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和党问责条例:现代慈善观体现公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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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慈善观体现公民精神

2011年03月17日 14:41:35分类:未分类

  何为“慈善”?直按字面的意思,慈为爱,善为好,慈善即是好的爱,善爱。那么什么才算善爱呢?在拉丁语和英语的词源中,慈善有着密切的宗教背景,它是“上帝之爱”。
   慈善的根源总是与“爱”相关的。“爱”却是一个含义极多样的词,情爱,溺爱,大爱……现代慈善竟该体现何种爱的精神呢?
   慈善的最初步表现是爱弱者。所以慈善的初级文化是“给予”文化。比如贫困的人、孤老病残,往往被视为慈善的对象,人们通过给予金钱或者志愿的服务,救济和帮助他们。富济贫是这种慈善的经典模式。不过即使在这种最传统的慈善模式中,也有其基本的价值原则。慈善从来不是杀富济贫,或者均贫富,它遵循的第一是志愿的原则,即助人者出于爱所主动进行的行为,而不是被强制或被要求的;第二个原则是以受助者的基本需求为导向,所循理念是弱者同样有生存的权利,慈善不是为给予而给予,也不是以财富的再分配为目的。
   “给予”性的爱仍然是慈善含义的一部分,但远不是慈善事业的全部,现代慈善更已经在很多方面超越了这个阶段。慈善的再一层意涵即爱邻人。因而慈善的第二种文化是“互助”文化。从家人之间的彼此友善和帮助,到朋友之间的相互关切与支持,再扩展到个人所在的社区,每个人从自己身边的人开始,相互关联,相互帮助,共同分享,取长补短,实现彼此的愿望和共同的需求,这也是一种慈善精神。所以慈善不简单是给予者对被给予者的救助,慈善是人们从相互的爱中彼此受益。在这里,慈善文化便具有结社文化的含义。志愿结社是人们实现慈善的重要途径。通过与身边人或同类者的结社,慈善不会是一个指向空洞理念的牺牲,它是具有个体性的、社区价值的,是人们依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实现共同的和公共的事务,归属于一个社会的方式。
   再进一步,慈善是陌生人之爱。慈善的第三种文化是“博爱”文化。虽然慈善始于身边,它的关怀却不局限于这些人与自己相熟、相关,慈善精神源于人对于类似生命的感知和爱惜,人会去帮助另一个人的最简单原因是:人之为人。每个人是独立的生命存在,每个人也都是可爱的。这个“爱”,不是牺牲自己成就别人的无私之爱,也不是要替其他人负其生命责任的无限之爱,而仅仅是为了生命尊严的、却是普遍于每一个生命的,博爱。博爱精神实际是一种人文或人本精神。
   《圣经》中有句广为引用的话叫"爱你的敌人",宽恕和宽容也是一种慈善文化。所谓对敌人之爱,是对生命的一种坚信 - 因为神爱每一个人。故而慈善的爱里,还含有一种对不同和不理解的平等之尊。对于多元性的包容,不是接受、不是附和、不是价值灰色,而是理解,是对话,也是对自身价值的深究与实践。所以社会倡导、发展沟通机制,同救助和服务一样,也是慈善的一部分。
   最后不应忽视,慈善的爱体现为爱“人”,并不是爱“别人”。换言之,慈善之爱不是无我的。行慈善者和慈善的对象都是尊严的个体。一个美好的社会不是人人放弃自我的社会,而恰是每个人懂得尊严、珍惜自由、具有个体责任,同时也能这样对待其他的人的社会。
   在慈善发展的悠长历史上,慈善观被不断丰富和充实。如果说有一个“现代慈善观”的话,它应该是从“给予”观到“公民”观的演进。慈善的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时代易化的参与性,是两个并行的趋势。每个公民都可以是慈善的主体,慈善所追求的也不是均贫富,而是人的尊严与幸福。从而,公民的志愿参与,不是弃舍自我的给予,而是其自由意志的体现。
   何为慈善?慈善不是可怜事,生命之爱共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