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加贝化妆学校:捐不捐?我有我自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3:05:59

捐不捐?我有我自由

21世纪网 木子美 2012-01-11 10:51:22   核心提示:请允许我们不喜欢黑色,哪怕因为粉色而反对黑色,也是一种民主。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多熟悉的儿歌,很久没唱了。因为一分钱消失了,马路边时兴举着““1块钱不算少,100元不算多”公益宣传牌,问你“捐不捐?捐不捐?”大人带着孩子把钱交到阿姨手里边,你若不自愿,阿姨不会把头点,听好了:一块钱都不肯捐的男人没出息,你就一辈子没出息。

评选“2011年最喜爱的微博人物”,有人选了郭美美,理由是:她让我以后不会捐钱了。与之相对,2012年刚开始,上海人大代表,电视节目主持人柏阿姨因为街头劝捐一元钱与路人发生冲突,出口不逊,差点成了“最讨厌的人”。

以她的经历和价值观,也许无法理解曾经高高兴兴说着叔叔再见的孩子们,为什么长大后成了一块钱好事都不愿意做的人。

她固执地认为爱心不需要理由,“就像外面下雨,但有人还晒着被子,不少人在旁边着急,怎么下雨了外面还有被子,但就是没有人去收,我就是做收被子的人。”有人反问:不经别人的允许就收别人家的被子,自己觉得还有道理了?有天是不是看别人家的孩子自己抱走说反正你也养不好我来帮忙吧?

换作二三十年前,大概没人这么问,就如小时候把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不会问:“后来一分钱哪里去了?”柏阿姨这样的年纪,正是我们小时候的班主任,教给我们一切“正确”的东西。那时的我,也是响应号召积极学雷锋的孩子。我为了完成“每周做一件好事”的目标,想方设法:找到附近的孤寡老人,上门送钱送鸡蛋;路遇上坡艰难的人力车,赶紧推一把;在教室过道捡到五毛钱,飞奔着冲向教务室……然后我成了学雷锋标兵,得到了“三好学生”奖章。如果坚持到今天,恐怕也是陈光标了。

但是很可惜,今天我成了柏阿姨鄙视的人。去年在肯德基用餐,找零时服务生问我:“捐不捐一元?”我摇头后,她又重复问一句,我生气地上网控诉“强捐”。我背叛了所受的教育,把自由意志写在脸上,不为“有出息”而热心公益,转而批判藏污纳垢的慈善腐败,看到无理由的逼捐也站到“公民财产不容侵犯”这一边。

在我身上证明,荣誉诱惑和强行灌输是不可靠的,一旦独立思考,就成了怀疑一切的人,并且坚持怀疑的权利,哪怕被众人唾弃。最近看洪晃写给孩子信,很喜欢里面的一段话:比如你觉得粉红是最好看的,黑色是不好看的。那么你的价值观中粉色就比黑色好。妈妈想送你去一个学校,你老师的价值观和妈妈爸爸的差不多。也就是说我们都觉得粉色比较适合平平,而不是老师说黑色,爸爸妈妈说粉色。这样你就会很难受,对吧?

为了做一个不难受的人,请允许我们不喜欢黑色,哪怕因为粉色而反对黑色,也是一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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