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相关信息:无错案、无违纪、无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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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无错案、无违纪、无违法”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0-3-17)   2010-03-17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 “无错案、无违纪、无违法”

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法字〔2010〕23号

 

各县(区)委政法委、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市直政法部门党委(党组):

现将《“无错案、无违纪、无违法”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0年3月9日

 

 

 

无错案、无违纪、无违法”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政法干警执法行为,提高政法机关执法水平,促进廉洁、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 “无错案、无违纪、无违法”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

一、创建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实效化开展,实现“三个有效”、“三个明显”:政法机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般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预防,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管理和监督明显加强,纪律作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基层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二、创建范围

创建活动主要在各县(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各县公安局、各城市公安分局,大庆监狱、市劳教所中开展。

三、创建内容

1、年度内办案人员在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执行或强制措施适用、涉案款物的扣押、移送、管理、没收等程序中,无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办案或工作过错,导致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错误拘留、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起诉或判决无罪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情形。 

2、年度内无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无干警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四、创建措施

(一)开展经常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一是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既注重把中央精神贯穿于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又注重紧密结合政法干警的思想实际开展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注重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先进经验进行示范教育,树立廉洁从政、廉洁执法的良好风气。二是突出教育的持续性。每年开展一个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教育。同时,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计划,寓于政法干警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之中,注重加强“上岗前”、“任职前”的廉政教育,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三是突出教育的实效性。注重分层次分岗位抓教育。对领导干部,突出抓好廉洁从政教育;对中层以下干部,突出抓好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及执行各种禁令教育;对一线执法干警,突出抓好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教育。

(二)进行多角度预防,防范问题滋生。坚持预防在先,为政法干警打好“免疫针”。一是建立推行提醒制度。通过会议提醒、通报提醒、局域网曝光提醒、现场督察提醒以及向亲友、家庭“打招呼”提醒等方式,提醒干警在工作中随时保持警惕性,自觉遵守警纪警规警令,坚持执法原则,避免执法差错,防范利益诱惑。二是严格执行诫免谈话制度。把诫免谈话作为教育管理政法队伍的重要手段,实行“三个必谈”,即初任必谈、干部提拔任用必谈、班子或干警出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始终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三)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创新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究违法办案人员,对因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造成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细化执法质量考评机制。要加强执法流程管理,根据不同执法主体、执法内容和执法环节,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经常性的执法质量考评。三是健全执法档案应用机制。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客观、公正地记载执法部门及干警的执法过程和结果,并将执法档案作为干警评功受奖、职务晋升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使之成为规范执法行为、激励干警严格公正执法的有效措施。四是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大力推进警务、检务、审判、狱务、所务公开,扩大执法透明度,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苗头。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形成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配套的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政法部门内部的纪检监察、督察、法纪等部门要加强对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执法不公和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二是注重法律监督。加强公安、法院与检察机关的相互沟通,使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各环节有效地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三是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的社会监督,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把对干警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加强对干警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活动是提高政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各部门创建活动的督查指导,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市委政法委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部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活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积极争先创优。市委政法委将在每年年终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对达到“三无”标准的政法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工作出现问题较多、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政法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市直政法各部门应参照本方案,加强对各庭、科、室、队的管理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错案和违纪违法问题。

 

(此件发至县区政法各部门)

 

 

 

主题词:政法工作 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省委政法委,市纪委,市纪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委员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