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天使堡门票:[EN]转贴--林语堂先生英语学习法文摘 - 忘却的悲伤 - CSDN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1:22:43
 [EN]转贴--林语堂先生英语学习法文摘    

转贴--林语堂先生英语学习法文摘

李阳他们到底发明了个啥?请看林语堂学英文要诀
学习英文要诀: 一、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 二、学时不可以识字为足。识之必然兼用之。凡遇新字,必至少学得该字之一种正确用法。以后见有多种用法,便多记住。 三、识字不可强记。得其句中用法,自然容易记得。 四、读英文时须耳目口手并到。耳闻、目见、口讲、手抄,缺一不可。四者备,字句自然记得。 五、“四到”中以口到为主要。英语便是英国话,如果不肯开口,如何学得说话? 六、口讲必须重叠练习,凡习一字一句必须反复习诵十数次至数十次,到口音纯熟为止。学外国语与学古文同一道理,须以背诵为入门捷径。每谋取一二句背诵之。日久必有大进。 七、口讲练习有二忌。(一)忌怕羞。学者在课堂上怕羞,则他处更无练习机会。(二)忌想分数。一想到分数,便怕说错,怕说错,便开口不得。最后的胜利者,还是不怕羞、不怕错、充分练习的学生。若得教员随时指正,自然可由多错而少错,由少错而纯正,由纯正而流利,甚至由流利而精通。此是先苦后甘之法。 八、读节要精。读音拼写,皆须注意。马马虎虎,糊涂了事,不但英文学不好,任何学问也学不好。

林语堂论语法学习[转帖]
林语堂名篇《英文学习法》
很多读者来信要求我再引述一下林语堂博士我的名篇《英文学习法》。这篇文章对任何热衷于研习英语的人都大有裨益,我自然乐于从命。限于篇幅,本文先恭录其中一节--口讲之重要。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讲几句英语,而实在是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
“在学习的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还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子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久而久之,自然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得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的,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刻意求工。试将报章的社论与名人
演讲稿一比较,就可以看出这个分别。
“英文最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须这口讲的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可以概括的说,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


林语堂论文法与惯用法
笔者在《漫谈银幕英语》里引述黄国彬教授论贡惯用法的文章,想念各位由此对idiomaticexpression有更深的了解。
本文继续恭录语堂博士的各篇《英文学习法》,且看林氏对文法与惯用法精辟见解:
“我们若明了文法之真义,就不会反对文法。其实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字形体用法的变换作精密有系统的观察。
“学英文的人自然应时时留心所读文字的用法及形体的变易,不可把文法看为一事,把阅读又看为一事。这才是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兹举一个平常的例子:有许多学生常讲:At every time I go to see him,he is absent.这是有文法而无观察的结果,at
this time和at that time  都是很好的prepositional phrase,所以学生只敢用at every time
而不敢把at删去,结果读起来很不顺口。因为every常是这样用的:I see him every Monday. I see him on Monday.可是我们却不常说:I
see him on every Monday.“因为以上这一句,叫做grammatically right but idiomatically
wrong (文法上对,但惯用法上错。)
“惯用法上错了的话,便是违背语言成例,便是不通。“


论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各位读了林语堂博士的论惯用法,一定得益不浅。但林氏并非反对学习文法,且看其名篇《英文学习法》对研习文法的持平之论;
“关于文法一层,许多我都缺乏确切的了解。
“有些对文法下过苦动的人,到了做教员时可就感到得意了,仿佛苦媳妇升为恶家姑,必定叫学生用这种苦功才算快意。
“另有一些人明明看见死记文法规则的无补实际,便发偏激之认,谓只须多读多讲,文法可以不学。这一派的人物,毛病在于放肆,读书不求甚解。
“其实学习文法,只要态度正确,绝对是有利无损的,且能增加学生使用英文的能力。真正的文法的研究,是对英文作精密的观察与有系统的练.
“譬如单看书而不学文法的人看见help me do it ,聪明一点的便会注意到有一个to字省去。但是要他看到同样的例,至少须经过相当的时间才能遇到。假如有良好的文法基础,把这种句子做系统的研究,就会不但看见一句help
me  do it ,并且可看见:
help me pay it
help them collect the money
help him  mend his bicyle
"得出许多同样结构的例,自然学得更快、更清楚、更有把握。
“所以,只要学习的态度正确,文法是不应该反对的。“


地道英语的讲法
上文恭录了林语堂博士的名篇《英文学习法》,想信大家都得益不浅。
每次读到好文章,只要能协助你们提高中英文水平的,无论是前贤遗蓍,还是近代学者的佳作,我都会恭录下来给你们研习。
来信的读者中,有政府官员、家长、教师、在职青年、家庭主妇、莘莘学子,还有不断自学的中年人。你们都很客气,说觉得拙栏很有趣、很实用,我也希望力求变化,好让大家继续有兴趣看下去。
现在和大家谈谈地道英语的讲法。
你想用英语说出下面这句话:
“她轻轻走路,以免吵醒了婴儿。“
你可能会套用在文法书上学到的“表示目的和结果的从句“来表达,说出有板有眼的英语:
(1)She walkde quietly lest she should wake up the baby.
(2)She walkde quietly for fear that the might wake up the baby.
这两句英文用在作文上,文法完全正确。但这是书面语,英美人士交谈时不会说得这么有板有眼。他们会把这句话说成:
"She walked quitely. She didn't want to wake up the baby."
请记着:交谈时句子越短越好。


必须以口语入手--林语堂先生论学英语
近年国内学英语风气甚盛 ,无论在中学,在大学,或在自修,多少莘莘学子都在用功夫,日求进益,我想据我个人的经验,谈谈这个中的关系。

四十年前我在德国,听过柏林大学教出来的操华语的德国人,听起来象在北京长大的,但他们都是成年以后才学的;同时我在上海所见到的留过学的中学英文教员,文法冼练极了,分析词句精透了,而说出英文,毫不地道。


有人以为目标在了解阅读,不在口讲,这是把问题看错了,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清顺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语为基础的人,一定写不出平易自然,纯熟地道的英文。前英国首相丘吉尔可算英文大家,他有名的句子:We shall fight on the hills. We shall fight in the streets. We shall fight blood and sweat and tears。这是多么矫健的句子!何尝有一个不是小学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尝有一字夸词浮句?中国人写英文,寻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学不好。例如对人十分佩服,你说I admire him 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因为英美人士并不这样讲,用admire greatly才是自然,而用I take off my hat to him.才是真正地道的英文。


你要明白英语言文一致,而骨子里是白话.愈平易自然愈好,愈少粉饰藻丽语句愈好,愈近清顺口语愈好,愈能念出来顺口成章愈好。中国人写英文,能写到这个地步的就不多,你写出来,外国人念下去象外国人写,就不容易,所以难能可贵,就在这一点.中国人要写英文,必先淘汰古人"做文章"的观念,才能打稳正当的英文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以口语入手 ,才能掌握个中窍门。


大家要注意常用字及口语的用法;英文那个"有"字,当然有have,而口语却是have got ( Have you got any money?) 老外这样说,我们只好这样写! Forget about it(算了)!也是一种口语. You are telling me (我还得等你说)?也是一种口语. Not a chance (绝不会)也是一种口语。这四个单字got, forget, tell, chance都是极平常的字,而运用在口语中,却是学好英文的最重要的部分!若是单求长字,生字,看起来文雅好听的僻字,头一步便走错了.所以说善于灵活运用平常的字,是学习英文的不二法门。


附记:推荐大家读《请教亚历山大》《英语的门槛有多高》,外研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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