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罕的拼音:徐鸣华同志在全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创新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8:44:03
徐鸣华同志在全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创新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  .h1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h2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h3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DIV.union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DIV.union TD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h1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h2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h3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union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union TD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讲话摘要)


  今天召开全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创新工作交流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近年来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积极履职,派驻(出)机构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派驻(出)机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在驻在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任务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结合实际,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结合嘉兴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创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责任落实,驻在部门廉政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派驻(出)机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积极协助驻在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了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派驻(出)机构组织协调、部门职能机构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驻在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党委(党组)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落实责任制情况纳入驻在部门(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中。如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单位每年与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市法院对全体干警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岗位廉政建设分管领导、部门领导、部门廉政监察员、干警个人四级监管责任制;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服务专项行动,每个党委委员联系一个单位、一项重点工程,建立了纪检监察联合督查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抓服务保障,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各派驻(出)机构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确保中央和全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项工作中,各派驻(出)机构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普遍建立健全了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围绕支援灾后重建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进了驻在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如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校安工程专项督察、教育改革政策专项督导、政府惠民资金专项检查等,确保上级政令畅通;市科技局加大对科技立项“三审一决策”基本程序、项目实施全过程和科技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绩效进行审计抽查;市农经局围绕“两新”工程建设、“五个一百”示范工程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监察备案、动态报告、投诉举报、事前情况预告、事中同步监察、事后督查报告等六项保障制度;市建委深化“阳光建设”,完善城市重大规划建设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市水利局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水利建设市场备案管理系统建设;市人防办加大对人防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日常管理监督等。

  (三)抓风险防控,惩防体系构建力度进一步加大。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加强公共权力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公共权力良性运行机制。如市国资委开展了国有企业重大工程“3+1”防控体系建设,实行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实事工程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动态监管,完善岗位廉政教育机制,针对重点岗位编写了《廉政教案选编》;市财政局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的日常管理,对财务审计、项目审批、经费审批、基本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运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程跟踪,实施动态监督;市环保局围绕环保行政审批、环境执法稽查、环境监测、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资金安排、环保设备采购、干部人事管理等“八大权力”,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回头看”,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市审计局加强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出台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项目分配办法;市体育局完善了分工负责、廉洁教育、制度约束、动态监督等工作机制,推进省运会保廉体系专项构建等。

  (四)抓品牌创建,作风效能和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各派驻(出)机构按照“树优良作风、解群众困忧,提服务效能、促工作落实”的要求,协助和督促驻在部门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健全民生民利维护机制。完善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积极参与“行风热线”,“一把手”上线率逐年提高,去年达到97%,反映问题办结率达98%。深化“群众满意”创建,各单位以服务网格化、均质化、品牌化为目标,形成鲜明的创建导向,不断提升机关服务品牌、群众满意站所、群众满意行业创建水平。市经信委出台了创服务品牌八项行动计划,着力提高产业提升、平台建设、企业培育、项目推进等八个方面工作的服务水平,并进一步完善企业负担监测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优化服务、保障民生”劳动保障服务品牌活动,推行涉企处室“公述民评”制度;市卫生局积极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推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组织监督员定期开展行风暗访,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抓办信办案,执纪办案的综合功效进一步显现。始终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促进,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加强。去年以来,市级派驻(出)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156件,立案22件、党政纪处分24人。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办案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改进管理、健全制度。如嘉兴港区针对“3.23”系列腐败案件反映出来的管理漏洞,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纪检监察信访监督谈话、廉情预警、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等制度,同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的管理。

  (六)抓协作协调,履职作用进一步发挥。派驻(出)机构积极主动融入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构建惩防体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以及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工作,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市直机关纪工委加强对机关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开展告诫谈话,并结合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提高中层干部的廉洁意识;市检察院实施对下级院巡查制度,探索办案同步监督,并与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联动,强化巡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市发改委积极完善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制度,健全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项目稽查办法、督查督办制度和竣工验收意见等其他项目监管制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电子监察,出台了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促进了工作规范化;市文化局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整合文化资源,开展廉政文艺大蓬车下农村活动,推进了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同时,各派驻(出)机构还积极承担市纪委交办的参与巡察、考察、办案等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七)抓自身建设,派驻(出)机构管理进一步加强。自实行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市、县两级结合各自的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了重点派驻、归口派驻、重点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等三种工作模式。如市本级、南湖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等地,针对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的现状,采取了重点派驻的工作模式;秀洲区针对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不全、人员较少的现状,采取了归口派驻的工作模式,对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口派驻、垂直管理”,新组建了5个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和四个监察室,负责指导37个区级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海宁市针对自身特点,采取了重点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重要经济部门、执纪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实行重点派驻,并另设立三个派出纪工委,分片归口负责未设立纪检组织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同时,探索在乡镇层面设立监察室,推动行政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在优化管理体制的同时,不断探索完善工作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实施了市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专项工作制度、加强市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市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年度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等专项工作制度,通过规范制度程序、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强化了派驻(出)机构管理工作。

  二、真抓实干,不断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工作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发挥作用。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总结这几年工作经验,进一步认清反腐败形势,明确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指导工作实践。要牢固确立为大局、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去把握、判断和估量,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服从大局。要始终把维护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摆在重要位置,把推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力争为嘉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努力使反腐倡廉目标取向与驻在部门工作方向相协调,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做到主动跟进,经常深入驻在部门工作的第一线,及时研究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探寻有效治理和预防的新思路、新办法,为驻在部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要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这个重点,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派驻(出)机构所在部门权力比较集中,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派驻(出)机构的首要职责。派驻(出)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一是要更加注重思想教育。教育是基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方向。要高度重视抓作风小节问题,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帮助,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要更加注重制度完善。在工作中,要依靠制度来做好工作,特别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这是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不断总结,按照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抓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当前,要着重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市纪委已下发了《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回头看”的通知》,各地各部门是否做到了全覆盖,从前段时间的走访调研看,仍有一些部门只注重业务岗位的排查,对领导干部和其他岗位的排查还没有开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真正做到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的全覆盖。三是要更加注重环节监督。抓监督,要突出重点、抓主环节,使效果最大化。要严格按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和系统的实际,加强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情况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重要环节的监督到位了,就能避免和减少干部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四是要更加注重方法创新。派驻机构的工作一定要创新,只有创新工作,才能体现水平。从前面的交流看,各个部门还是有创新意识的。要善于从理念、思路、方法、机制创新入手,把派驻(出)机构的工作融入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中,既要创造性地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又要善于结合驻在部门工作实际抓落实,增强工作活力,创出工作特色,赢得驻在部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实际成效促进驻在部门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五是要更加注重案件查处。办信查案是加强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形式。作为派驻机构,对信访反映和案件线索要认真查处。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该报告的要报告,该立案的要立案,该查处的要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该处分一定要处分到位,不能姑息迁就。特别是到现在还没有查过案件的派驻(出)机构,要加大力度,争取在这个方面有所突破。严肃查处案件,反而能提高派驻机构的地位。六是要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派驻(出)机构的每一位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增长才干的途径。要加强学习。一方面要加强纪检监察知识的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信访、办案、行政监察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其他相关的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业务工作的范围、特点和流程,为履行职责打下基础。要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对派驻(出)机构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探索派驻(出)机构与委局机关之间干部双向互动交流机制,不断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要严格要求。加强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形象。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认真解决好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派驻(出)机构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

  (三)要紧紧围绕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派驻(出)机构的重要职责。各派驻(派出)机构要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在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上取得新的进展和新的突破。一要协助驻在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要明确驻在部门的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第一责任人是书记,要督促驻在部门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分工的要求,切实把“一岗双责”履行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具体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考核。要认真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要与有关班子成员及时沟通、及时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对那些不抓不管、敷衍塞责,导致风气不正、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及时向上级报告。二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中,有大量的工作是在驻在部门,有的本身就是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对这些工作的开展,责任一定要明确,派驻(出)机构是派来加强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的,不是替代驻在部门工作的。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该落实到党委的一定要落实到党委,该落实到第一责任人的一定要落实到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派驻(出)机构要主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通盘考虑、整体谋划、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和助手。要对驻在部门承担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听取汇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把握工作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针对部门及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助驻在部门找准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度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等预防和治理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