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间双龙 no one: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43:29
法定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填写审批表并到所在单位盖章,与相关资料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受理、审批。
2、借款人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到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中心窗口签订贷款抵押合同;借款人用有价证券或公积金质押的,到中心办理质押手续。借款人在县(市)办事处申请贷款,办理借款手续由办事处指定。
3、借款人持贷款抵押合同到赣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即《房屋他项权证》。
4、借款人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窗口,并提供本人工行或建行代发工资存折,若其他银行代发工资或发现金的,须到指定的赣州市建行厚德支行或赣州市工行金房支行开立帐户,中心开具“放款通知书”。
5、借款人与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代扣协议;
6、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持银行开具的“还清证明”、借款合同、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岗位、收入证明;
2、夫妻双方银行代发工资存折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4、未婚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5、购、建房的:(1)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付款票据原件;(2)二手房: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和契证原件;(3)建房的:规划证、土地证和施工证原件,自有资金证明(购建材料付款票据);
6、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原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