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西游六福袋:抓住援助新疆契机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1:18:09
抓住援助新疆契机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作者: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王记文    发布时间: 2011-06-09 14:42:59






    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部署启动了旨在强化人才智力援疆、突出审判业务援疆、保障资金项目援疆的新一轮援疆行动。新疆法院迎来了大发展的历史性重大机遇。王胜俊院长亲临援疆工作座谈会所做的重要讲话,站在稳疆兴疆和富民固边的战略全局高度,提出了援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内容丰富、要求明确、可操作性强。新疆法院以及各族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胜俊院长讲话的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要求上来,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援疆工作部署上来。一定要紧密结合司法工作实际,正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做好受援工作。

    当前,新疆法院要以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教育和引导法院全体法院干警,看清新疆面临的长期、尖锐、复杂、严峻的反分裂斗争形势,深刻认识新疆目前的艰巨发展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受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高院开始,明确受援责任,坚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部署,建立起与对口援疆法院相互衔接、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援疆工作机制,承担起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责任,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工作,确保援疆工作任务得到贯彻执行。各分院、中院要同对口援疆法院一道,做好援疆工作的3年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协调落实;努力使新疆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办案质量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以“输血型”援疆为依托,建立“造血型”受援的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提升自身科学发展能力,为稳疆兴疆和富民固边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认真做好人才和智力受援工作落实。新一轮援疆工作重在人才智力支援。新疆法院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仔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口支援新疆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排落实好对口援疆法院与新疆受援法院的相互派员挂职工作。要针对新疆多民族多语种诉讼的实际,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加快实施“双语”教育培训步伐。教育培训要把加强反分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摆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突出位置,打牢反分裂和反暴力恐怖的思想基础,提高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司法能力。要因地制宜,脚踏实地,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双语”教育和翻译培训,通过不懈努力,真正胜任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重任。

    要继续加强审判业务培训。新疆法院要紧紧抓住全国法院援疆机遇,认真学习内地兄弟法院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管理理念,来提高自己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要将培养锻炼审判业务骨干、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作为人才智力援疆的切入点,在向内地兄弟法院学习中自我提高。各受援法院要热情为对口援疆干部创造工作条件,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与生活,尽力让他们在新疆落后艰苦条件下有一个相对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搭建充分发挥对口援疆干部优势的平台,借助对口援疆接受先进司法经验、促进自身发展,以高质量高效率的审判工作,推进新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进程。

    要通过新一轮援疆,使新疆法院的基础设施装备得到进一步改善。最高人民法院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历来高度重视、鼎力支持新疆法院工作。2007年8月全国法院第一次援疆工作座谈会,启动了全国法院对口援疆工作,对新疆法院给予全方位、多领域的支援和帮助。至今,已有23个省区市法院分别与新疆中、基层法院建立了对口援助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新疆法院建设。新一轮物质资金援疆力度史无前例。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法院对新疆法院的物质资金以及基层基础设施项目援助,推动新疆法院全面建设。新疆高院要建立健全物质援疆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受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援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受援项目的落实。各受援法院要加强与对口援疆法院的密切联系,精心组织新一轮援疆对接,凡到对口援疆法院学习交流,都要仔细准备受援工作计划,与对口援疆法院联合调研、共同商讨,确保各项援助规划得以落实,进而增强新疆法院的司法保障能力。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对于新疆法院来说,是难得的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新疆法院要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迅速行动起来,紧抓队伍建设,苦练司法本领,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援疆工作打下基础。要切实转变受援理念,调整受援思路,从单纯依靠物质资金援助转到强化人才智力、突出业务培训上来,更加注重学习内地兄弟法院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法院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开阔眼界、增加见识,来充实自己、提高实际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