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八集纪录片:黄兴有没有贪污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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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有没有贪污公款

类别:人文历史   浏览量: 14   版次:GB03   版名:历史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2-01-25
作者:张耀杰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二次革命”失败之后,流亡日本的孙中山把革命失败的主要责任,归罪于掌握军事实力的黄兴(克强)等人的不肯服从。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黄兴、孙中山合影。

    ●张耀杰

    “二次革命”失败之后,流亡日本的孙中山把革命失败的主要责任,归罪于掌握军事实力的黄兴(克强)等人的不肯服从。在这种情况下,黄兴在革命党内部既面临着聚集在孙中山身边的陈其美(英士)、戴季陶(天仇)、张继(溥泉)、何海鸣等人的政治清算,同时也面临着经济清算。相对而言,对于他更具杀伤力的,显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黄兴遭遇财产清算

    1914年5月29日,孙中山在写给黄兴的回信中表示说:“至于英士所不满意于兄之事,多属金钱问题。据彼所称:上海商人尝言兄置产若干,存款若干。英士向来皆为兄解辩云,断无此事。至数日前报纸载兄在东京建造房屋,英士、天仇皆向日友解辩,天仇且欲写信令报馆更正。有日人阻之,谓不可妄辩。不料宫崎回信认以为有,二人遂大失望。”

    接下来,孙中山正面表白了自己的金钱观:“以上则兄与英士互相误会之实情也。乃忽牵入入会之事,则甚无谓也。且金钱之事,则弟向不在意,有无弟亦不欲过问。且弟以为金钱之于吾辈,不成一道德上良心上之问题,不过世人眼浅,每每以此为注意耳。”

    这里所说的“入会之事”,就是孙中山重新创建的中华革命党。比起“天下为公”的孙中山,黄兴与陈其美、戴季陶等人一样,属于把金钱利益与道德良心直接挂钩的“眼浅”之人。他在1914年5月21日写给宫崎寅藏的回信中表白说:“然以弟不赞成中山之举动,以是相迫,不但非弟所乐闻,且甚为弟所鄙视。其手段之卑劣也,近日造谣、倾轧之机已露,颇不愿白于大雅之前,谨就此房屋事再为兄一陈之。”

    按照黄兴的解释,他从事革命活动以来一直没有照顾家庭。之所以如此,并不是自己忍心不顾,而是家眷留在湖南,前清政府不甚注意,又有亲友帮助接济。等到“二次革命”失败之后,湖南都督谭延闿(组庵)担心袁世凯方面采取报复行动,专门把黄兴的家眷送到上海。由于“家母年将六十,身体多病”;又由于在美国留学的儿子黄一欧、儿媳李兴亚以及妻子徐宗汉的前夫之子李振华,不能再享受袁世凯特批的留学公费,不得不考虑转往日本继续就学。这样一来,聚集到日本的家人将会超过十口。黄兴只好与宫崎寅藏商量,打算在东京郊区租一套比较廉价的房屋。宫崎寅藏建议说,从财产上考虑还是自己建造房屋更加合适,五六年后所建房屋还可以按原价卖给别人。黄兴听从宫崎寅藏的建议,在自己租住的“旧友之屋”旁边加盖了几间房屋。

    关于建造房屋的资金来源,黄兴介绍说:“至其代价,所造之价不过四千余元。前承头山翁及兄绍介,将字画售出,除偿旧债及旅费外,欲取之于此,更无庸讳饰者也。”基于上述介绍,黄兴从道德良心上自我辩护说:“此天性人情,非此不能成人。……从此誓漫游世界一周,以益我智识,愿以积极手段改革支那政治,发挥我所素抱之平等自由主义,以与蟊贼人道者战。”

    6月3日,黄兴在致党人刘承烈的书信中,重申了自己坚决反对孙中山效法袁世凯专制人治的政治理念:“兴素性迂拙,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虽以人之如何毁伤,亦不稍为之动。……至于欲反对自己十余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而借以权利相号召,效袁氏之所为,虽爱我如兄,兴亦不敢从兄之后。”

    关于自己用来换钱的字画,黄兴在6月12日致日本友人萱野长知的书信中写道:“上海税关强夺去之画,已问清带来之人,实属无理之极。闻贵国人同时被其扣留物件不少。兹已将电稿拟好,请用兄名及通信社址发去。并请另电高木或森君,向其索回为要。奉上五十元,以备电费。”

    6月16日,黄兴又在致田桐(梓琴)信中写道:“梓琴兄鉴:前兄尚留有祝世禄字在弟处,并徐天池画(此画当时日友未来取),弟因有他行,请来取,以免遗失。”

    祝世禄是明代万历年间的进士、著名书法家。徐天池即徐渭,号青藤老人,是明代著名的画家、诗人和戏曲家。在此前后,黄兴还在李根源于辛亥革命光复云南期间,“得之于旧肆”的宋代著名书法家米芾的行书真迹上题写过跋语。像这样的国宝级文物字画,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宝贵遗产,无论黄兴、田桐、李根源等人是花钱购买的,还是在战争期间作为战利品缴获占有的,都不可以随意带出海关出卖给外国人。黄兴在中国海关已经加以扣留的情况下,还要借助日本人的力量予以索回,这件事本身就是对于国家利益的严重背叛,尽管他斥巨资为家人建房,确实出于“天性人情”。

    孙中山身边的“三五人”

    据日本外务省档案中的《孙文动静》记载,1914年6月16日,孙中山徒步走到芝区南佐久间町一丁目3号的《民国》杂志社,与陈其美、田桐、胡汉民、周应时、刘承烈、柏文蔚、居正等人协商中华革命党的干部人选。众人推举孙中山为总理,并且打算推举黄兴为协理。但是,考虑到黄兴投资一万日元在目白台盖房,给人以另有打算的印象,协理人选最终没有确定下来。

    黄兴为了让路避嫌,于6月30日在李书城、石陶钧、徐申伯等人陪同下前往美国。7月8日,中华革命党在东京筑地精养轩正式成立,孙中山宣誓就职总理职务,以陈其美为总务部长,居正为党务部长,张静江、廖仲恺为财政部正副部长,许崇智、邓铿为军务部正副部长,胡汉民、杨庶堪为政治部正副部长。孙中山在总理之下特设协理一席留待黄兴,只是黄兴直到去世,也没有加入该党。尽管如此,自以为信仰“平等自由主义”的黄兴,对于党魁孙中山采取的一直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内外有别、等级森严的身份忠诚;而不是现代工商文明社会所通行的以人为本、意思自治、契约平等、民主参与、宪政共和、大同博爱的价值观念。

    1914年10月5日,专程到芝加哥阻止袁世凯政府向美国借款的黄兴,在与孙中山的亲信党人梅培的谈话中,再一次希望孙中山更改中华革命党章程:“吾非反对孙先生,吾实要求孙先生耳。……且吾知此新章之不能改者,原非孙先生之把持,实为三五人所梗耳。……至吾为此事,自到美以来,除密商林森、谢英伯、冯自由、黄伯耀而外,并未对第五人说及。”

    按照黄兴的善意理解,孙中山是同意更改党章中党魁专制加党魁崇拜的相关条款的,是包围在他身边的陈其美、戴季陶、张继、何海鸣等“三五人”,在极力阻止他实现自己的美好意愿。1915年3月,孙中山给远在美国的黄兴写下一封长信,在谴责黄兴背叛革命的同时,特别提到了“三五人”中的陈其美、张继、何海鸣:“东渡以来,日夕共谋,非欲雪癸丑之耻,实欲竟辛亥之功。而公又与英士等互相龃龉,溥泉、海鸣复从而煽之,公不维始终之义,遂作中道之弃。……且世之所谓英雄者,不以挫抑而灰心,不以失败而退怯,广州、萍醴几经危难,以公未尝一变厥志者,岂必至今日而反退缩不前乎!”(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何海鸣的公开控诉

    与陈其美、戴季陶、张继等人相比,湖南同乡何海鸣,是最早挺身而出控诉黄兴包办革命并且贪污公款、出卖同志的一个人。

    以激烈著称的何海鸣,是湖南衡阳县北乡合江套人,生于光绪十二年即1987年。原名时俊,字一雁,笔名衡阳一雁、求幸福斋主等。15岁时跟随做官的父亲来到湖北武昌,考入两湖师范学堂。由于父母先后去世后无力支付学费,他改投湖北新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第四十一标一营当兵,由列兵升任营前队副目兼司书帮写,先后参加群治学社、振武学社、文学社,从事反清活动。

    1911年3月,《大江报》被清政府查封,何海鸣与该报社长詹大悲被捕入狱,罪名是“淆乱政体,扰害治安”。武昌首义后,汉口光复,何海鸣与詹大悲被救出狱。据何海鸣自己介绍,黎元洪被迫同意出任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都督,表示“只好跟你们小孩子拼上一拼”,就是他花费一天一夜口舌的结果,他自己也因此出任汉口军政分府少将参谋及副都督。为配合汉口保卫战,他把没收来的《公论报》改组为《新汉报》出版发行。汉口保卫战失败后,詹大悲、何海鸣等人因为担心遭受鄂军都督黎元洪的军法处置而逃往上海。

    1913年9月22日,上海《时报》刊登《何海鸣致报界述困守南京情形函》。以为自己是不是国民党人“无大关系”的何海鸣,公开否认“二次革命”期间的“南京二次、三次独立”,是“国民党诸大伟人所为也,何海鸣必即黄兴所派往者也”,明确表示自己所从事的是“单独之行动”。接下来,他正面控诉了黄兴、陈其美等人的“包办革命”:(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袁世凯无状,即寻常之人亦可讨之,原不必附和诸大伟人,始得谓为正式之讨袁。乃诸大伟人不然,以为革命者乃诸大伟人拿手之作。其脑筋中殆嵌有包办革命四字。某也昔在某省为留守,则某省非某莫属。某也昔在某处为偏安之都督,则某省亦非某其谁?推其究极,殆视中华民国二十二省为诸大伟人之采邑。”

    这里的“某也昔在某省为留守”,指的是前南京临时政府留守黄兴。“某也昔在某处为偏安之都督”,指的是曾任某省或某地都督的国民党高层人士陈其美、胡汉民、李烈钧、柏文蔚等人。“采邑”就是家天下、私天下的封建皇帝,以化公为私的方式封赏给各个诸侯的私人领地。何海鸣之所以要发表文章控诉国民党高层的“包办革命”,是因为他在黄兴等人临阵脱逃之后来到南京,组织领导“南京二次、三次独立”,国民党内部不仅不给予协助配合,反而对他采取歧视性的排斥态度:

    其一,“予既驱逐陈之骥后,金陵始稍稍发现国民党中之人,而其宣言乃大不满意予曰:此书生也,此孺子也。都督、司令一席,非某大将军不可,非某大伟人不可。”

    其二,“南京自黄兴逃走以后,财政异常困难,据国民党某君所云,黄之卷资当在八十万以上。及予入金陵,百无所有,飞函告急,迄无应者。……革命必作都督,作都督必得钱。然非革命也,括钱耳!”

    不便公开的账簿

    关于黄兴及江苏讨袁军的经济账,张国淦在当年的日记中依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说:“宋遁初为黄克强心腹。宋被刺,黄之悲愤迥异他人。但南北两方实力,黄知之甚稔。当时南方各省兵权,除鄂、浙外,虽半为同盟所握,饷械两乏。黄熟思深虑,如鄂、浙能同意,尚可一试,倘不肯合作而轻率举事,必遭覆灭。正犹豫间,中山一派利用机会以压迫黄之讨袁;时流言四布,谓黄已受袁贿三百万元(《张謇传记》说是二百万为袁所卖,不要替宋报仇)。黄受此刺激,含冤无以自白,遂一发而不克自制矣。”

    黄炎培晚年也在《八十年来》中回忆说:“国民党既和袁世凯势成水火,中间陈其美最主张起兵北伐,看到程德全率民军打垮张勋,创议依前轨进行;而黄兴为人比较慎重,陈其美故意诬他受袁世凯贿,逼他说,你不是受袁贿,何不去南京劝程德全都督出兵,你不去说程,证明你受袁贿。黄兴急赴程德全前跪下,要求出兵讨袁,否则将不可为人。程德全说,袁世凯这样残杀,我自然同意讨袁的。但是出兵要饷要械,总而言之要钱。黄兴长途电话问上海陈其美,答称明天有两列车钞票运来。明天钞票运到,一检查,全是已经因接济民军而倒闭的信成银行的无用钞票(行长沈缦云因此被害于大连)。”

    与此相印证,已经投入战斗的黄兴,在1913年7月26日致妻子徐宗汉的家书中写道:“闻李平书家被巡捕查搜,想爱文义路亦必继续出此,闻已将关系物搬开,甚慰。但账薄、银摺等亦不可留家中。手枪子弹,亦望留心再检查一遍,总不使另生枝节为好。”

    徐宗汉与子女当时居住在上海爱文义路100号的伍廷芳旧宅,黄兴虽然不大可能从南京前线“卷资当在八十万以上”,他的家里确实存放着一些不便公开的“账薄、银摺”。宋教仁案发生后,在从应夔丞家里搜查出来的相关证据中,有黄兴于3月13日通过应夔丞把自己私存的六十万公债中的五十万,转到宋教仁名下作为活动经费,另外十万元划归应夔丞名下,作为联络江苏、浙江、安徽等地驻军的活动经费的文字记录。仅仅7天之后,宋教仁便被前沪军都督陈其美的谍报科长应夔丞、谍报科员吴乃文,以及武士英、陈玉生、冯玉山、张汉彪等人合谋暗杀。黄兴对于自己的这一涉案嫌疑,一直没有提供正大光明的合理解释。

    由于孙中山、黄兴、陈其美等人,从同盟会到国民党再到中华革命党时期,一直没有脱离秘密会党的暗箱运作,自然谈不上现代文明社会依法规定的财产公示制度。在这种情况下,陈其美、戴季陶、何海鸣、张继等人,针对黄兴贪污侵占公款的控告与清算既查无实据却又事出有因。

    ◎张耀杰,学者,著有《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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