏,主要景点有祭坛,古乐齐鸣馆,艺林园,跑马场,射猎场,养殖场,烧烤场等,是围绕轩辕黄帝拜访大隗寻求长寿秘诀并得采铜处的故事而开发建设的;紫云山森林公园不但有丰富的森林植被资源,而且也有丰富的人文景观,位于灵武山林区的灵武清风(素有襄城县八大景观之一)、龟山庙、灵山庙、三仙洞、赵公明洞五个景点。位于焦孟林区的景点更是星罗棋布。有襄城八大景之二的紫云卧雪,明朝尚书李敏所建“紫云书院”等十八处人文景观。

  (4)鄢陵县中原花木博览园

  中原花木博览园是许昌市人民政府在2001年成功举办首届花博会的基础上,于2002年9月举办第二届中原花木博览会的会址上建成的平原生态森林公园。花博园规划占地面积3000亩,一期工程东西长1600余米,南北长600多米,占地1500亩,总投资1.2亿元,于2002年9月建成。该园由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总体设计,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物种多样、持续发展”的原则,整个园区分13个大功能区。目前,中原花木博览会已成功举办四届,花博园也因此不断完善,焕发出无限魅力。2004年,中原花木博览园被中国旅游局命名为中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该园管理隶属鄢陵县财政局,为股份制国有单位,村民集体、个人投土地,县财政投资金。

  (5)水体景观

  市区水系包括“7河2湖”,7条河是清泥河、运粮河、护城河、清潩河、天宝河、学院河和许扶运河,2湖是公园的小西湖和南湖游园。目前,市区7河2湖所有水系通过闸坝调节,相互连通,梯级拦蓄,形成遍布市区的水面3000多亩。这些水系发挥着补充市区地下水,改善市区水环境的良好生态环境,为实现人水和谐,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城市,建设“城水相依、水清园绿、人水和谐”的美好许昌发挥重要作用。

  5、民族宗教资源概况

  我市是全省民族宗教文化资源较为丰富的省辖市之一。据统计,全市共有34个少数民族,近8万人;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5种宗教,已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有512处(寺观教堂172处,固定处所340处),宗教教职人员1149人,教徒人数140389人,已建市级宗教团体7个。

  我市民族宗教文化资源丰富,历史悠久。许昌有中国佛教第一位出家僧人--朱士行,也是西行取经的第一人,比玄奘早400年,已为国内佛教界所公认;许昌县天宝宫占地26000平方米,是全国著名道教宫观,真大教派第九、第十祖祖庭,在国内影响较大。襄城县五岳庙(道教)占地60余亩,殿舍200余间,常住道众70余人,因其供奉神像全,被人们誉为“全神庙”及“中州神仙隍京城”。禹州市逍遥观位于逍遥观风景区崆峒山南坡的削壁之上,依山靠水而建,傍峡谷而坐,境地险峻,景色壮观,是传说中古代轩辕黄帝问道于广成子而成仙得道之地,有“天下第一观”之称,是今天炎黄子孙寻根谒祖的圣地。佛教乾明寺又称背影寺,主体建筑占地15万平方米,历史上曾有著名僧人省念禅师开山主持,规模雄伟,被誉为“中州第一丛林”。目前,我市已经恢复开放的佛道教场所有50多处,留下许多文化遗迹和传说故事。乾明寺自明清时代起就有每年农历二月十五日举办风筝会,吸引了来自周边县市多达数万人的香客、游人、民间艺人及商贩。五岳庙三月三庙会是千年传统庙会,延时一月有余,期间庙内道众不断举行大型道场活动,仪式壮观。许昌县艾庄乡民间舞蹈“铜器舞”始于清代中叶,民族特色浓郁,曾在2005年全省首届民间艺术节上获得最高奖----金鼎奖,是河南省首批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已经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一是一些知名寺庙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有了整体规划,项目招商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在进行。2005年许昌县政府与中青鸿业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由对方投资3000余万元对位于许昌县境内的天宝宫旅游项目进行开发;二是加大了民族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力度。五岳庙挖掘道教传统音乐,组织了20人的道教音乐班,整理出一批具有道教特色的传统音乐,在全省乃至国内道教界都有较大影响。禹州市逍遥观目前初步形成了以逍遥观为中心,有30多个景点组成的黄帝遗迹游览区。襄城县乾明寺开发宗教文化“体验游”,已经建成可以容纳80人用餐的斋堂,正在建设游客客房;三是储备、形成了一批有旅游开发条件的寺庙外,一些近年来开放的佛教道教场所正在成为新兴的旅游景点。如位于禹州市大鸿寨景区的大宏法寺(佛教)、位于禹州市张良洞景区的张良洞(道教),位于禹州市拉王庙景区的拉王庙(道教),位于长葛市铁佛寺景区的铁佛寺(佛教),位于鄢陵的弥陀寺等。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还不太高,范围还较小,还有较大拓展空间,开发的潜力还很大。

  6、姓氏文化资源概况

  (1)考证情况

  近年来,以姓氏文化、炎黄文化为核心的寻根文化在中原大地悄然兴起。许昌也是姓氏宗亲祖根的重要发源地之一,近年来经过多方考察认证,开发利用较好地有许姓、陈姓、钟姓、方姓四大姓氏。许姓,一是源于今许昌县境内。炎帝姜姓,在东方建国的主要有申、吕、齐、许。周武王封其嫡孙文,于许,建立许国(现许昌县)。后许国被郑国所败,族人以国为姓,飘落四方。二是源于今鄢陵县境内。许由,传说中的历史人物,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大隐士。据传,许由,姜姓,字武仲,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或说为昆吾族),生于槐里,后率族众东行,见鄢陵陈化店一带水草丰茂,物产富饶,就结草为庐,安居下来,遂成为这一领域的主人,去世后安葬于此。据有关资料记载,许姓人口800多万,居中华民族姓氏第35位,许昌现有许姓人口,。陈姓,天下陈姓共认血缘鼻祖,重华公(即舜帝)。武王灭商后,约公元前1066年,因重华公的后代阏父为周陶正有功,于是封其子满公为陈侯,满公以“陈”为姓,成为陈氏得姓开山祖。后因战乱,满公之后,时有迁徒,亦有改姓。至陈实公稳定下来,并成为颍川望族,所以,天下陈姓,断自陈实,族谱尊陈实公,为颍川始祖。陈实,故里在今长葛市古桥乡陈故村,陈实是传统文化、道德的典范。据有关资料记载,陈姓人口7000万,居中华民族10大姓氏第5位,其中颍川衍派5000多万,占陈姓人口的70%以上,许昌现有陈姓人口。钟姓,颍川钟氏是炎黄子孙中的望族,公元前286年,齐、楚、魏三国联军灭宋,公子烈避难奔许,改子姓为钟姓,成为烈系钟系的始祖。公元前201年,钟离接因其父钟离昧被害,为避祸,奔长社,改钟离复姓,为单姓钟,开创了接系钟姓的新纪元,成为接系钟姓的始祖。据考证:长葛(古颍川)是历史上钟氏的发祥地,钟姓烈系始祖和接系始祖均源于长葛。根据有关资料记载,钟姓人口624万,居中华民族姓氏第56位,许昌现有钟姓人口。方姓,始祖雷公,系炎帝神农氏8世孙帝榆罔之长子,相传为黄帝大臣,精通医术,常与黄帝讨论医学理论,另据史书记载,他还是黄帝的雷神,专管风雨雷电之事的,因相黄帝伐蚩尤有功被封于方山(即今禹州市境内方山),赐方姓。其后,方姓又分为两支,一支单姓雷、一支单姓方。南宋末年,因避祸有易方改邝者,所以,方、雷、邝三姓一脉同宗,实为一家。 方山村是上古时期方雷氏族及其后裔繁衍生息的地方。从台公自上方来迁为一世祖的方岗氏族,迄今已传一百八十一代,现有方姓近六千人口。禹州全市雷姓较少,仅有36户,166口人。方姓为7000多户,28500多人,分布于全市26个乡、镇、办事处。

  (2)开发利用情况

  近年来,姓氏文化研究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河南省委统战部以“根在中原,惠及河南”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寻根、育根、培根”系列活动。我市以姓氏文化研究开发为突破口,成立了世界许氏文化研究会、禹州市姓氏文化研究会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建立了更为广泛和稳定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了同海内外华人华侨的联系,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做法有:

  一是巩固历史文化研究成果,挖掘姓氏文化资源潜力。组织了大量的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考察,相继编写出版了《方姓祖根》、《方氏家谱五千年》、《许地、许国许姓与许昌》、《钟氏通谱》、《颍川望族—长社钟氏》等书籍,撰写了《天下许姓、根在许昌》、《许由真伪考》等研究论文5篇,拍摄制作了《许由、许氏、许国》等电视专题片。同时,对方氏发源地——方山遗址,许氏先祖许由墓园和许氏始祖文叔墓园、钟氏遗迹、钟繇墓园等进行了重新规划和整修。

  二是组织或参加宗亲联谊活动,进一步提高许昌知名度。一方面是“走出去”,参加在外举办的宗亲联谊活动。近年来,陆续组团参加世界许氏宗亲联谊会、世界舜裔联谊会第16、17、18、19届国际大会,第十一届世界钟氏恳亲大会,世界烈山五姓宗亲联谊会、第二届中华姓氏文化节等姓氏联谊活动10多次,增强了许昌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是“请进来”,在许昌举办姓氏恳亲联谊活动。相继成功举办了2003许昌国际许氏文化研讨会、世界舜裔联谊会第13届国际大会、第十二届世界钟姓联谊大会、国际禹州方山溯源恳亲大会、世界许氏宗亲许昌寻根谒祖座谈会、“陈实思想与青少年道德教育”国际研讨会等交流联谊活动近10次。与此同时,还盛情邀请、热情接待海内外同胞来许考察团组300多个,4000多人次,增强了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认同感,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爱乡之情,使他们情系许昌、情聚祖根、共谋发展、共创辉煌。

  三是借助姓氏文化资源,形成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合力。近年来借助姓氏文化平台,举办经贸洽谈会,促进许昌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我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步伐,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如在2003许昌国际许氏文化研讨会暨经贸洽谈会上,共签约项目35个,投资总额54.9亿元。2005年许昌海外联谊会会长聘任仪式暨经贸洽谈会上,签约独资、合作、合资等合同项目23个,项目合同额13.55亿元。我们在开展海外联谊、进行招商引资的同时,还积极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捐助许昌教育、医疗等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市共接受海外捐赠2282.6万元,建造希望学校14所,文教基金会2个,流动图书车1部,向残疾人捐助轮椅60辆,向医院捐赠治疗白内障晶片1000幅,血液透析机2台

  7、新闻出版资源概况

  我市新闻出版资源匮乏,没有出版社等大型出版企业,只有印刷复制业支撑,目前共有印刷企业197家,其中:出版物印刷企业7家,包装装璜印刷企业76家,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46家,打字复印企业68家,从业人员4692人。工业总产值69606.31万元,利润8739.28万元。

  8、网络资源概况

  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信息服务点所需的光缆已覆盖全市各县、乡镇,基本上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电话;实现了交换程控化和传输数字化,通信基础设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信应用技术水平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全市电话用户总数180万户(含手机),互联网宽带用户近8万户,全市共有网吧350个,市区130个。全市77个乡镇建立了新农村信息服务站,圆满完成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一期、二期工程共1803个终端接收站点的建设、安装和调测工作,行政村开通比例达到72%。

  共同信息网站建设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有近50家。如许昌信息港、政府各部门网站、行政服务审批网站等。

  9、广播电视资源概况

  我市广播电视事业近年来发展很快,目前全市有无线广播电台6座,无线公共节目7套(市本级为两套),每天无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2.3小时,制作时间6.8小时。无线电视台6座,无线公共电视节目7套(市本级为两套),每天无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5.8小时,制作时间1小时。无线调频转播发射台5座,分布在各县(市)台,功率在50瓦-300瓦之间,主要用于转播本级广播节目;无线电视转播发射台6座,市本级1座,县(市)级5座,功率在300瓦-10千瓦之间,小功率基本用于转本级节目,大功率用于转中央、省级电视节目。

  传输手段主要靠有线和无线。全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干线网络总长2866.9公里,有线电视用户数24.35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19.8%,农村有线电视用户数11.61万户,占农村户数比例12.19%。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此项覆盖率指标泛指许昌市所辖区域能够收听收看到各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整体覆盖情况,不单指市或县本级广播电视覆盖率)。市本级覆盖率,许昌电台有效覆盖93.8%,许昌电视台有效覆盖80%。市、县、乡三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已基本形成,并已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全市广播电视从业人员1578人,其中,研究生10人,本科及大专861人,中专及高中以下707人;正高级职称2 人,副高级职称15 人,中级职称112 人,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755人,有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3名,市级拔尖人才3名。全市广播电视经营收入4027.82万元,资产总额11520.4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952.80万元,负债总额2747.76万元,净资产8772.71万元。

  10、文化艺术资源概况

  我市文化艺术资源丰富,被称为“戏曲之乡”,豫剧、曲剧、越调三个河南主要剧种在我市都有专业文艺团体,共有九个,分别是许昌市豫剧团、许昌市曲剧团、许昌市越调剧团、长葛市豫剧团、许昌县豫剧团、襄城县越调剧团、禹州市豫剧团、鄢陵县豫剧团、鄢陵县豫剧二团。全市专业剧团现有从业人员475人,国家一级演员1人,国家二级演员19人,国家三级演员51人。演奏员138人,其中二级演奏员6人,国家三级演奏员132人,2006年度国内演出总场次2227场,演出观众人次338万人次,全年总收入649.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72.5万元,演出收入242万元。

  文学除了“建安风骨”留下的丰厚历史积淀外,当代也涌现了以李佩甫、齐飞为代表的一批有影响的作家、剧作家,文学创作呈稳步上升趋势,作家数量、作品质量都在逐年提高。拥有毛爱莲、任宏恩、齐飞、艾立、张晓凤、胡润芝等一批戏曲、曲艺名家以及文学、书法、美术、音乐、舞蹈等各类艺术国家级会员53人、省级会员539人;音乐艺术方面,唢呐演奏在全省保持着较高的艺术水平。以钧瓷为代表的民间艺术在全省民间工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钧瓷艺术近年来传承与创新并举,不仅烧制出有宋钧风格柴烧钧瓷,并且借助博鳌亚洲论坛等载体,有效地推介了钧瓷,使古老的钧瓷艺术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年销售额已达10亿元。我市的烙画、泥塑、剪纸也在全省保持着较高的艺术水平。许昌县的民间社火舞蹈铜器舞、杜寨的民间书会也极具特色。

  (二)文化事业调研情况

  1、公共文化设施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市级群众艺术馆1个、博物馆1个、图书馆1个,县级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5个,总建筑面积25042平方米。许昌市群众艺术馆2006年拆除,正在建新馆,建成后的新馆面积为6000平方米。县级文化馆中有馆无址的3个,分别是禹州市文化馆、长葛市文化馆、襄城县文化馆。禹州市图书馆新馆正在建设中。全市86个乡镇和10个办事处,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的文化站有80个,有机构无房舍的文化站6个,魏都区10个办事处没有设立文化机构。全市现有农村文化大院1473个,基本上都能正常开展活动。全市图书馆藏书总量达42.2万册。许昌市图书馆为市级国家二级图书馆,禹州市图书馆为县级国家二级图书馆,鄢陵县图书馆为县级国家三级图书馆。许昌市、禹州市、襄城县、长葛市、许昌县图书馆建有多媒体阅览室,为读者进行网络文献检索、网上娱乐、远程教育提供了方便,也为全国各级各类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打下了基础。

  2、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5000人以上体育场2个,占地面积78000平方米,场地面积3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体育馆3个,场地面积10132平方米,建筑面积13129平方米;训练馆9个,场地面积6910平方米,建筑面积9253平方米;其他体育场地2个场地面积19000平方米;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48套,场地面积48300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个,场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9个,场地面积46224平方米,建筑面积10475平方米,共计投资4156万元。许昌市体育馆1972年由市政府投资建成,建筑面积1529.52平方米,座位1100个,开展的项目以篮球为主,兼营乒乓球、羽毛球,为定额补助事业单位,现有人员13人,在编13人,其中大专学历7人,中级职称1人。鄢陵县体育场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4人;襄城县体育馆由襄城县一高管理;长葛市体育场由企业所有和管理之外,其他均没有编制,所用人员大部分是4050再就业人员和临时工。

  3、科技活动中心基本情况

  许昌市科技活动中心是由市政府投资三百多万元于94年兴建的。该中心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近4000平方米,是全市唯一的科技活动场所。设置了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室,现有100寸大型背投电视一部,视频点播系统一套。设立综合性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4人。该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宗旨的科技孵化器机构。自成立以来,共培育了十几家高新技术企业,平均每年完成科研项目15项,创产值近5000万,利税800多万,成为拥有一定竞争实力的科技企业。目前尚有20多家科研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心孵化发展。但由于受编制、经费、设施等方面的限制,不具备科技馆多样化的功能,也不能承办大型活动。

  4、老干部活动中心基本情况

  许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建于1997年,1999年9月正式对老干部开放。现有工作人员8人,主要承担许昌市区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娱乐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中心内设接待室、阅文室、阅览室、党员电教室、书画室、乒乓球室、棋类室、麻将室、健身室、多功能厅、演唱大厅、戏曲室、老干部大学及中小型会议室等,全部厅(室)可容纳400多人同时活动。

  5、出版物发行设施基本情况

  新华书店系统是许昌市出版物发行的主渠道,拥有中心发行网点17处,农村发行网点43处,建筑面积21599.87平方米,营业面积7276.6平方米,网点投资金额为1594.9万元。全市新华书店系统职工人数为638人,其中研究生文化程度1人,本科文化程度25人,大专文化程度153人,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46人。从2000年开始,图书销售一直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电子音像制品销售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截至2006年底,电子音像制品品种达到8000种,年销售额45万元。另外,我市现有各类报刊零售亭194家,民营书店190家,已成为我市图书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民营书店经营额达300万元。

  6、学校图书和体育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全市中小学基本上都建有图书馆(室),一些省示范性高中建有图书馆,现有小学学生37万余人,藏书量为338万余册;初中学生24万余人,藏书量为206万余册;高中学生9万余人,藏书量为103万余册。全市现有小学专兼职管理员1292人,其中专职113人;初中专兼职管理员266人,其中专职64人;全市高中专兼职管理员51人,其中专职39人。全市教育系统共有体育场地1283个,其中魏都区227个,其他县市1056个;体育场总面积为214.2万平方米。其中小学体育场面积85.7平方米,中学为128.5万平方米(高中77.1万平方米,初中为51.4万平方米)。按全市70万中小学生计算,人均场地面积约为3.1平方米。

  7、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纪念馆建设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8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分别是许昌市博物馆、许昌市春秋楼文管处、许昌市灞陵桥文管处、许昌县杨水才纪念馆和许昌市烈士陵园、禹州市烈士陵园、鄢陵县烈士陵园、襄城县烈士陵园。一个纪念馆:许昌县杨水才纪念馆。全市共有4个烈士陵园:许昌市烈士陵园、禹州市烈士陵园、鄢陵县烈士陵园、襄城县烈士陵园。全市4个烈士陵园的基本情况是,固定资产共计413万元,占地总面积10.4万平方米。其中被列入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地(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个,被列入市级重点保护单位1个,县级重点保护单位1个。编制总人数29人,从业人员40人,其中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3人。全市各陵园共安葬烈士217人,陈展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5000多件,年接待瞻仰人数达到12万人次。多年来,全市各陵园作为许昌市开展革命光荣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场所,累计接待青少年550多万人次,在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未成年人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昌市烈士陵园先后被命名为“河南省国防教育基地”、“河南省大中小学生德育基地”、“许昌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许昌市青少年德育基地”。

  (三)文化产业调研情况

  1、旅游业发展状况

  近几年,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通过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国家园林城、全国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环保模范城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城市硬件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得到完善,城市环境得到改善,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线路得到开发建设;通过开展《许昌市建设旅游名城和旅游目的地策划》、《曹魏文化龙头项目--曹魏三国园策划》、《许昌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许昌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等策划规划活动,聘请魏小安等多位知名旅游专家考察指导,形成了旅游业发展思路,绘就了许昌旅游发展蓝图;通过加大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宣传营销力度,初步形成了“曹魏故都、智慧之旅,宜居花城、休闲之旅,神垕古镇、体验之旅”三大旅游品牌。

  几年来,我们开发建设了一批景区景点,使全市具有河南省景区经营许可证的景区点达到13家,其中4A级景区1家(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3A级景区2家(春秋楼景区、灞陵桥景区),2A级景区3家(钧官窑址博物馆、紫云山风景区、中州人文纪念园),具有经营许可证的景区7家(神垕古镇钧瓷旅游区、画圣吴道子故里、大鸿寨风景区、周定王陵风景区、逍遥观风景区、禹州森林植物园、百宁岗五岳庙);全国工农业旅游点5家(许继集团、黄河集团、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许昌卷烟总厂、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区);开发建设了“许昌一日游精品线路”(包括:春秋楼景区、灞陵桥景区、汉魏许都故城遗址公园、许由寨景区、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甘罗古柏景区、姚家村、花都温泉度假区八个景区点);全市共有星级饭店17家(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8家,二星级7家);全市共有旅行社43家(其中国际旅行社分社1家,国内社42家)。许昌市先后荣获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三国文化之乡”、“中国蜡梅文化之乡”、“中国陶瓷文化之乡”、“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许昌下辖的禹州市和长葛市也分别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这些都极大地提升了许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大批游客到许昌旅游,旅游业发展呈跨越式发展势头,带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06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98万人次,同比增长15%,旅游总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25%。

  许昌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古遗迹、遗址众多,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在许昌留有许多闪光的印痕。从太昊伏羲到轩辕黄帝,从隐士始祖许由到音乐始祖葛天氏,从大禹治水到夏启建都,从曹操迎汉献帝建都许昌到曹丕在许昌登基称帝等,具有研究和开发价值的遗址遗迹200多处。在2003年全省旅游资源普查中,许昌旅游资源单体达到1125个。其中主类8个,占全国比例100%;亚类27个,占全国比例87.1%;基本类型64个,占全国比例41.29%。以三国曹魏文化、生态文化、钧瓷文化等为代表的旅游资源丰富多彩,特色明显,开发潜力巨大。

  2、娱乐服务业发展状况

  截至2006年底,我市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共226家,其中,歌舞厅(含卡位OK厅)190家,迪厅2家,台球室12家,电子游艺厅21家,游乐园1家,从业人员2000余人,年营业收入3000余万元,利润总额达900余万元。

  3、新闻服务业发展状况

  全市目前共有公开发行报刊《许昌日报》和许昌日报社主办的都市类晚报《许昌晨报》2家。《许昌日报》于1987年1月正式创刊,当时为四开小版,每周两期;《许昌晨报》于 2004年3月1日正式创刊。

  人员情况:报社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内设15个部室,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财政每年补贴60万元。现在,报社有党委成员9名,在岗人员225人,其中日报119人、晨报74人、印刷厂32人。拥有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18人,中级职称人员33人。(职称人员情况为日报、晨报、印刷厂三个部门人员情况,因人员交叉管理故职称数据分不开)

  发行情况:日报目前每年312期报纸(周六期),每周44个对开版,彩色印刷,每期8版,2007年发行量4.13万份;晨报每年260期报纸(周五期),每周52个对开版(104个四开版),彩色印刷,2007年发行量3.5万多份。

  经营情况:2006年报社全年经营额达3328万元,其中日报发行收入766万元,晨报发行收入438万元;广告收入1446万元;印刷厂经营额566万元;广告公司收入96万元;综合楼收入15万元。

  4、出版发行业现状

  (1)新华书店系统:截至到2006年底,全市新华书店系统职工人数为638人,其中研究生文化程度1人,本科文化程度25人,大专文化程度153人,许昌市新华书店本身职工人数125人,本科文化程度10人,大专文化程度52人,全市新华书店系统职工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有4人,中级职称的有46人,全市新华书店拥有中心发行网点17处,农村发行网点43处,建筑面积21599.87平方米,营业面积7276.6平方米,网点投资金额为1594.9万元。从2000年开始,图书销售一直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电子音像制品销售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的发展过程,截至到2006年,电子音像制品品种达到8000余种,年销售额达45万元。

  (2)民营书店:据2006年底统计的数量,我市现有各类报刊零售亭194家,民营书店190家,遍布全市各个县(市)和农村。据统计,2006年民营书店经营额达300万元。

  5、广告业发展现状

  截至2006年末,全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73家,从业人员671人,广告经营额4254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4%。

  (1)在全市广告行业中,专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55家,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75%,经营额1943万元,占总数的43%;四种主要媒介(报纸、电视、广播、杂志)12家,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16%,经营额2187万元,占总数的54%;兼营广告企业6家,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8%,经营额124万元,占总数的3%。

  (2)在全市广告经营单位中,国有企业1家,经营额115万元,占总数的3%;事业单位11家,占总户数的15%,经营额2072万元,占总数的51%;私营广告企业33家,占总户数的45%,经营额704万元,占总数的17%;其他类广告经营单位28家,占总户数的38%,经营额1186万元,占总数的29%。

  (3)在户外广告经营中,全市户外广告经营单位51家,其户数在全市广告经营单位中占比重仍然较大,为70%;而户外广告经营额1513万元,占全市广告经营总额的37%,比去年减少7个百分点;户外广告媒体数4126个,户外广告媒体资源主要有路牌、公交载体及灯箱等。其中路牌、公交载体、灯箱等占比例较大分别为51%、12%、26%。

  从工商系统的登记资料来看,我市目前尚没有一家主要经营范围为会展内容的经营单位,会展的组织主要有一些广告经营单位和个别媒体承担,规模和档次都不是太高。

  6、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建设情况

  (1)书报刊市场

  民营书店经过20多年来发展,已成为我市图书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2006年底统计的数量,我市现有各类报刊零售亭194家,图书经营单位258家,除去新华书店所有的68家门店,其余的190家书店全部为民营书店。另外,一批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好文化修养的知识分子进入到民营书店的队伍中,并以其高品位的文化风格,浓郁的学术气氛和独特的经营理念,经营着一批标志性的书店,奠定了民营书店在我市书报刊行业的地位,如鸿图书店、烟城书店、兰晶书店等。

  (2)音像产品市场(影视产品)

  我市音像制品市场目前经营单位总量过剩,结构失衡,市场竞争激烈,音像业主各自为战,市区的音像制品店出现散、乱、弱、小现象,盗版泛滥之风盛行。同时由于多种传媒的兴起和广泛应用,传统音像市场带来很大冲击。2006月底,我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共227家,比上一年减少近40家,其中单市区经营户就比2005年减少了29家,许昌县则由年初的5家减少到年底的2家。而很多经营单位为了生存发展,使出浑身解数,由此引发的各种违规行为层出不究,这给行政管理部门又带来很多棘手的问题。

  (3)电子出版物市场

  目前我市共有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7家,其中市区5家,襄城县2家,由于经营单位少,在我市还形不成一定的规模,并且经营的电子出版物大多为简装盗版。

  7、文艺创作表演及演出场所、文化设施服务业发展现状

  (1)文艺创作表演

  我市原有一批专业戏剧作家,如:刘锡年、李树修、桑一叶、璩同寅、郑永昌、齐飞、王木桂等。《人欢马叫》、《倒霉大叔的婚事》、《乔老板的烦恼》、《王家湾的当家人》等一批剧作享誉文坛,成为经典。目前这些老剧作者年事已高,大都不再提笔。仍在创作的中青年剧作者有王晓思、王亚非、孙灯、杨应甫、黄坡、王留庆等,每年创作大小戏剧作品十余部。王亚非创作的大戏《青山情》(合作)获国家级大奖、小戏《富裕之后》获“群星奖”,王晓思创作的小品《天使》获全国少儿戏剧评比一等奖,孙灯、王晓思创作的剧本《傻刚正传》获中国戏剧文学奖。

  我市音乐舞蹈方面创作人才济济,音乐方面有宋军、谢建中、杨根旺等,舞蹈有刘柳、李丽、王美枝等。年创作音乐舞蹈节目十多个。一大批作品获省级和国家级奖,杨根旺等创作的唢呐曲《责任田边农家乐》、《春涌中原》连续两度获全国“群星奖”金奖。少儿舞蹈《摇摆丫丫》获全国“四进社区”优秀节目铜奖。

  除专业戏曲剧团外,我市没有专门的歌舞表演队伍,业余舞蹈队伍依靠大专院校的学生和各幼儿园的老师。

  (2)演出场所

  我市市区内目前没有一处能够接纳正规舞台演出的剧院。原有的春秋大剧院将拆除扩建,扩建后虽保留有多功能的影剧场,但因没有符合标准的舞台和后台空间,仍不能接纳正规的戏剧演出。市区内可供中型艺术表演的场所有:市电业局礼堂,可容纳观众700人;许昌电视台演播大厅,可容纳观众400人;原盛兰歌剧院可容纳观众200人。电影放映场所有:许昌市电影院、银河影都、市文化宫电影院。设施较为完备的县级剧院有:禹州市人民剧院、长葛人民会堂。

  (3)文化设施服务

  目前市区可常年面向公众提供文化服务的场所有:许昌市图书馆、魏都区群众文化馆、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体育场(社会艺术教育培训集中地)、市体育馆。

  许昌市区社会艺术教育,目前有各类艺术辅导班70余个,舞蹈类(含民族舞、拉丁舞、芭蕾)培训班有20余个,年培训人次约千余人;美术、书法类培训班20余个,年培训千余人次;声乐、器乐类培训班30余个,年培训千余人次;曲艺类培训班4个,年培训200余人次。

  8、文化研究及文化社团服务发展现状

  我市的文化研究及文化社团发展呈现出不均衡发展的现状。大约有27家文化研究及文化社团组织,在三县二市三区的分布上,大部分集中在市直、禹州、襄城县。他们分别是:三国文化研究会、建安文学研究会、关公文化协会、曹魏文化研究会、儿童文学研究会、许昌国际画会、许昌散文学会、许昌杂文学会、许昌楹联学会、许昌影视文学研究会、许昌老年书画研究协会、许昌老年摄影家协会、禹州钧瓷研究所、许昌中国钧瓷文化艺术研究会、鄢陵蜡梅文化研究会等等。这些文化研究及文化社团组织多数为民间办的社团组织。其发展现状是:各个文化研究及文化社团组织都在开展活动中,都在正常运作。不断地出成果、论文、调查报告。目前以三国文化为代表的文化研究及文化社团服务最为突出,其次是以民俗文化研究为重点的钧瓷文化研究也是热点之一,市场效果比较突出。

  9、广播电视服务传输、电视剧制作业发展现状

  截至2006年底,全市所辖区域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100%,群众基本上能够收听到各级各类无线广播节目2套以上,收看到各级各类无线电视节目4套以上。

  广播电视传输主要靠有线和无线两种传输手段。截至2006年底,全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干线网络总长2866.9公里,有线电视用户数24.35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19.8%,农村有线电视用户数11.61万户,占农村户数比例12.19%。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此项覆盖率指标泛指许昌市所辖区域能够收听收看到各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整体覆盖情况,不单指市或县本级广播电视覆盖率)。市本级覆盖率,许昌电台有效覆盖93.8%,许昌电视台有效覆盖80%。2006年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干线总长2387公里,用户数16.24万户,入户率14.08%,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为95.1%。

  我市广播电视剧制作由于受总体区域环境、广播电视资源环境和资金等方面的限制,现处于尚未开发阶段。

  10、创意产业、内容产业、动漫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文化产业长足发展,各类文化设施产业和文化市场得到有序的发展,在全市GDP中占有了一定年份额。但是高附加值的创意产业、内容产业、动漫产业受相关产业链的影响,发展缓慢。

  11、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现状

  经调查测算,全市经营文化用品企业(门店)6800户左右,其中专业文化用品商店65家。文化用品年销售48000万元,其中体育用品销售7500万元。我市文化用品生产多以生产作业本、笔记本为主,生产各种笔和高档文化用品的企业寥寥无几。另有2家教学设备生产厂,年销售额250万元,1家文化用品印刷包装公司,年产值1200多万元。

  我市文化设备经营比较发达繁荣,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第三家电、燎原电器、胖东来电器、八方电器等家用电器专业经营企业,经营规模较大,在许昌周边有较大影响。全市文化设备经营企业1200户,年销售额350000万元。

  12、文物拍卖业发展状况

  我市现有文物拍卖企业2家,分别是河南省万邦拍卖有限公司和河南天龙拍卖有限公司。但我市的文物拍卖业起步晚,规模小,竞争力较弱。另外对文物拍卖活动的监管方面也容易出现漏洞,拍品真伪不分影响了当前文物拍卖市场的健康发展。

  13、文化信息市场、文化经纪代理市场、文化交易市场、评估鉴定市场、推介咨询市场、技术交易市场基本情况

  (1)文化信息市场:全市文化信息资源贫乏,文化产品少,市场没有形成,相关产业信息还只是通过电视、报刊广告,传单发送及人们的口碑相传。

  (2)文化经纪代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演出公司由于演出市场萧条,而纷纷解体。2005年禹州市申办成立了第一家文化经纪代理公司(英协演出经纪公司),年代理演出1200余场,经营收入30余万元。

  (3)文化交易:一是古玩交易:我市只有洋帆市场里有一个古玩市场。市博物馆的市场是每周日上午古玩爱好者进行交易。并成立有许昌市古玩商会、许昌市收藏家协会。二是艺术品交易:我市的书画作品市场已成雏形,全市约有画廊、画店等三十家左右,市区约有20家,基本上都是民营的。

  (4)推介咨询:目前,全市没有推介机构,文化项目的咨询主要在行政审批中心文化窗口。

  (5)评估鉴定及技术交易,全市还没有此类市场。

  14、文化市场发展情况

  我市的文化市场经过多年的培育和管理,已经形成了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合作、独资、中外合资等多格局、多体制、多种类的文化经营网络,集宣传、科技、教育、娱乐、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社会化大文化产业。全市现有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文化服务单位共计2409家, 现有从业人员达8300余人,其中娱乐场所22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61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227家,电影放映场所6家,农村16毫米电影放映队630个;国有新华书店及个体零售书店250家,书报亭280家,印刷复制企业196家,连续性内资单位15家,网站(网页)114家,软件经营单位9家,社会性总投资2.9亿元。2006年文化产业经营额达到11.5亿元,实现利税2.36亿元, 解决下岗职工就业岗位1500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娱乐业、音像业、网络文化业等新兴文化行业成长较快,目前从产值来看,新兴文化行业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文化行业。

  (2)出版物发行业日渐繁荣。全市共有国有新华书店1家,下设一个批发部,5个门市部,45个农村发行网点,2006年销售收入达200多万元,占领着全市出版物发行市场的绝对份额。其它民办私营书店346家,音像制品零售227家,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9家,出版物经营单位和个人已达397家。

  (3)文化市场管理逐步规范,成效显著。建立了专职的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和社会监督网络,将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了执法力度和密度,进一步完善了文化市场服务,坚持科学布局,保证了许昌市文化市场健康发展。通过推行网吧负责人持证上岗制度、安装网吧管理监控平台软件、成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义务监督员等措施,积极探索网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2002年被河南省文化厅评为“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新闻出版总署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15、文化艺术商务代理服务业发展现状

  我市目前尚无专门从事文化艺术商务代理的专人和机构。

  16、文化产业和服务出口、文化企业在国外合资合作情况

  我市目前尚无此类情况。

  17、电视节目交易市场建设情况

  我市没有电视节目交易市场。

  (四)文化体制改革调研情况

  1、公益性事业单位文化体制改革

  (1)机构及从业人员情况

  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公益性事业单位共有126家,编制1320名,从业人员2443人(在编2100人,编外聘用343人)。其中:全供事业单位109家,编制804名,从业人员1508人(在编1386人,编外聘用122人);差供事业单位13家,编制310名,从业人员579人(在编447人,编外聘用132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家,编制206名,从业人员356人(在编267人,编外聘用89人)。

  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公益性事业单位共有12家,编制558名,从业人员897人(在编606人,编外聘用291人)。其中:全供事业单位4家,编制183名,从业人员264人;差供事业单位4家,编制245名,从业人员410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家,编制130名,从业人员223人。

  县(市、区)宣传文化系统公益性事业单位共有114家,编制762名,从业人员1546人(在编1494人,编外聘用52人)。其中:全供事业单位104家,编制621名,从业人员1244人;差供事业单位9家,编制65名,从业在编人员169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家,编制76名,从业人员133人。

  (2)人员岗位及结构情况

  全市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业人员2443人中,从事管理岗位共有516人,占21%,技术岗位1260人,占52%,工勤岗位667人,占27%。其中:具有大学学历及以上452人,占19%,大专学历855人,占40%,中专及以下学历的113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5人,占3%,中级职称的251人,占10%,初级职称的591人,占24%。

  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业人员897人中,从事管理岗位共有95人,占11%,技术岗位602人,占67%,工勤岗位200人。其中:具有大学学历及以上320人,占36%,大专学历330人,占37%,中专及以下学历的24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7人,占5%,中级职称的172人,占19%,初级职称的303人。

  县(市、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546人中,从事管理岗位共有在编人员421人,占27%,技术岗位658人,占43%,工勤岗位467人。其中:具有大学学历132人,占9%,大专学历525人,占34%,中专及以下学历的88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在编人员18人,中级职称的79人,初级职称的288人。

  (3)单位资产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4965万元(房屋及建筑物价值总额为8824万元,专用设备价值总额为3039万元,其它设备价值总额为3102万元)。其中:市直固定资产总额为9953万元(房屋及建筑物价值总额为6730万元,专用设备价值总额为2725万元,其它设备价值总额为498万元);县(市、区)固定资产总额为5012万元(房屋及建筑物价值总额为2094万元,专用设备价值总额为314万元,其它设备价值总额为2604万元)。

  经费收入:全市宣传文化系统总收入为7935万元(财政拨付经费2293万元,单位业务收入5642万元),其中:市直文化事业单位总收入为5145万元(财政拨付经费758万元,单位业务收入4387万元);县(市、区)文化事业单位总收入为2790万元(财政拨付经费1535万元,单位业务收入1255万元)。

  经费支出:全市宣传文化系统总支出7308万元(工资津贴奖金支出2978万元,保险支出271万元,业务支出3153万元,其他支出906万元)。其中: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总支出4399万元(工资津贴奖金支出1442万元,保险支出216万元,业务支出1964万元,其他支出777万元);县(市、区)宣传文化系统总支出2909万元(工资津贴奖金支出1536万元,保险支出55万元,业务支出1189万元,其他支出129万元)。

  债权及债务: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债权共计490万元,构成大部分为单位业务往来欠款;债务共计3229万元,构成为单位欠职工保险金、基建欠款和设备欠款等。其中:市直单位债权共计295万元,单位债务共计1394万元;县(市、区)单位债权共计195万元,单位债务共计1835万元。

  (4)改革基本情况

  自2001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事业单位内部“干部人事制度、劳动关系制度和分配制度“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改革。一是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离,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二是劳动用工实行全员聘用制,每个职工都与单位签订了劳动用工聘用合同,对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使职工身份从单位管理过渡为社会管理。三是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打破身份界限、职称界限,实行同岗同薪,多劳多得。改革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工资与绩效考核挂钩的自主分配激励机制。

  截止2006年12月底,全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均已完成了劳动关系制度改革,全员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市直和魏都区事业单位基本完成了三项制度改革,改革相对彻底的有许昌报社、晨报、电视台、灞陵桥文管处、春秋楼文管处等单位。各县(市)“三项制度”改革进展程度基本相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除签订了劳动合同外均未开展干部人事制度(除乡镇)、分配制度改革。

  对艺术学校的改革,初步思路是许昌文化艺术学校应该走整合资源、合并重组之路。将许昌文化艺术学校并入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成为职业技术学院的分校或设立艺术系地方戏专业。同时指导艺术学校学习灞陵桥文管处的经验,以企业化运作的形式成立艺术辅导中心。要落实市委常委会纪要,实行许昌教育电视台与许昌电视台合并,做强电视事业。

  2、经营性事业单位文化体制改革

  (1)机构及从业人员情况

  全市宣传文化系统经营性事业单位共有25家,编制1250名,从业人员1940人(在编1673人,编外聘用267人)。其中:差供事业单位11家,编制695名,从业人员701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4家,编制555名,从业人员1239人。

  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经营性事业单位共有5家,编制347名,从业人员435人(在编343人,编外聘用92人)。其中:差供事业单位3家,编制225名,从业人员192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家,编制122名,从业人员243人。

  县(市、区)宣传文化系统经营性事业单位共有20家,编制903名,从业人员1505人。其中:差供事业单位8家,编制470名,从业人员509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2家,编制433名,从业人员996人。

  (2)人员定岗及结构情况

  全市经营性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940人中,管理岗位共有在编人员211人,技术岗位891人(在编665人,编外聘用226人),工勤岗位838人(在编797人,编外聘用41人)。其中:具有大学学历58人,大专学历303人,中专及以下学历的157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2人,中级职称的147人,初级职称的207人。

  市直经营性事业单位从业人员435人中,管理岗位共有在编人员33人,技术岗位168人,工勤岗位234人。其中:具有大学学历14人,大专学历121人,中专及以下学历的3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26人,中级职称的62人,初级职称的62人。

  县(市、区)经营性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505人中,管理岗位共有在编人员178人,技术岗位723人,工勤岗位在编人员604人。其中:具有大学学历44人,大专学历182人,中专及以下学历的127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6人,中级职称的在编人员85人,初级职称的145人。

  (3)单位资产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全市宣传文化系统经营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7077万元,(房屋及建筑物价值总额为5109万元;专用设备价值总额为585万元;其它设备价值总额为1383万元)。其中:市直经营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389万元(房屋及建筑物价值总额为910万元;专用设备价值总额为353万元;其它设备价值总额为126万元);县(市、区)经营性事业单位总额为5688万元(房屋及建筑物价值总额为4199万元;专用设备价值总额为232万元;其它设备价值总额为1257万元)。

  经费收入:全市宣传文化系统总收入为4906万元(财政拨付经费317万元,单位业务收入4589万元)。其中:市直经营性事业单位总收入为1987万元(财政拨付经费228万元,单位业务收入1759万元);县(市、区)经营性事业单位总收入为2919万元(财政拨付经费89万元,单位业务收入2830万元)。

  经费支出:全市宣传文化系统总支出3678万元(工资津贴奖金支出853万元,保险支出639万元,业务支出884万元,其他支出1302万元)。其中:市直经营性事业单位总支出2002万元(工资津贴奖金支出424万元,保险支出162万元,业务支出478万元,其他支出938万元);县(市、区)经营性事业单位总支出1676万元(工资津贴奖金支出429万元,保险支出477万元,业务支出406万元,其他支出364万元)。

  债权及债务: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债权共计1196万元;单位债务共计4073万元。 其中:市直经营性事业单位债权共计711万元,单位债务共计427万元;县(市、区)经营性事业单位债权共计485万元,单位债务共计3646万元。

  (4)改革成本

  市直3家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成本约为1164万元,其中职工身份补偿金228万元,应交纳“三金”保险455万元,提前退休工资481万元。其中:豫剧团改革成本约为475万元(含职工身份补偿金84万元,应交纳“三金”保险117万元,提前退休工资274万元),曲剧团改革成本约为148万元(职工身份补偿金53万元,应交纳“三金”保险28万元,提前退休工资67万元),越调剧团改革成本约为541万元(职工身份补偿金91万元,应交纳“三金”保险310万元,提前退休工资140万元)。以上单位的改制成本中不含职工辞职和资产评估费用。县(市、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未进入清产核资阶段,因此各县改革成本均未能计算。

  (5)改革基本情况

  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我市着重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改制的单位7家,它们是许昌市电影公司、春秋大剧院、鄢陵影剧院、禹州电影公司、襄城县电影公司、魏都区演出公司、许昌电影院。改制较为成功的是市电影公司和春秋大剧院,两家单位改制后分别成立永盛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和春秋大剧院有限公司,现在两家公司运行情况良好,2005年实现收入280万元,2006年实现收入300万元,票房收入位居省辖市前列。春秋大剧院有限公司还引资1亿元进行改造,现正在拆迁。

  灞陵桥文管处、春秋楼文管处采取了文物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形式,进行了管理机制上的改革,成立了旅游服务中心,除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文物保护,隶属文管处,享受事业待遇外,其他人员从事文化旅游服务和文化经营活动,隶属旅游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旅游服务中心进行了工商登记,正式挂牌运行。通过改制,较好地保护了文物,又增加了旅游项目,提高了服务质量,增加了经济收入。

  许昌市豫剧团、越调剧团、曲剧团已列入了改制台账,经过一年多来的积极探索,考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初步改革方案。三个剧团在保持事业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企业化运作。一是对剧团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协议;二是设立文化发展资金。将三个剧团的经费集中起来统一使用。改变财政拨款途径和形式,变养人为养事业,在保证离退休人员经费、在编在职人员“三金”的前提下,购买精品和服务。资金由财政部门设专户进行管理,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拨付;三是给剧团经营者用人自主权。目前三个剧团改制存在一定的困难,他们都属于差补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较多,正常经费开支无法保证。缺乏用于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的启动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制工作的进行;市新华书店资产属于省新华书店所有,无法进行产权处置,因此改制只能随省新华书店改革进行。

  目前县(市、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正在进行。魏都区经营性事业单位魏都影剧演出公司已于2006年6月改制为许昌人民电影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全部退出,职工身份进行了置换,人员及债权、债务全部并入许昌市人民电影院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影剧院目前拖欠职工工资福利近30万元,拖欠养老保险金24万元,欠银行贷款50多万元。转企改制职工补偿金需要大概50多万元。目前许昌影剧院转企改制工作因和胖东来公司租用的电影大厅存在权属纠纷,已上诉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待法院判决后,才能进行资产认定、评估,全面启动改制工作;襄城县电影公司2006年8月改制工作全面启动,经过宣传发动、清产核资、职工身份认定、制定审批方案、审计、评估、产权界定等几个阶段的工作,目前已进入拍卖程序。襄城县越调剧团是我省仅有的三个越调剧团之一。该剧团于去年开始实行国有民营;鄢陵县电影公司实行了股份制改革,通过资产重组和身份置换,公司由原65名职工减少为19名,企事轻装上阵,转换了经营机制;鄢陵县影剧院目前改制已基本结束,成立了影剧院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根据该市文化系统实际,首先确定禹州市电影公司为改制试点单位。电影公司的资产评估、债务评估、财务审计、身份置换费计算等已经完成,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在全体职工大会上顺利通过,并就电影公司产权转让工作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经过充分准备,电影公司的改制工作正在稳妥进行之中。

  (五)文化政策调研情况

  1、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情况

  (1)财政对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持续增长

  2000年-2006年,全市累计投入文化事业费37444万元,年均增长10.8%。其中,按资金性质划分为:预算内资金投入27420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5%,基金投入51万元,预算外资金投入9973万元。按部门划分投入为:文化11481万元,文物1537万元,广播影视16163万元,新闻出版503万元,体育3642万元,旅游748万元,档案2554万元,民族宗教文化814万元。按经费用途划分:基础设施投入3218万元,占总投入的8.6%;事业发展投入33928万元,占总投入的90.6;产业发展投入180万元,占总投入的0.5%;体制改革投入118万元,占总投入的0.3%。文化经费的投入保证文化部门的正常运转,有力地支持了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基本上满足了全市人民对文化娱乐方面的需求。

  (2)加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改善文化环境

  近年来,我市加快了城市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了文化环境。一是投资700多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5万元)兴建了许昌市图书馆,增加了馆藏图书量。二是投资2000多万元(财政安排150万元)兴建了电视台办公大楼,完善了演播和发射功能。三是投资800多万元,安装全民健身器材90多处、1600多件,完善了体育配套设施。

  (3)不断加大投入,做好文物保护

  我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为河南省文物大市,文物在全省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三国文化遗迹更是闻名海内外。为了搞好文物资源的保护、维修和利用,许昌市借鉴外地经验,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许昌市开发文物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全市从九十年代起逐步对一些文物古迹进行了维修利用。先后投资500万元修复了关帝庙、灞陵桥,扩建、开发了灞陵桥景区;投资1359万元(其中财政投资500万元)修复了春秋楼景区工程;投资300余万元修建了禹州钧台钧窑遗址,维修了许昌文峰塔,许昌县天宝宫,禹州怀邦会馆,鄢陵县乾明寺塔、陈德馨藏书楼旧址、尹宙碑,襄城县乾明寺,长葛故城等。

  2、文化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1)文化及产业政策情况

  我国文化经济政策主要有:《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报告的通知》(国发[1991]31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意见》(中发[1992]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2]41号)等。2005,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豫发[2005]14号文件;2006年,省委、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06]15号)等等。

  以上文件其基本政策内容为:一是要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改变文化经济吃紧的状况,规定了文化事业经费增长要不低于当地财政增长的幅度,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调整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果。二是国家在编制年度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逐步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国务院财政部门要研究解决宣传文化单位税赋过重、收费项目繁多的问题;国家对精神产品要实行差别税率;宣传文化系统的税收和上缴利润原则上要返还宣传文化系统,用于发展宣传文化事业;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应主动会同宣传文化部门研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三是开征文化事业建设经费用于文化建设。四是鼓励对文化事业的捐赠,纳税人通过文化厅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公益组织对规定范围内文化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额3%以内的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五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制度,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优秀剧(节)目创作演出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为了落实中央及地方有关文化经济政策的精神,我市不仅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相应文化经济政策,如《关于贯彻国发(1991)3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豫政[1993]7号文件),《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发[1992]9号文件精神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宣传文化经济政策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并且出台了一系列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相关文化政策法规。这对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在贯彻落实文化法规和规章方面,我市在已有行政规章条例中选择经过实践比较成熟的上升为地方法规,以立法的形式确保市民拥有、享受各种文化服务设施的权益,规范、约束使用文化设施行为,并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资源开发、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根据国家颁布的《立法法》,对现有各项文化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杜绝从部门利益出发设立法规的弊端,维护国家法规体系的统一性,对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了修改。

  (2)文物保护政策

  文化遗产保护是公益性事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国家文物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文物办发〔2003〕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豫政〔1996〕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豫政〔2003〕3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一是文物保护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长;二是城市的文物保护维修费列入城市维护费,并占有一定比例;三是要落实和制定有关文物经济政策,多方筹集文物保护资金,建立文物保护基金。

  贯彻落实情况:第一,我市不断增加文物保护经费投入,确保我市文物安全。近几年来,市政府对安全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坚持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大对全市各级各类文物的安全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为确保全市馆藏文物安全,市政府加大了对文物库房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00年市财政投入20万元,用于市博物馆一期技防工程建设,为市博物馆文物中心库房及南展厅提供了安全保障。并且每年增拨一定经费,用于文物保卫值班、警犬驯养和水电暖供应,以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第二,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文物修缮工作。对于古建筑的修缮,我市一直非常重视。近年来,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一方面加大市级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2000年至2006年,我市共争取省级文物专项补助经费和市级投入文物专项经费近700万元,各单位自筹资金20余万元对春秋楼、灞陵桥、襄城县乾明寺中佛殿、鄢陵县兴国寺塔、禹州伯灵翁庙戏楼、周定王墓等十余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保护维修。文物保护经费呈逐年递增趋势。

  (3)旅游文化政策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通过“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机制,于2004年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掀开了许昌旅游业发展新的一页。特别是2006年5月8日,召开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许发〔2006〕5号),为我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落实政策现状:一是开展了旅游策划和规划。开展了《许昌市建设旅游名城和旅游目的地策划》、《曹魏三国园策划》等策划,完成了《许昌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许昌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许昌市城乡一体化推进区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为今后旅游业发展绘就了蓝图。

  二是加快了文化旅游企业改制步伐。灞陵桥景区积极推行企业改制,实行旅游经营与文物保护分离的政策,成立了旅游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旅游经营,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益。鄢陵花博园、紫云山风景区等景区点也在积极改制。星级饭店、旅行社已全面改制成功,成为市场运作主体,提高了企业效益。

  三是加强了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市政府成立了旅游文化资源保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开展了文化旅游商标保护,协调成功申报“中国三国文化之乡、中国陶瓷文化之乡、中国蜡梅文化之乡”。

  四是提出了“曹魏故都、智慧之旅,宜居花城、休闲之旅,神垕古镇、体验之旅”三大旅游品牌,并积极围绕三大品牌加强旅游项目建设和宣传营销,倾力打造三大品牌。

  五是成立了许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加强了旅游业领导。由市长任主任,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加强了对旅游发展的领导和协调。

  (4)广播影视政策情况

  为做好文化产业制度改革,2006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06]15号)。为做好农村新文化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收视质量和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文件规定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分别负责解决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发射转播台(站)机房和设备的运行维护经费和更新改造资金”。为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积极推进以“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7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月起,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并对事业单位取得的这两项收入3年内不计征企业所得税。

  贯彻落实情况: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广播影视产业化,整合有线电视网络。我市对电视、广播的广告经营逐步采取制、播分离,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责、权、利挂钩,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目前,市电视台基本上采取这种模式运作,县级电视台也将逐步推开。下一步对数字电视也将实行产业化运作。

  (5) 体育文化政策情况

  2005年,河南省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豫体[2005]52号)。发展体育文化产业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的需求,有利于开拓新兴市场,扩大有效内需,推进第三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促进体育事业社会化、产业化,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文化产业主要包括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技术指导咨询业、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有偿培训等方面。发展我市体育文化产业要立足市情,依托城镇,辐射乡村,分类推进,互为支撑,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贯彻落实情况:我市积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体育文化产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体育健身服务业快速发展。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身体健康而消费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和生活需要。为顺应这一潮流,我市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将各类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为群众提供健身场所,有效带动了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拥有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各种体育服务经营实体36家,从业人员300多人,体育产业产值近亿元;二是体育竞赛表演市场逐渐培养,经常性地在全市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积极引进外地体育竞赛项目来我市表演,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欣赏高水平体育竞技表演的需求;三是体育用品销售业快速增长。目前,我市拥有各种专营、兼营体育用品商店达到30家,已经形成体育用品销售平台;四是体育设施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功能得到不断完善。

  (6)今后需完善和出台的文化政策

  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加快出台民营及社会力量文化扶持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其捐赠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比例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范建设、土地征用、人才引进、规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方面与国办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造,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原享受优惠政策不变。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在立项、资金、用地、规费、拆迁等方面给予保证和优惠。新建城市住宅小区要预留社区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用地,并征收文化体育设施配套费,用于小区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对新引进的文化产业项目提供免税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和完善文化发展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增幅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并逐步递增。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基金,主要用于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的带动;建立新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基金,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活动平台;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用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文物保护基金,吸纳社会资金用于文物保护事业。同时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许发〔2006〕5号)中规定的各级财政设立“旅游发展基金”,以保证旅游项目招商、城市品牌和旅游形象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出台改革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行业的“三项”制度改革步伐的有关政策,积极推进演艺集团、影视集团、报业集团、文体集团等文化集团进行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弱弱联合,壮大经营规模,促进文化产业制度改革和发展。针对广播电视行业普遍存在的编制少、管理职能不完善等问题,建议人事编制部门根据广播电视业务拓展情况适当增加编制,增加职能设置,增加政府投入。

  三、当前我市推进文化强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来看,尤其是纵向比较来说,我市的文化建设经过近几年来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改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文化事业逐步繁荣,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但横向比较来说,尤其是与一些先进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文化建设的思想意识不够浓厚,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明显不足,文化产业发展还不够充分,文化管理人才缺乏,文化市场还不够规范,文化体制改革进程缓慢,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数量、规模、功能等与我市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程度还不完全相适应,城乡之间文化发展还不平衡,基层文化设施特别是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还存在着数量少、功能差等问题,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一)认识不足,观念落后,缺乏产业意识。

  许多人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应有认识,错误地认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多,见效慢,不赚钱,能省就省,能缩就缩,“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工作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重城区文化设施建设、轻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重大型文化艺术活动、轻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再者,轻视基层队伍建设。如魏都区在乡镇机构改革时,砍掉了所有文化站,文化工作失去了基层阵地和依托。

  在发展文化产业的问题上,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还存在着片面认识,对文化作为产业已成为当代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的地位认识不足,传统的重文化事业、轻文化产业,重有形文化产品、轻无形文化产品,文化主业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等思想还没有很好解决。文化单位普遍缺乏竞争、经营意识和效益、市场观念,习惯于按部就班、四平八稳地开展工作,没有意识到文化产品也是商品。落后的观念、陈旧的思维模式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十分明显,对文化进行市场化运作的能力不足,担心一提发展文化产业,财政就会“断奶”,不愿创新和改革,也造成了文化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出现了捧着“金饭碗”要饭吃的局面,这一点在一些基层文化事业单位中表现尤为突出。

  (二)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发展不平衡。

  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着文化事业发展,特别是在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上,轻视政府公共财政承担投入的义务和责任,在实践中重视把市场运作作为产业招商运作,造成政府财政投入缺位。全市6个县(市、区)共有5个公共图书馆,但职能作用有限,其主要原因是年购书经费不足,不能购置读者需要的书刊;全市7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除其中1个在建外,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只有3个,尚有3个属于有馆无址;市图书馆二期工程拖欠承建方工程款的问题、市群众艺术馆新馆建设资金问题,多年都没有效解决;市体育馆条件简单,设施落后,仅能开展篮球项目,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娱乐需求。

  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城市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功能齐全,农村特别是经济极不发达的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大部分乡村文化阵地利用率低,作用发挥不够。有的乡镇文化阵地活动与主题活动开展少,手段单一,方法不灵活,服务意识跟不上;村文化大院建设档次低,设施设备陈旧,活动开展无规划、不经常,基本处于“一块牌子,一张桌子,一条汉子”守摊子的状况,有的甚至名存实亡。目前,还有6个乡镇文化站无机构无房舍;魏都区10个办事处没有设立文化机构;公共图书馆和中小学校图书馆(室)藏书总量不足,学校体育设施陈旧,难以满足需求;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建设所需的基础通信设施还不能满足要求,受其限制,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的建设在有些地区还不具备基本条件,市场对人才、资金、技术、信息、项目等文化资源配置根本起不到作用,也造成文化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三)文化产业化程度低,结构不合理,缺乏长远规划。

  文化系统产业整体处于由事业向产业转轨过程中,起步较晚,组织化、规模化、科技化程度低,文化产业经营散、投向乱、规模小、水平低,产业运作不规范,缺乏长远规划。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低,除文化旅游产业外,其它文化产业规模小,经营散,集约化程度低,尚未形成真正有竞争力、有规模的文化龙头企业。文化产业链没有形成,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文化中介机构发展尚未成形,对文化产品的推介策划和市场运作乏力。

  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不力,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意识不足,资源潜力尚未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实力。在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态,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加上资金严重短缺,文化遗产资源没有得到系统的开发,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造成了文化旅游产业发掘文化底蕴不够,景区文化内涵不足,市场定位不准,包装档次低,旅游产品推介不力,大部分景点普遍存在“有说头、没看头、少玩头”的现象,旅游资源优势很难转化为经济优势,难以与旅游市场接轨。传统民族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仅仅停留在原样保存上,缺少创新、发展,不能按市场规则运作,没有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实现其价值,影响其持续发展能力。

  (四)文化体制改革政策不配套,机制不顺,改革相对滞后。

  认识不到位,改革缺乏内在动力。在改革实施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求稳怕乱,怕出乱子、怕担风险、怕丢权利,对改革一直持等待观望态度,文艺单位“等、靠、要”问题突出;一些年龄偏大的职工则担心改革会影响利益,对改革心存介意。许多群众认为人事制度改革是走过场,形式主义,不管怎么改,党和政府一定不会“砸饭碗”。

  政策不配套,改革操作难于把握。目前上级对事业单位改革虽有原则意见,但具体实施缺乏总体性筹划,改什么,怎么改,没有系统的设计、统一的规范、清晰的思路、有效的办法。大部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基本上处于局部的、探索性、浅层次的、零敲碎打的状态,难以持续深入。从了解的情况来看,不少事业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对改革的呼声也比较大,热情也比较高,但在拿方案和实施意见时,面临着一系列的政策问题。

  分配制度不活,内部缺乏激励机制。“按劳分配”在部分全供事业单位已经成了一句“空话”。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有的认为工资是国家给的,有的人认为只要我上班,就应该发工资,谁敢不发工资。工资改革中,曾经要求将活工资拿出来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活工资不仅没有活起来,反而助长了平均主义,挫伤了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创新意识不强,开拓力度不够。大多文化单位缺乏竞争经营意识、市场意识和效益意识,市场反应力差,市场适应能力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还没有真正摆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管理方法不灵活。特别是经营性文化单位普遍缺乏活力,还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主创新的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激励机制没有形成,现代化的文化产品生产和组织方式没能充分应用,改革进程缓慢。

  (五)人才机制不活,文化管理人才匮乏。

  人才进出渠道不畅。绝大多数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核定的,而后来的调整中也基本上是增多减少,没有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很多企业已经垮了,职工下岗,转业干部、退伍战士、大中专毕业生,“千军万马”挤进事业单位这座“独木桥”,使文化事业单位的编制已经饱和或早已超编,文化事业单位想要的紧缺人才因为编制问题,难以引进。如目前事业单位中具有大学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18%,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占总人数12%,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占总人数45%,说明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相当缺乏。同时人员构成也不尽合理,管理人员占总人数的21%、工勤人员占27%高于事业单位定岗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52%低于事业单位定岗标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文化的长期供给制,文化队伍本身就缺乏面向市场的经营管理意识,缺少高层次文化专业人才,如创作、演出、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人才,更缺乏具有创新能力、懂市场、会策划、善经营的经营管理人才,这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今后开展文化强市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文化强市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及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精神文明建设特点,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努力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依法加强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努力实现我市向文化强市跨越。

  2、基本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改革,不断创新,一手抓繁荣文化事业,一手抓发展文化产业。坚持突出特色、抓住重点、注重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先易后难、分期分批地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壮大做强优势产业,放开搞活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增强文化发展的整体实力,努力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3、奋斗目标:力争经过多年建设,发挥许昌的文化资源优势,突出三国曹魏文化、钧瓷文化、腊梅文化,形成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创作一批文艺精品,打造一批文化知名品牌,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和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文化核心竞争力,努力使许昌成为既具有浓厚文化氛围又具有强烈现代文明的文化许昌、和谐许昌、美好许昌。

  (二)实现文化强市建设的具体途径

  1、大力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我市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实现文化强市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对现有的青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活动设施进行改建或扩建,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建好许昌市群众艺术馆新馆、市展览中心、市体育中心、东区文化艺术中心、文化广场、科技馆、美术馆等一批既具有传统文化特色又能体现时代特点的标志性建筑,充分发挥它们展示许昌文明、体现许昌精神、寄托群众感情、激发全民斗志的巨大作用。各县、区也要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每个县、区都有自己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群艺馆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文化站,社区都有文体活动中心,使群众性文化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让广大人民群众普惠和共享现代文化的丰硕成果。

  2、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事业发展活力。要坚持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改革政策,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体制改革,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强调“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继续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其焕发活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强调“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实施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升级,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要坚定不移地对全市19家(不含新华书店)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全部进行改制改革。要更新观念,勇于创新,只要有利于改革、有利于事业发展,都可以进行尝试。要通过卓有成效的改革,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富有活力的文化事业体制,成为文化强市建设中的主体力量,提高文化产业在全市GDP中的比重。

  3、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繁荣文化艺术,精心策划和创作一批富有时代精神、社会认同的精品力作与文艺项目。要立足我市丰富的三国文化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深度开发,深入挖掘丰厚人文资源中具有鲜明现实意义的文化内涵,并结合旅游、创意、高新技术等行业,推出一批带动面广、影响深远、具有震撼力而又有广阔前景,能代表许昌地域文化特色、既叫好又叫座的标志性文艺精品与项目,进一步提升文化强市的浓厚氛围,提高许昌的对外美誉度,以项目良好的市场回报率去吸引投资,从而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比较符合我们地市级城市经济发展滞后、资金紧缺的实际情况,也是一条能迅速带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提升的捷径。

  4、整合文化资源,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打造一批文化知名品牌。借助于“中国三国文化之乡”、“中国陶瓷文化之乡”、“中国蜡梅文化之乡”的品牌优势,整合现有的文化资源,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配套发展的原则,重点推进曹魏故都、宜居花城、神后古镇三道品牌建设,使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充分融合,着力打造“一心”(许昌市区)、“三区”(三个重点文化功能区)、“五线”(五条特色文化旅游线)、“多点”(多个文化设施点)等文化功能区,为文化强市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心”是指强化许昌市区、城乡一体化推进区这个中心,建设全市文化的大本营。要依托许昌作为中原之中的区位交通优势和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优势,发挥三国曹魏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推进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工程,加快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综合文化旅游活动区建设,将许昌建成以休闲度假城市功能为核心的旅游区和旅游集散地,带动全市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三区”是指三国曹魏文化旅游区,包括魏都风情区、灞陵桥景区、曹魏三国园、华佗康体养生园、汉魏故城遗址公园;禹州钧瓷文化旅游区,以“一城”(钧瓷陶艺博览城)、“一镇”(神后古镇)钧瓷文化开发为重点,逐步形成钧瓷文化旅游市场、钧瓷商品市场、陶瓷批发市场和古玩收藏市场,努力把钧瓷文化旅游打造成国际性旅游产品;鄢陵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以“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为龙头,以“花都温泉度假区”、“10万亩花卉苗木游览区”为重点,突出北方最大花卉基地的特色,把该区发展成为集花卉观光、生产销售、休闲度假、商务会议、园艺修学、许氏寻根为主要功能的文化旅游度假胜地。“五线”是指三国曹魏文化旅游线、钧瓷文化旅游线、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线、寻根文化旅游线、道教文化旅游线。“多点”是指许昌市博物馆、春秋大剧院以及各个县(市、区)所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浑然一体的文化旅游场所。

  5、积极推进县域文化、乡村文化建设,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由于历史渊源、地理位置条件等因素影响,各个县(市、区)及乡镇也都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资源优势,如禹州市的钧瓷文化、中医药文化、大洪寨风景区、神后古镇,鄢陵县的腊梅生态花卉文化,襄城县的紫云山风景区、乾明寺、首山风筝会,许昌县尚集镇的“农民书画院”、农村文化大院、艾庄乡铜器舞,长葛的葛天音乐生态园等,这些既有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也有入选河南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因此,独具特色的县域文化、乡村文化是许昌丰富文化资源宝库中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文化强市、文化强省的基础和根本。我们要突出重点,进一步挖掘文化资源,开拓文化市场,加大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力度,发展县域特色文化产业,开展乡村文化游,走差异化竞争发展之路,以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探索出一条特色发展、文化致富的新路子。

  6、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文化强市建设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文化强市建设活动,在全社会掀起文化建设的热潮。一是新闻媒体开辟“文化强市”专栏、专题,拍摄电视专题片,编辑出版《许昌文化发展报告》等书籍或画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报道我市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强市建设的进展活动情况,提高群众对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了解与认识,加强群众文化消费舆论引导,培养健康消费观念,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促进居民文化消费不断升温,逐步增加文化消费比重;二是举办多种多样的论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广场文化活动、文艺晚会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气氛;三是组织“文化遗产开放日”、“许昌人游许昌”活动,推动文化与旅游景区、人文古迹相结合;四是采取“走出去”战略,组织“许昌文化深圳行”(沿海行、港澳行、海外行)宣传推介活动,让全国、世界更好地了解许昌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让许昌叫响全国,走向世界。

  7、全面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培养引进文化人才。人才是文化建设之本,只有把人才队伍建设好,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一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开放的人才吸引机制,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人才的使用上,彻底打破用人常规,大胆聘用、重用、起用一批业务技能好、综合素质高、有开拓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全面推进全员聘任制,合理设岗,科学设岗,不断探索和完善岗位绩效等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不断进取的积极性,营造“想干事的给机会,能干事的给舞台,干成事的给待遇”的良好工作环境;二是通过举办文化产业高级人才培训班或鼓励我市文化工作者外出深造,培养和引进一批知识型、智慧型、创意型、包装型的高端人才,尤其是熟悉文化市场的外向型人才,逐步建立一支懂文化、善经营、通管理、精技术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队伍;三是要加强豫剧、越调等传统曲艺人才的培养,系统挖掘民间文化人才,注重民间文化人才的传承和升华,包装打造一批名作家、名演员、名艺术家、名歌手等艺术人才,通过他们的创作、演出及作品展示的魅力,推进许昌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文化强市建设的各项保障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态度决定一切。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发展文化产业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与深远影响,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八次党代会、市五次党代会的精神贯彻落实上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加强学习,彻底改变“不抓经济不得了,不抓文化照样搞”的错误认识,要有抓文化就是抓经济的思想,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文化发展观,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强市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发挥文化生产力的强大带动作用,使文化力变为经济力,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2、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加大文化建设财政投入力度。要做好文化强市建设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继续加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政府每年应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具有创新性和带动性、确定优先发展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品牌,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设立政府文学奖等艺术奖项,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激励制度,培养拔尖人才,促进精品创作,奖励文化产品、生产销售服务企业和有突出贡献的人。财政投入应主要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进一步加大我市文化产业的对外合作力度,组织文化建设重点项目推介会,建立灵活的招商引资机制,以市场为纽带,完善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文化结构的调整,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投向我市文化产业,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紧密结合。

  3、发展和规范文化市场,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把积极构建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有利于企业做强做大的良好机制和环境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鼓励组建各类文化产业基金(组织),积极疏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渠道,放宽非公资本投资文化娱乐市场的准入领域,推动文化企业走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之路。调整文化市场结构,提升产业业态,繁荣各种工艺品、演出场所各种文化市场,发展经纪、代理、仲裁等文艺中介组织,培育互联网、动漫、创意等新兴文化和相关产业,大力开拓农村市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优化文化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成立许昌市书画经营家协会、娱乐业协会、印刷协会等各级各类社团组织,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发展,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为我市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加强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长效机制。文化强市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不是短时间就能够完成、产生效益的,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应象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文化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发展规划,确定发展重点,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责任制挂钩,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完善考核督查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带有全局性的关键问题,把文化产业做好、做实、做出成效。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和加强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做好规划和各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和研究报告。同时还要加强协调沟通,齐抓共管,相互合作,形成合力,不断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施文化强市建设战略是我市抢占新一轮综合竞争制高点的关键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件大事。今后,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共同打造文化许昌这一响亮品牌,为建设富裕许昌、文明许昌、生态许昌、和谐许昌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