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领队:天涯观察第477期:乌坎事件真正缺失的是程序正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07:24
乌坎事件真正缺失的是程序正义


乌坎尚未圆满…


  
  新中国以来罕见的能发生在眼皮底下的乌坎村近四个月群体维权事件,经过上访、游行、堵路、冲突、封村,越来越像在打上一个死结。但从12月21号网络上流传出一张乌坎村代表林祖銮商谈后走出来的灿烂笑脸相片,事件似乎正得到所有童话里王子与公主的“圆满”结局。22日,当广东省委副书记进村之后,村里的黑白条幅已换成巨大红色口号,并插满彩旗,像欢迎49年的解放军进城。
  
  担心进一步可能发生的流血事件和进一步的激化行为,看来不会再有,更高一层的当地政府展示了一种更委婉更有技巧的处置智慧。市委书记和省委副书记的拍胸口表态,让愤怒的乌坎村人逐渐回归平静,接下来,乌坎村人选择静待“公正”的到来。
  
  可以肯定,再过不久,也许只要半个月,我们再听到乌坎两个字,它在记忆里将遥远得像火星那么远,我们甚至会反问,你是在说哪个非洲国家?正如曾经的丰城事件,更近的如瓮安事件,石首事件,能记起并说得出经过的人,除去当事人,大概也不多了。这个年代,我们都患上集体快速失忆症。是啊,中国一年到底要发生多少起群体事件呢?没有查到任何官方的正式数据,倒是“有调查”称,中国每年民众集体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达十余万起,其中强行征地与补偿不足引发的群体事件占到了6成左右。中国社科院表示,自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农村的重大事件中65%为侵占土地问题。从乌坎标本剖析群体事件共性农村直选制度虽好但相关配套不足


村选乱像比比皆是


  
  反观与乌坎一样的群体事件,是不是真属于发展一手硬,一手软,及个别官员渎职、腐败造成的?
  
  乌坎冷静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重点在村官选举、土地及财务公开。僵持数月之后,政府以慈悲面目放软身段:放人、收回土地、承诺查贪、不秋后算账……一个近乎完满的结果。
  
  能有长期效果么?
  
  乌坎人强烈声讨的村官选举,可以实现村长一人一票的直选,是通往民主社会的一道天梯。实际村长直选的执行情况又如何呢?能直选的村长,往往成为买票的工具,谁给钱我投谁,谁家族强大票给谁。农村直选在当下制度上虽然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制度,但仍是跛脚鸭,一长一短,可以决定总经理不能选择董事长,决策却是董事长说了算。再加上缺少最重要的保证直选公正的监督与惩处制度,直选在很多地方成为一场花钱买票或村霸当道的闹剧。硕大权利在手,可悲与可恨的,村民要么将它当垃圾废纸丢掉,要么当成兑换即时糖果的小奖券。糖山在旁,形同瞎子,缘木求鱼。
  
  弃最优的制度不用,乌坎人仍然需要指靠“青天大官”怜悯的方式获得一名不贪腐不渎职的村官。乌坎人不得已在与政府对峙时自建组织及代表强求认同,本来就是场荒诞剧。土地利益分配,几十年前是个问题,现在又成大问题


家大业大几十年如一日


  
  再看乌坎事件最核心诱发因素,那块曾租给港商的土地,源起这块土地将变更用途与房产商合作开发,乌坎人于是要求收回。多次上访无果后,群体事件终于像没有出气阀的高压锅,挡住了一波又一波的沸腾,最后一次一定惊天动地,锅破灶毁。关于土地,并非无法可依,只是属于这个政府最不想规范的法,宁愿以不同的拆迁条例来对抗物权法,千万百计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实施各种乾坤大挪移伎俩,倒腾赚空手套白狼的快活钱。最后谈判的结果,是当地政府出钱从港商手里拿回土地,再还给村民,承认政府来当冤大头。出让土地收益私分是一错,违法用地是二错,违法要地是三错,违法还地是四错,一错再错,结果貌似能平息乌坎人的愤怒,达成所求,却都是置明规则于无物,以权代法的暗规则在生效。
  
  用荒诞解决荒诞,用错误解决错误,潜规则凌驾明规则,这才是造成乌坎事件的真正源由,也是下一个不可避免的乌坎事件的导火索。
  
  善意的揣测当下大家长制,官员要操心“全家人”所有的粮油米面和未来出路,又高高在上说一不二,永远伟光正,靠自己的“良心”与喜好判给“全家人”每人到手多少,他来决定什么是“全家人”的公平,最终大家长必须要像神一样公平才能实现稳定。恶意的揣测大家长制,导致谁与权力最接近,谁最能获得权力带来的好处,手握权力的那个家长生出私心之时,亲娘生后娘养必然就此分化出迥然不同,一个能自己决定对错,自己监督自己的大家长,最后就只能靠言语、棍棒与身份的暴力维持稳定。事实上,层出不穷的群体事件,正是恶意揣测大家长制成为现实的恶果。
  
  而这,都不是一个健康社会需要的。
  
  社会如此复杂,利益群体各不相同,指望大家长式的制衡最大化,是乌托邦的笑话,没有人和组织可以做到。即使按乌坎村的处理结果来看,以土地为例,收回土地固然满足了乌坎村人的利益,可港商的利益谁来保证?政府出钱平息了港商的利益,政府的钱来自纳税人,那纳税人的利益谁来保证?乌坎村收回土地并非是抗拒搞房地产,是反对搞房地产的利益无法得到分配,事件一折腾,这块土地再次出让时前期成本必然计入,后期导致房价继续飙升谁又来保证买房消费者的利益,他凭什么得为越来越高的土地成本买单?这样的利益纠葛,岂是靠大家长拍脑袋拍大腿能解决?
  
  所以,可以断论,任何只会喊结果公平正义,结果制衡最大化,谁都认为自己代表人民代表最广大利益的人或组织,一定是场骗局或一出善良的闹剧。建立程序正义是保障结果正义的必经之路


如何才能踏步向前


  
  承认结果的相对公正,制衡的相对最大化,才能摸到权利分配解决的根本钥匙。而能保证这一点的唯一方法,是必须保障过程中的程序正义。程序正义虽然也存在纯粹的程序正义、完善的程序正义及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并非结果公平正义的唯一因素,但它是导向结果公平正义的必经道路,属于能看得见的正义,比任何其它因素都显得更重要。
  
  乌坎事件,就存在严重的程序正义缺失。
  
  首先是村官的选举,有法未依,不能保证选举程序的公平,无法实现对村官是否渎职的考核,视规则如玩物,结果谁也不相信选举结果,根本没有考核,于是村支书胜过卡扎菲的结果被四十年来当成最公正的结果,一个最能接近公平的村委组织法除了悬挂墙上作美丽展示,沦落成集体可凌辱的文字笑话。
  
  再看土地纠纷,市委书记拍桌板就可以收回土地,村官拍脑袋就可以卖出土地,村民扛旗游行又可以收回土地,都在集体无视土地法的程序正义,靠的是谁会讲理,谁会哭喊,谁的权力在手,谁就能决定那块土地的命运。也许结果是正义的,可谁又能保证所有逾越规则的结果都能正义?规则被逾越的结果,不正是土地乱象的根源?那块土地违法的背后,不是靠逾越规则逾越程序正义得来?乌坎村提及的污染与财务公开及助学,都有明细程序可循,实际是每个程序最终都被逾越,逾越程序正义的后果,是都没能产生出公正。政府处理此事上,逾越程序正义更是随处可见,对多次上访中程序处理的藐视,抓人与放人的人治,视土地为私产随取随索随赠,同样无视程序,无视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是上效下仿最恶的榜样。

  失去对程序正义的遵守与畏惧,公民失去对规则信仰与守护的社会,连程序正义都不能保证的社会,奢谈结果正义无疑是自己磕下一颗迷幻药,并以幻境一切为真实,实际是一直在黑暗封闭的高压锅里继续转圈,等待下一次更大的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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