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花花语萌娘百科:毛泽东和江青的神秘婚宴:日军轰炸下举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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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和江青的神秘婚宴:日军轰炸下举行(2)

发布时间:2012-01-27 00:00 作者:李贤娜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804次

 

 

  一种奇特的巧合,为蒋、宋及毛、江的婚姻所共有:都有“约法三章”!


  蒋、宋结合时的“约法三章”,是宋美龄提出的。据云:


  一、蒋介石必须信奉上帝,受洗成为基督徒;因宋美龄是虔诚的教徒,两人必须有共同的宗教信仰。


  二、宋美龄不生小孩,以保持身材,并多为中国的革命事业奋斗。


  三、宋美龄不担任政府公职,不参加正式的高阶层决策会议,她只愿以蒋介石私人秘书的身份,对外从事政治活动。


  关于蒋、宋的“约法三章”,所传版本甚多。以上据香港广角镜出版社所印《蒋家三代的罗曼史》一书。


  毛泽东和江青的“约法三章”,既不是由毛泽东提出,也不是由江青提出,却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约法三章”的版本也很多,“约法三章”的内容也互有出入。


  一、毛、贺的夫妇关系尚存在,而没有正式解除时,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泽东夫人自居;


  二、江青同志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起居与健康,今后谁也无权向党中央提出类似的要求;


  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二十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并不得干预过问党内人事及参加政治生活。


  蒋、宋的“约法三章”和毛、江的“约法三章”,不约而同都提到了婚后夫人的政治生活问题:宋美龄主动提出,她不担任政府公职,只担负蒋介石的秘书及外事方面的工作,她这么说,后来也这么做;江青则不同,由政治局对她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二十年内不许她问政。这不同的“约法”,当然由于宋、江两人的身世、阅历、背景全然不同。


来源: 深圳新闻网 | 来源日期:2012年1月18日 | 责任编辑:郑子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