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男人和菲律宾:拯救老百姓,取消政府招待费,充实国家医疗救助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59:00
(2012-01-20 23:04:03) 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国内文摘

(搜狐 博客 李长青律师)
    一、引子

    看了温总理为白血病患儿李瑞捐款一万元的报道,李长青感动于小李瑞的幸运,感动于温总理年迈的善良。

然而这种感动之中却蕴含了几多辛酸。据说全国有白血病患者400万,假设每个患者都能幸运地遇到总理,每个患者都需要总理捐助一万元,虽然不知道总理的年薪是多少,但是可以想见总理是捐不起的。感动于小李瑞幸运的同时,李长青却不得不慨叹其他身处绝境的人们的无奈与绝望。

二、医疗救助的现状

北川妇女王雪梅因无法支付医疗费上吊自杀;北京患重病农民李大伟抢劫入狱只为获得免费治疗;21岁女孩潘芬为父治病铤而走险竟抢劫;大学生曾沈为父治病也抢劫入狱。

这些看似孤立的极端个案串起来就勾勒出了我国医疗救助的悲剧性现实。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并每年以3万到4万的速度增加,其中50%是儿童。据儿童医院血液科医生介绍,李瑞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而此种病的治愈率为80%,放弃治疗的患儿中,十分之一左右是因为家庭经济情况所限。换言之,李瑞身后,有着一个庞大的白血病患者群体,他们中很多为了治病而倾家荡产,或者因无力治疗而放弃。

    卫生部发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显示,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新农合本年度筹资710.0亿元,支出429.1亿元,累计受益3.7亿人次。这意味着,每人次的平均受益或医疗保障水平仅为116元。而依据《情况》,2008年前三季度,我国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为5446.5元。116元之于5446.5元,所能起到的医疗保障作用,可想而知——只能算是杯水车薪。

    据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新医改方案中将有3900元投入医保,其中一部分钱用于医疗救助投入。 “医疗救助投入”指财政“出钱”建立医疗救助金,给救助对象以经济补偿,使用这部分救助金的对象一般是城乡低保人群。这部分财政投入在我国起步比较晚,即在2006年的“政府卫生预算支出”的科目中,该经费才能正式纳入,叫“城乡医疗救助经费”。从卫生统计数据看,2007年的这项支出是36.亿元。“社会救助受益者参加城乡医保的参保费,必须由政府支付。”顾昕分析,2007年我国有2272万城镇低保受益者,4173万农村低保和传统救济受益者。按此规模,未来3年该领域的卫生支出每年最保守估计也要50亿元。

三、将医疗救助纳入人权保障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有人说看不起病是因为医疗费用过高。但是李长青认为医疗费用过低同样不利于医疗水平的提高。如果一味地提降低医疗费用,那就意味着要牺牲医务工作者的利益。如果一个行业没有体面的收入,就无法吸引优秀的人才进入。如果没有人愿意再作医生,那么人们的健康水平如何才能得到保证?因此,李长青认为医生和教师一样应该有一个比较高的收入水平才是合理的。解决看病贵还是要从医疗保障体制抓起。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3月18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记者招待会上,讲到财政体制改革时,说了两句话:“我想讲一个公共财政的问题,这是很少涉及的问题。我们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公共财政更好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好地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在这5年,我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社会保障是我们建立政府的重要目的之一。我们的政府一直在讲我们的人权首先是生存权,没错。如果公民因为无钱治病而死亡或者等死,这不能不说是政府的基本人权保障工作不到位或者说是缺位。

我们要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抗震救灾精神,不要让患病的公民因为贫穷不治而亡,不要让家庭因为大病而破产,不要让患病的公民和因病而破产的家庭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四、取消政府招待费,强化国家医疗救助制度

或许有人会说政府哪来那么多钱,事实并非如此。看看全国每年的公款吃喝玩乐就知道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报道:据说有人算过账,全国每年的招待费高达5000亿元,至于总数究竟是多少,恐怕没有人说得清楚。但是一般地说,一个科级单位因为地区和部门的穷富不同,招待费都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有的可能超过百万元。

    据媒体报道,到2005年全国公款吃喝的数额已经到了6000万亿元(见2007年3月18日《法制日报》:《浪费,中国走向富强的头号障碍》),相当于2007年我国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支出即我们常常说的要加大民生方面的开支(见耶鲁大学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的《中国政府的规模有多大》)。

政府招待费这个项目本身就令人质疑。吃喝是个人的生理需求,用纳税人的钱来买单,其正当性不存在。其一,因为按照我国的工资理论,工资里面已经包含了吃的费用,吃完了回头再报销与贪污何异?其二,凭什么招待?既然是履行公务,工作时间谈工作就好了,难道吃饭也成了公务?其三,谁招待谁?既然大家都是公务员,那就是一家人,何必五天一大宴三天一小宴的糟呢?一句话,公务员吃饭应该自己买单,包括旅游。

李长青强烈建议把这笔钱拿来充实大病救助制度,小病不管,只救助那些经济困难的大病患者。并且不要撒胡椒面,比如李瑞治病需要30万元,就应该全额救助,送人送到家,如果只救助3万元等于浪费了这3万元。

去年一些城市参与评比最具幸福感城市,其实安全感是人最基本的需求,如果连安全感都没有,怎么会有幸福感?相信如果有了大病救助这个制度,每个人内心对因病破产的恐惧感会消失,安全感会增强,社会的稳定感会增加,中华民族会焕发更大的凝聚力。

我们不能再透支人们的良心与道德,当务之急是建设我们的制度;我们不能寄太多的希望于慈善和募捐,我们要通过制度来营造我们人生的安全壁垒。

五、滥发消费券是败家,有钱不如用来给穷人治病

      李长青认为:滥发消费券并不能真正地拉动内需,无异于饮鸩止渴。一次性的消费券,不会改变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政府没有办法持续发放消费券。长期来看,政府应该将大量支出投向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老百姓没有后顾之忧,才会放心消费。政府应该做的是创造公平的创业和就业机会,激发全社会成员的潜力,从而提高生产力。

有发消费券的这笔钱,不如用来给穷人治病。因为只有穷人才更有消费的渴望,换句话说穷人更具有消费潜力。有钱谁不愿意花,还用你拉动需求吗?从经济上挽救了一个病人,也就挽救了一个家庭;挽救了一个家庭,也许就挽救了和这个家庭紧密联系的数个家庭的经济。一个病人影响这些家庭的消费规模就可能高达数十万元或者上百万元。因此,李长青认为,给穷人治病比滥发消费券更能拉动内需。

改革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是民意所向,是大势所趋,是对执政者勇气和决心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