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轩正品:“巨贪”曾锦春被执行枪决警示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8:46:03



资料图:原郴州市市委副书记曾锦春案二审开庭。
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曾锦春死刑。(12月30日新华网)
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样,被当地民众称为“曾矿长”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被判处并执行死刑,为其猖狂的腐败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笔者以为,在拍手称快之余,我们所应思索的有太多太多。他们曾经所作所为所导致结局的警示价值不容低估。
其一,官员应慎交友。因交友不慎而走向腐败的官员不胜枚举,曾锦春的腐败同样与交友有关。实践证明,官员的落马和腐败无一不与身边的“坏朋友”有关。曾锦春身边的人,除了有求于他的下属,就是相互勾结牟私的矿产商。在这样的一个圈子里,所谓的“狼狈为奸”并不夸张,“近墨色黑”或也比较贴切。一个个滑向腐败的官员,或有自身腐化的原因,但恐怕也免不了“坏朋友”和圈子的感染。这是值得官员警醒的一个方面。
其二,官员应“慎用权”。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为国为民,用不好就会伤民害己。曾锦春在任时个人欲望无限膨胀,把权力当作牟私工具,只手遮天,民众利益置于何处?这样的官员又焉有不败?
其三,官员应“勤为民”。勤俭又勤勉的官员,一心扑在工作、百姓身上,当然就没精力“花”到“二奶”身上,更不会整天挖空心思琢磨捞钱腐败。所以,“勤”是为政的基础之一。
其四,官员应“多自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做人如此,做官更当如此。等到了深渊门口,才想起当初的不该,则悔之晚矣!
官员们,请多一些自省,多一些对如何运用手中公权力的反思,多想一想贪腐可能造成的下场,或将成为悬崖勒马时的一根“安全绳”。毕晓哲(职员)原题:“巨贪”曾锦春被正法的再警示
严惩巨贪就要“让子弹飞”
“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9年敛财6800万元,培植恶势力追杀告状者,终被执行死刑。此举释放依法反腐的强劲讯息,彰显着我国坚决清除腐败的信心与决心,也警示弄权者,玩火必自焚!
曾锦春被执行枪决警示,反腐败就是要祭出重典,对罪大恶极者施以极刑,这是法治的必然,也是民意的诉求,提升司法公信就是要体现罪罚相当,严惩贪官就是要“让子弹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