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概况chapter11:为讨薪,女工冻僵在30米塔吊上|社会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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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小翘楚 执行置顶操作(2012-01-04) —  元月2日上午10时35分左右,一名妇女爬上西安市自强西路一在建工地30多米的塔吊。据了解,她采取过激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讨要包工头拖欠她和老公的7万多元工钱。(2012年01月03日 西部网)

  爬上塔吊的妇女今年46岁,河南人,和丈夫从3年前就在一个鲁姓包工头手下打工,这几年陆陆续续被拖欠了7万多元钱,实在要不回,才爬上了塔吊。

  虽经民警、工地负责人等多方劝解,该妇女同意下来,但由于气温太低,在高空呆的时间太长,手脚麻木的她已无法自己下来。赶来救援的消防云梯车只能升到20多米高度,也无法救援。工地负责人紧急从其他工地调来2名架子工爬上塔吊,才将人背了下来,送往医院救护,而这时已过去了3个多小时。

  又是讨薪!每逢年头岁尾,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有数据表明,2011年,全国各级工会共受理劳动争议36.2万件,其中主要为拖欠工资。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李守镇在2011年12月29日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各级工会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时表示,拖欠工资甚至欠薪逃匿现象有上升趋势。据了解,在被拖欠工资的职工中,90%至95%是农民工(2011年12月30日新华社)。即使是进入司法程序的欠薪案,民工胜诉后又往往会陷入“执行难”。  

  欠薪问题何以久治不愈,原因无非有四:其一,当前解决欠薪问题的制度规定、司法救济程序复杂、过程较长、成本较高,制度化保障难以发挥作用。从“一调一裁两审”看,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先调解后仲裁,双方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再不服判决可上诉,法院进行二审。走完这些程序少则数月,长达3年,生计困难的农民工往往“等不起”,于是,或选择“忍气吞声”,或催生“极端维权”,让欠薪问题久治不愈。其二,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尽管去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是具体操作细则还没有出台。由于针对的是“恶意欠薪”,对于解决经营困难企业发生的欠薪作用甚微。其三,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乱向丛生,即使总包方及时付款,由于层层转包,层层扒皮,即使查明了靠少发工资赚昧心钱的包工头,也往往很难追缴。其四,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导致追偿困难。一项覆盖京、渝、沪、深四地的调查发现,75%的建筑工人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成为“讨薪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无奈爬上30米塔吊讨薪的妇女,几年来都一直都没有签订合同,甚至连工资的欠条都没让对方打。

  事实上,拖欠农民工工资已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道德问题,且长期以往,会影响到政治社会稳定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关乎着企业的良心,还拷问着官员的责任担当,拷问着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而指望用工方良心发现和道德自律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毕竟,制度不给力,相关部门不给力,就算是良心的谴责再给力也白搭。

  显然,要想走出“年关讨薪”怪圈,关键还要加强制度建设,防患于未然。首先,是推动各地在建筑业建立工资保证金,用工单位开工前就把工人的工资预交到劳动部门代管,代发,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同时,要加强立法建设和执法力度,使短期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尽快制定、出台《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加大惩处力度,尽快出台“欠薪入罪”的司法解释等。唯有从制度上增大随意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风险,才能约束用工方拖欠民工工资的冲动。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