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Oli波萝社打嗝兔:现行收入分配秩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吴瑞卿http://ah.anhuinews.com   2011年05月31日 09:12    中安在线 省政协"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资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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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收入分配秩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吴瑞卿http://ah.anhuinews.com   2011年05月31日 09:12    中安在线

省政协"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资政会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体现的是同劳同酬,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行业的不同、劳动者人事“身份”的不同等等,往往是同劳未必同酬。收入分配的不公势必带来社会的不和谐音符,因此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尽早消除不合理收入就显得格外重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为前提,即坚持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一、现行居民收入存在的问题

  联合国有关组织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描述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表述,当基尼系数小于0.2时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超过0.5则意味着出现两极分化。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199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在0.34左右,2004年超过0.465,此后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国内的基尼系数。据经济学家估计,2010年中国已超过了0.5。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欧洲与日本的基尼系数在0.24-0.36之间。造成我国基尼系数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性,其主要表现在:

  (一)劳动力价格双轨制。理论上,相近岗位、同等素质的劳动者,在同一区域,收入水平相等或者接近。但现实上并非如此,且差距很大。这种现象的实质就是劳动力价格的双轨制,即市场化与非市场化两种劳动力价格,市场经济中的不公平性,势必带来待遇的不公平性。

  (二)国有垄断行业收入明显偏高。资料显示,电力行业中一个抄表工的年薪10万元,而其他竞争行业的一位普通工人的月薪维持在1500至2000元。行业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一种正常现象,但问题是国有垄断性行业始终维持着大大高于竞争性行业的收入水平,这就有失公平了。这既可能是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也可能是制度执行上存在问题。

  (三)农村劳动力收入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我国长期存在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增幅居全国第一,从2006年的人均年收入2969元,到2010年增长为5285元,增幅78%,年均增幅15.5%;2010年城镇职工人均年工资远远高于农民,已达33900元,年均增幅达19%。城乡劳动力收入差距大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二元经济结构。农民从事的产业是传统农业,传统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比较低,因此收入低。城镇居民从事的是现代制造业、信息业和服务业,现代产业劳动生产率高,因此收入高。历史的车轮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现代制造业、信息业、服务业高度发达,劳动生产率较之前更加提高,当然从事相应劳动的劳动力收入也就更高。

  (四)税制结构不合理,限制了税收公平调节功能的发挥。财产性收入的兴起,先富群体占有资产等要素较多,增加了非劳动收入,比如房屋租金、债券收入等,有财产的人可以通过财产增加收入,但目前的税收体制没有将这部分收入完全计税。

  二、建议

  (一)打破劳动用工双轨制刻不容缓。目前我国劳动用工的“计划轨、市场轨”——俗称双轨制被企事业单位广泛使用,一方面企事业单位通过双轨用工降低劳动力成本,工资按身份分配而不是按劳分配,同劳不同薪现象比比皆是;另一方面有的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数量甚至超过编制内员工,他们承担着主要的业务工作,而编制外人员的收入往往是在编人员工资的一半甚至更低。

  劳动力双轨制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转轨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虽然明确了“同工同酬”,对“劳务派遣”等作出一些规定,但只是体现了一个原则性的要求,在具体的实施中还缺少详细、可操作的办法。因此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安徽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明确劳务派遣究竟在哪些岗位上可以用,出台同工同酬具体规范等,让法律更加明晰、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二)打破垄断势在必行。某些垄断企业,特权福利已经政策化制度化,比如,电力职工享受免费用电、燃气职工享受低价气等等,这种福利被称为福利腐败。毋庸讳言,这是一道突兀而冷酷的不公符号。垄断行业高管的高工资、高福利,多年来一直受到大家的质疑。要真正遏制垄断福利,打破垄断才是治本之道。因此打破垄断,让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参与竞争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三)消除二元结构任重道远。农村劳动力收入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只有加速推进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步伐,才能缩小城乡差距。

  1、要加快户籍管理制度的配套体制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扫清了障碍,过去几年,各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出现了孔雀东南飞的现象,从而带来进城务工农民收入的提高。这为东部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同时缩小了城乡差距,为落后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条出路。

  2、继续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我省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现在农村中的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担负起了反哺农村的替代作用,他们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使他们离土不离乡,拓展了增收的渠道,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3、继续推进各种福利、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让农民享受到与市民相同的社会福利。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有利于起点公平,也是市场竞争的社会安全阀。真正体现社会的公平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四)运用税收杠杆促进收入分配基本均衡。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之一。强化税收的调节作用,对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重要意义。

  1、个人所得税应重点调节高收入者,要改变目前个人所得税主要依靠代扣代缴,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的状况,应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笔者建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计应以保护低收入者、适当照顾中等收入者、重点调节高收入者为原则。

  2、改革财产税制。开征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予税。财产税调节的重点是富人,强化财产税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当前,我国的财产税税种单一,制度不规范,内外不统一,税负不合理,应加以改革和完善。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开征物业税的设想,应把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以及绿化费、防洪费、人防设施费等合并为物业税。另外,应建立健全纳税人财产的认定和申报制度,创造条件,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充分发挥财产税的调节作用。

  3、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在发挥税收杠杆调节过高收入作用的同时,也应发挥税收杠杆对低收入者的扶持作用。近年来,我国城乡低收入者和困难群体的人数在不断增加,必须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统筹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改社会保险费为社会保障税,通过税收形式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来源,切实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省政协委员,省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注册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