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最强光剑:“残疾人”何以成企业牟利的“葵花宝典”? [原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57:18
江南醉 发表在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forum-76-1.html分享到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腾讯微博
据《龙虎网》1月13日:从淮安市检察院获悉,2011年该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了“假福利企业”骗取退税涉及渎职犯罪案件10件,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国税与民政系统分别有5名官员获刑。
现在有些企业为了享受到国家免税政策,穷尽所能。按国家规定,残疾人福利企业想获得资格,安置残疾人职工须占总人数25%以上,且残疾工人数不能少于10人。每接受一个残疾人,每年可获得退税3.5万元。残疾人有如此利好,本被看成“无用人”的残疾人,竟成了“抢手”人才,于是乎企业怪招频出:有企业忽悠残疾人来装门面,却连基本生活费都不发;有企业不让有能力的残疾人找新工作,条件是须找一个残疾人顶替缺口,否则不予辞职。因为对企业来说,残疾人是了企业生财有道的聚宝盆。
新闻中的淮安市“假福利企业”为何如此破绽百出的弄虚作假,竟能一路绿灯,无人发觉呢?其中蹊跷在哪里?按道理来说,福利企业能积极聘用残疾人,这是个好事情,但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如何能运足福利企业退税政策?这需要官商结合,才能一唱一和,内外勾结,达到所谓的“共赢”,这就是用好残疾人的残疾证做假应付检查了。一要和民政部门搞好关系。只要打通负责福利企业资格审查、年检、督查的民政局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关系,就能对福利企业资格审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何况福利企业资格审查、年检、督查只是形同虚设,关系好了,甚至,在上级要来突击检查时,还提前通风报信,让企业做好“各种准备”。二要和国税局部门搞好关系。“假福利”企业通过民政审批,蒙混过关,还要经过税务部门的审批、认可,才能获得退税资格。周明作为分管残疾人福利企业退税的国税局副局长,应当带领辖区内的管理员到福利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清点残疾工人数是否符合规定。然而,周明每次调查时,都只是走过场,象征性地问一些企业生产情况,然后就在企业打牌、吃饭喝酒,从没有实质性调查、巡查,就连走过场,周明也会事先通知企业,让他们做好准备,别在检查时出现问题。于是,淮安市在民政、国税工作人员与“假福利企业”“双簧”表演下,让国家损失250多万,教训是深刻的,但警钟能震醒一些人?
由此看来,残疾人成了一些福利企业谋取不当利益的重要筹码!据淮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这次行动并没调查淮安全市95家福利企业是否都不符合规定,只选择其中规模较小或中等规模企业进行调查,数量只占全市福利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计算的也只是2008年以来退税数额。从查处情况看,这些不符合条件的“福利企业”获得的退税数额巨大,少的100余万元,多的近1000万元,其中淮安市某电工材料公司3年来骗取的退税达960余万元。
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所谓的福利企业一心只为骗取退税,残疾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本是为了鼓励企业帮助残疾人就业,而不让残疾人失去就业本领。企业假意雇佣残疾人,并利用残疾人的残疾证,获得政府的优惠政策,不但会给助残工程留下负面影响,还导致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最后,希望税收、民政、残联、工商等部门加强福利企业的残疾人用工监管,不让某些企业钻政策的空子,不让“残疾人”成为企业生财工具,同时也保护残疾人合法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