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notebeijing:中国有机农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展望;世界有机农业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美德日有机农业经验及对中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0:49:30

中国有机农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展望
 

摘要:2006年中国有机生产面积居世界第二位,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和东北三省;有机产品以植物类产品为主,动物类产品缺乏,以初级产品为主,缺少加工产品。预计未来10年,中国有机农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产品将趋向多元化,畜牧业和水产业产品比重将增加,中国有机农业产量将居世界第一位,中国将成为世界第四大消费地区。
  
关键词:有机农业;发展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农产品生产为主要目的,有机农业在欧、美、日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得到快速发展。1990年以后,全球有机农业发展非常迅速,根据SOEL-FIBL2008年度调查最新统计,2006年。全球有138个国家和地区从事有机农业生产,有机农业面积达到3040万hm2,有机农场超过70万个。2005年有机农业面积最大的四个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1230万hm2)、中国(230万hm2)、阿根廷(220万hm2)和美国(160万hm2)。
  
中国有机农业始于90年代初期,前期主要为了有机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需要。过去10年,中国有机农业发展迅速,2006年中国有机认证的农业面积达到230万hm2,跃居世界第二位,此外,还有200多万hm2野生采集面积获得认证,有机转换农田为110万hm2,预计2008年有机农业面积将超过300万hm2。可见,在有机农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之下,有必要对中国有机农业发展的现状和前景进行展望。
  
1  中国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中国有机农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06年有机生产面积居世界第二位。中国有机农业最初是由出口需求推动其产生和发展的,有机农业生产主要是根据日本、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市场需求生产的,95%以上的有机农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在2000年前,中国国内可以说不存在有机农产品市场,此后,中国国内有机农产品市场开始启动,尤其是在食品安全不断得到重视的社会背景之下,近几年国内有机农产品市场发展迅速。

1.1  中国有机农业的品种和空间分布
  
中国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绝大多数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东北各省区,西部地区利用西部大开发的优势,近几年有机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表1)。从数量和面积来看,东北三省和内蒙古最大:从产品加工程度和质量控制方面来看,上海、北京、浙江、山东和江苏等东部省份占较大优势:从发展速度来看,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江西、云南、内蒙古等环境优势省份近年来发展迅速:从产品种类来看,有机和有机转换产品已经有越50大类,400-500个品种,主要为蔬菜、水果、豆类、水产品和野生采集产品;从有机产品结构来看,中国目前有机产品主要为初级原料,加工产品较少,以植物类产品为主,动物类产品相当缺乏,野生采集产品增长较快。
  
中国有机农业目前发展格局首先与有机产品生产的环境条件有关,其次与当地企业的市场超前与开拓意识有关,再次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相关。总体看,中国有机农业在布局上向发达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以及东三省集中趋势明显:有机产品多集中在植物类产品上,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有机茶、有机蔬菜、有机大豆和有机大米等所占比重较大,也是中国有机产品的主要出口品种。
  
1.2  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模式
  
“公司+农户”是目前中国有机生产组织模式的主要形式。事实证明,这是一种比较适合在中国发展的有机农业生产模式,但具体的组织管理形式仍然需要不断改进。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村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少,决定了其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的主要特征,由于认证成本、市场准入以及市场风险等原因,单一农户难以进行有机农业生产,以公司为龙头,“公司+农户”就成为有机农业生产的必然选择。因而,由一个贸易公司,特别是兼有加工与贸易双重职能的公司与小农户集体签订有机生产合同,负责以议定的价格收购产品,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小农户集体的生产,直至采取由公司统一供应所有农用物资,派出公司人员常驻生产基地进行管理等等措施,从而确保生产的有机完整性和可靠性。
  
目前“公司+农户”主要有三种具体模式:一是公司和农户直接签订协议,由公司提供生产技术和统一供给主要投入物资,公司以一定价格回收产品,简称订单式;二是公司通过合作社和农户打交道,简称合作社式:三是公司把农民的土地租过来,吸收农民成为员工,进行有机农业的生产,简称反租倒包式,“公司+农户”有机生产模式管理的难点是克服农户在有机生产中的机会主义倾向。面对大量分散的农户,公司不可能确切掌握每个农户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就是农户自主组织生产的全过程,农户可能凭借生产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来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为了提高产量,增加收益,有可能不完全按照有机生产方式生产,偷着施用化肥和农药。公司(信息劣势)无法事先确切知道农户(信息优势)是否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因为信息甄别和监督农户的成本太大。
  
不断完善有机农业生产管理模式,兼顾公司和农民的利益,使有机生产管理规范化,确保有机产品质量,是中国有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
  
1.3  中国有机农产品的市场与贸易
  
中国有机农产品市场是先国际市场,后国内市场的发展过程。国际市场对有机农产品需求的持续高增长率,推动了中国有机农业的产生和发展。在1999年之前,中国有机农产品主要是根据日本、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归家的需求生产的,其中95%以上出口到国外。根据国家认监委统计数据,2004年中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总值为2亿多美元,出口有机农产品总值1亿多美元:2005年中国有机农产品出口创汇2亿多美元:2006年。中国有机农产品出口值为3.5亿美元,占中国食品出口总值的1.2%。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000年中国有机农产品市场开始启动,此后的几年中,国内有机农产品市场的增长趋势明显。2006年国内市场有机食品销售额达到56亿人民币,国内消费量超过了出口量。目前。国内市场上销售的有机农产品主要是新鲜蔬菜、茶叶、大米、水果和蜂蜜等。在北京、上海和南京等城市的超市里人们可以比较方便地买到认证的有机蔬菜,在北京的马连道茶叶一条街上,有数十家商店都在销售经过认证的有机茶。中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出口和国内市场都已初具规模,未来即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是中国有机农业面临最大的挑战。能否通过提高消费者认知和信任度以及扩大农场生产规模来降低单位有机产品生产成本,扩大国内有机市场,提高行业竞争能力,是中国有机农业能否进一步快速发展的关键。目前。中国有机生产企业普遍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缺少市场开拓能力,这表现在大多数企业开始有机生产时并未制定市场开发计划。
  
2  中国有机农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2.1  中国有机农业发展的机遇
  
首先,国际有机消费市场持续快速增长为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近年全球有机农产品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全球有机农产品销售额2000年为180亿美元,2006年根据OrganicMonitor的数据达到了386亿美元,是2000年的两倍。美国是有机农产品最主要的消费国,2006年美国市场销售额达177亿美元。与此同时,发达国家有机农业生产增幅趋缓,中国有机农产品出口未来几年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
  
其次,中国国内有机消费市场发展迅速,增长潜力巨大。国内市场自2000年启动以来,增长迅速,2006年销售额达到56亿元,未来几年,将进入快速增长时期。中国将会成为美国、欧盟和日本之后的第四大有机农产品消费国。
  
再次,人们的环境和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对有机农业日益重视。发展有机农业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农村与农业生态环境。有效利用资源,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消费者健康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促进了有机农业生产和有机农产品消费。许多地区编制了区域有机农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有机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奠定了区域有机农业发展的基础。
  
2.2  中国有机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2.2.1 公共认知和诚信体系的缺失
  
有机农业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新鲜事物,大多数普通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缺乏了解,要使消费者广泛认识并接受有机产品还需要做大量的有机农业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消费者从直观判断上难以区分有机产品和常规产品,难免引起消费者的质疑,加上实际存在的质量隐患,使有机农业面临公信挑战。有机产品国家标准颁布以来,中国有机农业保持着每年20%-30%的发展速度。强劲的市场需求拉动也有可能是极少数认证机构只顾眼前利益,仅看重数量的增长,使消费者对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产生怀疑。如果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不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检查认证活动,就会导致不合格的有机产品进入市场,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导致消费者对有机产品失去信心Ⅻ。因而,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的建立是中国有机农业的基石,是市场发展的基础。
  
2.2.2 部分有机农业企业重认证、轻贯标和咨询
  
有些有机农业企业只重视有机认证结果,对有机农业生产标准的执行却不够重视,结果造成:写的是一套,做的可能是另一套,导致真正的有机生产技术水平并不高。更有极少数企业受市场利益驱使,急于求成,不认真贯标,不积极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企图走捷径,甚至试图直接花钱买认证。
  
2.2.3 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研究滞后,服务体系不健全
  
有机农业生产需要一整套不同于常规的生产技术作为保障的,有机农业生产面临着病虫害防治、土壤培肥、品种选育、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益等诸多难题,中国有机农业生产研究和科研开发缺少项目与经费,国内专门从事有机农业科研和教学的机构较少,特别缺乏对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生产资料的研究、开发和咨询。影响有机农业持续发展和水品的提高。
  
2.2.4 有机农业生产规模小,成本高,生产和市场需求脱节
  
中国有机农业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导致单位生产成本高,加上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销售成本更高,致使中国国内市场有机农产品价格偏高,影响有机农产品的普及和市场容量的扩大。中国目前有机农业主要集中在种植类产品上,多初级产品,缺少市场需求量大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最为关注的畜牧和水产品,更缺乏有机加工品,生产结构和消费需求结构严重脱节,生产不足和过剩同时存在,根据国家认监委数据推算,2005年有超过30%经过认证的有机农产品没有按照有机农产品卖。有机农业生产只有通过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才能实现其价值,离开市场,有机农业就没有了发展基础,因而,有机农业生产必须适应市场需求,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2.2.5 市场不够规范,假冒有机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国内有机食品市场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市场监管的手段不够完善,力度不够大。没有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由于有机农产品很难直观判断其真伪,消费者消费后也难以感觉其和常规农产品的区别,这给不法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市场问题对有机事业的发展来说是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只有有机产品在市场上体现了其真正价值,才能从根本上调动起从事有机事业的生产者、加工者和贸易者的积极性,只有规范了有机产品的市场,才能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和泛滥,也才能使消费者信任有机产品,离不开有机产品。如果有机产品长期不能体现其真正的价值,如果有机产品的市场得不到消费者的信任,则有机事业不但不会发展,反而会逐步萎缩,直至消失。
  
2.2.6 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各级政府对开发有机农业还缺乏明确的政策、资金扶持。有机农业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内有得到应有的认识和重视。而多数发达国家为了鼓励有机农业,制定对本国有机农业的补贴政策,对获得认证的生产、加工企业等给予补贴,对有机农业的科研、咨询机构每年都提供相当数额的资金支持,其依据就是发展有机农业有利于生态环境。
  
3  中国有机农业前景展望
  
中国有机农业发展虽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但中国地域辽阔,传统农业基础好,劳动力资源丰富。又有生态农业、生态建设的基础,发展有机农业具有较低的成本优势和品种丰富的优势,面临快速增长的国际市场和已经开始启动、有巨大潜力的国内市场,中国有机农业发展前景光明。未来将呈现下面几个趋势:
  
3.1  有机农业生产逐步规范有序,发展速度加快
  
随着中国有机农业生产标准、认证标准和管理措施的不断在完善和发展,政府和社会的监管、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有机农业生产企业行业自律意识在增强,中国有机农业生产进入规范发展时期。在国内外市场巨大需求的推动下,中国有机农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06年,中国有机农业面积为230万hm2,位居世界第二,2008年将超过300万hm2,预计未来十年,中国有机农业面积将可能达到600万~1000万hm2,保持作有机农业面积世界第二的地位,由于澳大利亚主要是有机牧场,中国将成为有机农业产量世界第一大国。
  
3.2  有机农业产品将向多元化发展,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需求
  
中国将逐步改变种植业独大有机农业格局,特别是有机畜牧业和有机水产业将得到快速发展。2005年后,中国有机畜牧业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新疆、贵州、云南、吉林、青海、江苏、浙江等地先后开展了有机畜牧业的生产和加工。目前。通过认证的有机畜禽包括鸡、羊、猪、牛、马、骆驼、驴、鸭和兔等。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未来十年,将是中国有机畜牧业快速发展的时期。2006年,中国有机水产总产量接近11000t,占全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22%,预计未来十年,这一比重将超过2%。
  
3.3  国内市场走向规范,消费群体不断壮大
  
市场规范化是未来中国有机农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中国有机农产品国内市场即将进入快速成长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和接受有机农产品,预计未来十年,中国有机农产品销售将达到农产品消费总量的1%~3%,将成为美国、欧盟和日本之后的第四大有机农产品消费市场。有机农产品出口有望达到10亿~137亿美元。

 

 

世界有机农业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的质量和食品的品质产生了独特的要求,追求纯天然、无污染的健康食品已成为一种时尚。为人们提供有机食品的有机农业悄然兴起,在不到10年内得到迅速发展,已初具规模。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对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内涵的界定是:有机农业是指有利于促进环境、社会和经济健康发展,按照特定标准生产食物和纤维的各种生产系统,这些系统把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作为运作的关键,在农业和环境的各个方面,充分考虑农作物、牲畜和土地的自然生产能力,并致力于提高食物质量。有机农业生产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化学和基因合成的肥料、杀虫剂、药品等外部投入物,而主要依靠自然规律和法则提高生态循环效率。

 
一、世界有机农业发展概况

 
进入20世纪90年代,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全球的共同响应,可持续农业的地位也得以确立。1992年6月,在巴西召开的由各国首脑参加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二十一世纪议程》,确立了可持续发展在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从而推动了全球有机农业经济的发展。有机农业作为可持续农业发展的一种实践模式和一支重要力量,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在日本和欧洲,有机农业得到迅速发展。90年代初,日本和欧美国家就兴起发展有机农业的热潮。日本农林水产省在1988年度的《农业白皮书》中首次正式提出发展有机农业问题。随后在1993年推出了有关有机农业生产的标准,并在地方自治体和农业协会等团体兴起有机农业生产和消费活动,促进了有机农业的发展。目前,日本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0%以上,提供的有机农产品增加到130多种,其中有40多种出口到欧美国家。德国、丹麦、英国、美国、奥地利等国家很早就从事有机农业,并实施鼓励发展有机农业的政策,比如,对放弃使用化肥和化学杀虫剂而收入受到影响的农民给予适当补助,1997年,在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丹麦和英国,共有1.25万个农场在55万hm2的农田里实行有机耕作法。美国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民从90年代初的1000多户增加到当前的数万户,向市场提供的有机农产品也增加到200多种。

 
除了工业化国家外,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发展有机农业。新加坡目前拥有6个农业科技园,占地面积达1100hm2。在这6个农业科技园中,有56个绿色蔬菜农场,每年生产7500t有机绿色蔬菜。5年后,将生产有机绿色蔬菜2万to古巴近年来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目前古巴有60%的农民从事有机农业生产,从而使粮食和蔬菜产量大幅度增长。

 
有机农业生产和贸易已形成一定规模。由于有机农业的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日趋成熟和完善,加上一些国家、部分地区认证机构的陆续成立,推动了全球有机农业的发展。据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1FOAM)1998年估计,自90年代以后,有机农业生产和贸易规模约占整个食物系统的1%左右。此外,由于有机农业的兴起,有机食品和绿色蛋品的发展也随之成为世界农业经济的一种潮流。由于有机食品是一种纯天然、无污染、品质极好的健康食品,出于对环保和自身健康的关注,消费者特别是工业化国家的消费者对有机食品十分青睐。一项跨国民意测验表明,85%的工业化国家公民在选择食品时首选有机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涵盖种类极其广泛;包括蔬菜、水果、粮食、油料等农产品和肉、蛋、奶等畜产品以及水产品、蜂产品、调料、酒类等。据报道有机农业生产的肉类近几年以平均每年20%的速度增长。美国1995年有机食品的销售值达到28亿美元,1996年有机食品市场值增加到40亿美元;日本的有机食品市场急剧扩大,预计200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500亿日元左右;德国有机食品消费值占欧洲生产出口的有机食品值的一半以上,丹麦占17.4%,奥地利占11.5%。一些国家有机食品的消费量已占本国食品消费总量的1.5%-3%,最高的国家已达10%。

 
尽管有机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比传统的食品高出20%以上,但市场销售额将会不断上升。专家预测在今后10年内,全球有机食品市场销售额将从目前的100亿美元增加到1000亿美元。仅在21世纪初,有机食品的销售量将占全球食品销售总量的10%。

 
从区域上看,欧洲、北美洲、日本、澳大利亚起步较早,有机食品的生产,、销售、管理、研究、培训、认证工作发展较快,标准、法规相对完善。非洲、东南亚地区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发展较为迅速。2000年,全球光是有机食品品种就达到400多个,销售额超过200亿美元,比1997年翻了1番。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欧盟,有机食品销售额年均增长率已达20%~50%。农场主对有机食品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英国一项涉及26000农户的调查表明,有38%的农户愿意考虑或正在考虑把全部或部分土地生产有机食品(Natwest,1992)。美国Rodale且Press在1994年的一项调查表明,87%的美国商店购买者愿意购买与常规食品同样价格的有机食品,每3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在过去几年中已经改变了饮食习惯,其中72%的愿意购买有机生产的蔬菜和水果。据专家预测,2006年欧美市场有机食品销售额将突破1000亿美元,且主要依赖于进口。而英国权威认证机构——土壤协会预计,在2010年前,英国有机食品和饮料的销售额将达到25亿~30亿英镑。

 
在有机农业和有机绿色食品飞速发展的同时,世界各国也对其认证及管理制定的一系列相关法规。目前,国际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法规与管理体系主要分为3个层次,一是联合国层次。二是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层次。三是国家层次。国家层次的有机农业标准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目前已经制定完毕并生效的是欧盟的有机农业条例ELL2090/91及其修改条款,欧盟标准适用于其15个成员国的所有有机农产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包括进口和出口。欧盟制定了91/2092/EC《欧盟有机农业规定》,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贸易、检查、认证以及物品使用等全过程进行了具体规定,共分16条款和6份附件。1998年完成了动物标准的制定,2000年8月24日正式生效。所有进口到欧盟的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应该符合欧盟的有机农业标准。有机食品进人欧盟市场有2种方式:一是列入第三国名单的国家,已建立和实施有机标准并且其标准和检查措施符合欧盟91/2092/EC的规定,该第三国可以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欧盟委员会核准后将该国列入第三国名单。核准的范围可以是该国的某些产品类别、地区或生产商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某些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截止到1999年6月,列入第三国名单的只有5个国家:阿根廷、澳大利亚、匈牙利、以色列和瑞士。二是未列入第三国名单的国家,生产的产品可采取单独许可方式进入欧盟市场。从2004年4月18日起,德国开始实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德国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可以根据食品包装上的说明了解该产品是否含有转基因食品成分。在欧洲,含转基因物质的食用油、早餐食品和巧克力等是不允许出售的。

 
二、中国有机农业发展及措施

 
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全国获认证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达到30万hm2。但是,在有机农业的发展上,与有机农业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无论是在产品种类上还是在生产规模上,都有一定的差距。

 
2004年6月,中国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目前,中国有机食品占全部食品的市场份额不到0.1%,远远低于2%的世界平均水平。为此,要通过5~10年的努力,力争使中国有机食品产量提高5~10倍。因此,当前推进我国有机农业发展具有良好机遇和重要的意义:

 
1.可保障农产品消费的安全民以食为天,保障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发展有机农业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对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可增强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是将资源优势、生产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和效益优势。发展有机农业,是新时期促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农业比较优势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3.可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农业生产性收入的增加是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适应市场需要,发展有机农业,促进优质优价,是实现农业生产性收人增加的有效措施。

 
4.可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是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发展有机农业是推进农业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市场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

 
2005年12月,世界粮食计划署执行总干事詹姆斯·莫里斯在北京表示,该署将于当年底停止对华粮食援助,这标志着世界粮食计划署对中国长达25年的粮食援助画上了句号。说明中国自己解决了粮食问题,世界也无需担心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适时适度地发展有机农业必将成为中国农业迎接国际竞争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

 
但是现在中国有机食品的发展仍然面临相当的困难。发展时间短,农民及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认识还不够,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体系尚未建立,市场组织还不完善。此外,对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发展至关重要的认证和检验工作仍处于初始阶段,国内的认证机构比较少,缺乏组织经验和人才,对国外认证机构有一定依赖,自身业务开展有一定难度。由于国内有机食品体系还未建立,所以现在的大部分有机食品都出口到了欧美及东南亚,国内市场空间比较小。

 
对此,为了推动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在中国的发展,可以尝试以下措施:

 
第一,要从长期可持续发展农业的角度制定系统的有机农业发展计划。中国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具备诸多有利条件:首先,生态建设基础好。生态农业在许多地区得到了重视和较普遍的推广,许多生态农业实践经验和技术,如良性循环综合利用技术、立体开发多层次利用技术等都可以应用到有机农产品的开发中来,一些地区现在就已存在着许多有机农业产品,只是没有经过转换并得到认证,如果加以适当的开发很快就会见到效益。其次,有机农业技术实力雄厚。一方面,农牧业、生态和环境科学等学科的学者在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如保护性耕作、合理轮作、生物治虫、保护天敌、节水灌溉等;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农业属于典型的有机农业,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有机农业生产经验,他们随时都可以将其应用到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开发中来。这些都为有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实用技术和指南。另外,水陆空交通便利。便利的交通对于建设走向世界的有机食品交易市场,建立并完善有机食品流通体系,促进中国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出口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应把很多地区单一、分散自发的活动转为区域性有组织的活动。在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各地区根据自身环境特点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规划,并且要制定相关政策确保计划能够顺利实施。

 
第二,制定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管理法规,对其在法律上给予保护,从政策上给予支持。根据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的基本标准制定适合中国的有机食品标准。设立专门机构对有机食品的生产、物流、加工、销售和检测进行监管。对各部门进行协调,规范有机农业经济秩序和经营活动。尤其要尽快建立完整配套的有机农业的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这样除了可以规范中国有机产业的发展,还可以便于与国外标准早日接轨,这是为应对国外绿色壁垒所做的最好准备。

 
第三,加大对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工业的资金投入及研究力度。扶植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产业,建立有机农业基地,开拓有机食品市场,通过综合措施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农民发展有机农业。增加对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科研投入,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充分准确的农业实地调研和产品市场调研,确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后,由政府或国内专业机构进行科研攻关。

 
第四,对中国有机食品进行深度和广度上的扩展。既要横向发展,丰富有机食品的产品种类,扩大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改变产品种类单一的现状,打造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和信誉的有机产品品牌;还要纵向延伸,通过政策或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对有机产品进行深加工。大力扩展有机食品市场和有机产品流通渠道,使有机食品由现产现销转向批发销售。由于近些年在中国的许多大城市已经形成了一股食用有机食品的潮流,所以国内有机食品消费市场会在今后几年内高速发展,对于国内生产经营有机食品的企业来说,应抓住机遇在国外品牌大量登陆之前充分发掘国内相关市场并尽快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

 
第五,加强对农民和消费者的引导,教育和宣传。要发挥高等农林水产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业优势,依靠其完整的科研、开发及推广体系和较强的科技队伍与先进的环境监控、监测和产品检验手段,建立完善的有机农业咨询机构,为有机农业生产、加工、贸易和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通过各种载体和媒体,包括科普教育活动、科技下乡活动,乃至广告宜传等形式对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及认证制度进行宣传,促成全社会的共识,使人们更加关注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进而推动有机农业的蓬勃发展。

 
第六,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及时、全面地介绍国外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工业发展现状,最新成果、产品信息、贸易动态等。为国内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企业广泛参与国际交流。利用当今互联网的资源优势,向境外发布国内有机产业及产品方面的信息资料,建立相关的产业资源数据库,全面支持网上交易和有机农产品的期货贸易。

摘自:《世界农业》2006.8;作者:李晓旭,赵语丝,崔晶(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美德日有机农业开发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发展有机农业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值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文章对美国、德国、日本有机农业开发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分析与总结,为我国有机农业开发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有机农业开发;国际经验;启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业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经济国际化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环境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农村的发展、农业的增值和农民的增收始终成为各级政府关心的“热点”,只有千方百计地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安全性,才能应对全新的国内外形势和较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发展有机农业是一条可供选择的途径。我国有机农业的开发时间比较晚,借鉴开发时间早、实践经验丰富国家有机农业的成功经验,将对我国有机农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美国、德国、日本有机农业开发

有机农业的主要产品是有机食品。目前,有机食品的最大市场是美国、欧盟各国和日本(顾琳珠,2004)。据2000年国际贸易中心( International Trade Center, ITC )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1997年美国、欧盟各国、日本三大有机食品市场销售额是110亿美元,1998年为135亿美元,1999年为175亿美元,2000年为210亿美元,近几年有机食品平均年销售增长率为25%~30%。德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有机食品生产国和消费国,占欧洲的50%以上(顾琳珠,2004)。

美国有机农业生产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末期。当时的有机农业还只是在零星的小块土地上进行试种摸索,而现在已经发展到有机农场的规模化生产。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机农业一直是美国农业各领域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从事有机农业的人口每年以12%的速率增加,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人员达1.2万人(潘慧锋,1999),截止2002年底美国有机认证土地面积已达950000公顷。德国有机农业始于20世纪60~70年代,近年来,采取政府补贴、强化管理、法律法规保障、协会推动和严格检验把关等措施,德国有机农业发展很快。特别是近十年来,德国从事有机农业的农用土地面积增加了五成,截止2002年底德国有机农业面积达632165公顷。目前德国共有注册的有机农场8400多家,面积40多万公顷,全国有机农场规模平均在35—40公顷(方志权,2001)。日本有机农业开始于1971年日本有机农业研究会的成立,该研究会极力反对在田间大量施用化肥和农药,提倡以堆肥为主的有机农业,截止2002年底日本有机农业面积有5083公顷。目前,日本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0%以上,提供的有机食品达130多种,其中40多种出口欧美(谢涛,2001)。


二、美国、德国、日本有机农业开发的经验

总体来看,美国、德国和日本在有机农业发展上取得了很大成功,其开发进入标准化和规模化阶段,管理也日趋规范化。其成功经验在于:

(一)健全的农产品法律法规体系

国外对有机农业都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这为有关有机农产品的标准制定、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质量认证、信息服务等纷纭复杂的工作建立了统一的法律规范。

早在1983年美国就制定了有机农业法规,对有机农业进行了界定。1990年进一步制定了“有机食品生产法”,还成立了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1991年又将1990年的“有机食品生产法”修改成“美国农业部有机食品证书管理法”。1996年还修改了“农业法案”,提出了联邦农业革新法。2000年底,美国农业部确定了美国有机农业标准。除全国性法案外,早在联邦法制定前全美就有28个州实施了“有机食品法”,其中加州在1979年就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德国的农业有一套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一般农产品种植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就有7个,即种子法和物种保护法、肥料使用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土地资源保护法、植物保护法、垃圾处理法和水资源管理条例。而有机农业除上述法规外,德国根据欧盟于1991年和1994年分别公布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态农业管理规定,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和规定。日本有机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92年日本农林水产省制订的《有机农产品及特别栽培农产品标志标准》和《有机农产品生产领域管理要领》,并将以自然农业、有机农业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列入保护环境型农业政策。2000年还制定了《日本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简称JAS法,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二)配套的农产品标准体系

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美国认证机构制定了有机农产品标准:土地上的有机农作物在认证前,必须停止使用禁用物质3年,在执行有机栽培时是符合有机计划的;申请发照的生产与经营者,必须向认证机构递交一份有机农作物生产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所有生产过程、如何维护土壤肥力、如何实施轮作制度以及不使用某些施肥措施;从事生产的农民需要记录所有栽培耕作,并保持该记录5年;认证机构每年定期做检查,以确定从事有机农业生产、操作者在执行有机栽培时是符合其有机计划的。德国根据《欧洲有机法案》制定了有机食品的统一标准。对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过程的检查要求、各种生产资料的使用、有机食品原料的使用、单位畜禽的最小饲养面积、单位面积上饲养畜禽的数量、监控操作程序、登记和标签内容等规定了标准。以欧盟标准为范本,日本也加紧了标准制定。2000年4月份,日本推出了有机农业标准,具体内容与欧盟标准95%以上是相似的,该标准于2001年4月份正式执行。同一时间,日本还出台了有机农产品加工食品标准。

(三)完善的农产品检测检验体系

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日本及欧盟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本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并通过该体系进行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监测。

美国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有农产品分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机构和分区域的大区性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同时,各州也根据需要,建有州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质量安全。美国的检测检验体系还负责对食品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德国根据欧盟和本国的法律法规,对农产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有机农业企业每年要接受1次严格检查,生态农业协会也要对其会员企业进行检查。德国现有23个有机农产品检测机构,均是经政府确认的私营企业,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即发给证书。日本在农林水产省建有一个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负责农产品的监测、鉴定和评估以及各级政府委托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检验工作。                                                                                                            

(四)积极的政府补贴

德国的环保型农业分三个层次,低级层次是在耕作中控制使用化肥和农药,中级层次是再加上土壤和生长调节剂的控制,高级层次是有机农业。不同层次的环保农业,根据农场主减少的收入固定补助标准,由政府从生态农业基金中给予补偿。德国有农用地1730万公顷,受环保补助的农田为500多万公顷,占农用地的30%。萨克森州是德国生态农业补助最多的州,1993年开始进行补贴,现2/3的耕地是环保型农业,前三年每公顷由地方政府每年补助550马克,后2年每年补助450马克,欧盟的环保奖金和有机食品补贴,如休耕补贴、环保农业补贴和结构调整基金等,欧盟、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有机农业的补助每年每公顷总计可达1000马克(张华建,2002)。此外,经检测合格的有机农产品上市后也可获得较高的价格收入。日本不但对从事有机农业提供必要的农业专项资金无息贷款(7年内偿还),而且对建设健全堆肥供给设施、有机农产品装运设施等进行补贴(方志权,2002)。

(五)透明的农产品质量信息

国外都特别强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管理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调公众参与。让公众有多种途径和渠道了解和获取各种信息和情况,并可参与评论。

美国特别强调风险信息交流和传播在风险评估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第一,通过有效的信息发布和信息传播使公众健康免于受到不安全食品的危害。第二,通过风险信息交流提高风险分析的准确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德国食品管理机构在信息收集和分析方面的关键任务,就是在欧盟各国和世界范围内收集。鉴定和利用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通过信息的收集及分析来了解各地对食品安全问题作出的改革。日本政府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作为直接关系到国民健康、政府形象、政权稳固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并且民众的消费安全意识较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社会透明度很高。

(六)适用的销售方式

美国、德国、日本有机农产品流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重视直销的特点(赵芳,2000)。

美国采取“地区支持农业”即消费者团体与农户(生产者)团体直接签订合同并预付贷款制度。目前全国有520个这样的团体,参加人数大约10万人。有机农产品一大半是在健康食品店、有机食品店、农户直销市场或农场附近的直销点销售的。德国有机农产品生产已具有相当规模,因而有机食品市场的销售渠道日趋多元化。其中一类便是农户直销,占有机食品市场份额的25%,这种营销方式没有中间商,减少了流通环节,效益都比较好。农户直销中也有三种渠道:一是农场设立直销店;二是到专业市场承租柜台进行专柜直销;三是宅配或配送,根据订单直销送货上门。日本有机农产品销售的最大特征是重视直销(方志权,2002)。20世纪七十年代初阶段,日本有机农产品流通主要采取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结合的办法,即成立产销联合组织,其主要优势在于使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面对面的相互信赖”关系。1985年随着有机农产品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地方出现了专业配送有机农产品的流通组织,也有一些地方依托生协实行专业配送,这样流通配送覆盖面不断扩大,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买到有机农产品。

三、对中国的启示

全世界的人们都在关心食品安全问题,有机农业不光是在发达国家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即使是像中国这样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有机农业也正在悄然发展。目前正值我国加入WTO后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发展有机农业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巨大。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传统农业基础好,又有生态农业、生态建设的基础,已经具备开发有机农业很多有利条件,认真借鉴美国、德国和日本发展有机农业的成功经验,对积极推动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括五个方面,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

第一,在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现有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或法规,基本上都是专业性法律或法规,远远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客观需要。主要表现为现有法规协调性差、可操作性差,缺乏专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或法规。因此,应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设,如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它们之间的协调性。

第二、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在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检测等都缺乏完善的标准,有的地区制定了地方标准,但往往只是从地区自然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的角度出发来制定,因此标准仅适用于局部地区范围之内。有的龙头企业在缺乏标准体系的情况下,根据在有机食品开发方面积累的经验,制定了企业标准,适用范围就更窄了。因此从全国范围来看,没有形成全面科学的标准体系。因此,应该加强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的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通用性,并做好与国际标准的衔接。

第三,在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方面。在目前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方式下,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含量,难以做到更有效的监控。对有机食品的各项质量指标难以全面、快速地检测,经销商和消费者往往无法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外观分辨哪是有机食品,哪些是普通农产品,这使生产有机食品的农户利益无法得到保证,也影响生产者的积极性。因此,要加大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加强和完善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检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四,在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目前的有机食品认证体系是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即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测评以及对已生产加工好的产品的质量监测。但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主要是生产过程,如作物种植、肥料施用、农药使用、畜禽养殖等,过程控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应该对有机食品生产实行“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并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第五,在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方面。现在各地都热衷与有机食品的开发,因此,对有机食品的申报抓的比较紧,而放松了对有机食品的后期的跟踪管理。有的地区为了达到创收的目的,对假冒伪劣的有机食品查出来后也是罚款了事,甚至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熟视无睹。健全的法规体系必须有严格的执法保障,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严惩。在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过程中,应借鉴国内外的执法经验,在逐步完善法律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作用。

(二)加大政府对有机农业的扶持力度

有机农业是事关全民健康问题的大事,在市场发育不够健全阶段,政府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和引导,才能实现有机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机农业在生产时不允许使用农药、化肥等物质,其产量比一般的农产品产量要低,而其生产成本要比一般农产品高。在目前市场还不能完全实现优质优价的前提下,政府应该加大对有机农业的投入。在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中资金向有机农业开发倾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有机食品品牌,并对获得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有机食品生产和有机食品营销企业进入市场,减免入场费等费用;获得有机食品证书的企业,给予其自营出口权,以促进有机食品的出口创汇;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资金及技术支持;积极开辟有机食品通道等等外,政府还应对有机食品的生产实行补贴,确保生产者有利可图,保护和提高有机食品生产者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建设

我国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都以家庭为主,批发商、零售商也以个体经营为主,这使得消费者在获取质量安全信息时存在障碍。在农产品市场交易中,有关质量安全的信息无法直接显示给消费者,消费者也很难通过检测等手段判断农产品质量是否安全,只能凭观感获得农产品的质量信息,容易忽略影响质量安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因此,应该从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公告制度、农产品品质公告制度、农产品认证公告制度、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等方面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扩大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范围并提高监测的频率。同时,对不合格农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曝光,增强公众监督的力度。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农产品销售渠道

在绝大多数农产品购销体制已经放开,农产品总量相对供大于求,许多地区出现农产品销售难的今天,找出适当的办法提高销售渠道的销售能力,对于解决农民及其他各销售主体的燃眉之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化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农产品传统的销售渠道是集市销售,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求的提高,这种主要销售渠道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因此,我国应该采取多种灵活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的顺利销售,在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同时,提高农民利益。如采取专业市场销售、销售公司销售、合作组织销售、销售大户销售、农户直接销售、网络销售、超市销售、专卖店销售等销售渠道。作者:徐 翔,张利国(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链接:http://e-nw.shac.gov.cn/wmfw/hwzc/hygl/200604/t20060418_150113.htm

 

博主简介:张连翔(1959-),大学文化,学士学位,无党派人士,辽宁省喀左县人。现任北方林业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中心教授级高工(3级教授),学术委员会成员,兼任《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和《辽宁林业科技》两刊编委,《新农业》杂志园艺版编委,《中国林业网》和《新农村商网》林业科技(在线)咨询专家,中国林学会灌木分会委员,全国林业科技特派员。曾任辽宁省林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成员(1993-1995年)。主要从事应用生态及种群生态和数学生态学、森林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抗旱保水造林、困难立地植被恢复与重建、林下经济、园林绿化、生物质能源林、经济林全生态经营和有机果业等的研究。取得科研成果13项,发明专利3项(2项正在申请中),编制辽宁省地方标准2项,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翻译和发表日文林业科技资料数十万字,主编专著2部、参编著作1部、参编论文集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