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报复txt:《京师十案》(0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45:38
有车就有条件给人家“搬家”
老侯破案,一向极重指纹。
有一个例子。
某天老侯病休,被一个电话叫到了某长城饭店——部下碰上麻烦事儿了,请侯队长出面帮着说和说和。
怎么回事儿?警察还管说和?
原来当地发生一起盗窃案,某外交官放在一个信封里的若干现金被盗。办案的警官根据进出房间的记录,很快有了判断。应该说这位警官的业务水平还是不错的,但此人作风有些简单粗暴,对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却没有拿到证据。
不幸这嫌疑人第一比较滚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还有些特殊的家庭社会关系,案子没拿下来却不依不饶起来。双方发生争执以后,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时间长,社会关系丰富,故此请他来帮忙调停一下。
老侯来到饭店,很快解决问题。
调停他是没有做的,因为一看这个案子,老侯就觉得其中还有没做的工作。
老侯指着那个外交官放钱的信封,告诉侦查员去做指纹鉴定。侦查员没动地方,说侯爷,我们组长已经检查过了,上面没有指纹,估计是嫌疑人擦拭掉了。
老侯没抬眼皮,说用加强检验手段,再测。
结果,果然发现数枚模糊的指纹,在信封内侧封口胶上的一枚虽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对,正与嫌疑人相符,有了证据一讯而服。解决了到底谁是贼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儿作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决了。
事后有人说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过了还有指纹存在。老侯自己倒不这样认为,他说那个信封是欧洲某国政府的专用信封,质量很好,吸收力强,指纹残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没有前科,盗窃的时候心情紧张,可能导致手指浸汗,会留下较为深刻的痕迹。有这两点,即便做案后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残留指纹的存在。
这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加一个经验问题。老侯说。
这次的盗窃案,在水管上采到的指纹证明了外贼的存在,下一步,就是找人了。
有了嫌疑人的形貌特征,在农大周围发动社会关系找人,倒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仅仅3天,一个绰号“瘦哥”的家伙,就落入了警方的视线。“瘦哥”是一农大周围颇有点儿小名气的混混,用官话说属于“社会闲散人员”,意思是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固定组织关系的三无人员。这种人按照警方说法属于案件高发人群。
忽然有些寒毛凛凛——兄弟认识的几位以自由撰稿人著称的老哥,照警方这个分类只怕都不大稳便……“瘦哥”倒不是自由撰稿人,但收入肯定不亚于自由撰稿人,理由是按图索骥的时候发现此人自己还买了一辆车,虽然是小面包,那年头有辆车就算是阔的了。贾平凹先生如何?当年爬格子也就是个养家糊口,好像还没混到买车的地步呢。“瘦哥”在推测发案时间前后离开了农大,去向不明。他的小兄弟证明此人的确“练过”,柔韧性很好,劈叉比女生还利落,至于练的是不是缩骨功那倒没法证明。
听说“瘦哥”有一辆面包车,老侯说对上了。
对上了的意思是现场只出现一个嫌疑犯的指纹,没车他没条件给人家“搬家”啊!
去向不明不要紧,只要你没离开北京,公安局要找特征如此明显的一个家伙并不是太难的事情,很快有线报称黄村附近发现一个出手阔绰的瘦子,老侯部下的侦查员接近后很快取得指纹比对,证明在德国专家公寓里满世界按手印的正是此人。
明日请看:敌敌畏要一百多块钱一口你喝不喝