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煎饼果子技术:三鹿、蒙牛、伊利等22家奶粉检出三聚氰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7:02:00
            据9月1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布消息,三鹿、伊利、蒙牛、雅士利等22家奶粉中检出三聚氰胺,其中三鹿奶粉含量最高。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全国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抽检结果,三鹿、伊利、蒙牛、雅士利等22个厂家的产品中检出三聚氰胺,被要求立即下架。供应奥运产品未发现问题。  想起了鲁迅的名言:救救孩子!  蚍蜉三鹿奶粉事件中监管者在哪里

三鹿奶粉,中国之痛。
9月16日晚,新闻联播公布的结果显示,毒奶粉不仅仅出现在三鹿。
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可是我们不是还有政府吗?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不幸的是,我们发现三鹿是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第二条规定:免检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抽查。
国家法律赋予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就在这里缺失了。
还不仅如此,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都规定了较高的申请条件,制定了标志,就是那些标志,让我们在市场上信任了三鹿,我们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会在一夜之间露出“毒药”的本来面目。国家信誉帮了三鹿的大忙。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可是在毒奶粉面前,所有的监督都形同虚设。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是该好好思考一下,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认证标志还能让他们继续颁布下去吗?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请求国家质检总局赔偿那些可怜的肾结石患者吗?不仅仅是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